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在完善古史重建方法论方面的意义 清华简中重现的古书对于古史重建的意义,相对于补正具体的史实,更重要的是提供了方法论方面的启示。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如何看待古书、如何认识古史始终莫衷一是,疑古、信古、释古各有其信从者。对于古史基本态度的严重分歧,导致了古史研究难以进一步深化发展。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清华简等出土文献虽然重现了大量古书,但是对传世古书与传统古史仍然只是局部补充与修正,并没有全面颠覆。在这些失而复得的古书里,禹、汤、文、武还是明王圣君,夏桀、商纣也依然失道寡助。这就说明传世古书作为长期流传过程中自然选择的结果,它的真实性是有依据的,不能被轻易否定。 王国维1925年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时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同时也批评了“疑古之过”。他认为疑古学者“其于怀疑之态度及批评之精神不无可取,然于古史材料未尝为充分之处理也”。现在看来,重新认识古书以及重建古史,不仅要充分利用新发现的出土文献,也要对传世史料的价值进行充分估量。实践证明,大部分情况下即便没有“地下之新材料”的证据,对于“纸上之材料”的记载也可以姑且信其有。“二重证据法”强调两者互相印证,并不意味着没有出土材料印证的传世古书便不可相信,抹杀任何一方的独立价值都绝非王国维本意。有些问题在考古材料里虽然没有涉及,并不代表当时就没有,更不能因之推论传世文献的记载有问题。先秦的古书卷帙浩繁,真正流传下来的可谓十不存一,以有限的已知去推论无限的未知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当然,我们提倡不要过分疑古并不意味着要走上轻率信古的老路,重建古史的正确态度依然是对任何材料都预先进行史料批判。无论疑古还是信古,归根结底都是要靠材料说话。 (作者:程浩,系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