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裕 《崇祯长编》是研究崇祯朝史事的基本史料,但今传史语所印行之《崇祯长编》惟存天啓七年八月至崇祯五年十二月之记事,清末痛史本之《崇祯长编》亦仅存崇祯十六年十月至十七年三月记事,崇祯六年正月至十六年九月之记事均付阙如,治史者颇以为憾。近年于读书之际,见清人傅泽洪《行水金鉴》等书内录有若干《长编》佚文,现介绍出来,以飨诸君。同时,对与佚文有关的问题稍加釐述,或可有助于了解相关情况。 《崇祯长编》的佚文情况 编撰《崇祯长编》,是康熙明史馆为方便《明史》修撰进行的先期工作,该书成书后一直为修史者使用,未曾刊刻行世,外间流传不广。乾隆时长编复列入禁毁之书,抄本之流传亦受影响,得见者更罕。故清代目录中著录该书者不多,而引用摘录该书的著作,目前笔者所见仅有《行水金鉴》、《钦定续文献通考》、四库本《明史》所附之《明史考证》等,其中,《行水金鉴》引录《崇祯长编》的内容最多。 1.《行水金鉴》之引文 成书于雍正三年的《行水金鉴》(一百七十五卷),作者署名傅泽洪,泽洪字育甫(一字稚君),镶红旗汉军人,累官至分巡淮扬道按察司副使[i],《行水金鉴》即刊刻于淮扬官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行水金鉴》:“其综括古今,胪陈利病,统前代以至国朝四渎分合、运道沿革之故,彚辑以成一编者,则莫若是书之最详。”[ii]则书为有关于长江、黄河、淮河、汶水、漕河等各大水道的水利全书。 实际上,《行水金鉴》是一部历代水利资料的汇辑,“其例皆摘录诸书原文,而以时代类次,俾各条互相证明,首尾贯串。其有原文所未备者,亦间以已意考核,附注其下。”[iii]正因其体例如此,《行水金鉴》录有丰富的明代资料,涉及到的明代史籍包括“《实录》、《会典》、《明史稿》以及直省通志、府州县志、《南河全考》、《北河续记》、《通漕类编》等书,旁及传记碑版、稗官小说”[iv],这也使我们有机会看到了更多的《长编》内容。 《行水金鉴》以时间先后排列同类资料,并注明时间及所引资料的出处,《崇祯长编》被引用时,不仅标注书名,还标明年月日,这为确定每条资料的情况提供了方便。经过翻检,从《行水金鉴》内共辑得《崇祯长编》124条记事,约二万三千多字。在辑得的记事内,现存《长编》内缺失的崇祯六年正月至崇祯十六年十月间的记事,有82条,字数约一万五千多。其他天啓七年九月至崇祯五年十二月记事38条,崇祯十六年十一月至崇祯十七年一月记事4条(具体见下表)。
这些条记事分别见于《行水金鉴》之卷四四、四五《河水》,卷六四《淮水》,卷七九《江水》,卷一三一、一三二《运河水》。其中,卷四四、卷四五《河水》,共为56条,卷64《淮水》为5条,卷七九《江水》为3条,卷一三一、卷一三二《运河水》,共为61条。 从上表内所罗列的日期看,《行水金鉴》对崇祯六年至十六年的《长编》记事均有摘录,多者如崇祯十五年有20条,少者为崇祯八年的1条。这些引文显然只是《崇祯长编》所遗失内容的一小部分,且集中为水利方面的内容,无法反映《长编》更多的面貌,但这已是非常难得的了。 《行水金鉴》所引崇祯六年之后的《长编》,仍以臣工奏疏为主,或为全文,或为节录提要,其他为上谕旨意、官员任免及动向、一些事件的纪录,其情形与今存《长编》相似。关于具体内容,下文拟再详述,此不赘言。 2.《钦定续文献通考》、四库本《明史》所附《考证》摘引的《崇祯长编》 除《行水金鉴》外,目前在《钦定续文献通考》内亦见到数条与《崇祯长编》内容有关的纪录。清乾隆所修《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卷),系乾隆十二年敕撰,所谓“特命博征旧籍,综述斯编。黜上海之野文,补鄱阳之巨帙,采宋辽金元明五朝事迹、议论,彚为是书。”[v]全书上接马端临《文献通考》,下至明代,门类仿依马氏《文献通考》而稍加变通。其体例大抵是将与所述之事有关的正史、文集按照时间顺序排列,标有书名,同时收录或增加相关的議論、史評、語録等。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一二录有崇祯八年四月南京钦天监监正戈近亨的奏疏,并标明出自《崇祯长编》,则该疏应即属于《长编》之佚文。《钦定续文献通考》之文为: 《崇祯长编》:八年四月,南京钦天监正戈近亨疏言:“二月二十五日巳时,太阳生交晕二,上下抱气二,东北背气一,白虹二直贯日体,日傍如连环者二,一环于左,一环于右,至未方散。谨按,占书曰:交晕如连环贯日者,兵起相争;又曰:晕而抱背为败亡;又曰:白虹贯日,诸臣不忠,近臣为乱。丙午日,奎宿分野应属鲁齐、大梁之间;巳时,属楚分,木星守井宿,主秦分兵灾。”[vi] 这条记事缺少日期,所摘录的内容可能也不完整,但既为《长编》之佚文,其于增加对《长编》的了解自有其价值,对于了解当时钦天监的工作及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有帮助。这条资料,《国榷》卷九四崇祯八年记事、今本《崇祯实录》卷八皆阙;而资料内所涉及内容,在万斯同《明史》卷三四《天文》三、张廷玉《明史》卷二七《天文》三则有记,皆作“八年二月丙午,白虹贯日”[vii],比较之下,则佚文所记内容更丰富。 此外,《钦定续文献通考》内另有两条言及《崇祯长编》的内容,一为卷一一《钱币考》关于天啓五年五月解学龙请搜括库贮废铜铸钱的按语,一为卷一三《户科考》关于《明史·食货志》的按语。二条按语为: 臣等谨按:学龙原奏以无用为有用,未为不可。然搜括之说起,而永贞辈拾其唾余,一时之骚扰可知矣。至崇祯更化,户部员外王守履言崔呈秀罪状可杀者四,一借铸钱之说,敢于毁太常之彛鼎,是毁皇上之宗器云云〔见《崇祯长编》天启七年十一月〕。夫彛鼎几何,即悉以供鼓铸,无禆于太仓之一粟,而弃宗祀、蔑典常,小人之无忌惮,信亡国之乱政也。(《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一《钱币考》) 臣等谨按:《春明梦余录》曰,天启、崇祯之季,荒燹相继,市井萧然,版籍不可问矣。今考《会典》所载自万历六年而止,后惟天启元年一见于《实录》,余岁皆不书。至《崇祯长编》洎《崇祯疏钞》等书,无一言及于戸籍者,无由考索,谨从阙文之义。(《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一三《户口考·户口丁中》) 前者所记王守履之上言,见《崇祯长编》卷三“天啓七年十一月壬申”条,后者虽未涉及具体记事条目,但对了解《长编》佚文内有无户籍方面的纪录是有很大帮助的,而这是今日我们不能于《长编》内得知的事情。 乾隆间将《明史》收入《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对《明史》进行了考校,其成果即抄入《明史》相关各卷之后,名之曰《明史某卷考证》。在考校崇祯朝史事时,馆臣即利用了《崇祯长编》,但皆是据以言事,不录全文。虽则如此,亦可藉之窥识《长编》若干内容。现将四库本《明史》各卷考证中涉及之长编内容列为下表。
四库馆臣所考诸史事,皆在崇祯六年之后。如李卑署临洮总兵事,在崇祯六年七月;嗣昌荐人自代事,在崇祯十一年;而张至发崇祯十年为首辅,十五年病殁;此外,贺逢圣作为阁臣之经历亦在十一年至十五年之间;张罗俊之弟罗彦落职事,今本《崇祯长编》亦阙。故《考证》中言及之《长编》内容,皆今日所不得见。 需做说明的是,《考证》内所及之《长编》,与清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略有不合。《明史考证攈逸》是根据馆臣进呈本所粘黄签抄录而成[viii],但查该书卷二六至卷二八,仅见《贺逢圣传》、《李卑传》之考证,四库《考证》内之其他杨嗣昌、张至发、张罗俊诸人则未见。 据王氏《攈逸·叙》,黄签因年久字迹多有不清,复经其整理删汰,则彼此有异自在情理之内。但《攈逸》卷二六所录列传一四六《黄绍杰附李世祺传》之考证,则为四库《考证》所无,《攈逸》所录传文为:“遂贬官”,考证为:“按:世祺贬福建按察司检校,且追罪文选郎吴鸣虞考选非人,亦贬三轶。见《崇祯长编》。”[ix]李世祺论周延儒在崇祯七年正月,如《攈逸》不误,则其所录该条,亦为《长编》所佚内容。另,四库《考证》既未录该条,可知今所见之《考证》非馆臣所考之全部,而《明史考证攈逸》可与之互补,此为题外话。 无论《钦定续文献通考》的作者,还是四库馆臣,都有机会利用《崇祯长编》,可惜他们没能留下更丰富的《长编》内容,倒是《行水金鉴》所记更多。 《行水金鉴》所录《崇祯长编》的内容 总体来说,《行水金鉴》摘录的《崇祯长编》,皆与水利、漕运有关,其于了解明末水利、漕运之价值明显,但欲藉此于明末其他方面广瞻博览,则未必得力。但崇祯时很多史事与水道、漕运有关,故这些摘录有所助益者,又不止于水利与漕运之认识。 即如前文所言,《行水金鉴》共摘录《崇祯长编》124条,属于佚文者82条,其他42条为崇祯五年十二月之前与崇祯十六年十月之后者。核对今存《长编》与这42条引文,除1条外,41条引文在时间、内容上皆相合(一些文字有出入)。以此推之,82条佚文的内容,在准确性上似可不必存疑。 1.奏疏 《行水金鉴》内崇祯六年以后的《崇祯长编》,仍以臣工奏疏为主。其全文收录者如崇祯六年五月己未吏科给事中吴麟徵的河决之患疏,1200多字;崇祯十六年二月庚午御史黄澍的开封黄河决口情形疏,近1300字。而更多的是对奏章的摘要或内容提要,其情形与《实录》及今存《长编》相同。而这些奏疏之后,多录有皇帝的对所奏之事的处理意见,可知这些是属于发抄的奏疏。这种情形与人们已知的《长编》以邸报为基础编辑的情况相符。 崇祯海运和崇祯十五年开封黄河决口,是当时和後世均较注意之事,《行水金鉴》引录的奏疏中,有许多涉及此二事。 关于海运,有崇祯十二年九月戊寅户部李待问疏,十三年闰正月辛亥登莱巡抚徐人龙疏,十四年四月戊辰登州府生员田士龙疏,十四年七月戊戌户科给事中张元始疏,十四年七月庚子户部主事邢国玺疏,十五年正月丁亥淮海总兵黄允恩疏,十五年四月癸卯天津巡抚冯元颺疏,十五年六月辛亥、闰十一月辛酉户部郎中沈廷扬疏。 这些奏疏的作者如沈廷扬、黄允恩等都是海运的关键人物,其他人也都与之有关,因此,他们的章奏对于了解崇祯海运是很有意义的。《明史·河渠志》关于崇祯海运,叙述简略,据此则可知其详。又,诸史皆言海运兴于崇祯十二年沈廷扬之议,《钦定续文献通考》记为十二年十月[x],但据十二年九月戊寅李待问疏,海运之议其时已兴,疏言:“海运一议,所以济河漕之不及,漕臣朱大典筹度加详焉然……今漕臣先募大海船数只,自维扬至津门各携工役,详录岛屿,徃来审视以图经始。盖途有所必经,而后不失于迂;事有所必习,而后能审其便。此乘风破浪之要务,实长虑却顾之极思也。”[xi]海运之议非起于十月甚明,则该疏可订正史籍之未确。 崇祯十五年九月开封黄河决口灌城,与此有关的奏疏亦有多篇。包括:十五年十月壬子工科给事中李士焜疏,十月己未总督河道张国维疏,十月庚申礼科都给事中沈允培疏,十月丙寅浙江道御史周燦疏,十一月山东巡抚王永吉疏,十一月丁丑总督侯恂疏,十二月戊子巡曹御史沈向疏,十六年二月庚午御史黄澍疏。 这些章奏对黄河决口的原因经过,难民情况,决口后黄河对下游的影响等均有涉及。如河决后,关于难民的救助,侯恂奏:“标下副总兵丘磊懐、标署总兵白邦政,率兵驾船济渡,难民十余万尽归北岸,请赐赈恤。”关于黄河决口对下游的影响,则山东巡抚王永吉疏内言之颇详。 后世对黄河决口的原因较为关注,据奏疏,此事在当时即有各种说法。十月李士焜疏内言:“臣闻贼欲决河非一日矣,然不即引水灌城者,其志在金帛子女,坐困城亡,恣其所取耳。遥闻秦兵出关,恐尽力迎敌,则围汴必疎,是以藉河北之卷噬,当锋敌〔镝〕之屠戮。”,张国维的疏内说:“鎭臣刘泽清面语臣,流寇乗九月水涨,令黑蛇刘都古决河灌汴。汴城被冲,周藩播迁,贼垒亦溃。”认为这是农民军的作为。十二月戊子巡漕沈向疏言:“汴梁城后,有老堤以障之,再后有黄金堤以障之,宋帝建都仗此黄河,保护东西二京。乃一时不察,遽从朱家寨决开小堤,欲灌贼,而贼复大决,以灌城。”则起因是官军决堤在前,农民军随后。当时另有说法为,黄河涨溢,开封官员疏导不利致使河决,《国榷》记言:“盖黄河秋时尝涨,开封推官黄澍凿渠道之,忽横溢,沦溺数十万,人无不切齿者”[xii]作为重要当事人的黄澍在十六年二月有一自辩疏,该疏是诸疏内最长的一篇,内言决河之事与之无关,而“按臣严云京曽疏请决河,刘源清亦自认决河”,[xiii]则决河之责在官军,而非农民军。 黄澍当时为开封府推官,疏内保留许多重要信息,如河决前的情况,“黄河之不遑修筑者,五年矣。崇祯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河从黄金坝朱家寨等处决进七八里,冲入土堤,周王发银钱数千,连夜招人堵塞,抚臣髙名衡以下,皆半夜出城修筑。当时贼未围汴,约以次年春间大兴版筑。至十二月,而贼又攻汴矣,狠攻二十昼夜。而贼去竭两月之力,仅修完城垣。而贼又来,自四月二十八日贼困城下,消息不通,七月间贼謡言决河,以惑我众,然自七月至九月初旬,城下俱无水,九月十四日水到城下,十六日四门齐坏,洪流万丈。”再如城内之人数,“汴梁百姓,周王宫眷而外,臣七月初旬以点保甲为名,实在人丁三十七万八千有零,至九月初旬,再一查点,秪存奄奄待毙者三万余人耳。城中白骨山齐,断髪地满,神号鬼哭,天日为昏,盖死于饿者十之九。”此外,疏内对开封城防情况、官员之间的关系也都有涉及。 开封河决之事,史籍纪录甚夥,但欲了解此事,这些奏疏的价值,显然是不可小觑的。 2.其他 奏疏之外,《行水金鉴》所引崇祯六年以后的《崇祯长编》,皇帝的旨意和官员的任免奖惩,占了很大比例。下面用两个表对这些内容加以介绍。 一,上谕表
表内未列皇帝对臣工奏疏的批复,该类皇帝旨意甚多。本表胪列之旨意,从陈述看,应皆为主动发出者,显示出其对漕粮不至的急迫心情。明末漕运不畅,已经严重影响政府的运作和经济生活,成为国务中的大事。崇祯十二年海运之议兴,十三年试行,即是因此。从本表所列看,皇帝亦于此时更主动地关注漕运,其忧虑亦贯穿始终。 二,官员升迁奖惩表
官员升降的纪录,对于了解这些官员的履历,无疑是重要的,而升降的原因,则又透露着皇帝的态度与朝廷人际关系的复杂。因此这些资料也自有其价值。 此外,还有些《长编》引文值得注意,如,《行水金鉴》卷七九《江水》载:“(崇祯七年)二月已巳,锦衣卫邹之有请移公安县治于城南四十里祝家冈,以避水患。帝令抚按看议以闻。”依理此事应由地方官员申请,而此处则锦衣卫预之,后面的原因尚难确知。而卷四五《河水》崇祯十二年的几条纪录则反映了当时财政紧张的状况,“三月已卯,河道总督周鼎疏言恭进捐助,帝命照数察收”,“七月丁已,大学士薛国观等捐助河工,〔有〕旨照数验收”,“八月庚寅,帝以河江急需,命将王体乾没籍银两,尽数发与管工侍郎,乘时挑浚”。 3.引文中的问题 《行水金鉴》所引《崇祯长编》,其内容的准确性虽无问题,但崇祯六年以后的文字,难以确保其皆无错误,但因缺少可供直接比较的资料,无法对这些文字的正讹进行说明。如广求旁证,则工程浩大,非一时可竣。故现就见及之处言之。 《行水金鉴》卷四五《河水》载:“(十六年)三月丙子,命暂停河工。癸未,总理河道周堪赓报河决马家口。”所记两条记事,其时间有误。崇祯十六年三月朔日为甲午,是月不得有丙子日和癸未日。则所记或月份有误,或日期有误。如月份无误,其下两个日期的干支同时出现错误,其可能性较小,故疑月份误。该年二月朔日为乙丑,四月朔日为甲子,六月朔日为癸亥日,皆有丙子、癸未日。查《明史》卷八四《河渠》二,内载“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余丈。马家口工未就,忽冲东岸,诸埽尽漂没。堪赓请停东岸,而专事西岸,帝令急竣工。”[xiv]则河决马家口在四月,与二月无涉。然田文镜《河南通志》载:“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余丈,马家口工未就,忽冲东岸诸埽。至六月,堪赓言马家决口百二十丈,两岸皆筑四之一,中间七十余丈,水深溜急,难以措手,请俟霜降后兴工。疏甫上,帝趣鸠工,未及奏绩而明亡。”[xv]此言堪赓报决口在六月,与《河渠志》系之于四月不同。另查《国榷》卷九九“崇祯十六年六月癸未”条记事,内载“总理河道周堪赓报河决马家口”。据此,该丙子、癸未应属六月,《行水金鉴》记为三月,误。 要之,《行水金鉴》所引《长编》,文字并不完全准确,但其内容对于研究水利、漕运意义很大,对于崇祯时其他史事的研究也有帮助,这是其史学研究方面的价值,而更明显的是,这些引文弥补了《长编》的阙文,尽管不是全部,也是十分珍贵的了。这对于该文献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以往人们对传世的两种《崇祯长编》,仅从体例等方面判断其为一书,而阙实证,《行水金鉴》的引文,则从内容上将两者联在了一处,崇祯五年之前的引文,在史语所影印之《长编》内皆可落实,崇祯十六年十月以后的引文,在痛史本内也都可落实。说明今所存两种《长编》固为一书,前贤之判断准确无误。 《崇祯长编》被《行水金鉴》引录的原因 与明史馆、四库馆的馆臣及敕撰书的作者们不同,《行水金鉴》为私家著述,何以在《崇祯长编》流传不广的背景下,得以大量引录该书内容?换言之,《行水金鉴》的作者是如何接触到这部书的。 《行水金鉴》署名江南按察使傅泽洪撰,但在清代一直流传着该书作者为郑元庆的说法。《四库全书总目》言:“全祖望《鲒埼亭藁》有郑元庆墓志,以为出元庆之手。疑其客游泽洪之幕,或预编摹,然别无显证,未之详也。”[xvi]这种说法至宣统时犹然,胡思敬《国闻备乘》言:“《行水金鉴》本郑元庆撰。题曰傅泽洪。”[xvii] 关于《行水金鉴》的作者问题,学者高洪钧在《行水金鉴作者考辨》一文中,给予了解决。他通过比对郑元庆所著《今水学略例》与《行水今鉴略例》,以及对《行水金鉴》中引录的著作以及按语、论述的分析,确定该书“当是以郑元庆的《今水学》为基础,按照《今水学略例》要求,汇辑古今有关河事资料,加上他自己的考订、论述和补充等编纂而成的”,傅泽洪作为上司,攘取了郑元庆的成果[xviii]。这一考证是可信的,与清人的纪录形成呼应。 郑元庆,字芷畦,归安人。《清史列传》言其“通史传,旁及金石文字。李绂、张伯行雅重其学,欲荐於朝未得也。颜鲁公书《湖州石柱记》,元庆为之笺释,甚博赡。又著《湖录》百二十卷,七易藁而后成,自谓平生精力殚於是书。平生慕郑子真之为人,自号‘郑谷口’。晚更治经,其著书处名‘鱼计亭’。著有《周易集说》、《诗序传异同》、《礼记集说参同》、《官礼经典参同》、《家礼经典参同》、《丧服古今异同考》、《春王正月考》、《海运议》”[xix]。他的《石柱记笺释》被收入《四库全书》,其学识显非寻常可比。 《行水金鉴》既出郑元庆之手,那么,他是如何接触到《崇祯长编》的?我们认为,他很有可能是从朱彝尊处获读《崇祯长编》的。 郑元庆与毛奇龄、朱彝尊等《明史》修撰者皆有往来。毛奇龄称其为“博雅士也,胸有书卷”[xx],而朱彝尊则称郑元庆为“余友”,如朱彝尊在《颜鲁公石柱记释序》中说:“余友郑元庆芷畦,既辑《府志》成书,又别释《石柱记》一卷以行考证。”[xxi]郑元庆的《湖录》“其发凡起例,壹禀西河、竹垞、稼堂三太史之论定”,[xxii] 这种往来,使郑元庆有机会读到更多的珍贵资料。然而,情况又不止于此,郑元庆曾长期在朱彝尊的曝书亭观书。“於是挟砚浮游于七州县,以所见所闻,合之于《志》与所自记载,又再三较勘,走秀水就正竹垞先生。先生见之甚喜,乃尽出曝书亭藏书,供大人博览,沉酣数月,然後归”,“壬午归,复请正竹垞先生。会先生选《明诗综》于金阊慧庆僧舍,得纵观有明历朝《实录》及万历以前直省府州县志,不啻数十万卷”。[xxiii]很显然,朱彝尊的藏书,郑元庆是充分浏览了的。 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朱彝尊的藏书内是否有《崇祯长编》。《崇祯长编》算得上是明史馆的专用书,抄本很少,如果朱彝尊并无《崇祯长编》,我们的探究则有阙环。但据清李文藻《南涧文集》,曹寅藏书中的《崇祯长编》即抄录于曝书亭,“楝亭掌织造、盐政十馀年。竭力以事铅椠,又交于朱竹垞,曝书亭之书,楝亭皆钞有副本,以予所见,如《石刻铺叙》、《宋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太平寰宇记》、《春秋经传阙疑》、《三朝北盟会编》、《后汉书年表》、《崇祯长编》诸书皆钞本”[xxiv],今传《栋亭书目》内著录《崇祯长编》六十六册[xxv]。则朱彝尊藏有《崇祯长编》无疑。 据此,郑元庆很可能是在朱彝尊处获读或抄录《崇祯长编》的,并在後来将相关内容录入《行水金鉴》。 然而,这只是一种可能。毕竟郑元庆获读罕见书籍仍有其他的机会,“是冬(康熙四十三年甲申),再走长安,佐南书房大老纂《佩文韵府》,幸得窥中秘书”[xxvi]。但不论怎样,因为郑元庆,我们读到《崇祯长编》更多内容,這是要感謝他的。 作者单位:张兆裕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 [i] 《清史稿》卷四八四《列传》第二七一《文苑》一,中华书局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ii]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iii]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七九。 [iv] 《行水金鉴·略例》,四库全书本。 [v]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一《钦定续文献通考》。 [vi]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二一二《象纬考·天变》。四库全书本。 [vii] 万斯同:《明史》卷三四《天文》三《日煇气》,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张廷玉:《明史》卷二七《天文》三《晕適》,中华书局1975。 [viii] 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叙》言:“今殿本辽金元三史倶译文改译,卷末附考证,而明史独否。余恶其湮晦,故属张令史将进呈本黄签一一慱录,退直之暇,复取稿本正本参观互证,汰其文义複沓及空衍无关宏旨者,簿领少暇,作辍靡常,凡两阅寒暑,始克排比成书,分卷四十有二,题曰明史考证攈逸。”(民国)吴兴刘氏嘉业堂刻本。 [ix] 王颂蔚:《明史考证攈逸》卷二六《列传一百四十六·黄绍杰附传》。 [x] 《钦定续文献通考》卷三一,四库全书本。 [xi] 傅泽洪:《行水金鉴》卷一三一《运河水》,四库全书本。按,《行水金鉴》另有雍正淮扬官署本,乾隆傅氏刻本,民国万有文库本。本文所用为四库本,并以万有文库本参核。 [xii] 谈迁:《国榷》卷九八“思宗崇祯十五年九月辛卯”。中华书局本。 [xiii] 关于开封黄河决口的奏疏,均见《行水金鉴》卷四五《河水》。 [xiv] 《明史》卷八四《河渠》二《黄河》下。 [xv] 《河南通志》卷一四《河防》三,四库全书本。 [xvi]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六九《行水金鉴》。 [xvii] 胡思敬:《国闻备乘》卷二《托名著书》,中国历代笔记大全本。 [xviii] 高洪钧:《行水金鉴作者考辨》,《文献》,2004年第1期。 [xix] 《清史稿》卷四八四《列传》第二七一《文苑》一。 [xx] 毛奇龄:《西河集》卷五二《湖州府志序》,四库全书本。按,据《序》该志“自序纪、列传以至表、考,分其门部,兼别其义类,先合仕寓、土处诸人物,而彚以成编。夫然后遍及象纬、山川、郡县、田赋、户口、徭役,以至食货之烦,谷畜之细,图记十二、表八、考八、列传十五、艺文十二,共一百二十巻。”则该志应即郑元庆之《湖录》。 [xxi] 朱彝尊:《曝书亭集》卷三五《颜鲁公石柱记释序》,四库全书本。 [xxii] 郑元庆:《湖录中序》,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二《府志缘起》。中国方志丛书,成文出版社影印同治刊本。 [xxiii] 郑惟鞠:《湖录初序·附记》,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二《府志缘起》。 [xxiv] 李文藻:《南涧文集》卷上,丛书集成初编本。 [xxv] 曹寅:《栋亭书目》卷二,辽海丛书本。 [xxvi] 郑惟鞠:《湖录初序·附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