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成《〈居延新簡集釋〉校釋》,[1]再次逐一翻檢釋文,無意中發現一例,竟然是三簡可以綴合者。謹將其因緣述列於後,與同仁分享這一過程。 首先是看到簡683的釋文,圖版“斗”字僅出現二點,為何釋作“斗”呢?一般都是三石三斗三升。簡文是: □ 出粟三斗 EPT59:683 其次,又見一簡,釋文與上相類,僅僅是“斗”字殘筆比前者稍稍多一些,釋文作: □ 出粟二斗 EPT59:685 第二簡的“斗”字比較多,第一簡的懷疑也就解決了。接下來又有一簡,寬度是前二簡綴合後的寬度,釋文的“負”字比較怪異。釋文作: □負衣先 □負孟卿 EPT59:686 在思考“負”字的同時,無意中發現右行“負”字上的殘筆,有點類似簡683的“斗”字,拼合圖版是吻合的。有此一遇,本簡左行“負”字上的殘筆不就是簡685的殘筆嗎!結果正是。三簡實為一簡殘散所致。 通過將三簡綴合為一簡,又因為釋文中有“出粟”二字,“負”字不就是“與”字之誤嗎?而“與”字恰可作此形,而“負”字是不會有此形的。 不過,右側“衣先”與左側“孟卿”對應,顯然釋文是不妥的。中華書局本釋文“衣先”作“次君”(《居延新簡》中華書局1994年),但“次”字圖版無左部,可釋作“亓”字;若將“衣先”二字中間的殘筆,歸為“君”字的首起一筆,“先”字釋作“君”應該是可以成立的。 即釋文應作: □ 出粟三斗與亓君 □ 出粟二斗與孟卿 EPT59:683+685+686 附圖:EPT59:683+685+686 2019年5月7日阿爾金山遇雪而返偶得 [1] 張俊民:《〈居延新簡集釋(一)〉校釋(總)》,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338。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5月9日17:1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