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园”作用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5·12地震后,作为特殊人群,北川县城的羌族从被毁的家园迁移到新北川、新城镇,进入新的社会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个人传统价值体系,他们除了失去亲人的至痛,还不得不面对迥异的生活环境。他们在祖居地上的生活是丰富的,这种丰富性来源于文化上的丰富性,其系统、娴熟的人际交往关系、祭祀仪式、传统生活空间、节日体系和商贸习俗等构成为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生命活力,发挥着自我调节、自我治理的文化功能。 5·12地震后,羌族家园的物理空间建设快速实现,灾民搬进了政府提供的新房,但是文化家园、精神家园建设则相当漫长,并且较多地依赖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说,家园重建充分体现羌族民众现代生活的传统性。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羌族民众建立了秩序井然的生活关系和文化关系,体验到生活在新家园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羌族家园重建的空间是经过深思熟虑,严格论证的规划。北川新县城建设充分融入羌族传统居住元素。广场、马路、草坪相映成趣,与羌族人亲近自然、热爱自然的天性相一致;羌族传统村落兼具地域性和地方性的文化空间在新城镇建设中得到充分体现;传统风俗习惯、信仰体系,以及依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的行为准则和道德体系仍然存活、重现在新建的城镇、羌族社区和村落之中。 在家园重建中,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的目的是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羌族新的家园中获得相应位置,积极融入新生活。尽管带有诸多人为因素。但是更多的是羌族民众生活对于传统的需要或与祖先血脉之间联系的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羌族民众在新空间里温暖生活的来源,是民族凝聚力、文化认同的来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始终以传承人为基础,这些传承人生活在传统村落、社区,当他们进入新的家园,要适应城镇生活,要在新的生活环境里、新的关系中,体会、感受到自己熟悉、乐于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幸福感、自豪感,建立文化自信,使他们成为灾后家园重建或者新城镇生活的受益者。从这个角度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新的家园能否顺利进入,能否适应新家园的文化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羌族新家园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生命力。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家园重建提供较为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生产性领域,不仅改善了羌族民众的生活,为他们增加经济来源,增加就业渠道,而且增添了新家园的文化内涵和生命活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