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贡体系与安全共同体 如上说述,中国古代,包括宋朝的国家安全观是华夷整体安全观。宋朝,特别是北宋,十分重视构建华夷秩序下的整体安全。刘安世反对宋朝修京城时说:“天子有道,守在四夷。今帝王之都而为受敌之具,则在外屏翰将安用?”(52)余靖和范祖禹都曾用“守在四夷,义不如此”、“天子守在四夷”、“国焉用城”反对修京师城墙。(53)他们一方面是反对修造京城劳民费财,另一方面也都是在强调建立四夷怀服的朝贡体系才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保障。这一整体安全观涉及“华”即中国和“夷”即“朝贡”诸国两个方面。宋朝建构朝贡体系就是建立对本国安全有利的国际秩序,同时这一国际秩序的稳定也有利于朝贡体系内诸国的安全。由此而言,朝贡体系就是国际安全体系,朝贡体系内诸国构成一个安全共同体。 宋朝构建朝贡体系首先是保障本国安全。宋朝建立以本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作为这一秩序的主导者,朝贡体系的稳定就是宋朝国际环境的安全稳定。宋朝通过军事和经济的手段维持朝贡体系,增强本国安全。宋朝在与西夏朝贡关系中,一方面利用西夏牵制辽朝,减少来自辽朝的威胁。宋仁宗朝,辽朝将伐西夏,希望宋朝停止对西夏的册封,并出兵西夏。宋朝采取的态度是不介入辽夏战事,且保持了宋夏朝贡册封关系,以图“存元昊之和,则契丹未敢轻绝中国而为患也”,可“使元昊得以专力东向,与契丹争锋。二国兵连不解,此最中国之利”。(54)另一方面,在宋夏朝贡和册封的背后是双方的榷场和贡赐贸易。如果西夏破坏朝贡关系,宋朝则对其“绝岁赐,禁和市”(55)。宋朝在与西夏武力角力中胜少败多的情况下,用“岁赐”和画界等让步维持双方的朝贡关系。宋朝还保持与吐蕃的朝贡关系,使其牵制西夏,认为“此乃以蛮夷攻蛮夷,古今之上策也”(56)。“自元昊拒命,终不敢深入关中者,以唃厮啰等族不附,虑为后患也”(57)。消减来自西夏的安全威胁。此外,宋朝发展与高丽、吐蕃、西域诸国的朝贡关系还具有瓦解西夏和辽朝国际秩序的作用:“北方诸国则臣契丹,其西诸国则臣元昊,而二虏合从以犄角中国之势”。“宜度西戎诸国,如沙州、罝勒、明珠、灭藏之族,近北如黑水女真、高丽、新罗等处皆旧通中国。今为二虏隔绝,可募人往使诱之来朝。如此则二虏必憾于诸国矣。憾则为备,为备则势分,此中国之利也”(58)。 对朝贡诸国而言,保持与宋朝的朝贡关系不仅可以在“厚往薄来”的贡赐贸易及商业贸易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本国的国家安全。如果宋朝对西夏“既绝岁赐,复禁和市。羌中(西夏)穷困,一绢之值,至十余千”,甚至“衣食并竭,老少穷饿,不能自存”。(59)引起国内的不稳定。西夏自李德明归顺,与宋朝形成了常贡制度,“每岁旦、圣节、冬至皆遣牙校来献不绝”(60)。每年可用“称臣之虚名,而岁邀二十五万之厚赂”(61)。加之榷场贸易利益,作为一个小国,从宋朝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不仅可以增强西夏国力,而且满足了宋朝所需的形式上的臣服,也消除了其来自宋朝的威胁。同时,西夏与宋朝保持朝贡关系还可解其抗御辽朝的后顾之忧。西夏另一方面又保持与辽朝的朝贡关系,利用辽朝制约宋朝,“缓则指为声势,急则假其师徒。至有掎角为奇,首尾相应”(62)。辽朝多次在宋夏交战时发兵威胁宋朝,帮助西夏索回土地,坐取渔人之利。加入宋朝和辽朝两大朝贡体系,正是西夏纵横捭阖之术。 高丽作为夹在宋辽两大国间的小国,其处理与宋辽关系的最高原则是本国国家安全。高丽在北宋初期,奉宋朝正朔。雍熙战争前,宋太宗令高丽发兵夹击辽朝,高丽与东北诸族一样,期待宋朝的胜利,站在宋朝一边,以期获得宋辽决战后的安全保障。雍熙战争后,高丽受到辽朝武力侵犯,“累年贡奉(宋朝),朝廷终不许,遂决志事契丹”(63),在得不到宋朝保护的情况下,又逐步转奉辽朝正朔。高丽选择宋辽两大朝贡体系的标准就是保障本国安全,正如其国君臣讨论对宋辽政策时所言“国家结好北朝,边无警急,民乐其生,以此保邦,上策也”(64)。 北宋前期占城对宋朝的朝贡关系也成为其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北宋前期以“恢复”交趾为目标,联合占城,抑制交趾。朝贡中多次给占城回赐其他国家不能得到的战马弓剑等军用品,调解和制止交趾对占城的侵扰。这些特殊待遇提高了占城在周边诸国中的地位。占城王说:“自前本国进奉未尝有旌旗弓矢之赐。臣今何幸,独受异恩。此盖天威广被,壮臣土疆”,“邻国闻之,知臣荷大国之宠而各惧天威,不敢谋害”。淳化元年占城“诉为交州所攻,国中人民财宝皆为所略。上赐黎桓诏,令各守境”。(65)宋朝的大国威望及交趾对宋朝的经济诉求使宋朝能在一定程度约束交趾对占城的侵扰。熙宁战争后,宋朝放弃了“恢复”交趾的目标,同时也放弃了对占城的优待和保护。元祐七年,占城向宋朝表示“如天朝讨交趾,愿率兵掩袭”(66)。政和六年,占城请求“臣身縻化外,不沾禄食,愿得薄授大朝俸给,壮观小蕃”(67)。宋朝都未予理会。占城逐步完全被交趾控制,对交趾“执藩臣礼,贡奉不缺”,接受交趾册封为“占城王”。(68) 当然,朝贡关系并非解决国家安全的万能良药。有些政权与宋朝朝贡关系正常时能各安境土,有的则一面保持朝贡关系,一面不断侵扰和蚕食宋朝。宋朝与交趾的关系就是如此。宋人说“交趾虽奉朝贡,实包祸心,常以蚕食王土为事”(69)。天圣中宋朝与交趾的边界在云河洞,嘉祐四年云河洞“乃入蛮徼数百里”(70)。淳祐二年宋朝还与交趾约定“一无犯边;二归我侵地;三还卤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贸易”(71)。对于高丽、占城等对受到朝贡体系所构成的国际秩序影响较大的国家,朝贡体系也只是保障其国家安全的因素之一,而且受到朝贡体系主导国政策变动的影响。 以华夷观念为基本理念的宋、辽、金建立的国际秩序都表现为朝贡体系。“九州—四海”或“中国—四夷”的天下观及其影响的国家安全观下,中国古代国家安全观是守在四夷的整体国家安全观、守内制外的“中国”中心观,以及以防御为本的国家安全观。宋代国家安全观也基本如此而更为消极。 朝贡体系的稳定与破坏与宋朝国内安全密切相关。北宋后期对外主动开拓,导致了本朝朝贡体系的松动和离散,另一方面女真崛起,从内部瓦解了辽朝朝贡体系,动摇了既有的东亚国际秩序。宋朝对国际局势变动应对失策,最终导致了北宋灭亡和南宋初期国内安全的严重危机。南宋归入金朝重建的朝贡体系,成为其得以立国的重要原因。 朝贡体系是一个国际安全体系。朝贡体系对体系内的宋朝和诸朝贡国的安全都有很大关系,构成了一个以经济和军事等手段维持其存在和平衡的安全共同体。这个安全共同体是一个出入变动、多层次、多形态的,同时又不是简单的垂直体系,而是交织着纵横参差的复杂体系。朝贡体系内诸国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既有对抗和相互角力,也有合作和相互利用,构成动态的安全。 古代朝贡体系并非只是满足大国虚荣,作为一种国际秩序,也是维持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和整体而复合的国际安全机制,既有关区域安全,也有关国内安全,既是政权安全,也是国民安全等多方面的安全。同时,国家安全包括多种形式的安全,其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永远是整体关联而非单一性的。朝贡体系对宋朝国家安全的影响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第2条;刘跃进:《国家安全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②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宋代与东亚的多国体系及贸易世界》,《北京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章深:《宋朝与海外国家的贡赐贸易》,《学术研究》1998年第6期;李云泉:《略论宋代中外朝贡关系与朝贡制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金成奎:《宋代における朝貢機構の編制とその性格》,《史観》2002年第146期;土肥祐子:《南宋期の占城の朝貢——《中興礼書》にみる朝貢品と回賜——》,《史艸》2003年第44期;《南宋乾道三年的占城朝贡——以大食人乌师点的诉讼事件为中心》,《史艸》46号,日本女子大史学研究会2005年版等。 ③《春秋左传注疏》“昭公二十三年八月”,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44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59页。 ④皇侃撰,高尚榘校点:《论语义疏》,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23页。 ⑤《旧唐书》卷八九《狄仁杰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89页。 ⑥《史记》卷三○《平准书》,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440页。 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雍熙三年正月戊寅,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04页。 ⑧《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第1299页。 ⑨《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熙宁四年十二月甲寅,第5549页。 ⑩《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元祐五年十月乙未,第10787页。 (11)《金史》卷九八《完颜匡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169—2170页;《宋史》卷三○《高宗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56页。 (1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五绍兴三十年四月辛卯,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3579页;吴泳:《鹤林集》卷二十《边备札子》,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7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95页。 (13)陈峰:《宋代主流意识支配下的战争观》,《历史研究》2009年第2期。 (14)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五富弼《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501页。 (15)李纲:《李纲全集》卷四六《论守御札子》,长沙:岳麓书社2014年版,第535页。 (1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淳化二年八月丁亥,第719页。 (17)王十朋:《王十朋全集》奏议卷二《论广海二寇札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620页。 (18)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一○《屯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923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75页。 (19)李合群:《北宋“守内虚外”国策质疑》,《史学月刊》2009年第12期;纪雪娟:《北宋“守内虚外”国策的再认识》,《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纪雪娟回顾了“守内虚外”的学术问题。本文不再赘述。 (20)《论语义疏》,第326页。 (21)《欧阳修集·居士集》卷一六《正统轮》,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267页。 (22)卫湜:《礼记集说》卷一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7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2页。 (23)《欧阳修集·居士集》卷一六《正统轮》,第266页。 (24)《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一○三;《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第14038页。 (25)张纲:《华阳集》卷一三《高宗天申节功德疏》。 (26)《资治通鉴》卷二四四太和六年十二月乙丑,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7880页。 (27)王禹偁:《小畜集》卷二七《批答南诏国王东封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08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68页。 (28)《宋大诏令集》卷一一六《宰相三上表答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3页。 (29)王禹偁:《小畜集》卷二七《批答南诏国王东封表》,第268页。 (3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七景德四年十一月庚辰,第1506页。 (31)黄纯艳:《多样形态与通用话语:宋朝在朝贡活动中对“四夷怀服”的营造》,《思想战线》2013年第5期。 (32)《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9830页。 (33)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34)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西夏扣关》,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46页。 (35)王应麟:《玉海》卷一九四《定功继伐碑》,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版,第3565页。 (36)《宋史纪事本末》卷五三《复燕云》,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539页。 (37)《皇宋十朝纲要校正》卷一六崇宁四年五月壬子,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450页。 (38)《三朝北盟会编》卷一“政宣上帙”,政和七年七月四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 (39)《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第14049页。 (40)《宋史》卷三三五《种师道传》,第14049页。 (41)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二宋昭《上徽宗论女真决先败盟》,第1603页。 (4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绍兴元年二月乙酉,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905页。 (43)杨士奇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石介上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36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3、74页。 (4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三年二月壬子,第454页。 (4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九建炎三年十一月己巳,第677页。 (4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建炎三年二月癸丑、卷三○建炎三年十二月乙未、卷三二建炎四年三月癸卯,第456、693、731页。 (47)《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六建炎三年八月丁卯,第524页。 (48)《金史》卷七七《刘豫传》,第1760页。 (49)《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建炎二年六月己卯,卷四六绍兴元年七月壬辰,第332、838页。 (50)《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四绍兴八年十二月戊寅,第2024页。 (51)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之“南宋朝贡体系的构成”,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第125—140页。 (52)刘安世:《尽言集》卷六《乞罢修京城》,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41页。 (53)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二六余靖《上仁宗乞罢修京城》、范祖禹《上哲宗乞罢修京城》,第1392、1393页。 (54)杨士奇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六《御边》、卷三四二《四裔》,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4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0、577页。 (5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九元祐七年十二月丙子,第11412页。 (56)《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八大中祥符元年四月己未,第1538页。 (57)《宋史》卷二九五《孙甫传》,第9840页。 (58)《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三贾昌朝《上仁宗备边六事》,第1483页。 (5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元祐二年八月戊申,第9863页。 (60)《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上》,第13992页。 (61)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六韩琦《上仁宗论西北议和有大忧者三大利者一》,第1516页。 (62)《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四宝元二年九月丁巳,第2927页。 (63)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卷一三五富弼《上仁宗河北守御十三策》,第1507页。 (64)《高丽史》卷八《文宗世家二》,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8页。 (65)《宋史》卷四八九《占城传》,第14081页。 (66)《文献通考》卷三三二《占城》,第9161页。 (67)《宋会要辑稿》蕃夷四,第9814页。 (68)《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全书》卷三《李纪二》、卷四《李纪三》,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30页。 (69)《宋史》卷三三四《萧注传》,第10733页。 (70)《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嘉祐四年九月戊申,第4593页。 (71)《宋史》卷四一四《董槐传》,第12403页。 本文原载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