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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建中]民俗书写的权力与权力实践

http://www.newdu.com 2018-10-22 中国民俗学网 万建中 参加讨论

    摘   要:长期以来,民俗学者一直在从事单向度的民俗书写,忽视了当地人参与民俗书写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并且视之为理所当然,对此等状况缺乏应有的反思。正规的学科训练和所拥有的理论素养,给予了民俗学者的话语霸权和独白式书写的合法性,而民间和上层两种知识体系的二元对立,成为书写权力结构构筑的基础。民俗之“民”既是俗的主体,也应该是民俗书写的主体。书写权力回归民间,搭建民主、平等、公正的民俗书写平台,出产交流的、对话的、共享的民俗志,是推动民俗学学科步入新时代的革命性举措。
    关键词:民俗书写;权力;二元对立;民俗学者;民俗之“民”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专门史”阶段性成果(16ZDA164)
    作者简介:万建中,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赣南师范大学江西省政府特聘“井冈学者”(北京,100875)。
    

    民俗书写是民俗学的主要任务,也是民俗学工作者热衷于从事的工作。一批批田野民俗志生产了出来,成为民俗学各发展阶段的主要业绩。当然,学者们并没有一味沉溺于民俗书写,反思的呼声也在不断涌现出来。但这些反思都不怎么彻底,原因在于只关注民俗书写的科学性和深度,而未能意识到书写也是一种权力。权力分析盛行于现时代的批评理论,马克思主义批评、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布尔迪厄的文化权力理论,都提出了权力分析的一般性范式,但民俗研究几乎没有真正触及权力,似乎权力和权力关系只出现于上层社会,与底层社会和民俗文化无关。在民俗学领域,权力分析则是颇为新鲜的视阈。本文的反思来自于两方面的动机,在实践层面,表现为对民俗书写成果——民俗志的不满;在理论层面,则受到法国文化社会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每一次反思都是对认知主体的绝对性的放弃”这一论断的启示。民俗书写与权力的关系是反思的焦点所在。
    一、二元对立的书写状态
    民俗书写面对的是底层社会,要求研究者深入民间、理解日常生活。然而,就研究的现状而言,其出发点应该是学术界张扬的精英主义。因为民俗学领域被精英主义所主宰,学界贯彻的一直是单边主义思想,即学术成为学者的独白。精英主义者由掌握了一定的西方话语和民俗学专业科班出身人群组成,他们身上都带有固执的偏见,认为民俗研究和田野作业,乃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就,都是他们努力的结果。他们都由庙堂生产出来,受到精英思想和经典理论的熏陶,自然从骨子里面生发出学者话语至上的学术意识。民间的知识、学问和生活方式,只是学术经营的资料和书写的对象,而不是将自己武装起来的思想理论。
    民俗学者研究的是民俗和民间文学,却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将研究对象边缘化,就像其他学科的诸多学者一样,并没有给予民间、底层中心地位。一个明显的学术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民间文学概论教材都有一章,专门讨论作家精英文学受到民间文学的影响,这一论题本身,就是把精英文学置于中心地位。其实,真正应该大谈特谈的是民间文学如何吸收作家文学的养分。凡是涉及民间与上层、俗与雅、草根与精英、口头文学与作家文学等二元对立的论题,民俗学者总是底气不足,千方百计以后者来装饰自己。这种思维方式以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的二元对立为基础,成为构建与民俗、民间文学有关的乡土文化、草根文学、民间意识等有关的文化理论的依据。几乎所有的文化理论和文化史著作都没有民俗和民间文学的位置,文学理论研究者们一概将民间文学列入“非文学”的范畴,只是借用“民间”观念来构建文学思潮和理论范畴,理所当然地认为,“民间文化形态是指在国家权力中心控制范围的边缘区域形成的文化空间”。尽管建立了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学科,但这两个学科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独立发展的地位,因为民俗、民间文学及其学科的身份是由精英主义所给定的。而民俗和民间文学的研究者则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这种学术事实,心甘情愿地以“小传统”作为民间文化的标签。精英主义对民间文学的排斥是学术霸权的充分显现,如何在回归民间、回归日常生活世界的现代主义思潮中,在学理上摆脱精英主义的支配,确立民间文学和民俗的主体地位,这是民俗文化研究者们需要着重讨论的命题。
    在文化整体研究和文化史的架构中,尽管民俗学者们被边缘化,但他们却在对象化了的民俗之民面前获得了中心位置。民间主义是相对于精英主义而确立起来的,其出发点就是针对在民俗和民间文学研究领域普遍存在的精英主义,包括上层文化和民间文化研究的双重精英主义。前者漠视底层文化研究的学术成就,撇开民俗文化的生活实践而展开关于民间的学术想象,将“民间”纳入启蒙主义和现代主义的学术话语而任意使用。后者则陷入二元对立思维模式的泥潭,把底层文化置于上层文化的对立面。甘阳指出,“民间社会”这一中文概念,“实际隐含着一种极其根深蒂固的、中国人看待政治生活和政治社会的传统方式,这就是‘民间对官府’这样一种二分式基本格局”。在这样一种格局框架之下,精英主义者便接收了“下层”“低级”“边缘”“非主流”“他者”等对民间和民间文化的称谓。他们名正言顺地担当起言说底层社会的主角,不厌其烦地讨论谁是民俗之“民”。这一讨论贯穿整个世界民俗学史,从没有文明教养的乡下人到都市里的乡下人,再到任何一个社会团体的人和公民。对“民”的界定委实越来越面向现实和更加合理,消解了“民”的边界似乎可以避免对民俗的知识霸权和话语暴政,然而,这种学术论题本身就是在二元对立思维模式中展开的。这种对立往往是人为的,或者说是精英主义者们自以为是的结果。一方面,否定民间社会的学术行为,以学院派的学术规范衡量一切民俗书写,武断地认为出自底层民众的民俗书写是没有深度的,甚至是非科学的。于是,学者包括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们纷纷下到田野,以所谓的第一手资料作为论文的依据,而对那些当地人所做的相关记录熟视无睹。另一方面,一贯主张参与当地的民俗实践,并且理解和尊重当地的文化传统。似乎这样便摆正了学者的位置,属于真正的田野作业。殊不知这样做,仍是居高临下的学术态度,亦即二元对立的田野化。
    其实,既然为民俗,“民”就是主体,学者才是“他者”。对于“俗”而言,“民”最有发言权,学者只不过是“民”的代言人而已。尽管如此,精英主义者还是一直固执地认为:当地人秉承民俗知识的产权和所有权,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要把民俗知识当做学问表达出来,那只能是民俗学者能够做到的。“民”只能是被书写的对象和“他者”。“民”也欣然接受了这一事实,他们一向缺乏拥有民俗这一文化资本的清醒意识。俗本为“民”的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但在“民”那里只显示出生活的意义,一般不产生经济效能。一旦被精英主义所掠夺,便变质为功利性价值。正是“民”对关于俗的所有权的麻木和无视,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精英主义的心安理得。难道上层对下层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就真的是理所当然的吗?其实,正如梁治平所指出的,在传统中国历史上,恐怕根本没有存在过简单的、整体性的官/民、上层/下层、主流/非主流性质的对立性社会结构。即便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一定情况下进行这样的切分,也不能否定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结构、文化观念之间的交错关系;更何况,无论是民间文化还是官方文化,其具体构成本身都是很复杂的。民间文化与上层文化并非泾渭分明,在书写和表达的层面就更难将两者区分开来。
    事实上,在民俗学界,民俗书写的单边主义被视为理所当然,访谈依旧是常见的田野方式。主动权为调查者所掌控,当地人总是处于被动地位,由调查者们任意支配。实践民俗学倡导调查者参与到民俗活动当中,体验民俗行为和过程,以求获得“实践感”(sense of practice)。这仍是以调查者为中心的田野作业。民俗学理论和田野的系统训练装饰了民俗学者的合法化身份,这一身份的突出表现指向民俗书写权力。他们在田野中,懂得什么对理论分析和论文制作有用,而抛弃、闲置那些难以进入理论框架的民俗事象,研究的出发点不是民俗生活世界,而是为了满足书写权力的宣泄。这般状况显然无益于对民俗生活世界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精英主义者们唯有主动消解书写权力,让权力回归到民俗之“民”,民俗学研究方始步入正轨。全面意义上的实践民俗学应该是:调查者深入民俗生活世界,同时,调查者又有意识地让当地人进入学术书写环节,使之从被书写者转化为书写者。如此,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才能被超越,主体和“他者”的交往和对话机制方能建立起来,公平、平等的田野作业才具有可能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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