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频繁。以“华夷”二元为核心的民族思想就是民族关系的一种反映,不同时代“华夷”民族思想在处理族际关系时充满了政治智慧。这种政治智慧成为多民族中国的历史文化能够绵延不断、生生不息,一直发展到现代的重要历史原因之一。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研究中国古代的民族思想与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问题,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古代族际关系;民族思想;华夷一体 作者介绍:谢翔,云南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云南财经大学物流学院讲师;王文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说:“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 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民族思想的一部分,是民族之间交往关系的一种反映;从民族思想的阶段性特征来看,古代中国“华夷”二元民族思想,充满着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研究中国古代的民族思想与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问题,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商周时期的“华夷”思想与“华夷互变”族际关系的智慧表达 按照传统的中国历史王朝顺序,在公元前21世纪,夏朝出现。一般学术界认为,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现的河南省偃师县二里头遗址与夏朝有关,其地理位置大约是后来九州中的冀州,因此夏朝的疆域主要在今天的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面积仅仅不过10余万平方公里。 但是关于夏王朝更加具体的历史,因为没有文献支持,所以难以记述。从商、周时期开始,多民族中国就开始有了“华”和“夷”的民族思想。这是中国古代最初的民族思想,是在处理民族关系中产生的,充满了政治智慧。根据《礼记》中的记载,“夷”是一个“复数”,因此,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多,必然就有民族间的区别与划分,于是也就有了“华夷之别”。但是在多民族中国古代各个王朝国家特定的历史情景当中,“华夷”民族思想是在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发展到了近代,在世界近代化潮流中,“华夷一体”发展为中华民族思想,而中华民族思想成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被费孝通先生概括为中华民族发展的“多元一体”格局。商、西周时期,“华夷之辨”的民族思想实际上是一种文化分类,所以有了“五服”观念。关于五服观念,《国语·周语上》说:“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 具体来说:甸服是“天下”的中心,“天子”居住,“天子”在这里主持祭祀天和祖先;侯服是与“天子”有血缘关系的人分布的地区,侯服地区的华夏人必须参加祭祀;宾服是一般诸侯分布的地区,宾服地区的华夏人也要参加祭祀;要服是具有朝贡关系的边疆民族,不一定参加祭祀;荒服则是更加遥远的边疆,荒服地区的民族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所以说“荒服者王”。“五服”理论,实际上是以“华”为中心的多民族中国民族分布的空间观念,即“华夷”都共同生活在中华民族最早的生存空间“天下”当中,所以《诗经·谷风之什·北山》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些都是中国多民族国家最初处理民族关系的智慧表达。在 “ 五 服 ” 观 念 中 , 我 们 看 到 了 一 个 中 华 民 族 共 同 体 早 期 分 布 的 文 化 圈 层 结 构 锥 形 。《 尚书·禹贡》记载,以“天子”居住的王畿为中心,每500里为一个圈层,即甸服500里之外为侯服,侯服500里之外为绥服(即《国语》的宾服),绥服500里之外为要服,要服500里之外为荒服,荒服就可以认为是最外面的圈层,具有了边疆的意味。用现代的学术观点来看,具有“文化圈层分析思想”或者是“差序格局分析方法”的含义。 由“五服”观念反映出来的文化圈层现象告诉我们:文化圈层中的所有“华夷”都是一个共同体,都共处于一个“天下”,没有“华”就没有“夷”,反之,没有“夷”就没有“华”。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存在的逻辑,也是多民族中国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华夷”民族思想是多民族中国族际关系的基点,华夷关系构成了多民族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方面。 因为“华夷”是一个民族共同体,所以“华夷”之间也是可以互相变化的。在“华夷有别”和“以华变夷”民族思想指导下,诸多民族开始从夷变为华。对此,《荀子·儒效》说:“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 当然,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之下,华夏族在文化上占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华夷互变”的思想表现为“用华变夷”,具体就是学习华夏族的文化后“由夷变华”。《孟子·滕文公上》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陈良,楚产(按,即土生土长的楚国人)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 这说明陈良虽然是个楚人,但是通过学习“华文化”,是可以变为“华”的。显然,在“华”的心目中,南方的楚人,最早也是“夷”。故《诗经·商颂·殷武》说:“维女荆楚,居国南乡,”说明楚人是南方的少数民族。在《史记·楚世家》当中,楚国的国王熊渠自己都说:“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谥号。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但是到了战国时期,楚国强大起来,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已经变化为“地道”的华夏族,而且还成为“合纵连横”政治格局当中纵的“纵长”。《史记·楚世家》记载说:“苏秦约山东六国共攻秦,楚怀王为纵长。”更加夸张的是,楚国居然还敢“问鼎中原”。因此司马迁说:“楚灵王方会诸侯于申,诛齐庆封,作章台,求周之九鼎。”鼎是华夏族的象征物,承载着厚重的华夏族文化。楚人对于鼎的关注,只能说明他们已经完全变成了华夏族,是用华夏文化的思维在指导自己的政治行为。 与此同时,也有由“华”变化为“夷”的情况。《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载:“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伊川在西周初期曾经是甸服,但是到了后期,却因为与“戎”交往,成为了“夷”。到了春秋时期,诸侯称霸,除了把“华夏”纳入控制范围,“夷”也是纳入控制的对象,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早期形态得到了发展。当时的政治家也认为,“和戎狄”是一件好事。《左传·襄公十一年》载:“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虽然这儿的“国”指的是晋国,但是却可以看出,能够“和戎狄”,把“夷”纳入共同体是关系重大的事情。 二、汉代“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与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 (一)“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及历史文本书写 秦汉时期,因为统一多民族中国建设的历史需要,在“华夷有别”的同时,出现了司马迁为代表的历史学家提出的“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对于处理民族关系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具体到操作层面,就是在汉族之外的圈层,也就是边疆地区设置郡县,将边疆的“夷”纳入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国家疆域,因此在中国国家发展历史上出现了一个空前强盛的汉王朝。这是处理多民族国家族际关系大智慧的结果。虽然开拓疆域的过程,常常与战争伴随,但是其目的,是为了缔造强大的国家,是为了边疆的稳定与发展。此外,从汉代开始的羁縻政策,也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政治智慧,值得深入总结。 汉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建立之后,却没有一部国家历史(《左传》《国语》《战国策》都不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在这样的背景下,司马迁写出了《史记》。司马迁充分认识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特性,所以他在《史记》中表达了“华夷共祖”思想。现将相关文献梳理如下:《史记·匈奴列传》载:“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生活的北方草原的匈奴也是夏后氏的子孙。《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封于会稽,以奉守禹之祀。” 越王勾践是大禹的子孙。《史记·东越列传》载:“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因为勾践是大禹的后代,所以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肯定也是黄帝的后裔。《史记·秦本纪》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 秦人最初是分布在西部的少数民族,但是司马迁认为他们是五帝颛顼的后裔。分布在中南部的楚人也与秦人共祖帝颛顼。《史记·楚世家》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分布在西南的少数民族与黄帝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楚人庄蹻王滇,带去了众多的楚人。汉朝建立后,庄蹻的后代仍世袭滇王。故《史记·西南夷列传》载:“秦灭诸侯,唯楚苗裔尚有滇王。”楚人的先祖为帝颛顼,作为楚苗裔的滇王,当然是黄帝苗裔了。 司马迁强调华夷起源于一个共同的祖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初的思想基础,是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重要政治文化动力。 (二)“华夷共祖”民族思想背景下处理族际关系的相关措施 1.设置管理民族事务的机构和设置特殊县级行政区“道” 汉王朝建立之后,境内的民族都具有“华夷共祖”关系,所以首先在朝廷设置了管理边疆少数民族的机构“典客”。“典客”后来改为“大行令”,再后来改为“大鸿胪”。“大鸿胪”的职责是:“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四方夷狄封者。” 在“大鸿胪”之下还有负责接待的“行人”、负责翻译的“译官”、负责制作不同民族特殊饮食的“别火三令丞”以及“郡邸长丞”等官员,这应该就是比较早的民族事务管理官僚体系。这些官员的设置,也是为了表示民族共同体内部,有文化差别的群体能够很好地交往、交流,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 由于汉王朝边疆在不断变化,所以一些原来的边疆地区成为了内地,因此汉王朝在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分布区,设置了一种特殊的县级行政区“道”。据《汉书·地理志》记载,共有零陵郡的营道,广汉郡的甸氐道、刚氐道、阴平道,蜀郡的严道、湔氐道,犍为郡的僰道,越巂郡的灵关道,武都郡的故道、平乐道、嘉陵道、循成道、下辨道,陇西郡的狄道、氐道、予道、羌道,天水郡的緜诸道、略阳道、安定郡的月道,北地郡的除道、略畔道、义渠道,上郡的雕阴道等等。县级行政区“道”的设置,使一些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与内地的汉族有了密切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建立良性的民族关系,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共同发展,有利于王朝国家对这些民族的治理,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举措。 2.以和亲求和平处理族际关系 所谓和亲,就是两个民族政权的首领,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所发生的婚姻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举措。虽然在商周时期就有和亲,但大多数是在诸侯之间发生,而具有民族之间政治意义的和亲,应该是从西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西汉王朝建立之后,汉高祖希望解决与匈奴的紧张关系,首先是北征匈奴,但是反而被匈奴围困在平城,处于被动地位,汉高祖接受了刘敬的建议,与匈奴和亲,这是西汉时期和亲的开始。由于整个西汉时期,民族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北方和西北,所以西汉时期的和亲除了与匈奴之外,还与西北方向的乌孙、龟茲、鄯善和亲。通过和亲,汉朝与西域的部分民族建立友好关系,对于解决汉匈民族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时期内,各民族都获得了稳定的发展时间和发展空间,对于民族融合、文化交往、交流意义重大且深远。 3.以羁縻制度控制边疆少数民族政治首领 在西汉王朝的边疆地区,存在着诸多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为了保证这些少数民族政治首领与王朝国家紧密的政治关系,保证民族共同体的完整性,维护国家统一,边疆稳定,西汉时期有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政策,叫做羁縻政策。对于羁縻的解释,《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曾有这样的记载:“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司马贞“索隐”解释说:“羁,马络头也;縻,牛紖也。《汉官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縻。”羁縻政策的实质,是在边疆少数民族内部制度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保证与王朝国家的紧密关系,保证多民族国家民族共同体的完整性。对于接受羁縻制度治理的边疆少数民族政治首领,王朝国家一般都给予册封。《册府元龟》说:“中国之于夷狄羁縻而已……加以侯王之号,申之封拜之宠。” 例如在“西南夷”地区,汉王朝册封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就有滇王、夜郎王、句町王、哀牢王、破虏旁邑侯、漏卧王、进桑王等等。这些少数民族政治首领,就成为王朝国家在边疆的政治力量,对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意义非凡。 正是因为有上述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之举,汉代就开始有“夷”也是“天下”组成部分的思想。贾谊曾经对汉文帝说过:“凡天子者,天下之首,何也?上也。蛮夷者,天下之足,何也?下也 。” 尽管有上下之别,但贾谊此说已蕴含着“华夷一体”民族思想,应该也是最早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雏形。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夷皆正统”的民族思想 魏晋南北朝时期,多民族中国西北和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这5个正处于上升时期的民族,利用中原地区的政治动乱,进入了中原地区,并且建立了众多的政权。这些政权首先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如何对待汉族和汉族的儒家文化。这关乎到这些政权能否巩固发展。在处理族际关系上,他们的政治智慧是:吸纳汉族文化,并以之作为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在民族思想方面,继承了司马迁“华夷共祖”的民族思想。《晋书·刘元海载记》说:“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 刘元海在建立政权的过程当中,是以恢复“汉”的正统作为政治号召,于是“乃为坛于南郊,僭即汉王位……乃赦其境内,年号元熙,追尊刘禅为孝怀皇帝,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匈奴贵族赫连勃勃也认为,他是历史上夏后氏的后代,因此“(赫连勃勃)僭称天王、大单于。赦其境内,建元曰龙升,署置百官。自以匈奴夏后氏之苗裔也,国称大夏……朕大禹之后,世居幽朔……今将应远而兴,复大禹之业。”c 故赫连勃勃所建的政权才会叫做“夏国”。这些都是“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这些历史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孕育一直持续不断。 进入中原的匈奴建立了夏、前赵、北凉政权,鲜卑建立了西秦、前燕、后燕、南燕、南凉,羯人建立了后赵,氐人建立了前秦、后凉,羌人建立了后秦等等。在这些政权的发展过程中,大家都希望成为“正统”,都在强调自己才是“正统”,于是出现了“华夷正统”之争。这种“华夷正统”之争,实际上是民族思想在发生变化。部分原来的“夷”,主动放弃自己“夷”的文化身份,希望得到“华”的文化身份认同。这是“夷”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使本时期的族际关系处理出现了一个历史转机,即“华夷互变”的历史现象。这就极大地丰富了多民族中国国家发展的历史内涵,最后终于出现了华夷皆是正统的民族思想。这是在“华夷共祖”民族思想基础上的大进步,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孕育起到了推动作用。 为了让华夷皆是正统的民族思想得到实践,“五胡”建立的政权开始借鉴汉族的各种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最可以说明问题的就是,“五胡”政权的政治首领开始称皇帝,他们传统社会的单于地位下降;此外,几乎都有年号,而且年号使用的词汇也与汉族的年号基本相同。例如后凉太祖的年号为“太安”“麟嘉”“龙飞”“承康”等等。“年号制度是汉武帝以来中华王朝特有的制度。采用年号制度,不仅证明了一个政权在政治上的自立,同时也证明了这些胡人政权继承了中华王朝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理念。” 在具体的文化事项方面,北魏的汉化是最彻底的。《魏书·高祖本纪》记载,孝文帝在495年下令:“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北还。”同时还禁止穿鲜卑的民族服装,因为皇太子坚持要穿民族服装,结果被处死。这种在文化上彻底放弃鲜卑传统文化的做法,其目的就是要表明,鲜卑具有中华文化的正统地位。 “华夷互变”具有南北方空间的差异。即中国北方“华夷互变”的特点是“华化”,具体来说,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政治首领,在政治上放弃了单于的称号,选择了皇帝的称号,文化上的民族身份开始由“夷”向“华”转变,经济上开始从游牧向农耕转变。而南方则是一种逆向的“华夷互变”,例如西南地区部分汉族政治首领的“夷化”。所有这些“华夷互变”的历史现象,都反映了各民族处理族际关系的生存智慧和生存策略。 四、隋唐时期“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与族际关系 随着隋王朝的建立,一个更大规模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出现,虽然仍有“华夷”的观念,但是都认为“华夷”是多民族共同体的成员,所以隋炀帝提出“混一戎夏”的民族思想。在这种民族思想的指导下,天下“大一统”成为多民族国家发展与建设的目标。 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汉族的民族构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唐王朝的民族观也发生变化,对于“华夷”的区别不是特别在乎,于是有了唐王朝开明的民族政策。因此,唐王朝境内的各民族积极参与多民族中国的国家建设,第一次出现了“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这比司马迁的“华夷共祖”民族思想,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了发展。 唐太宗与汉王朝的帝王相比较,以“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处理族际关系取得了更好的效果。唐太宗趁突厥内部的政治斗争和自然灾害发生的时机,打败了东突厥,解决了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攻击,将突厥控制之下的北方、西北方的民族纳入了唐王朝的控制范围,特别是不再以“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来处理族际关系,获得了各民族的拥戴,被尊称为“天可汗”。唐太宗以后的帝王也基本遵循了这样的民族思想,使唐王朝的“天可汗”地位一直维持到了唐代中期。值得注意的是,唐王朝皇帝家族的血统当中,具有北方民族的基因,特别是突厥人基因。例如唐太宗的皇后长孙氏就是突厥人,唐太宗的一些姐妹也与突厥人通婚。因此唐太宗才会说:“自古皆贵华夏,贱四夷,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 概括来说,在“华夷一家”民族思想的指导下,唐王朝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府州。羁縻府州的设置,其内在的历史源流与汉代的羁縻制度有关,但是又有创新,即按照各边疆民族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在保持原有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设置羁縻府州,以各民族的政治首领担任羁縻府州的都督、刺史;但是这个都督、刺史是朝廷封赐的。对此《新唐书·地理志七下》说:“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 。” 设置羁縻府州的时间,是从唐太宗时期到唐玄宗时期,设置的羁縻府州有856个。 唐朝的羁縻府州制度,是为了维护多民族国家共同体,保证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稳定,这应该说是唐朝处理族际关系的大智慧。 羁縻府州的内部结构,分为都护府、都督府、羁縻州。都护府是朝廷派出的军政合一的边疆治理机构,唐朝一共设置过单于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南都护府、安北都护府、安东都护府。这6个都护府,几乎管辖了唐王朝边疆的所有羁縻府州,从多民族中国边疆建设的历史来看,意义重大。 和亲是多民族中国历史上处理族际关系的重要方法之一。在隋王朝短暂的38年中,和亲一共有9次,其中与吐谷浑和亲1次,与突厥和亲7次,与高昌和亲1次。可以看出,隋朝的和亲,仍然是想解决来自北方和西部民族的压力,仍然是希望以和亲作为一种和平的方式解决族际关系,为唐代的和亲奠定了基础。 唐代的和亲非常广泛,从唐太宗时期弘化公主嫁给吐谷浑开始,之后有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还有诸多的唐朝公主嫁给奚人、契丹等等。对于把和亲作为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智慧之举,唐太宗曾经这样说过:处理与边疆民族的关系“惟有两策,选徒十万,击而虏之,灭除凶丑,百年无事,此一策也。若逐其来请,结以婚姻,缓辔羁縻,亦是三十年安静,此一策也 。” 按照唐太宗的思想,和亲也是羁縻制度的一种实践。 唐朝的民族思想还反映在历史文本的书写当中,例如《宋书》《南齐书》《魏书》等正史,把北方民族称为“索虏”,把南方民族称为“岛夷”,这样的民族思想就具有民族歧视。但是李延寿在写《北史》《南史》的时候,就不再使用这些词语,表明了当时不再有特别的民族歧视,即没有明显的“华夷”区别。 五、辽宋夏金元时期“华夷互动”的民族思想与族际关系 辽、宋、西夏、金时期,在多民族中国境内有多个政权存在。辽、西夏、金几个政权的主体民族都坚持自己的民族身份,但是从都说自己是正统这个问题上讲,几个民族对于华夏文化已有诸多的认同,而且在处理族际关系上也显示出许多灵活性。例如辽朝的南北面官制度,就是有效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智慧。因此,辽、西夏、金几个政权,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整合,是有历史贡献的。 在唐代,唐王朝在契丹分布区设置了松漠都督府,契丹的政治首领都是羁縻府州的刺史,从此契丹开始接触汉族的政治文化。916年,耶律阿保机称帝,使用“神册”年号。这说明了两层意思:第一,年号是汉族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二,“神册”的含义也具有汉族政治文化的特征,即辽朝是“神”册封的。在此之后,耶律阿保机又立皇储、建立官僚体制等等,这些都说明,辽朝在采纳汉族政治文化建立自己的政权。在契丹的观念当中,是没有“华夷”二元对立的,在这样的民族思想指导下,辽朝在政治上制定了南北面官制度。这也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智慧之举,这种处理族际关系智慧的核心,就是建立了政权的少数民族,在保持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尽可能与汉族文化实现共存,而且还不断吸收汉族文化,渐渐发生文化交融,最后甚至出现民族融合。 到了北宋时期,契丹人建立的辽朝在与北宋交往的过程当中,出现了“两国同为一家”的观念。这个观念的来源,是认为契丹人与汉族具有同源共祖关系。据《辽史》卷六十三的记载:“伏羲氏降,炎帝氏、黄帝氏子孙众多,王畿之封建有限,王政之布濩无穷,故君四方者,多二帝子孙,而自服土中者本同出也。考之宇文周之《书》,辽本炎帝之后。”契丹自认为是“炎帝后裔”的思想,就包含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同样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智慧表达。 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耶律阿保机一开始就把儒学作为辽朝的核心价值观。耶律阿保机即位之初问大臣,说自己“受命于天,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诏皇太子春秋释奠。” 由此来看,契丹人并没有把自己当做“夷”,而是“华夷”民族共同体当中的一员,淡化了“华夷”的差别,这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表现。因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除了少数契丹人发展为现代的达斡尔族之外,其他的绝大部分契丹人,融合到了北方的汉族中。这个历史事实,也是中华民族相互离不开的历史基础。 蒙古人在建立元朝的过程当中,虽然有过民族歧视,但是“人分四等”的民族政策,以及后来的“蒙汉一体”的民族观,彻底颠覆了先秦时期以来“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这是多民族中国民族思想的一个巨大转变,也是一种处理族际关系的大智慧。 蒙古人建立蒙古帝国之初,是没有建元年号的。忽必烈即位之后,开始在“华夷”民族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处理族际关系,首先是在1260年立年号“中统”,之后又建立“元朝”;其次,消灭南宋之后,忽必烈下令,将南宋的所有“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法服、乐工、卤薄、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拾。”所有的这些举措,都关系到国家建设的文化财富。所以蒙古人将所有的典籍、档案全部送到大都,目的是要用“华”的政治文化制度来治理新建立的政权。 元朝最大的变化是在朝廷设置了“劝农司”。表面上看是设置了一个负责农业的机构,而实际上反映了蒙古人政治家经济思想的变化,即从游牧经济思想向农业经济思想的转变,开始重新认识农业民族的价值,并且以之来处理蒙古族与汉族的关系,其中的政治智慧不言而喻。 元朝广泛推行的土司制度,是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一大政治举措,使多民族中国得到了空前巩固和强大。正是因为如此,《元史》中再也没有民族列传。这种历史文本书写的变化,就是民族观的变化,是明代汉族历史学家对蒙古政治家政治智慧的一种肯定。因为蒙古人作为元朝的统治者,是没有“华夷”意识的,因此元朝开始推行的土司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蕴含着处理族际关系的政治智慧。元代的土司制度从形式上来看,似乎仅仅是任命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治首领担任朝廷官员,但是其深刻的含义,是让朝廷暂时还不能够进行治理的地区,让少数民族政治首领进行治理,保证国家的统一,边疆的稳定。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在元朝的民族思想中,没有“华夷之别”,所以脱脱在撰写《宋史》《辽史》《金史》时,民族思想是“华夷”皆正统,认为宋朝、辽朝、金朝都是正统,因此同时把《宋史》《辽史》《金史》这3部历史著作都作为正史。这样的做法,表达了蒙古人的民族思想,即认为不管是汉族、女真还是契丹,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他们的历史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组成部分,其中包含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民族思想,具体就是“华夷一家”的民族思想。 六、明清时期“华夷有别”民族思想的变化与族际关系 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就有建立大一统国家的宏大理想。从民族的角度看,我们认为,大一统的思想就是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大一统国家内的所有民族是一个共同体,所以明朝基本上承认元朝设置的土司,即延续了元朝的土司制度,但是制度建设是超过元朝的。例如每一个土司上任之前,都要到京城朝觐;土司的继承也必须得到朝廷的认可;土司的武装力量同时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一部分等等。这些制度表达的是,作为民族共同体一部分的土司,对于国家而言有守边的责任,这是“守在四夷”民族思想的实践。所以到了明代,土司地区开始成为多民族国家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与内地一样的制度建设,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让土司的子女必须接受儒学教育。《明史·湖广土司传》记载说:“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这是用儒学来作为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从民族思想的角度看,朱元璋虽然有“华夷之别”和“以华变夷”的民族思想,但是其实践的结果,对于多民族国家,或者说对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华夷”都是国家的臣民,都是民族共同体的一员。 为了让民族共同体更加巩固,明代的土司虽然比元代多,但是所有的土司官阶比元代低,其目的就是要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与此同时,明代“改土归流”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国家的力量能够管理到边疆民族地区,加强民族共同体的建设,加强多民族国家的建设。 满族建立的清朝,与北魏拓跋鲜卑全面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与民族身份不同。满族在建立清朝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民族身份,在民族思想上没有了“华夷”的思想,反而是表现出“汉满合一”的民族思想。这是多民族中国民族思想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在处理与边疆民族的族际关系时,清朝仍然是在承认明朝相关民族政策的同时,也进行了诸多的改革。其中最大的改革就是进一步降低土司的官阶,绝大部分土司的官阶在五品以下;此同时还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从历史发展的客观角度来看,“改土归流”也是为了使大一统国家更加巩固,使民族共同体得到更大的发展,因为“改土归流”也是处理族际关系的一种政治智慧。“改土归流”的最终目的,仍然是希望消除民族共同体内部的诸多差异,希望实现国家政治的一体化。在“改土归流”的过程中,湖南的儒生曾静写了一部叫做《知新录》的著作,在书中强调了“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对此,雍正皇帝亲自审问了曾静,把审问的记录以及所有的文字汇集起来,成为著名的《大义觉迷录》,反驳曾静“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强调“大一统”才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实情,维护多民族共同体才是重大的事情。因为,从康熙皇帝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开始,多民族中国的国家主权意识已经产生,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在孕育,所以雍正皇帝的《大义觉迷录》,实际上已经表达出多民族中国的民族共同体思想观念,目的是要消除“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 结 语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历史表明,在多民族中国,从古至今都存在一个“华夷”民族思想,以及处理“华夷”族际关系的智慧问题,其本质是民族思想的问题。在汉族建立的王朝国家时期,“华夷有别”的民族思想依然存在,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政治博弈中,就会有处理族际关系的民族思想智慧,并且以之来解决相关的民族矛盾冲突。例如司马迁的“华夷共祖”思想、唐太宗的“华夷一体”思想。在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建立政权之后,则有两种情况存在,一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定,并且希望能够长期发展,所以在文化上选择了汉文化,最后迅速融入汉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胡”,都述祖起源于华夏,是“华夷共祖”,在文化上选择了汉文化,最后迅速融入汉族;另外一种是以蒙古族、满族为代表,蒙古族和满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之后,民族思想发生了变化,不再按照“华夷”进行文化分类,而是按照民族的类别分类,仍然希望王朝国家的各民族都是臣民。所以有顺治帝“满汉一体”的民族思想,以及后来雍正皇帝《大义觉迷录》中的民族思想。 通过对中国古代民族思想与各个政权处理民族关系智慧的研究,我们的目的,是要去寻找研究多民族中国形成与发展的内在机制,探讨多民族中国的民族思想,以及这种民族思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最终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一些历史经验。 注:出于方便阅读,参考文献从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