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官方档案文件汇编和第一部史书,《尚书》不仅为“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而且也具有丰富的历史与文化价值,迄今已形成一个专门之学——“《尚书》学”。与传统的“《尚书》学”不同,当代的“《尚书》学”已不仅仅是对“《尚书》”这一概念下的系列文献及其义理的研究与阐发,而是对包括传统《尚书》系列文献、《逸周书》、“书”类文献逸篇逸文等在内的“书”类文献全体有关的文本、人物、史事、地理、制度、经学义理、历史思想、哲学等各方面的研究。其中,李学勤对《尚书》学研究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辨析“书”类文献源流与《尚书》真伪问题 李学勤对《尚书》真伪问题的认识基于他对古书流传状况的判定。他一再强调“史料不是只用真假来判断,而是有可行性高低的问题”,并将新出简帛书籍与传世古书进行对比,提出了古书流变的十种情形:佚失无存、名亡实存、为今本一部、后人增广、后人修改、经过重编、合编成卷、篇章单行、异本并存、改换文字。由此重新判别古书的真伪问题,认为“总的说来,除了少数经籍早已被立于学官,或有官本之外,古籍一般都要经过较大的改动变化,才能定型”(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江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他对《尚书》真伪问题的认识可以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早年,囿于文献不足,在学界独尊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辨伪成果的氛围下,他另辟蹊径,发展了陈寅恪的观点,主张重新认识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的来历与文献价值。俞大维《怀念陈寅恪先生》记陈寅恪论《古文尚书》言:“不可武断地说,它是全部杜撰的书,绝非一人可杜撰,大致是根据秦火之后,所传零星断简的典籍,采取有关《尚书》部分所编纂而成,所以我们要探索伪书的来源,研究其所用资料的可靠性,方能慎下结论;不可武断地说,它是全部杜撰的。”(《陈寅恪先生论文集》,三人行出版社1974年版)李学勤亦言“传闻陈寅恪先生曾认为古文《尚书》非一人所能杜撰,大约是根据秦火以后所传零星断简,采取有关部分编纂而成”(《简帛佚籍与学术史》),并先后撰写了《西汉河内女子得逸书考》《论魏晋时期古文〈尚书〉的传流》《〈今古学考〉与〈五经异义〉》《论孔子壁中书的文字类型》《〈尚书孔传〉的出现时间》《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等文章,系统梳理了汉魏之时各种《尚书》文本及相关文献的传流情况,为解决梅献本《古文尚书》及其“孔安国传”、《孔子家语》《孔丛子》等相关文献的文献学悬案提供了思考的方向,并带动了一系列成果的问世。 李学勤晚年成功促成一批战国竹简入藏清华大学,学界循例称作“清华简”。作为近代以来首次出现整篇“书”类文献的简帛文献,清华简的现世,为解决千年《尚书》悬案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和前所未见的文献材料。他利用清华简这批新材料,推翻了自己早年的观点,通过对清华简《尹诰》与梅献本《咸有一德》等篇的考察,最终认定传世梅献本《古文尚书》中《大禹谟》等二十五篇为伪作。 重视《逸周书》的价值 与《尚书》相比,《逸周书》虽多篇体例与《尚书》相近,但地位一直很尴尬。先是被认为是孔子删《书》之余,附列《尚书》类。既为圣人所删,则无益于取法,因而不受重视。至《隋书·经籍志》更因《汉书·艺文志》称为“周史记”,将其列入史部杂史类,又与正史难以比拟,地位一落千丈。因而千余年来,虽《尚书》注疏代有新作,而《逸周书》之注释乏可指陈。清代以来,《逸周书》的史学价值才逐渐为人关注。到了近代,《逸周书》则因其可与金文资料互证而为人所重。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李学勤在前人基础上对《逸周书》进行了系统研究,先后撰写了《〈世俘〉篇研究》《〈商誓〉篇研究》《〈尝麦〉篇研究》《祭公谋父及其德论》《释郭店简祭公之顾命》《〈齐语〉与〈小匡〉》等多篇文章,分篇讨论《逸周书》部分早期篇章的文本、文字以及与之相关的历法、地理、制度、人物等问题,同时,他还鼓励学生开展对《逸周书》的研究,并审订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合撰的《逸周书汇校集注》。《逸周书汇校集注》一书1995年初版发行后一度供不应求,至2007年修订再版,业已成为目前最方便的《逸周书》基础文献。 李学勤晚年集中精力整理清华简。清华简中保存了大量的“书”类文献,其中多篇为《逸周书》的篇目,如《命训》《程寤》《皇门》《祭公之顾命》等。李学勤由此撰写了《清华简与〈尚书〉〈逸周书〉的研究》,其中一些观点指明了清华简“书”类文献的研究路径。在此基础上,他还指导研究生以清华简中的“书”类文献为对象进行专题研究,取得了不少学术成果,从而推进了《逸周书》和“书”类文献逸篇逸文的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