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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殿本售卖流通考述

http://www.newdu.com 2019-03-21 《史学月刊》2018年第10期 项旋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殿本售卖是清代官刻典籍流通的重要方式。殿本的通行售卖始自雍正朝,当时是交由崇文门监督处售卖。乾隆九年成立武英殿通行书籍售卖处,成为殿本售卖的专门机构。其售卖方式灵活,主要采取直接售卖和发交五城书铺售卖两种方式。殿本流通范围较广,由京城遍及各省,甚至经由京师琉璃厂书肆等途径流播海外。殿本售卖不以牟利为目的,主要根据制作所费纸墨、写刻工价以及耗余情况核定成本价,以扩大流通范围,达到统治者所期望的“人人诵习,以广教泽”的目的。然而受制作成本、存量、供求等因素的影响,同一种殿本在同一时期或不同时期,其书价皆有差异。总体而言,乾隆时期的殿本书价,一般官员、士子可以接受,但普通百姓并无足够的购买能力。
      关 键 词:清代 殿本 售卖 书价
    作者简介:项旋,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基金项目: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康熙十九年(1680年),清代内务府所辖的武英殿修书处成立,直接负责官方典籍的刊印、校勘、装潢等事务,成为清代皇家最重要的刻书场所。习惯上,人们通常把在武英殿刊刻的内府书籍称为“殿本”。经武英殿修书处刻板、刷印、装潢后,殿本正式进入流通环节。殿本的流通形式包括呈览、陈设、颁赐、售卖等①,与之相应,便形成了所谓的进呈本、陈设本和通行本等版本。一般而言,武英殿修书处凡是新刻一种殿本,需就刷印数量和颁赐范围向清帝请旨,用于各殿宇陈设和赏赐臣民之后,剩余部分则可通行售卖。殿本售卖是清代官刻典籍流通的重要方式。
    近些年来书籍史研究方兴未艾。书籍史的研究方法,中西方虽然有很大的不同,但都同样关注书籍的流通过程,如中国传统书籍史的研究对象为“书籍自身的历史”与“影响书籍生产倾向、生产数量、流通倾向的图书事业”②,而西方书籍史关注“书籍生产和传播过程中的人,书籍与政治、经济、社会、思想等周遭环境的关系,以及书籍所产生的社会文化影响”③。从流通的角度考察书籍史能为我们提供更加丰富的历史景观。学界关于历代书籍流通的研究成果丰硕,具体到清代,主要侧重于考察民间刻本的流通④。遗憾的是,殿本作为清代官刻本的最重要代表,囿于文献资料,学界关注不多⑤,殿本流通的相关细节并不清晰,特别是殿本售卖制度和书价情况,学界研究较为薄弱。随着武英殿修书处档案在新近的大量公布,为深入研究带来了新的契机。此外,按照清代内府规制,武英殿修书处每年都要编制售书清册,详细著录所要售卖的殿本的书名、函册、售价等情况,且样本量较大,这使得我们利用售书清册探讨清代殿本书价成为可能。基于此,本文拟以档案文献与传世典籍参酌互证,考察清代殿本售卖制度的建立过程和售卖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殿本书价及相关问题。
    一 通行书籍售卖处的建立及其售卖机制
    不少学者认为武英殿修书处售卖殿本始于乾隆九年(1744年)⑥,因是年清廷才设立通行书籍售卖处。实际上,已有文献揭示,殿本通行售卖始自雍正朝,最初的售卖机构为崇文门监督处。乾隆三年(1738年),礼部奉旨会同武英殿修书处议准:“照从前颁发《御选语录》等书例,将武英殿各书交与崇文门监督存贮书局,准予士子购觅。”⑦《御选语录》为雍正十一年(1733年)武英殿刻本,既是按照当年的颁发“书例”,那么崇文门监督处售卖殿本当在雍正朝已经开始。崇文门监督处为内务府管理机构,不仅负责征收税务,亦负责书籍、物料的变卖。乾隆四年(1739年)九月初十日,湖北巡抚崔纪疏请颁发武英殿所有之《性理大全》《古文渊鉴》等15部殿本书籍。乾隆帝从其所请,颁发了部分殿本书籍,并有谕旨:“其余所请诸书,卷帙浩繁,且崇文门等处现有刷印,准令远近士子购觅,自可渐次流通,毋庸再行颁发。”⑧由此可见,崇文门监督处早期曾负责售卖殿本书籍。
    乾隆朝于武英殿设立专门的殿本售卖机构,与翰林院编修潘乙震的奏议不无关系。乾隆三年六月初五日,潘乙震奏请印刷御纂诸书,令翰、詹官员量力购领事时称,《子史精华》《御选唐诗》等书有利于儒臣博稽广览,最为切要,而“此秘籍尽美尽善,民间既无板刻,即间有一二种,一二部,市卖不知何处,得来辄为奇货可居,价昂数倍”。潘乙震建议“敕下典守之员将前项书目每种印刷一百部,酌定工价,听翰、詹两衙门官员愿领何部名目按季开单,呈请准其给发,即于领俸各员名下所领书籍,照原议工价扣除”⑨。
    潘乙震奏议提出允许官员人等购买殿本,使得“圣朝御纂群书并得广为流播”,得到了清廷的重视。乾隆七年(1742年)十月十二日,武英殿修书处奏准:“嗣后新刻之书,于呈样之日,将应否通行之处请旨。永著为例……其颁发之处交内阁拟奏,准其通行。”⑩至乾隆七年,允许殿本通行已经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但这里所谓的“通行”包含颁发、赏赐,不专指售卖,语义尚有模糊之处。据军机处上谕档载,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六月二十六日,内务府大臣金简称:“武英殿通行书籍,自乾隆九年奏准售卖。”(11)至乾隆九年,清廷正式设立武英殿通行书籍售卖处,成为清代售卖殿本的最主要机构。武英殿通行书籍售卖处设有通行书籍库,由库掌专门负责殿本售卖事宜。专门售卖机构的成立显然是为了满足日益增多的殿本需求,同时也标志着殿本售卖走向制度化,成为定制。
    按照清廷规定,可供售卖的通行殿本有一定的限制。一般而言,颁发陈设各处后剩余的殿本、武英殿书库剔除的残书以及清廷特别允准发卖的殿本,方可通行售卖。乾隆三十九年五月十一日,复郡王永.等奏酌拟存留武英殿修书处库贮各种书籍折称:
    查武英殿修书处刊印各种书籍,向例预备多部,以供内廷传用陈设,其余颁赏之外,有蒙圣恩准令通行者,俾愿读中秘之人,交纳纸张工价请领……请将前项书籍,无分外进内刊,凡数至一千部以上者,拟留二百部;一百五十部以上至六七百部者,拟留一百部;其一百五十部以下者,拟留五十部(12)。
    该奏折透露的信息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通行书籍随印随发,武英殿修书处新刻殿本,采取即时售卖的方式,因此平时存下者甚少,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殿本的畅销程度。其二,用于陈设的殿本一般而言不能通行,但也有例外,如乾隆三十九年清查,发现堆积在武英殿书库的剩余殿本数量过多,便采取售卖殿本以去库存的办法,减轻武英殿书库的存贮压力。
    殿本的发售范围包括满汉官员、士子和普通百姓。根据发售对象的不同,发售方式有所差别。通行书籍售卖处发售书籍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按照旧有办法,由通行书籍售卖处直接给发,购买者需“扣俸还项”,此种办法适用对象主要为各衙门官员。乾隆七年奏准:武英殿所贮书籍,凡各衙门官员欲买者,具体方式为:“由本衙门给咨,赍银到日,即行给发,其非现任之员及军民人等愿买者,具呈翰林院给咨,赍银到日,一体给发。”(13)衙门官员购买殿本者,采取抵扣俸禄的方式,“于季俸公费项下扣抵归款”(14)。如系翰林院官员,“听翰、詹两衙门官员愿领何部名目按季开单,呈请准其给发,即于领俸各员名下所领书籍,照原议工价扣除,俟领完何部即再印刷,仍令典守之员详记档案,已领毋得重领”(15)。衙门官员采用“扣俸还项”的方式购买殿本,实际上是一种图书预购方式。具体而言,清廷根据殿本所用纸墨工价等成本标明价格,满汉官员以所在衙门作为预定部门,汇总预购殿本的名称、数量,呈送武英殿“照数刷给”,书款则从官员俸禄中直接扣除,这种预购方式可精准定位,有效降低滞销风险。
    第二种,通行书籍售卖处发交五城书铺售卖流通,发售对象主要是民间士子、普通百姓。武英殿修书处规定,该处向例遇有聚珍摆印各书及刷印通行各种书籍,俱发五城领卖。其具体方式为:“令其按四季投缴价银,行文都察院,照例饬交五城司坊,派令殷实铺户,每五家连名互保出具,平价流通。”(16)。清代北京城内,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设察院,隶属于都察院,负责稽查京师地方,整顿风俗。五城司坊则是五城察院下设的管理街市机构。通行书籍售卖处将殿本交由五城书铺售卖,代收价银,可以说是把殿本直接流通的区域扩大到北京城,而经由五城书铺及商贾贩卖,殿本又流通至全国乃至海外,有利于殿本的广为流布。乾隆六十年(1795年)十一月,《四库全书总目》刻竣,清廷考虑到“是书便于翻阅,欲得之人自多”,因此“听武英殿总裁照向办官书之例,集工刷印,发交京城各书坊领售,俾得家有其书,以仰副我皇上嘉惠艺林之至意”(17)。这是通行书籍售卖处发交五城书铺售卖的一个具体实例。
    乾隆朝编纂“四库全书”时,琉璃厂书肆迎来了鼎盛时期,成为殿本流播海内外的重要渠道之一。朝鲜燕行使朴思浩于道光八年(1828年)游览琉璃厂,所见书肆售卖目录就包含了大量殿本:“阅其目录,则其大帙,有《四库全书》《文章大成》《册府元龟》《渊鉴类函》《佩文韵府》《全史》《十三经注疏》《康熙字典》《万国会通》《大藏经》等。”(18)日本幕府极为关注殿本的购买。例如幕府关注中国法典,希望加以借鉴,很早就将殿本《大清会典》列入采购订单。据大庭修研究,日本曾于享保四年、五年、七年先后三次购买《大清会典》(19)。殿本《古今图书集成》流播海外的例子颇为典型。《古今图书集成》于雍正六年(1728年)摆印完毕后,邻国日本、朝鲜等都积极地从琉璃厂书肆购求。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朝鲜正祖令燕行使徐浩修从琉璃厂书肆购得殿本《古今图书集成》一部,用银2150两(20),储于奎章阁。朝鲜人洪翰周记载了此年朝鲜方面购买此书时获知的日本方面的购买信息:“余闻丙申购来时,燕市人笑谓我人曰:‘此书刊行殆五十年,而贵国号称右文,今始求买耶?日本则长崎岛一部、江户二部,已求三件去矣。’我人羞愧不能答。”(21)即此可以感知日本、朝鲜购买《古今图书集成》的情形,也可看出殿本流播海外速度之快。大量殿本经由琉璃厂等书肆流播海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人就曾评论说:“盖近来中国书籍,一脱梓手,云输商舶。东都西京之间,人文蔚起,愈往而愈兴者,赖有此一路耳。”(22)殿本流播海外之路,可以说是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的美谈。
    殿本的流通范围不限于京城,通过售卖以及各省请买等方式遍及各省。但地处偏僻的贵州等省,殿本流通量则较为有限。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十二月,清廷下令回缴销毁殿本《通鉴纲目续编》,欲将书籍板片全行查出、抽改铲削。直隶督抚奏称此书“各省均有流传”(23),但贵州巡抚永保奏复抽改部数时则称:“遵查《通鉴纲目续编》一书,自奉饬发改正样本来黔,即经饬属恺切晓谕,收缴送局抽改发还。无如黔省僻处边隅,实鲜藏书之家,其书贾运黔售卖者亦少。”(24)这反映出殿本在各省的流通数量是不均衡的,与不同地域的交通便捷程度、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
    书籍售卖必然涉及销售对象问题。在以往的诸多研究中,民间书坊刻本的售卖对象多为中下层读书人,出版商就此制定有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例如,清代福建四堡的坊刻本销售对象主要是东南一带普通士子、百姓,四堡刊行的是“确认无疑的畅销书”,即“经生应用典籍”与“课艺应试之文”(25),开本很小,版面排字拥挤,以降低成本,因此书价往往较为低廉。殿本作为官方出版物,其售卖对象和销售策略是否与民间坊刻本有所不同呢?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清抄本《清同治光绪间武英殿卖书底簿》(26)(下文简称《卖书底簿》)列有同治四年至光绪五年(1865—1879年)14年间896部殿本的售卖价格,是反映武英殿通行殿本售卖情况的重要资料。该卖书底簿还详细开列了殿本的购书者、售卖时间等情况,可借此对殿本的销售对象有较为深入的考察。
    首先,购买者的身份。同治四年至光绪五年购买殿本者总计48人,其身份详情如下:皇族4人(孚郡王、惠郡王、淳王爷、谟公爷),六部官员14人(侍郎胡肇智、侍郎潘某、某司长、松司长、礼部主事延茂、主事刘锡金、主事延某、员外郎孔某、员外郎世勋、员外郎春某、礼部郎中李文敏、郎中福长、郎中庆某、礼部书吏李吉人),内务府人员7人(副内管领吉纯、供事蒋锡周、供事石敬安、供事侯邦兴、笔帖式玉恒、笔帖式玉森、柏唐阿舒凌),武英殿修书处人员7人(提调许振扔、提调许某、提调处协修杨绍和、提调处协修吴元炳、折配匠赵俊英、折配匠祁金垣、恩甲信贵),其他衙门官员3人(张大人、内阁侍读锦大人、胡大人),民人(即普通百姓)10人(张廷芬、王殿至、童世荣、李奥、赵冀名、叶保、叶保清、王治、乔茂、乔茂贾),另有身份不详者3人(宋仁甫、吴元炳、王郡)。从殿本销售对象来看,购买者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匠役、普通百姓,可见殿本的购买人群较为广泛。其中皇族、衙门官员、内府匠役占了绝大部分,是购买殿本的主体人群。武英殿修书处人员作为殿本的制作者,占尽先机,便于就近购买。在48位购买者中,民人只有10人,所占比例较小。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未必是百姓的财力问题(民人赵冀名同治七年一次性购买“二十三史”等书39部,合银约309两),而是由于殿本售卖的主持者为武英殿修书处,官方色彩浓厚,衙门官员、匠役自然成为殿本售卖的主要对象。此外,民人、匠役等购买者多有屡次购书的记录,且购买的数量和金额较大,他们从武英殿购得殿本后,很可能再转卖给书肆,在殿本售卖中扮演着中间人的角色。
    其次,从《卖书底簿》看,工具类、实用性殿本书籍较为畅销。例如《四库全书总目》,乾隆六十年刻竣后,作为集大成的官修目录学著作,“是书便于翻阅,欲得之人自多”(27),当时即大量刊刻,发交京城各书坊领售。据《卖书底簿》记,同光时期《四库全书总目》的书价是每部银16.06两,价格不菲,但购买者众多。其中有11次售卖记录,有9人先后购买了14部,是《卖书底簿》中所见最为畅销的殿本之一。
    “续三通”是《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三书的简称,殿本刻竣于乾隆时期。作为专述有清一代典章制度的政书,“续三通”颇具实用性。据《卖书底簿》记,同光时期一部“续三通”的书价已高达54.35两,购买者依旧不少,此期有8人次的购买记录。乾隆三十九年,质郡王永誽在奏折中透露:“经史、三通等类,蒙我皇上嘉惠士林,剞劂颁布,久经通行,远近争相购觅。其列职词垣,尤竞相存贮。中间储存较裕者,颇不乏人。”(28)由此可见,经史、三通类殿本是乾隆时期书籍市场的畅销品种。据杨玉良研究,自乾隆以迄同治,在武英殿通行售卖处售卖的340余种书籍中,经史殿本约占65%(29)。经史、三通类殿本对于科举、日用皆具实用价值,且刻印极佳,校勘精审,在朴学兴盛的乾嘉时期可满足士大夫考据之需,自然极受欢迎,乃至出现了“远近争相购觅”的热销场面。
    值得一提的是,武英殿通行书籍售卖处发卖殿本所得收入,一般作为武英殿修书处采买物料、支付工匠钱粮等日常开支的经费。乾隆三十九年,四库全书处总裁王际华等奏称,排印聚珍版书所需刷印纸张、工料银两,“照武英殿通行书籍之例,俟收到价值,陆续归款”(30)。可见,售卖殿本的收入全部用于支付购买纸张和工料。当然,武英殿修书处刻印、装潢所需的庞大经费主要依靠内务府银库拨款,并不特别依赖于售卖殿本所得的有限收入,这也使得殿本售卖相对摆脱了追求利润的压力,只需收回成本,这是殿本售卖的一个突出特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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