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鲁中地区两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社区实践个案的考察 乡村社会中的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都会面临经济运作与精神自洽的问题。经济运作,是指活动本身会有一定的财力损耗或经济交换行为,精心运作才会保证活动的可持续性。精神自洽,则是指参与活动会使人们获得一定的精神满足,这与所在社区对于该项活动的文化赋意有关。在乡村社区内部,大家都是非遗活动的“局内人”,对于非遗活动中的各种角色及程序、细节比较熟悉,并通过参与活动中的社会交往、情感交流,实现公共文化认同。在鲁中乡村地区传承的“惠民泥塑”“烧大牛”等非遗活动,都是在广泛的社区动员中完成的经济运作与精神自洽,营造出热热闹闹的年节生活,但在社区公共性的建构方面又有差异。 河南张村与火把李村,是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皂户李乡的两个“对子村”,相距约6公里,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惠民泥塑”即与两村有关。据民间口传,河南张村泥玩具制作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当地卓有声名,所谓“河南张,朝南门,家家户户做泥人”;每年一度在二月二定期举办的火把李村庙会,不仅被本村村民视为“过第二遍年”,而且名闻遐迩,每每引动鲁冀豫三省十几个县市民众前来赶会。造型古朴的“泥娃娃”(俗称“扳不倒子”)是火把李庙会上最具影响的“吉祥物”,其影响之大,从河南张村俗称“娃娃张”、火把李村庙会俗称“娃娃会”即可想见。可以说,借助于二月二这一特殊节期,河南张村村民在火把李村庙会上集中销售自制的泥玩具,火把李村庙会则因为有了河南张村泥塑而享誉四方,两个村落之间的经济协作与文化分工由此形成,并在年复一年的延续中凝结为一种民俗传统。* 现在已很难弄清历史上“泥娃娃”与火把李村庙会的出现孰先孰后,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初“泥娃娃”进入火把李村庙会的“准入问题”。火把李村庙会的基础,是当地乡民在开春之前选购农具的市场,而“泥娃娃”却并非农具。那么,“泥娃娃”何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火把李村庙会上,并成为众人热衷购买的对象呢?“泥娃娃”是凭借什么,立足于春耕大忙前的一个农具市场呢?要想解答这一问题,必须深入追溯当地相关的民俗观念与社区传统。 在中国北方地区,“拴娃娃”习俗可谓由来已久。人们常常在集市上将做工精巧、细腻逼真的“泥娃娃”“请”到家中,作为家庭添丁的信祝之物。“拴娃娃”之俗,就其民俗祈愿而言,表征着对家庭添丁进口的祝望,因此又产生了其对时间节点的规定,故一般会选择在自然万物的萌动、分蘖与收获时节,这就是“拴娃娃”习俗多行于初春、初夏与深秋的原因。在我国传统的时间制度中,一年四季始于春,而“二月二,龙抬头”之说,又寓示着“二月二”乃是典型的春信时刻。因此,“二月二,拴娃娃”的约定俗成并非偶然。二月二火把李村庙会,就其区域商集功能而言,是开春之际货卖春耕农具;“货卖农具”虽然是不折不扣的商贸行为,但因为与“一年之首”的神圣时刻杂糅在一起,这一商贸行为便因之产生了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的文化赋意。凭借“春首新生”的民俗意蕴,“泥娃娃”便与诸多农具一起拥有了相同的身份,共同表达了人们在新的一年里对物质生产与人的生产的良好祝愿。共处于庙与庙会的神圣时空之中,二者是买卖也是仪式,是人与人的交易,也是人与神的沟通,买卖行为发生的过程,即是“春首新生”民俗意义的产生与民俗传统的再生产。经此民俗认同与生活实践,河南张村与火把李村之间的“对子村”关系得以固化,获得长久传承的动力。这其实就是非遗社区传承的一种活生生的形式。 不过,在国内非遗保护运动急剧升温的大背景下,虽然河南张村泥玩具以“惠民泥塑”的名义,早在2006年便进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但无论是在技艺传承还是在制作规模上,依然走向了衰落,却是不争的事实。*由上可知,作为一处完整的文化空间,河南张村泥玩具与火把李村庙会其实是难以分割的:泥玩具因庙会而显神圣,庙会因泥玩具而显温情,民间信仰则将二者联结在一起。以“惠民泥塑”的笼统名义而进行的非遗名录申请,和申请成功后的具体保护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所属“对子村”(河南张村与火把李村)的社区发展与民生改善,效果可想而知。难以融入乡村社区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传承活力从何而来! 在鲁中昌邑市东永安村,则有一项被列入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孙膑崇拜”,当地俗称“烧大牛”。每年一进腊月,孙膑庙“庙委会”人员就开始张罗活动。先是耗费相当的人力物力,用近1月的时间扎1头高约7米、长约13米的“独角大牛”,谓之“扎大牛”;然后在正月十四这天上午,抬着大牛在村落街道上巡游一番,谓之“游大牛”;中午时分,抬至孙膑庙(俗称“孙老爷庙”)西侧空地上,人们拥来挤去争相“摸大牛”,然后付之一炬,谓之“烧大牛”或“发大牛”。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得知,类似“烧大牛”的活动在这一带普遍存在,并非东永安村所独有。*与现代理性经济逻辑形成巨大反差的是,这一带乡村为什么要劳民伤财,花大量的金钱财帛与精力去扎制“圣物”,然后一炬燎之? 在东永安村“烧大牛”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比钱财计较更重要的东西,是这一乡土社区的社会资源。“烧大年”仪式的首要特点,在于它场面大,全村参与,人人有份。尽管耗资不菲,却是村里的“大事儿”,是只有在过大年期间才会有的“耍景”,*为邻近十里八村所称羡;惟其是村里的“大事儿”,“烧大牛”才构成了村落社区的重要传统;惟其场面大,需要全村民众群策群力,因之产生了神圣、隆重的社区总动员。其次,全村村民合力举行、为邻近十里八村所围观的“烧大牛”活动,仪式意味极为浓厚。伴随“扎大牛”“游大牛”“摸大牛”“烧大牛”仪式程序的次第展开,形成了人群摩肩接踵争相观看的场面,现场气氛越来越昂扬。特别是在“烧大牛”这一万众期待的最后时刻到来之际,火光冲天,雾匝四野,是社区传统充分张扬、社区生活在仪式中得以净化的特殊时刻。而纵观整个活动的动员、运作与调控,与日常的村落政治之间有重合亦有疏离,其中就隐含着乡村社会资源的设计与展演,而这将对村内外的社会网络、经济关系与文化权力格局产生微妙的影响。 可以说,与“烧大牛”相关的仪式表演,作为当地村落社区中别具一格的“过大年”的方式,是民众对于社区生活的一种文化设置。“独角大牛”从开始扎制的那天起,就注定是要被烧掉的,以此作为与孙膑崇拜相关的信仰实践的完足,从而显示出地方性信仰传统的底色。但在每年一度的活动中,同时又伴随着乡民情感的尽情抒发,承担着凝聚人心的社会功能。在这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洽性特征,与社区内在公共性诉求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非遗社区传承的又一个鲜活例子。 从上述两个个案中可以看出,作为一种与地方节庆密切相关的乡村传统,非遗活动对应着当地乡村社区的结构特性与一方民众的心理需求。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非遗保护工作的效果将是非常有限的。与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的河南张村泥玩具制销活动的走向衰微相比,昌邑市东永安村“孙膑崇拜”在2015年才进入省级非遗名录,却一直依托乡村社区的庙宇、庙会与年节传统之中,显现出良好的社区运作状态。*我注意到,因为羡慕丛吕家族的“烧大牛”仪式的持续举办,村内齐氏家族也行动起来——从2005年起,他们以献祭玉皇大帝的名义,每年扎制一头红色高头大马,在正月初九中午隆重举行“烧大马”仪式,场面壮观。近年来,邻村村民也多有前来东永安村请教者,试图重建或创造本村的社区烧祭仪式传统。在这里,村落社区的公共性运作显现出强大活力。这一现象耐人寻味。 大量田野调查表明,借助相关非遗项目及其传统实践在产业开发中获得利益,固然是社区民众的广泛诉求,但借助非遗传承保护搭建社区交流的公共平台,亦为民众所普遍期望。如果不能顺循乡村社区发展的自然之道,不论国家支持的力度有多大,非遗保护都难以真正落地,甚至可能造成对社区非遗存续力及其传统语境的破坏。我们还注意到,对当代非遗传承构成最大威胁的,不是非遗开发的产业化冲动,而是对包括仪式类民间信仰在内的相关非遗项目的偏见和误解,以及由此引发的乡土社区公共价值观的紊乱。换言之,赔钱或是赚钱,在历史上并未影响到社区非遗活动传承的根本,而以判定落后、过时甚或贴上“封建迷信”标签为手段的粗暴干涉,则可能会动摇甚至消解非遗传承的社区根基。这是因为,对于社区非遗项目的“污名化”指认,打破了自古以来中国“礼”“俗”结合的社会传统,撕毁了国家政治与民间社会“礼”“俗”分治的神圣契约。在中国历史上,很早以来就已形成所谓的“礼俗社会”,呈现出国家政治与民间自治之间联合运作的社会形态。“礼”与国家政治有着一个逐渐联结的过程,最终结合成为一种文化制度,而“俗”则在地方生活的运作中呈现出民间“微政治”的多种社会样态。以此为基础,在中国社会悠久历史进程中的“礼俗互动”,起到了维系“国家大一统”、地方社会发展与民众日常生活之间的平衡作用。*更何况,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强势的经济单向度发展,已经使得民俗传承的神圣性与对于社区生活的自洽性日益弱化,并导致民俗文化在当代社会整体格局中的建构作用持续衰微。这一切都表明,让非遗实践真正回归民间,融入乡村社区发展,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10年前,周星曾有几句话语朴素的提醒,现在看来仍未过时: 无论我们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口号喊得多么高调,也无论我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潮鼓吹得多么热闹,最后都必须落实到它们所依托的社区,都必须是使它们在民众生活中得以延伸或维系……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是首选表现为地域性,是特定地域社会里的文化,固然它其中可能蕴含着超越地域、族群或国家的普世性价值,但归根到底,它是地域的,若是脱离了地域的基层社区,它就会变质,就会营养不良或干枯而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