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之际,在葱岭和波斯之间的吐火罗国(Tokhāristān)无疑在中亚地区占有重要地位,而随着吐火罗语的发现及解读,吐火罗更加成为中亚历史语言学中的显学之一,长期以来为世界各国学者关注。中文史料中,除《大唐西域记》和《慧超往五天竺国传》略有涉及外,《魏书·西域传》、《隋书·西域传》、《新唐书·西域传下》、《唐会要》卷九九、《通典·边防典》均有较成系统的记载。尤其是《通典·边防典》,因不受朝代更替限制,取材多种资料,对分析汉文吐火罗史料的组成特点等,更有意义。本文以《通典·边防典》“吐火罗”条史料为纲,一一找出其史源,并在此基础上,对《西域图记》及《通典·边防典》、《隋书·西域传》的编纂特点等提出一孔之见,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一.《通典·边防典》“吐火罗”条史料来源 以下一一注出《通典·边防典》“吐火罗”条的史料来源,并加以简要说明。《通典》卷一九三《边防九·西戎五》云: 吐火罗,一名土壑宜[1],后魏时吐呼罗国也,[2]隋时通焉。[3]都葱岭西五百里[4],在乌浒河南,卽妫水也。[5]与挹怛杂居。[6]胜兵十万人,[7]皆习战。[8]俗奉佛。[9]多男,少妇人,故兄弟通室。妇人五夫,则首饰载五角,十夫载十角。男子无兄弟者,则与他人结为昆季,方始得妻,不然终身无妇矣。[10]生子属其长兄。[11]被服、文字与于阗略同。[12]城北有颇黎山[13],南崖穴中有神马,国人每牧马于其侧,时产名驹,皆汗血焉。[14]其北界则汉时大宛之地,[15]南去漕国千七百里[16],东去瓜州六千七百里。[17]大业中,遣使来贡。[18] [1] “土壑宜”与“吐火罗”应是同名异译。《新唐书·西域传下》作“或曰吐豁罗,曰覩货逻”,《大唐西域记》作“覩货逻”,并注云:“旧曰吐火罗国,讹也。” 据汉译佛经,吐火罗尚有兜佉勒、兜呿罗、兜沙罗、都佉、覩火罗等多种译法,[1]但“土壑宜” 仅此一见。 [2] “吐火罗”,《魏书·西域传》作“吐呼罗”。《新唐书·西域传下》有“元魏谓吐呼罗者”句。 [3] “隋时通焉”,此句为《通典》编者自加之语。实际上,据《魏书·西域传》,“其王曾遣使朝贡”,《魏书·高宗纪》亦载:和平五年(464年)十二月,“吐呼罗国遣使朝献”,可知《通典》据《隋书·西域传》所得的结论不准确。 [4] “都葱岭西五百里”, 此为自吐火罗国王治至葱岭的行程。《隋书·西域传》云,“吐火罗国,都葱岭西五百里”,《唐会要》卷九九作“在葱岭之西数百里”。《新唐书·西域传下》作“居葱岭西”,无里数。 [5] “在乌浒河南,卽妫水也”,《新唐书·西域传下》记载“居……乌浒河(Oxus)之南,古大夏(Bactriane)地。”《通典》卷一九二“安息”条“临妫水”下注云:“今谓乌浒河。”则“卽妫水也”可能原是《通典》的注文,今本混入正文中。《魏书·西域传》作“城南有西流大水,名汉楼河”,《通典》显然未取《魏书》。 [6] “与挹怛杂居”,《隋书·西域传》、《新唐书·西域传下》、《唐会要》卷九九均有此句。挹怛(Ephthalitai)部落原游牧于塞北,西迁后以吐火罗斯坦为统治中心,此时其政权为突厥、波斯联盟所破,余众乃与土著杂居。 [7] 《隋书·西域传》:吐火罗“其俗奉佛”。 《新唐书·西域传下》、《唐会要》卷九九等无。《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云:“(吐火罗)国王及百姓等,甚敬三宝,足寺足僧,行小乘法。” [8] 《隋书·西域传》云:“胜兵十万人。”《新唐书·西域传下》同。《唐会要》卷九九、《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作“胜兵五万”。 [9] “皆习战”,取自《隋书·西域传》,《新唐书·西域传下》同。《唐会要》卷九九等无。 [10] 《唐会要》卷九九作:“多男子,少妇人,故兄弟通室。妇人五夫,则首戴五角;十夫,则首戴十角。男子无兄弟,则与他人结为昆季,方始得妻,不然,则终身无妇矣。”《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略同。当与《通典》同一史料来源。据《慧超往五天竺国传》,“其吐火罗国,乃至罽宾国(Kashmira)、犯引国(Bamian)、谢旭国(Zābulistān)等,兄弟十人、五人、三人、两人共娶一妻、不许各娶一妇,恐破家计”。知此风成因主要是经济的。 [11] “生子属其长兄”,此据《隋书·西域传》。 [12] 《唐会要》卷九九(《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同)云:“被服文字,与于阗略同。” [13] 颇黎山,《新唐书·西域传》:“北有颇黎山,其阳穴中有神马,国人游牧于侧,生驹辄汗血”。《唐会要》(四库全书本)卷九九作“屋类颇黎山”,《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作“屋数颇梨山”。 [14] 神马:《隋书·吐火罗传》记述简略,《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云:“城北有屋数颇梨山,南崖穴中有神马,国人每牧牝马于其侧,时产名驹,皆汗血,多善马。”《通典》史源当与之相同。 [15] “其北界”云云,《唐会要》卷九九:“北界接西域大宛之地。” [16] “千七百里”:自吐火罗国王治至漕国(Jaguda)王治的行程。此据《隋书·西域传》。 [17] “六千七百里”:自吐火罗国王治至瓜州的行程,经由不明。《隋书·西域传》:“东去瓜州五千八百里”。《册府元龟》卷九五八《外臣部·国邑二》云:“在瓜州西六千七百里。” [18] 《隋书·西域传》:“大业中,遣使朝贡。”据《隋书·炀帝纪下》,吐火罗国遣使朝贡时间在大业十一年(615年)正月甲午(一日)。 大唐初,属西突厥。[19]高宗永徽初,遣使献大鸟,高七尺,其色玄,足如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夷俗谓为驼鸟。[20]龙朔元年,吐火罗置州县使[21]王名远进《西域图记》,[22]幷请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分置都督府及州八十、县一百、军府百二十六,[23]仍于吐火罗国立碑,以纪圣德。帝从之。[24] [19] “大唐初,属西突厥”,此为《通典》作者综合之语。据《大唐西域记》卷一,“出铁门至覩货逻国故地,南北千余里,东西三千余里,东阨葱岭,西接波剌斯(Pārsa),南大雪山,北据铁门,缚刍大河(Wasux)中境西流。自数百年王族絶嗣,酋豪力竞,各擅君长,依川据险,分为二十七国。虽画野区分,总役属突厥。”可见唐初吐火罗与西突厥的关系。 [20] 《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云:永徽元年(650年)五月丁未(9日)“吐火罗遣使献大鸟,如驼,食铜铁。上遣献于昭陵”。《册府元龟》卷三O《帝王部·奉先三》云:“永徽元年五月,吐火罗国献大鸟,髙七尺,帝以太宗怀远所致,献于昭陵,仍刻像于陵之内。”《册府》与《旧纪》叙述重点在高宗孝行,对鸵鸟本身描写只有“如驼,食铜铁”、 “髙七尺” 数语。《唐会要》卷九九(《新唐书·西域传下》、《册府元龟·外臣部·朝贡三》略同)云:“永徽元年,献大鸟,高七尺,其色元(玄),足如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夷俗谓之驼鸟。”与《通典》文字完全相同。《会要》、《册府》、《新传》、《旧纪》与《通典》此段可能均取自《高宗实录》。 [21] 中华书局校点本《通典》在“州县”后有断,不确,“吐火罗置州县使”是王名远的使职名称。《旧唐书·西戎传》载,“卑路斯(Pirūz)龙朔元年(661年)奏,言频被大食侵扰,请兵救援。诏遣陇州南由县令王名远充使西域,分置州县。”则知王名远职事官为陇州南由县令,被遣充吐火罗置州县使。 [22] 《唐会要》卷七三“安西都护府”条“龙朔元年六月十七日,吐火罗道置州县使王名远进《西域图记》”,当与《通典》同一史料来源。但《会要》与《通典》此条未必准确。王名远《西域图记》,诸书无载,与之相关的是《西域图志》。《唐会要》卷三六“修撰”(《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册府元龟》卷五六O《国史部·地理》、《新唐书·西域传上》略同)云:“其年(显庆三年,658年)五月九日,以西域平,遣使分往康国及吐火罗等国,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画图以进,令史官撰《西域图志》六十卷,许敬宗监领之。书成,学者称其博焉。”《西域图志》在分往康国及吐火罗等国的使者所进图记的基础上编成,而分往康国的使者是董寄生,分往吐火罗等国的使者是王名远。《唐会要》卷九九记载,康国(Samarkand)“显庆三年,高宗遣果毅董寄生列其所居城为康居都督府,仍以其王拂呼缦为都督”;史国(Kesh),“显庆三年,遣果毅董寄生列其所治为祛沙州,以其王昭武失阿曷为刺史”;吐火罗国“(显庆)三年,其叶护那火乌涅波奉表告立,髙宗遣置州县使王名远到其国所以理阿缓大城为月氏都督府,仍分其小城为二十四州,以乌涅波为都督”。董寄生出使的是以康国唯首的昭武九姓地区;王名远出使的是吐火罗国地区。从二人的活动看,划分州县为其主要职掌,“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则为附带职掌,故而其使名为“置州县使”。“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画图以进”较易,故而二人在显庆三年五月九日前完成,经史臣编修,许敬宗以宰相身份监领,《西域图志》六十卷上奏皇帝,成为唐代国家编纂的重要西域史地文献。而列置州县较为复杂,据《资治通鉴》卷二百,直至显庆四年(659年)九月,“诏以石(Tashkent)、米(Maimargh)、史、大安(Buchārā)、小安(Kharghan)、曹(Ištīkhan)、拔汗那(Farghana)、悒怛、疏勒、朱驹半(Karghlik)等国置州县府百二十七”,董、王的这次出使才算告一段落。质言之,王名远所进吐火罗风物图记应发生在显庆三年第一次出使时,不可能延迟到龙朔元年。其次,其所进图记内容只限于吐火罗部分,也不可能名为《西域图记》。 [23] 《唐会要》卷七三“安西都护府”条云:“龙朔元年六月十七日……王名远……并请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分置都督府及州八十、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旧唐书》卷四十《地理志》“安西大都护府”条亦云:“龙朔元年,西域吐火罗款塞,乃于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皆置都督,督州八十,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同卷“西域十六都督州府”云:“龙朔元年,西域诸国遣使来内属,乃分置十六都督府,州八十,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皆隶安西都护府,仍于吐火罗国立碑以纪之。”《通典》“县一百”应为“县一百一十”之误。《通鉴》卷二百龙朔元年六月条据《统纪》作“置都督府八,州七十六”,《新唐书·地理志》作“州七十二”,与诸书不同。此次分置州县,王名远又再度出使。《唐会要》卷一百“波斯国“条(《旧唐书·西戎传》略同)云:“龙朔元年,其国王卑路斯(Pirūz)奏,频被大食侵扰,请兵救援之。诏遣陇州南田县令王名远使西域,分置州县,因列其地疾陵城为波斯都督府,授卑路斯为都督。”显庆三年董寄生、王名远等出使,是显庆二年(657年)苏平定阿史那贺鲁之后,重新控制西突厥本土的直接结果;龙朔元年元年王名远再次出使,是显庆五年(660年)苏定方平疏勒等三国叛乱后,根据大食东向扩张的急缓所造成的吐火罗地区政治军事形势变化所做的重新调整。 [24] 《唐会要》卷七三“安西都护府”条云:“龙朔元年六月十七日……仍以吐火罗立碑以记圣德诏从之。”《旧唐书·地理志》“安西大都护府”条亦云:“(龙朔元年)仍立碑于吐火罗以志之。”但《玉海》卷一九四“唐西域纪圣德碑”条云:“《金石録》有显庆四年八月高宗撰纪功碑,飞白题额。”似立碑于吐火罗也发生在王名远第一次出使之时,诸书系于龙朔元年,可能与王名远进吐火罗风土图记一样,将两次出使混为一谈。 二.《西域图记》“吐火罗国”佚文 《通典》此段,与《隋书·西域传》多有不同,其史料来源颇值注意,而与《通典》内容相关的《册府元龟》、《唐会要》两段记载也值得具体分析。 《册府元龟·外臣部·土风三》云: 吐火罗国,在葱岭西,与悒怛杂居,胜兵共五万。其国土[著],多男子,少妇人,故兄弟通室。妇人五夫,则角饰戴五角;十夫,则戴十角。男子无兄弟者,则与他人结为昆季,方始得妻,不然者,终身无妇矣。被服、文字与于阗略同。城北有屋数颇梨山,南崖穴中有神马,国人每牧牝马于其侧,时产名驹,皆汗血多善马。有屋宇,杂以穹庐,着小袖袍,小口袴,大头长裙帽。女子被发为辫。其地与益州邻,尝通同商贾,民慕其利,多往从之,教其书记,为之辞译,稍桀黠矣。一说多畜逐水草,无城郭,后稍为宫室,而人民犹以毡庐、百子帐为行屋。地常风寒,人行平沙中,沙砾飞起,行迹皆灭。肥地则有雀鼠,同穴生黄紫花;痩地辙有瘴气,使人断气,牛马得之,疲汗不能行。 据《册府》的编纂原则,一说之前,应是同一史料来源。故“一说多畜逐水草”下,暂置而不论。《册府》内容,较《通典》、《隋书·西域传》多有不同,显然不是照抄这两种书。《唐会要》卷九九“吐火罗国”一段,与《册府》前部略同,今引之如下: 吐火罗国,在葱岭之西数百里,与悒怛杂居,胜兵五万。其国土著,多男子,少妇人,故兄弟通室。妇人五夫,则首戴五角;十夫,则首戴十角。男子无兄弟,则与他人结为昆季,方始得妻,不然,则终身无妇矣。被服、文字与于阗略同。其城北有屋类[2]颇黎山,南岩穴中有神马,国人毎牧马于其侧,产名驹汗血马。北界接西域大宛之地。 由于《册府》多与《会要》,也排除了前者抄袭后者的可能性,只能认定两者同一史源。 上引《册府》及《会要》的史源何在?唐人笔记小说给我们提供了一丝线索。《太平广记》卷四三五“马”条引《洽闻记》云: 《图记》云:“吐火萝国北有屋数颇棃山。”即宋云所云波讪山者也。南崖穴中神马粪流出,商胡曹波比亲见焉。 而《册府》的“城北有屋数(《会要》作“屋类,形近而误)颇梨山”与《图记》所言,合若符节,正昭示了《册府》及《会要》此段的史料来源。 大历时诗人郑常所着《洽闻记》[3]中引用的《图记》,即裴矩着《西域图记》。《隋书》卷六七《裴矩传》记载,炀帝即位后,“西域诸蕃,多至张掖,与中国交市。帝令矩掌其事。矩知帝方勤远略,诸商胡至者,矩诱令言其国俗山川险易,撰《西域图记》三卷,入朝奏之”。据《西域图记》序文,裴矩的撰写过程是,“寻讨书传,访采胡人,或有所疑,即详众口”,其内容则有:“依其本国服饰仪形,王及庶人,各显容止,即丹青模冩,为《西域图记》,共成三卷,合四十四国。仍别造地图,穷其要害。从西顷以去,北海之南,纵横所亘,将二万里”。这四十四国难以确考,但在裴矩提到“发自敦煌,至于西海”的三道中,南道要经过“吐火罗”,则可推测吐火罗国包含在《西域图记》的四十四国中。《西域图记》还有一特点是“总凑敦煌,是其咽喉之地”,即以敦煌(瓜州)为起点,每国都统计据瓜州的里程。《资治通鉴》卷一八O将裴矩撰《西域图记》事系于大业三年(607年)。 裴矩《西域图记》何时散佚,已难确知,但从《太平寰宇记》引其文,[4]《太平御览》引用经史书目也有《西域图记》看,此书内容宋代尚能见到,完成于唐五代的《唐会要》及北宋时期的《册府元龟》引其文字,也是情理之中的了。据此,似可断定,上引《册府》“吐火罗国”至“稍桀黠矣”一段,即裴矩《西域图记》吐火罗国的佚文。 上引《唐会要》较《册府》多出“北界接西域大宛之地”一句,此句出处如何,亦可深论。《册府元龟》卷九五八《外臣部·国邑二》吐火罗国一段,也颇值得探讨。其文云: 吐火罗国,都葱岭西五百里,与悒怛杂居,都城方二里,胜兵者十万人。一说其北界即汉西域大宛之地,今属西蕃突厥。在瓜州西六千七百里。 “一说”之前的文字,完全抄袭《隋书·西域传》,“一说”以后,与《隋传》史料来源不同。《通典·边防典》及《新唐书·西域传》对吐火罗的描述也与此段不同,表明“一说”以下,不可能抄录这两种资料。而“其北界”云云,同于上引《会要》,值得注意的是,《会要》前面一段又抄自《西域图记》,这一点提醒我们,《册府》“一说”以后的文字,也可能与《西域图记》有关。 据《隋书》卷八四《西突厥传》,西突厥木杆可汗之子大逻便在与沙钵略分裂后,渐以强盛,势力范围“东拒都斤(Otuken),西越金山(Altai),龟兹、鐡勒、伊吾及西域诸胡悉附之”,开皇末势力衰弱的处罗可汗“居无恒处,然多在乌孙故地。复立二小可汗,分统所部。一在石国(Tachken)北,以制诸胡国,一居龟兹北,其地名应婆(鹰娑)[5]”。此时的吐火罗归石国北的小可汗控制,因此《册府》“今属西蕃突厥”一句,用来概括开皇末、大业初的吐火罗隶属关系,是准确的。 “在瓜州西六千七百里”,以瓜州为记述其国位置的基准点,与《西域图记》的编纂原则完全符合。 综括言之,上引《册府》“一说”后所记的三条,与《西域图记》撰写时的政治军事形势、《西域图记》的编纂方法及特点等均无矛盾之处,故而推测,“其北界即汉西域大宛之地,今属西蕃突厥。在瓜州西六千七百里”三句,也是《西域图记》吐火罗的佚文。 三.《隋书·西域传·吐火罗国传》与《西域图记》 《西域图记》吐火罗国佚文的发现,对我们研究《隋书·西域传》的修撰原则,提供了具体的实例。 《隋书》卷八三《西域传》对吐火罗国的记载如下: 吐火罗国,都葱岭西五百里,与挹怛杂居。都城方二里。胜兵者十万人,皆习战。其俗奉佛。兄弟同一妻,迭寝焉,每一人入房,户外挂其衣以为志。生子属其长兄。其山穴中有神马,毎岁牧牝马于穴所,必产名驹。南去漕国千七百里,东去瓜州五千八百里。大业中,遣使朝贡。 其中,“大业中,遣使朝贡”根据隋代留存的档案文献,不在《西域图记》的叙述范围内。都城及里数是《隋书·西域传》必写的几个主要内容之一,“都城方二里”取材于何处,今已不得而知。此外山川、胜兵、风俗及四至里程也是《西域图记》的撰写内容,如果《隋书·西域传》抄袭《西域图记》,亦无不可。但结果却出人意料。 比较《隋书·西域传》与《西域图记》叙述,可以发现《隋书·西域传》具有以下几点特色: 1. 详于《西域图记》,如吐火罗国在葱岭西的里数。 2. 与《西域图记》截然不同,如胜兵数、吐火罗距瓜州里数。 3. 抄录《西域图记》,但改变文字,如神马的传说。《新唐书·西域传下》记载吐火罗国神马的文字为:“北有颇黎山,其阳穴中有神马。国人游牧牝于侧,生驹辄汗血。”比《隋书》更接近《西域图记》。易言之,《隋书·西域传》对《西域图记》的文字修改胜过以“文省事增”而著称的《新唐书》。 4. 略写或不写《西域图记》已有的关于风土人情的描写。此例甚多,不一一列举。 由于我们无法恢复《西域图记》吐火罗国的全部文字,《隋书·西域传》在多大程度上详《西域图记》所略,尚无法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必须撰写的内容上,《隋书·西域传》的编者也是尽量取《西域图记》以外的材料,甚至有意取与之不同的文献或大量更改《西域图记》的文字,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时人已经指出,《隋书·西域传》所传西域诸国不过二十余国,与《西域图记》的四十四国相差甚远,《隋书·西域传》在诸国的编排上,不但没体现《西域图记》序文中清楚记载的三道,而且完全打乱三道顺序,显得杂乱无章。[6]这些,都体现了《隋书·西域传》与《西域图记》在大的编纂体例、原则上的迥然不同。而从吐火罗现存佚文看,即使在局部的取材和行文上,《隋书·西域传》也是尽量详《西域图记》所略,而略其所详,在经隋末战火西域诸国“事多亡失”[7]的情况下,仍勉强取与《西域图记》不同的记载。这一明显的编纂取材趋向,构成了《隋书·西域传》的特点之一,也影响了《隋书·西域传》的准确性和完善性。 摒弃《西域图记》而尽量标新立异,反映了《隋书·西域传》编纂者的政治理念与史学思想。在《隋书·西域传》末,魏征写了较长的“论”,其文略曰: 炀帝规模宏侈,掩吞秦汉,裴矩方进《西域图记》以荡其心,故万乘亲出玉门关,置伊吾、且末郡,而关右曁于流沙,骚然无聊生矣……古哲王之制,方五千里,务安诸夏,不事要荒。岂威不能加、德不能被?盖不以四夷劳中国,不以无用害有用也。是以秦戍五岭,汉事三边,或道殣相继,或户口减半。隋室恃其强盛,亦狼狈于青海。此皆一人失其道,故亿兆罹其毒也。 魏征在这里严斥裴矩,是因为他的《西域图记》开启了炀帝的穷兵黩武,导致了民不聊生,直至隋亡。在魏征看来,开西域为隋亡的前车之鉴,《西域图记》也成了隋亡的导火索,更应深斥力抵。而在《隋书》接近完成的贞观中期,太宗已着手经营西域,主张以亡隋为鉴,励精图治的魏征更是借修史之时,阐述其政治理论,以收谏诤之效。在修《隋书·西域传》时对《西域图记》的摒弃,与贞观十四年(640年)魏征谏太宗戍兵高昌[8]一样,都是魏征坚持其政治原则的产物。而魏征这种经世致用的思想对《隋书·西域传》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 四.从吐火罗条看《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编纂特点 与《隋书·西域传》相较,《通典·边防典》吐火罗条没有明显的因人废言趋向,但就《通典》编纂者来说,其取材叙录,并非没有一定之规。 在正史西域传中,吐火罗国首见《魏书·西域传》,《魏书》的记载自成体系,其文云: 吐呼罗国,去代一万二千里。东至范阳国,西至悉万斤国,中间相去二千里;南至连山,不知名;北至波斯国,中间相去一万里。国中有薄提城,周帀六十里。城南有西流大水,名汉楼河。土宜五谷,有好马、驼、骡。其王曾遣使朝贡。 《魏书》除四至外,还记载了“薄提(Baχtri)城”、“汉楼河”(即阿姆河,乃Wehrot之对译)及“土宜五谷,有好马、驼、骡”等土俗物产,并记述了其朝贡北魏的情况,这些都是《通典·边防典》应该叙述的内容,但《通典》只字未取。 《通典·边防典》“西戎”门有抄录《魏书·西域传》的部分,[9]因此,吐火罗条不取《魏书》,并不是《通典》因为《通典》编者对《魏书·西域传》有偏见,而是由《通典·边防典》的编纂原则决定的。简单概括之,这种取材原则是舍远取近,不必求全。在同书同卷“康居”条注中,《通典》编者自述编辑体例云: 又按《汉书》,陈汤征郅支,康居副王挹阗抄其后重,此或康居之种类。然传自远国,夷语讹舛,年代绵邈,莫知根实,不可得而辨也。 就《通典》编者看来,较早的史料,“年代绵邈,莫知根实”,不能辨其真伪,略而不取。至于其渊源所自,因“传自远国,夷语讹舛”,也非《通典》编者力所能及。基于以上认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确立了宁近勿远的取材原则。 在吐火罗条,《通典·边防典》叙述了吐火罗国的国名、方位、山川、民风、四至,其史料来源于距唐较近的《隋书·西域传》及《西域图记》,并未对吐火罗国做一正本清源的叙述,也没有使用较早的第一手资料对吐火罗国历史沿革条分缕析,而是据近期材料抄录堆砌而成。这种舍远取近的选材方法,对编者果然事倍功半,也更能体现诸国现状,但作为历史著作,这一原则却是史家大忌。不用最早的第一手资料,难免生以讹传讹之敝,如吐火罗国条中,“后魏时吐呼罗也”,与“隋时通焉”就自相矛盾。这一原则影响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准确和完整。 《通典·边防典》在叙述吐火罗四至、胜兵、民风等时,兼取《隋书·西域传》和《西域图记》,而这二书由于采取不同的史料来源形成了不同的叙述体系,《通典》兼取诸书时,忽略了史料的体系及时代性,因而难免自相矛盾。如叙述吐火罗胜兵,用《隋书》资料,作“十万”,未取《西域图记》的“五万”;而叙述其距瓜州距离,又取《西域图记》的“六千七百里”,不用《隋书·西域传》的“东去瓜州五千八百里”。这样兼取诸书固然为其所长,但造成了《通典·边防典》本身的体例紊乱。《隋书·西域传》与《西域图记》是根据不同时期和不同的交通路线记载的,《通典》两者兼采而不加选择甄别,使叙述内容彼此抵牾,在保存较多史料的同时,破坏了体例的完整性。《通典·边防典》吐火罗条,也体现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兼取诸书,自相矛盾的特点。 对龙朔元年王名远出使、献《西域图记》及唐于吐火罗设置州县、立碑记德等,《通典》抄录了唐代《实录》等资料,但并未进行一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史料鉴别工作。这不仅体现在混淆了王名远的两次出使,而且对龙朔元年唐安西都护府下羁縻州府,《通鉴》卷二百《考异》已列举了诸书记载的不同,《新唐书·地理志》作“州七十二”,也与“州八十”的数额有别,《通典》则未加甄别考异。这表明,《通典》至少在“边防典·西戎门”的编纂上,与《资治通鉴》是不同。《通典》的史料处理极为粗糙,考证史料、辨别真伪等不是《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编纂原则。 《通典》吐火罗国条,只有“隋时通焉”、“大唐初,属西突厥”两句,是《通典》编者自己概括语言,此外,皆抄录诸书。因此,《通典》吐火罗国条,与其说是关于吐火罗国的著作,勿宁说是吐火罗国资料摘抄。这种形式的“述而不作”,也是《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特色。《通典·边防典》“西戎”门通过抄录诸书汇集而成,是中国古代西域风物的资料选编。 唐代吐火罗是西域国家中贡献较多的一个,在唐初到开元年间,据《旧唐书》卷三《太宗纪》、《册府元龟》卷九七O、九七一《外臣部·朝贡》,贞观九年(635年)、十三年(639年)、十九年(645年)、二十二年(647年)永徽元年(650年)、五年(654年)、显庆二年(657年)、咸亨元年(670年)、永隆二年(681年)、开元七年(719年)正月、二月、六月均遣使朝贡,但《通典》只记载了永徽元年的一次。之所以选取了这次进贡,是因为所贡之物为“高七尺,其色玄,足如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夷俗谓为驼鸟”的“大鸟”,而“在唐朝,没有别的动物能够象鸵鸟那样更使人惊叹不置,但是业没有比鸵鸟更为罕见的动物了”[10],鸵鸟以其奇异被《通典》记录,这也昭示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一个主要编纂原则,即记异。 这种“异”,包括异闻、异物两类。在《通典·边防典》“西戎”门“西戎总序”[11]中,《通典》编者声明其编纂体例:“今之所纂,其小国无异闻者,则不暇录焉。”在《通典》有关西域的三卷中,是否有异闻,是能否被著录的标准,因之一些不存在的传说国家如小人、轩渠、三童等榜上有名。也因为贡物以奇异为标准,《通典》对吐火罗国的多次贡献不置一词,而只是详细记载了所贡鸵鸟的特殊形状。 吐火罗地处中西交通的枢纽,隋唐之际在波斯、西突厥、大食、唐、吐蕃多种势力争夺之间,地位重要,与唐关系微妙,许多历史事件与之有关,且影响深远,从《新唐书·西域传下》及《唐会要》卷九九吐火罗国的记载可见一斑。以下以《新唐书·西域传下》为例,《新唐书》卷二二一下略云: 吐火罗,或曰吐豁罗,曰覩货逻,元魏谓吐呼罗者。居葱岭西,乌浒河之南,古大夏地。与挹怛杂处。胜兵十万,国土著,少女多男。北有颇黎山,其阳穴中有神马,国人游牧牝于侧,生驹辄汗血。其王号“叶护”,武徳、贞观时再入献。 永徽元年,献大鸟,髙七尺,色黒,足类槖驼,翅而行,日三百里,能噉铁,俗谓驼鸟。显庆中,以其阿缓城为月氏都督府,析小城为二十四州,授王阿史那都督。后二年,遣子来朝,俄又献码碯镫树,高三尺。神龙元年,王那都泥利遣弟仆罗入朝,留宿卫。开元、天宝间,数献马、 、异药、乾陀婆罗二百品、红碧玻瓈,乃册其君骨咄禄顿达度为吐火罗叶护、挹怛王。其后,邻胡羯师谋引吐蕃攻吐火罗,于是叶护失里忙伽罗丏安西兵助讨,帝为出师破之。乾元初,与西域九国发兵为天子讨贼,肃宗诏隶朔方行营。 《新传》前段叙述了吐火罗沿革、地理、风土,但重点在记叙吐火罗国在唐朝的政治军事活动及与与唐朝的关系。《通典》与之相较,则显得本末倒置,除龙朔元年的划置州县,立碑纪功外,《通典》无一言涉及吐火罗国与唐代的政治军事,唐对吐火罗国的政策及吐火罗国在中亚地区的作用,从《通典·边防典》中是看不到。各中原因,值得深思,这正体现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另一主要编纂特点。 在同书同卷“康居”条,《通典》编者申明了《边防典》“西戎”门的取材编纂方针: 今考其风俗物产及诸家所说而编之。 此句对理解《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组成及内容等极为重要。据此可知,在《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数卷中,只记载诸国的风俗物产,而各国的政治历史等,不仅不是这一部分《通典》的记叙重点,而且基本上不是著述对象。《通典·边防典》“西戎”门记诸国风俗物产的原则,与正史西域传以人为本,主要记载中国与四夷政治关系的著述方法有天壤之别,这表明,《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编纂方式不是沿袭正史西域传,而是另有取法对象。 “风俗物产”是地志类图书的必备要素。《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记述方法与其说是历史的,不如说是地理的更为准确。其实前文所论的求异的编纂原则,已经显示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与地志类著作的相似性,而从《通典》这一部分对“风俗物产”的重点记录上,更深刻地体现了《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地理特点。 正因为对西域诸国的记录偏重地理,所以汇编西域诸国资料时,更多地从地志、游记、行记中取材。上引吐火罗条广取《西域图记》,已是《通典》这一取材特色的体现,而在其它西域国家中,所取行记类资料之多,也令人目不暇接。仅从注文看,这一部分《通典》的引书中,有《扶南传》、竺法维《佛国记》、释法盛《历国传》、竺法维《佛国记》(以上“天竺”国)、韦节《西番记》(“康居”国)、《突厥本末记》(“短人”国),而多处出现的杜环《经行记》更成了辑录这部已佚图书的主要资料来源。《通典·边防典》“西戎”门引用的这些行记,正是其“物以类聚”的表现。 以上仅以吐火罗条为例,试述了其中反映的《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一些编纂特色。由于吐火罗条只是“西戎”门西域部分的一国,虽具体而微,也只能体现《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编纂原则及方法特点的几个方面。因此本段所述,不可能全面,而对《通典·边防典》“西戎”门的详细论考,将俟诸异日。 [1] 参见季羡林等校注:《大唐西域记校注》,中华书局,1985,pp.101-102;冯承钧原编,陆峻岭增订《西域地名》,中华书局,1982,p.97。 [2] “屋类”,中华书局影印本无,据四库全书本补。 [3] 关于《洽闻记》及其辑佚考证,见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pp. 252-257。 [4] 参看内田吟风:《隋裴矩撰〈西域图记〉遗文纂考》,《藤原弘道先生古稀记念史学佛教学论集》,内外印刷株式会社:1973,pp. 115-128。 [5] “应婆”为“鹰娑”之误,见冯承钧译:《西突厥史料》,中华书局,1958,p.20。 [6] 详见余太山:《〈隋书·西域传〉的若干问题》,《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pp. 50-54。 [7] 《隋书》卷八三《西域传》序,中华书局校点本,pp. 1841-1842。 [8] 详见《唐会要》卷九五“高昌”条,中华书局,1955,pp. 1701-1702。 [9] 如《通典》卷一九三《边防九·西戎五》“康国”条云:“至后魏太武太延中,遣使朝贡,其国又称者舌。(《后魏史》云即汉康居国也。)”即抄录《魏书·西域传》,注中的“《后魏史》”指的就是《魏书》。 [10] 见谢弗著,吴玉贵译,《唐代外来文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pp.227-229。 [11] 按,应为“西戎序略”,见《通典》卷一九三《边防九·西戎三》“天竺”条注,中华书局校点本,p.526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