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带一路”倡议赋予沿线国家(地区)民族交往新内涵 当前,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各民族已经开始积极参与到“一带一路”建设中,通过各种形式的交往,极大地促进着生产力的发展,民族交往本身也拓展出了多重内涵。 第一,人与自然交往。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民族之间的交往涉及人与自然的交往时,要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国民族与国外民族交往时,要注重当地的自然生态,也有必要将当地民族关于生态和自然的一些观念纳入考虑之中,通过对自然生态观的相互理解促进与沿线国家(地区)不同民族人民的友好交往。国内各民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涉及人与自然的交往时,也有必要立足当下,放眼长远,既能做到在当下合理利用各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又能在长远上做到可持续利用各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同时周全考虑周边其他民族和地区关于生态与自然的观念,坚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民族间的物质交往是民族间各种物质的互通有无,决定了其他形式的交往。中国的人口、资源和技术三者之间并未达到平衡发展;不同技术、不同类型资源的发展并不均衡;国内各民族间、各区域间的物质发展水平也并不均衡。因此,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之间、国内各民族各地区之间开展物质交往时,要注重开展互补性的交往,从而实现平衡发展、和谐发展。在精神交往方面,中华民族的一些优秀传统文化早已被世界所了解和认可,“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契机和通道。同时,我国各民族还有很多优秀传统文化,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尤其在跨境民族交往过程中,应注重通过文化的互动和共鸣,促进跨境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同时注重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对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精神交往而言,当下的重点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团结一体、相互欣赏、齐心协力、共同发展,使各民族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化交往,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 第三,民族间、地域间的内外部交往。首先,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往时,既要考虑当地社会内部的生产、分工、交换等情况,也要考虑这个国家(地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以及这个国家同国外民族之间的关系状况等。了解和掌握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因素和有利于交往的条件,才能使中华民族在对外交往时做到从容不迫。其次,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动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时,有必要在民族间进行信息、资源、技术、发展渠道等要素的协调、整合,加强国内民族关系的团结和谐、民族发展的统筹兼顾。最后,要注重跨境民族的交往。这种交往属于外部交往,要发挥跨境民族交往对于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往的桥梁作用。在交往中要注重资源、信息、技术的联动和互补,促进我国境内的跨境民族实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对外友好交往,同时实现自身发展。 第四,世界性交往。在政治交往上,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政治交往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在经济交往上,我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要进行的是生产、贸易、资本、技术的有效流通,谋求共同利益,努力达到互利共赢。在文化交往上,我们要追求的是求同存异、兼容并蓄、和平共处、共生共荣的交往,尊重沿线国家(地区)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社会交往上,同沿线国家(地区)的交往遵循和谐共处的原则,在交往中可以彼此借鉴社会治理的有益经验,共同促进社会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