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价值理性、工具理性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着应有的柔性逻辑,价值理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道,工具理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器,“道器相济”乃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柔性逻辑之所在。诚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漫长而有序的过程,既有对工具理性再审视,也有对价值理性的再定位,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尚处初始阶段,唯有在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培育出合乎民族自治地方实际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实现“体”“用”结合,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由分离、失衡转向弥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才能将治理能力现代化由理念变为现实。 参考文献: [1]米恩广,权迎.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能力建设之关键[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 [2]丁志刚,等.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J].青海民族研究,2016(2). [3]习近平.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N/OL].(2015-01-21)[2018-3-28].http://www.xinhuanet.com/2015-01/21/c_1114082460.htm. [4]王彩云.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与民主化的内在关联[J].甘肃理论学刊,2014(3). [5]张兴国.“价值理性”:哲学应用的方法论选择[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 [6]郭亚萍.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J].塔里木大学学报,2005(2). [7]何颖.政治学视域下的工具理性功能[J].政治学研究,2010(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