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璧是西汉时期极为重要的丧葬和礼仪用玉。《尔雅·释器》:“珪大尺二寸谓之玠,璋大八寸谓之琡,璧大六寸谓之宣,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考古学家夏鼐认为,这里所写的璧、瑗、环的区分是儒家系统化的结果,在实际出土的器物中并不局限于这个定义。 战国时期就有大量随葬玉璧的现象,西汉前期沿袭了这一传统,到了西汉中期以后,随葬的玉璧数量大幅减少。如满城汉墓与南越王墓的出土玉器都具有相当大的规模,随葬玉器数量和种类十分丰富。这两座墓葬的墓主人虽都为诸侯王,但身份又有所不同,其共性和差异非常具有研究价值(参见卢兆荫《南越王墓玉器与满城汉墓玉器比较研究》,《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1期),可反映出西汉时期玉器的工艺水平,以及汉人的审美风格和精神追求。 满城汉墓发现于20世纪60年代,出土玉器近200件,其中玉璧69件;南越王墓发现于80年代,出土玉器240余件,其中玉璧71件。虽然二者出土玉璧数量接近,但玉璧形制及玉璧的组合关系却差别很大,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丧葬用玉璧,主要分布于尸身前后,形成组玉璧;第二类为装饰用玉璧,通常为组玉佩的组成部分。 丧葬用玉璧 丧葬用玉璧可分为四种类型。Ⅰ型玉璧为单一纹饰,纹饰种类主要为涡纹、蒲纹和谷纹。Ⅱ型玉璧有两区纹饰,内圈饰涡纹或蒲纹,外圈饰夔龙纹、凤鸟纹或勾连雷纹。Ⅰ型和Ⅱ型玉璧是随葬玉璧的主流形式,且大多出于墓主人的玉衣内外,遍布墓主人尸身前后。这种现象在满城汉墓M1、M2和南越王墓中都有发现,且这些玉璧上还发现了织物捆绑的痕迹。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些玉璧都是专门用于敛葬的,当时应是按照一定的排列方式将这些玉璧用织物捆绑连在一起,包围在尸身四周,形成组玉璧。 满城汉墓M1墓主的玉衣内前胸和后背共铺垫玉璧18件,其中Ⅰ型9件、Ⅱ型9件;满城汉墓M2也有组玉璧放置在墓主人玉衣内前胸和后背,共15件,其中Ⅰ型6件、Ⅱ型9件。南越王墓玉衣内组玉璧有14件,皆为Ⅰ型。不同的是,南越王墓玉衣外也有组玉璧15件,其中Ⅰ型5件、Ⅱ型10件。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典瑞》记载:“璧羡以起度,驵圭、璋、璧、琮、琥、璜之渠眉,疏璧琮以敛尸。”郑玄注释:“璧在背,琮在腹。”这可能就是组玉璧敛葬的起源。像南越王墓这种玉衣内外均放置组玉璧,应该是墓主人希望以此达到死后不朽的目的。 Ⅲ型玉璧纹饰分为内中外三区。南越王墓出土的Ⅲ型玉璧数量不多,共计5件,而满城汉墓未发现Ⅲ型玉璧。其纹饰组合有三种:夔龙纹+涡纹+夔龙纹、夔龙纹+涡纹+朱雀纹、夔龙纹+谷纹+夔龙纹。没有出现蒲纹或凤鸟纹。这5件玉璧均出于主棺室,其中2件位于椁盖上,3件出于“头箱”。该型玉璧属于战国时期风格,至西汉早期仍有延续,但西汉中期以后就很少见了。在属于西汉中期的南越王墓中发现此型玉璧,应与南越国的国情有关。南越国属于地处边陲、割据一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处于半封闭的自治状态,所以文化输入也有限。这种Ⅲ型玉璧及其风格可能就是在西汉初期进入南越国的。 Ⅳ型玉璧仅1件,出于满城汉墓M1主室棺椁之间,为青玉素面璧。该型玉璧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如反山良渚文化墓地(参见王明达《反山良渚文化墓地初论》,《文物》1989年第12期)。此外,在满城汉墓M2镶玉漆棺上镶饰了26件该型玉璧。 装饰用玉璧 装饰用玉璧主要指透雕附饰玉璧或组玉佩中的玉璧。战国时期就出现了透雕附饰玉璧,西汉时期不仅延续了这一造型风格,还做了许多艺术创新,如满城汉墓M1出土的双龙卷云纹透雕附饰玉璧就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 南越王墓有9件透雕附饰玉璧,其中6件都是组玉佩中的佩饰。夔龙纹和凤鸟纹是透雕附饰玉璧的主要题材。在玉璧外缘有2组对称附饰的玉璧3件,外缘有3组附饰的玉璧2件。这种有2组或3组透雕附饰的玉璧在战国时期就已出现,且附饰一般位于左右两侧,体型较小,曲阜鲁国故城M58出土的玉璧就是这种风格(参见《曲阜鲁国故城》,齐鲁书社1982年版),南越王墓出土的透雕附饰玉璧也多如此。 而满城汉墓出土的双龙卷云附饰璧,其透雕附饰位于玉璧上方,比玉璧本体还大,双龙呈弯曲向上的造型,具有新型附饰的特点。下部的璧为完整的谷纹璧,纹饰简单,衬托出上部透雕的双龙卷云纹,使主体转移到了透雕附饰上,精美且大气。到了东汉时期,也延续了上方透雕附饰的风格,如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就出土了这种风格的玉璧(参见《河北定县北庄汉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4年第2期)。东汉时期也创造了特殊的风格,出现了带有吉祥语铭文的透雕附饰玉璧,如甘泉老虎墩汉墓出土的玉璧就透雕有“宜子孙”的铭文(参见《江苏邗江县甘泉老虎墩汉墓》,《文物》1991年第10期)。 另外,小型的Ⅰ型玉璧还可作为组玉佩中的装饰物。组玉佩在周代就已出现。周代贵族通过走步快慢彰显自己的地位,走步越慢,身份越尊贵。佩戴组玉佩以起到“傩”的作用,组玉佩越复杂,佩戴者迈步越小,走得越慢(参见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战国至西汉前期,组玉佩主体多为玉璧、玉璜和玉环等,如曲阜鲁国故城M58出土的组玉佩。南越王墓出土的组玉佩仍然具有这一特点,其中6组组玉佩用Ⅰ型玉璧作为组成部分,分别出土于前室、东耳室和东侧室。而满城汉墓M1中没有出土组玉佩,取而代之的是玛瑙串珠;M2出土的组玉佩中也没有玉璧、玉璜或玉环,而是由6件各形玉饰和44颗珠饰组成,风格已然大为不同。 南越王墓出土的一件双联璧D186,出于墓主人玉衣的双鞋之下,有学者认为,该玉璧不仅具有装饰作用,还可能具有丧葬功能(参见刘尊志《汉代诸侯王墓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因为上面有织物捆绑的痕迹,可能是专门把玉璧捆绑在墓主的脚下,属于葬玉。值得一提的是,南越王墓D50-13是一件三龙衔环璧,出于玉衣内墓主人的阴部。这让人联想到,满城汉墓M1刘胜用改制的玉琮作为生殖器罩盒,M2窦绾用圭型玉器盖在阴部,都是作为九窍塞的一部分。而南越王赵眜没有九窍塞,笔者认为,这件三龙衔环璧也有类似于生殖器罩盒和圭型玉器的功能,属于葬玉的范畴,同时具有装饰和敛葬的功能。 共性和差异 满城汉墓与南越王墓出土玉璧的共性和差异形成的原因,与两位诸侯王的身份有莫大的关系。满城汉墓M1墓主人中山靖王刘胜是汉景帝刘启之子、汉武帝刘彻的庶兄;M2墓主人窦绾是刘胜之妻——窦太后的族人;南越王墓墓主人赵眜是第二代南越王——第一代南越王赵佗之孙。 满城汉墓M1的年代是公元前113年,M2比M1较晚几年,南越王墓的年代是公元前122年,这三座墓葬前后相差只有10年左右,属于同一历史时期的诸侯王墓。其随葬玉器的种类和风格都是继承了战国时期玉器的传统,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创新。中山国所处之地的文化属于中原文化,因此满城汉墓出土玉器的风格代表着西汉中期的主流风格。而南越国地处华南地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越文化,其接收中原文化的流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由于地域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影响,满城汉墓玉璧数量相比南越王墓较少,尺寸也较小,但做工更为精美,且大小均匀,玉器规格等级较高,具有西汉中期玉器的新风尚。而南越王墓出土玉器规格等级相对较低,玉璧的大小差异非常大,玉器风格仍然与战国至西汉前期玉器风格类似。由此可以看出,中山王作为正统皇室诸侯王,所占有的玉料资源更为丰富,可用优选质料制作大小相当的随葬玉器。而对于南越王来说,所占有的玉料资源相对稀缺,每一块玉料都需充分利用,所以出现大小不一、质料优劣不等的现象。 玉璧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到了商周时期,玉璧是贵族身份的象征,如殷墟妇好墓就出土玉璧16件,而在平民墓葬中则很少发现玉璧。到了战国时期,玉璧上出现了蒲纹和谷纹以及龙纹、鸟纹和兽纹,西汉初年也延续了战国时期的风格。《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强调了玉璧是作为礼天的瑞玉而出现。到了汉代,玉璧多用于礼仪和丧葬,多出现于墓主人的棺椁之间或放在墓主人的胸部和背部,形成组玉璧,还可以镶嵌在棺木上,做成镶玉漆棺,又或是作为组玉佩中的装饰用玉。 综上所述,玉璧作为汉代玉文化中重要的器类,是汉人物质文明和精神追求的载体,在敛葬制度和礼仪文化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汉代玉文化继承了前代的风格、技艺,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中,开创了属于汉代独特的玉文化体系,也使汉代玉文化发展成为中国玉文化史上的一个巅峰,具有无可取代的地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