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大学档案馆馆藏精品档案中,有一通马寅初致蔡元培的书函。据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这也是马寅初平生唯一一次写信给蔡元培。信封上文字分三列,从右至左依次为“送呈”“蔡校长钧启”“马诫寅初先生”。信笺页眉上印红色小篆“国立北京大学用笺”,函文为小楷字体,自右往左竖排,共五页,内容如下: 孑民先生大鉴: 阅今日大学日刊所载评议会议决各案,知本校教授在校外之非教育机关兼职者,须改为讲师,或以教授名义支讲师薪俸。凡本校教授在他校兼充讲师者,须先经本校认可并限制钟点,于本年暑假后实行云云。此项议决案在实际上殊难实行,即能实行,亦非公平之待遇。因在非教育机关兼职者,其责任或反较在教育机关兼职者为轻。照评议会之议决案,自明年起即限制其钟点(指在教育机关兼职者而言),但各校之钟点屡有变更,何从而探其实情,谁肯任纠察之责?则此种限制害人利己之要具而已。兹拟两种办法请先生采择之。 (一)凡有兼职者,无论在教育机关与非教育机关,一律改为讲师。 (二)凡愿做教授者,须受一种极严之考试,由各系学生会同与本系有关系之各界人士(如经济系须会同商会、银行公会、教育部以及各校之代表)妥商试题,以口试之方法试验之,一面并请各界人士莅校观考,如外国之博士试验然。以三小时为限,但得延长一小时,及格者得充教授。此种主张寅初已向经济系学生声明,无一不表示赞成。实行此种主张请自经济系起,而经济系请自寅初起。如此办理非特可以杜流弊,亦且可以提高教授之人格。其不愿受试之教授,虽本校予以教授之名,而学生仍以讲师称之;其已受试而及格者,本校虽不肯予以教授之名,学生当以教授称之,而本人亦当以教授自居。此层经济系学生已全体赞成矣。教授两字即英文之professor,在外国非真有学问者,不得称教授,不料在中国竟为一群无耻之徒所盗用,何怪大学奄奄无生气也!余容面陈。敬请 道安! 晚马寅初 谨上 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