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业绩:亮点突出齐发展 成果丰硕势头猛 上世纪80年代初,民族地区旅游业基本上在计划经济的框架中运行,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投资我生产”的计划经济体制运行。1992年以后,旅游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统一对外”的原则建立。 在旅游发展动员上,民族地区成立了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类似组织机构,成为民族地区推动旅游发展的一种重要机制。比如,云南、宁夏、广西成立了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配套“旅游发展大会”和“旅游现场办公会”等。 2016年,民族地区先后建立了以“党政统筹”为主要特征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与机制,大部分地区完成了“局改委”的工作。2018年,原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合并成立文化和旅游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更为完善。 另外,中国旅游协会、中国饭店协会、景区协会、餐饮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民族地区旅游业的管理和规范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旅游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形成。 随着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旅游可进入性得到提高。国家持续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投入,民族地区的航空、铁路和公路网络、水路系统都得到了空前的改善,廉价旅游交通体系正在形成。 2006年,青藏铁路开通,“天路之旅”成为民族地区旅游业亮点。近两年,随着沪昆、贵广等高铁开通,贯通了东中西部市场,极大地促进了广西、贵州和云南旅游业的繁荣发展。“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来以后,我国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更为紧密。2017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第二条铁路客运通道开行,成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开出的首趟国际旅客列车。至此,民族地区基本形成了以高铁和航空为主的国内外畅达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对民族地区旅游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0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态与产品开发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旅游吸引物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在旅游目的地建设方面,国家把四川九寨沟、云南迪庆、长江三峡、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等列为重点旅游开发区。西双版纳、大理、丽江、张家界、凤凰古城、九寨沟、阳朔等先后成为著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在大众旅游时代,宁夏、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贵州花溪等地积极探索和发展全域旅游,成为知名的全域旅游目的地。 在旅游业态和产品创新方面,民族地区旅游新业态不断升级,旅游产品不断被创新。青海的自驾旅游,新疆的低空旅游,海南的邮轮游艇旅游,内蒙古的草原旅游,贵州的山地旅游,云南、贵州、宁夏的避暑旅游,云贵川的红色旅游等,均较好地凸显特色与个性,极大地提高了民族地区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40年来,民族地区旅游业长期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增长区间为10%-30%。横向相比,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速度与质量也优于其他行业,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等省区的旅游业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产业,旅游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8%;青海、新疆、宁夏等省区占比5%左右,已成为民族地区的优势产业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旅游业是民族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其就业和旅游扶贫富民效应明显,社会贡献度大。近10年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中西部地区项目资金约17亿元,先后启动了六盘山、阿尔山、武陵源、乌蒙山等民族地区和“三区三州”旅游重点扶贫行动,帮助这些地方制定规划、对接东部、对接企业、引进专家、输送客源。 民族地区选择旅游业客观上对工矿业等污染型产业起到了替代的作用,同时减少了农牧产业的生产面积,总体上有利于民族地区生态恢复与保护。旅游业的发展,推动了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推动了各民族间的文化合作与交流,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