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学界比较缺乏在“中层理论”的范围内建构可操作性概念的能力,这是因为中国社会史的主流基本上遵从的是与19世纪以来西方社会学界构建与哲学体系相关的宏大叙事的研究传统。这和西方中国学界的情况正好相反,西方中国学界特别是美国中国学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就已通过学术反思开始疏离巨型理论的控制,而建立起了一系列可操作的中层解释范畴,如“市民社会理论”“文化权力的网络分析”“过密化模式”等。这些理论一开始应用就引起了一波波的争议,但对于中国史研究的模式转换却起了相当重大的推动作用。所以评价它们的贡献,就必须将其放在西方中国学的脉络里进行评判,否则就会造成批评角度的错位。我们这里可以举德里克对美国中国学界的评价来观察一下发生这种错位的可能性。 德里克曾经在分析美国中国近代编史学时认为,中国近代史学存在着一个研究范式的危机,危机起源于80年代以后美国中国学对传统“革命范式”的否定。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析“革命范式”时,德里克并没有忽略其意识形态的特征,认为韩丁(William Hinton)的名著《翻身》描绘的土改史诗化的形象具有理想化的色彩。然而德里克强调,任何一部质疑其陈述的著作,在提供自己的新分析过程中,应当首先对其描述作明确的剖析,指明其错在何处。可是大多数著作无论是论述土改、资产阶级还是市民社会,论者们都是撇开先前基于“帝国主义”“阶级”等概念的解释,直接进行与革命范式相悖的论述。*由于80年代以后的“现代化范式”没有包容和检讨旧式“革命范式”提供的理论前提,其新方法就同早先基于“革命范式”的解释一样陷入了片面和只看眼前的泥坑,形成了自身解释范式的危机。* 德里克在文章中严格区分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范式。他认为历史解释范式与自然科学的最大差别乃是在于,历史学无法构成一个唯一或主导范式,即使是在某些范式似乎具有支配性之时,它们也不可能主宰所有史学家,甚至也不会主宰大多数史学家。言外之意是,历史学作为社会科学要想在一种理论中持续全面包容以往的论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历史学作为所谓“科学”,从来都不具备自然科学解释所具有的范式转换的“革命性”效果。 但是按照德里克的假设,“革命”史学向“现代化”史学转变应该被看作库恩式的“范式转换”,但新范式要能被接受,就必须既能解释支持旧范式的论据,又能说明用旧范式无力解释的论据。换言之,新范式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的解释更具有包容性。实际上德里克在此陷入了自己设置的悖论陷阱,因为他的假设依据的是库恩的理论:科学家共同体从事科学研究时在某一时期总有一种主导范式,虽然它可能会受到质疑,但只要它能成功地解释它所旨在解释的现象,其主导地位就不会动摇。随着与范式解释相冲突的证据积累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无法将该范式视为理所当然,并转而寻求更好解释论据的新范式,危机爆发了。然而德里克又紧接着否认历史学拥有支配性主导范式的可能性,因为史学的研究对象具有更为主观的能动特性,不可能按照自然科学的客观程序予以把握,可他一转眼又用自然科学的累积范式对论据的处理要求历史学。这样不但使自己的推导走入了逻辑悖论,而且显然是用自然科学的论据范式处理“革命”与“现代化”的假设关系。 其实既然德里克已经承认,由于历史研究对象具有明确的主观色彩,历史学并不可能如自然科学那样建构起一种主导的范式,那么中国近代史研究中“革命”与“现代化”的模式根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存在范式转换的否定性关系,而只有可能存在一种并列或重叠的解释关系,只不过各自突出诠释的是中国近代社会进程的不同侧面罢了,除非出现政治权力强行干预的特殊情况。我们注意到,“现代化”解释模式采取的一般是“中层理论”的策略,如大多使用“内卷化”(过密化)、“权力的文化网络”“社会资源”等中层概念。然而这些“中层理论”未必就有完全取代“革命”模式的范式转换效果,往往只不过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革命”宏大叙事所忽略的某一面相。这一取向并不排斥对“革命”性大规模社会动员的讨论,但也确不打算为“革命”的动因提供解释,因为那不是其阐释领域之所在。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德里克提出“革命”史学反思的学术背景。德里克所批评的“现代化”史学虽然不一定是直接反思“革命”史学的结果,但两者仍有相当明显的关联性。因为在中国历史上,革命发生的过程恰恰是迈向现代化国家的步骤之一,中国革命后采取的诸多政策也与对“现代化”模式的选择有关,即使是在改革开放以前的封闭时期也是如此,如工业积累成为中国优先发展的政策等。因此,中国学研究采取地方史与社区研究的微观取向也只是对革命解释之大理论的一种扬弃。正因如此,我们恰恰不应该用革命史学所运用的宏观取向评价其得失,而应看到这种取向对中国社会内部结构和转换方式理解的深化作用。既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支配性的模式,那么我们也不应要求“现代化”模式就一定要包容或反思“革命”模式遗留的前提和论据。因为“革命”与“现代化”之间也许根本不是什么范式转换的关系,而是复杂的重叠关系。由于各自处理的对象和范围并不一致,怎么可能要求出现像自然科学那样的范式转换奇观呢? 落实到对“中层理论”的评价上也是如此。德里克对“现代化”模式的批判也即是对与之相适应的“中层理论”的批判。因为70年代以后,西方中国学界的“现代化”模式(包括“后现代”解释)的建构大多是由“中层理论”达致的。比如罗威廉(William T.Rowe)就说过:“如果我们转而选择适用一些限定性更强的中层判断(尽管这很难使我们完全摆脱种族中心主义和东方主义的困境),那么我相信,这将是建构对中国历史之研究的一条潜在的有效途径。”*所以就美国中国学界而论,对“现代化”理论的批判只能表现出在细致的区域分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其内部自然会发生从宏观理论的角度补充其微观研究的转向要求。可是如果把这种美国学界的转向不分畛域地直接移植到中国史学界作为我们选择方法论的参照,则会发生很大的问题,因为中国社会史界从来未真正出现过“革命”之外的叙事取向,也从来未真正超越巨型理论对研究方向的限定而转向更多元的叙事空间,这与美国中国学界多变的研究局面正好相反。所以在中国的语境中,大力提倡“中层理论”和“区域研究”的建构策略,以使中国社会史的解释能力趋于多元化,恰恰是最为急迫的课题。当然,建立中国式的社会史“中层理论”模式并非是直接移植西方社会学理论,或实现所谓的“范式突破”,而只是实现一种研究取向的意向性转换。这种转换不是对以往解释的替换而是修正。如此看来,“中层理论”的崛起和导致的研究模式的转移,应该和以往对革命的阐释方法构成并列而非替代性的关系,对“后现代”观点的运用同样也是如此。 (本文注释注释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