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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喬:釋郭店簡《成之聞之》的“詚命”——兼論幾組旦聲字與亶聲字

http://www.newdu.com 2019-05-22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 佚名 参加讨论

    釋郭店簡《成之聞之》的“詚命”
    ——兼論幾組旦聲字與亶聲字
    子喬
    郭店簡《成之聞之》曰:“形於中,發於色,其也固矣,民孰弗信?是以上之恆務在信於眾。《命》曰:‘允師濟德。’此言也,言信於眾之可以濟德也。”[1]”字整理者未隸定,學術界有“冏”、“詔(韶)”、“(旅)”等隸定和讀法[2]。後來,上博簡《競建內之》發表,簡文中有:“高宗命鳶。”整理者指出“鳶”即“傅說”[3]。李學勤先生據此,將“”釋作“詚”,認爲《詚命》即《說命》[4],證據主要有三個方面:
    1、字形:依據照片放大複印件,“”可隸定爲“詚”;
    2、字音:“詚”以音轉(通過“鳶”)可讀爲“說”;
    3、內容和思想:《詚命》“允師濟德”與《楚語》所載白公子張所述武丁、傅說之事(本于《尚書》)以及“箴諫能使民信君”的思想相符。
    李學勤先生寫此文時,清華簡尚未入藏。“允師濟德”不見於後來公佈的《傅說之命》,但其他古書所引《說命》文句亦有不見於清華簡者,這是毫不奇怪的。程浩先生認爲:“(允師濟德)其信眾成德的說法,恰與《說命下》篇‘用九德,弗易百姓’的旨趣相合,或許別本有將其歸於此篇者。”[5]
    筆者認爲,李學勤先生的結論是可信的,但在“詚”與“說”的關係上,衹有讀音證據,似乎還不够充分。下文不揣冒昧,嘗試着找出“詚”與“說”在意義上的關聯,以對李學勤先生的論證進行補充。
    在讀音方面,李學勤先生說:“這一字從‘言’‘旦’聲,實際上便是‘誕’字。‘旦’端母元部,‘誕’定母元部,通用是自然的。‘誕’從‘延’得聲,‘延’是喻母元部,與‘鳶’同音。於是可知,《成之聞之》的《詚(誕)命》以音轉即讀爲《說命》,其所引是《說命》佚文。”
    按:明代字書《篇海類編》曰:“詚,當八切,音妲。兜詚,不靜。”[6] 字亦見於《字彙》[7]。但是時代都太晚,不一定與簡文“”字有關,可能衹是偶然與其隸定字“詚”同形而已。以下討論僅針對簡文“詚”字。
    簡文“詚”爲“旦”聲,古音可能屬於端紐元部(旦亶疸觛)、端紐月部(妲怛靼笪䵣)、透紐元部(坦)或定紐元部(但袒䋎)[8]。“誕”古音定紐元部,其字源爲“㢟”,由“㢟”孳乳出“延”,再孳乳出“誕”[9]。“㢟”古音透紐元部,“延”、“鳶”古音余紐元部。“說”古音書紐月部(談說)或余紐月部(喜悅)。這些字的聲母或雙聲、或旁紐、或準旁紐,韻母或疊韻、或對轉,都是相同或接近的,在音理上確實可通[10]
    不過,音理上可通的字,即便同音,實際上也不一定都能相通,認定爲相通還需要書證。“詚(誕)”與“說”的聲紐和韻部都不相同,這樣的話,書證就更加重要了,而“旦”聲字和“延”聲字音轉爲“兌”聲字,恰恰是缺乏書證的[11]。因此,筆者懷疑“詚”與“說”並非單純借音。進一步考察後,筆者發現兩字有意義關聯,異文是同義詞替換所致;讀音接近可能起了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因素。按:“鳶”通“說”的書證即是《競建內之》的“高宗命鳶”,也不完全是由讀音直接確定的。
    先簡單介紹一下筆者的思路。在李學勤先生的啟發下,筆者認爲“詚”可讀爲“譠”,揚雄《方言》卷十:“譠謾、㦒忚,皆欺謾之語也。楚郢以南東揚之郊通語也。”[12] “誕”義爲說大話,是“譠”的同源詞,兩種讀法是統一的。這組異文的成因,應是傳抄者不知“說命”之“說”是人名,而將其當成了動詞,並形成了自己的誤解,遂以同義詞“詚(譠、誕)”替換之。“說”亦有欺騙義,《廣韻·祭韻》:“說,說誘。”當是勸說義的引申。
    同時我們注意到,“誕”亦可反訓爲“信”,則欺騙義的“說”也可能有此反訓,而《詚命》“允師濟德”的“允”亦訓爲“信”。傳抄者有可能根據“允師濟德”的意思,將“說命”反訓爲“信命”,而用“詚(譠、誕)”替換“說”,也應是以其反訓“信”來與“允師濟德”相呼應。不管怎樣,誤解是完全可能的,傳抄者不都是學問家,不一定知道“說”是人名。
    此外,“說”與“詚”還可能有另一條聯繫渠道:“說”先被某傳抄者誤解爲“述說”,而以其同義詞“術(述)”替換之,即《墨子·尚同中》之“術令”;另一個傳抄者見到“術令”,又將“術”誤解爲“方術”之“術”(也有欺騙義),遂以其同義詞“詚(譠、誕)”替換之。
    這些字詞的意義關聯非常明確,大部分都有充分的書證,小部分則在此基礎上進行了推測。當然,是有根據的推測,而非憑空臆測。
    以上衹是簡述思路,下面,筆者將嘗試着從幾個方面來詳細地證明拙見:
    1、“旦”聲字與“亶”聲字通用之例很多(理論上無障礙);
    2、“詚 (譠、誕)”與“說”爲同義詞(有同義詞替換的條件);
    3、“說命”、“術令”與“詚命”可以通過“譠(誕)”在意義上串聯起來(不會完全是巧合);
    4、“術令”即“說命”(孫詒讓說)也並非過去認爲的單純借音,而同樣屬於同義詞替換(與另一組異文彼此參照);
    5、“說”被誤解爲動詞是完全可能的,“詚(欺騙)”與“允師(信於眾)”是統一的(結論可信的必要條件之一)。
    我們將順便討論幾組“旦”聲字與“亶”聲字及其表示的詞。同時我們也再次注意到這種容易被當作單純借音的、兩個音近同義詞的替換現象。
    一、從文字通用之例看“詚”理論上可讀爲“譠”
    考察“詚”與“譠”的關係,可以從文獻裡“旦”聲字與“亶”聲字的關係入手。兩者通用之例很多,見於《古字通假會典》的,即有“但與亶”、“但與澶”、“袒與襢”、“袒與亶”、“靼與”、“坦與亶”、“䵣與亶”、“䱇與蟺”等[13]。此外,還有“坦與壇”。
    《墨子·非樂上》:“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爲之也。”孫詒讓認爲:“‘壤’謂土壤,‘坦’讀爲‘壇’,聲近叚借字。《韓詩外傳》‘閔子曰:出見羽蓋龍旂旃裘相隨,視之如壇土矣’,《莊子·則陽》篇‘觀乎大山,木石同壇’,與此書義並同。壤坦猶言壇土也。”[14] 又《莊子·至樂》:“養鳥者,宜栖之深林,遊之壇陸。”于省吾先生認爲:“‘壇’應讀作‘坦’,猶‘袒’之作‘襢’,‘但’之作‘亶’也。‘遊之坦陸’與上句‘栖之深林’相對爲文。《達生》篇作:‘宜棲之深林,浮之江湖,食之以委蛇,則安平陸而已矣。’‘平陸’猶此言‘坦陸’也。”[15] 今按:此二說皆信而有徵。
    然而,這些通用字的具體關係(通用的原因),卻十分複雜。正如裘錫圭先生所說:“由於字形訛變、文字本義失傳以及引申跟假借不易區分等原因,往往很難確定通用字之間的具體關係。”[16] 下面,筆者嘗試着對上面幾組字進行分類,不一定準確,讀者姑妄聽之。
    1、古今字:“亶”與“但”、“”與“靼”
    揚雄《羽獵賦》:“亶觀夫剽禽之紲踰。”韋昭注:“亶,音但。”李善注:“古但字。”[17]《說文》:“,古文靼,從亶。”
    2、異體字:“袒”與“襢”、“蟺”與“䱇”
    “袒”與“襢”爲聲符不同之狹義異體字[18],例見《古字通假會典》。“蟺”與“䱇”也是異體字,但稍微複雜一些,理論上可以有三種解釋:
    (1)、《說文》:“蟺,夗蟺也。”又作“蜿蟺”,蟲蛇之狀,當即“蜿蟬”、“蜿蜒”[19]。蟲蛇較鱔常見,故以蟲蛇形容鱔,鱔名徑用“夗蟺”字,音義皆用,而“䱇”、“鱓”、“鱔”則爲另造之形聲字。
    (2)、借音於“夗蟺”字,衹借音而不借義。這種可能性不大。
    (3)、表示鱔的“蟺”與“䱇”等均是爲鱔造的不同聲符的形聲字,彼此爲狹義異體字。衹是“蟺”的出發點是鱔形似蟲蛇,故從“虫”,而其他字的出發點是鱔爲魚類,故從“魚”。此“蟺”與“夗蟺”字僅爲同形關係。
    按:“蟺”表示鱔時,又有異體字作“蟮”,也用於“蛐蟮”,表示蚯蚓。另有“鱣”字,指類似鮪的一種魚,鱘、鰉之屬,也能指鱔。它們的性質也不出以上幾種。這些解釋的對錯要看造字、用字者的意圖,今已不知。[20]
    3、同源字[21]:“坦”與“亶”、“坦”與“壇”
    兩字所表示的詞也是同源詞。殷寄明先生認爲:“亶:多穀,引申爲厚、大義。……《新書·君道》:‘《書》曰:“大道亶亶,……”’按,所謂‘亶亶’即平坦廣大。……旦聲可載大義,‘大’可相證。”[22]“壇:祭壇,高而平之土臺,故引申爲平坦義。……亶聲可載平義,則‘坦’可證之。……‘坦’,寬廣,引申爲平坦義。”[23]
    據此,土旦(地大)爲“坦”,㐭旦(穀量大)爲“亶”。“亶”亦泛指“大”,故“大道”可曰“坦坦”,亦可曰“亶亶”。“坦”又引申爲平義,土臺之“坦(大、平)”者爲“壇”,故兩字可通。另有一種可能是,讀爲“坦”的“壇”是“坦”更換了聲符的異體字,碰巧與“祭壇”字同形,而讀爲“壇”的“坦”亦如是。此外,鑒於“坦”、“壇”讀音極爲接近,也不排除是主觀上借音時,在客觀上偶然選用了同源字[24]。當然,這也要看用字者的主觀意圖了。
    4、借音字(狭义通假):“袒”與“亶”、“䵣”與“亶”、“澶”與“但”
    “亶”亦從“旦”得聲,“旦”、“亶”同音。前兩例見《古字通假會典》,有些例子本字不明。“澶”與“但”比較複雜,這裡多說幾句。
    《莊子·馬蹄》:“澶漫爲樂。”陸德明《音義》:“澶,本又作儃,徒旦反,又吐旦反。向、崔本作但,音燀。漫,武半反。向、崔本作曼,音同。李云:‘澶漫,猶縱逸也。’崔云:‘但曼,淫衍也。’一云:‘澶漫,牽引也。’”[25]
    今按:“澶漫”一詞有“澶漫”、“儃漫”、“但曼”等多種寫法。此外,與“僶俛”反義而訓爲“怠緩”的“儃僈”、“誕謾”、“譠謾”,也應該與“縱逸”有意義引申關係。這些詞都應該是同源詞,但所用字何爲本字,則很難判定。不過,組成這個詞的、由上下兩字所表示的兩個單音詞,應該是同義詞。
    殷寄明先生認爲:“亶聲可載大、長義……可載緩義”,“‘曼’所記錄之語詞本義爲引,即延伸,引申之則有長義”,“曼聲可載輕慢義”,“可載欺騙義”,“輕慢、傲慢義,實亦與緩慢義相通。凡人傲慢,則對旁人不理不睬,反應緩慢。……曼聲載緩慢義,……長義、緩義當相通。”[26] 若從古文字看,“亶”爲“”之後起形聲字,從“㐭”,“旦”聲[27]。考慮到“旦”聲可載大義,則“亶”亦可理解爲形聲兼會意字,本義爲多穀,引申爲大、長。“曼”則象以兩手張目之形,引申爲引、長[28]
    由此可知,“亶”與“曼”雖然不同源,但意義引申之後,則爲同義詞。先由各自的本義引申出大義、延義、長義,又引申出緩義。其加“水”、“人”、“言”、“心”等旁所孳乳之字,也均含有這些基本意義,衹是側重於不同的方面。再由大義、緩義引申出怠慢、輕慢、傲慢義(自大,對別人反應緩慢,不勤快);由大義、延義、長義引申出放縱義(突破限制);由緩義、放縱義引申出舒閒義、安逸義(生活節奏慢,無拘束);由大義、傲慢義引申出欺義、騙義(自大欺人,大言騙人)。
    例如“澶漫”。《說文》:“亶,多穀也。”《爾雅·釋詁》:“厚也。”《廣韻·旱韻》:“大也。”水大、水厚(深)則爲“澶”。《說文》:“澶,澶淵。水,在宋。”此水名可能取諸“澶”之深水義。“淵”爲深水,“澶”與“淵”構詞,由“淵”可推知“澶”亦有深水義,“澶淵”猶“深淵”。這個訓詁學方法的結論,可與上文語源學和文字學的結論相印證。當然,兩個“澶”字也可能僅爲同形關係。《玉篇》:“漫,水漫漫平遠皃。又散也。”《廣韻》:“漫,大水。”水大則漫延,故“澶漫”可引申爲縱逸、無拘束。
    又如“儃僈”。亶聲可載緩義,故“儃”指人行動緩慢,徘徊不進。《楚辭·九章·惜誦》:“欲儃佪以干傺兮。”王逸注:“儃佪,猶低佪也。”洪興祖補注:“不進貌。”[29] 又《莊子·田子方》:“儃儃然不趨。”陸德明《釋文》:“李云:‘舒閒之貌。’”[30]殷寄明先生認爲:“舒閑、緩慢二義相通。”[31]“僈”古書多讀爲“慢”,指輕慢、怠惰,亦由人行動緩慢引申而來。《墨子·經說上》:“而俱有敬僈焉。”孫詒讓《閒詁》:“《荀子·不苟》篇云‘君子寬而不僈’,楊注云:‘僈與慢同,怠惰也。’畢云:‘僈,“慢”字異文。’”[32] 賈誼《新書·勸學》:“舜僶俛而加志,我儃僈而弗省。”此處“儃僈”與“僶俛”反義,王念孫訓爲“怠緩”。怠緩(怠慢)與縱逸、舒閒相通。
    至於“譠謾”,其本義則側重於語言上的無拘束,說大話、騙人、言語輕慢等。“誕”與“譠”所表示的詞是同源詞,兩字也是同源字,故也作“誕謾”。語言上和行爲上的放縱、輕慢是相通的,故“儃僈”可寫作“譠謾”。《廣雅·釋詁》:“譠,緩也。”“譠,欺也。”兩義相通。可見,“澶”與“儃”、“譠”不能視爲單純借音,而應該看作同源字(詞)。
    然而,“但曼”的“但”有所不同。“但”有袒露身體之義,此義後來由“袒”承擔。《說文》:“但,裼也。”“裼,袒也。”理論上也能引申爲放縱。但是,這個詞的上下兩字所表示的單音詞應是同義詞,而“但”和“曼”如果按本字解,卻並沒有“澶”和“漫”、“儃”和“僈”的那種密切關係。因此,筆者認爲“但”應看作“亶”或“儃”的借音字;亦不排除是“儃”更換了聲符的異體字,即從“旦”之“儃”字,其與《說文》訓“裼”之字僅爲同形關係。出土文獻方面,則有“旦與亶”、“旦與壇”、“坦與壇”、“與勯”、“與邅”等,見王輝先生的《古文字通假字典》[33]和白於藍先生的《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34]
    總之,“旦”聲字與“亶”聲字在音、形、義上均有極爲密切的聯繫,通用之例很多。將簡文“詚”讀爲“譠”,在理論上是毫無問題的。具體講,“詚”與“譠”屬於古今字或異體字的可能性更大。“詚”始見於戰國楚簡,不見於秦漢文獻,“譠”始見於《方言》,但這並不表明戰國時就沒有這個字,所以兩字的時代先後關係尚不能完全確定。
    二、“詚(譠、誕)”與“說”爲同義詞
    僅僅在理論上沒有問題是不够的,我們再來看“譠”與“說”的關係。
    《廣雅·釋詁二》云:“譠,緩也。”王念孫《疏證》曰:“‘譠謾’,或作‘儃僈’。《賈子·勸學》篇:‘舜僶俛而加志,我儃僈而弗省。’‘儃僈’,謂怠緩也。《淮南子·脩務訓》作‘誕謾’,竝字異而義同。”
    《廣雅·釋詁二》又云:“譠,欺也。”王念孫《疏證》曰:“《說文》:‘謾,欺也。’……‘譠’之言‘誕’也。合言之則曰‘譠謾’,倒言之則曰‘謾譠’。‘謾譠’猶‘謾誕’。《韓詩外傳》云:‘謾誕者,趨禍之路。’是也。倒之則曰‘誕謾’。《史記·龜策傳》云:‘人或忠信而不如誕謾。’是也。”[35]
    可見“誕”與“譠”音近義同,所表示的詞爲同源詞,兩字亦爲同源字。“誕”是“延”的孳乳字,《說文》:“延,長行也。”引申爲長,與“亶”、“曼”之大、延、長義相同或相通。因此,《爾雅·釋詁》:“誕,大也。”大可引申爲虛,《說文》:“誕,詞誕也。”即言詞誇大虛妄,引申爲欺騙[36]。“說”的勸說義與欺騙義相通,《廣韻·祭韻》:“說,說誘。”
    所以,“譠(誕)”與“說”在欺騙義上爲同義詞,可以替換形成異文。這一點也能從下面一組異文得到印證:
    《史記·南越列傳》:“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
    《漢書·西南夷兩粵朝鮮傳》:“要之不可以怵好語入見。”
    形成這組異文的原因也不是單純借音,而是同義詞替換。
    《史記索隱》讀“說”爲“悅”[37]《漢書》顏師古注:“怵,誘也。”[38]《漢書·武帝紀》有“怵於邪說”,顏師古注曰:“怵或體訹字耳。訹者,誘也。”[39] 王念孫認爲,《武帝紀》“怵於邪說”之“怵”是“忕”字之誤,“忕”當訓爲“習”,但是《南越傳》的“怵”是應該訓爲“誘”的[40]
    今按:《南越傳》“怵”當從顏師古讀爲“訹”,訓爲“誘”;《史記》“說”可讀爲“悅”,亦可讀爲勸說字。“說”的談說、勸說義與“說(悅)”的喜悅義相通;“訹”的誘騙義與“說”的勸說義相通,而與“怵”本字的恐懼義也相通。這些字(詞)之間有密切的意義關聯,這是“怵好語”可以寫作“說好語”的根本原因,即同義詞替換,讀音接近不是主要因素。限於篇幅,詳情擬另文討論,此處不贅[41]
    至此,我們已經可以看出,“說”可以與訓爲“誘(騙)”的“怵(訹)”發生替換,則顯然亦可與訓爲“欺(騙)”的“詚(譠、誕)”發生替換。“詚(譠、誕)”側重於以大言、妄言騙人,“訹”側重於以好言誘人。
    這種替換緣於傳抄者對“說命”的誤讀,而不涉及對文獻的深入研究,衹是一種字面上的處理而已,詳見本文第五部分。
    三、“詚命”可以寫作“術令”並由此聯繫到“說命”
    上面講到,“說命”以同義詞替換,可寫作“詚命”。下面,我們再通過另一個渠道來建立“詚命”與“說命”的聯繫,雖然增加了一個中間環節,但是有利於我們的最終結論,這就是《墨子·尚同中》的“術令”。
    班固《西都賦》:“騁文成之丕誕,馳五利之所刑。”李善注:“《漢書》曰:齊人李少翁以方術見上,拜少翁爲文成将軍。”張銑注:“丕,大。誕,猶術也。言馳騁二人之大術法廣爲宫觀,庶使赤松子、王喬遊焉。”[42] 今按:“方術”、“法術”具有欺騙性,“戲法”、“魔術”也如此,故可曰“誕,猶術也。”這是以同義詞“術”來訓解“誕”,也不是說兩者是單純借音關係。
    由此,我們亦可看出《墨子·尚同中》的“術令”與“詚命”的聯繫。“術令”完全可以讀爲“誕(詚、譠)命”,這也是同義詞替換。
    孫詒讓早已指出,“術令”即是“說命”[43],隨着清華簡《傅說之命》的發表,這一點已經得到學術界的普遍認可。清華簡《傅說之命》中篇有:“惟口起戎出好。”整理者說:“《墨子·尚同中》:‘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唯口出好興戎。”’孫詒讓《閒詁》已經指出《術令》就是《說命》。”[44] 這裡有兩個彼此獨立的證據,其一是《術令》與《說命》有相同的內容,其二是“術令”與“說命”在語言文字上的聯繫。這種證據的獨立性很重要,僅以音轉立論是不够的,所以李學勤先生論證《詚命》即《說命》也給出了內容和思想上的證據。
    可見,“詚”可讀爲“譠”(古今字或異體字),“譠”可讀爲“誕”(同源字),“誕”可替換爲“術”(同義詞),故“詚命”可寫作“術令”,而《術令》公認即《說命》。因此,《詚命》即《說命》的可能性非常大,再結合李學勤先生給出的內容和思想上的證據,其結論應是可信的。不過,作爲證據之一的“術令”與“說命”在語言文字上的關係,似乎還有探討的餘地。
    四、“術令”與“說命”也屬於同義詞替換而非單純借音
    按以往的觀點,不論是孫詒讓及其讚同者孫啟治先生[45]、殷作炎先生[46],還是其反對者羅根澤先生[47]、張岩先生[48],其立論均是從“術”與“說”音近通假出發的。前者認爲,兩字音近故而可以通用;後者則認爲,僅僅是音近,證據不足。筆者則認爲,前者的結論正確,而後者的方法可取。我們可以用後者的方法去證明前者的結論。
    仔細考察一下就不難發現,把“術”與“說”看作單純借音,確實證據不足。因爲兩者雖然音近,在音理上可通,但是還需要書證的支持。然而,不論是傳世文獻還是出土文獻,別說“術”與“說”,就是“术(朮)”聲字與“兌”聲字之間發生借音關係的確鑿實例也幾乎沒有。極少數的“例子”,要麼不獨立,如“術令”與“說命”,不能自己證明自己;要麼不是單純借音,如“怵好語”與“說好語”,同樣屬於同義詞替換;要麼不是定論,如北大簡《老子》“以其取食脫(術)之多也”,整理者謂“術”與“脫”音近可通[49],裘錫圭先生則認爲“脫”當讀爲“隧”[50]。總之,缺乏書證。
    如果能够找到讀音之外的證據,證明“術”與“說”的關係,那麼對於我們的論證當然是有利的。孫詒讓說“術令”即“說命”,這個結論(然)是正確的,但是原因(所以然)解釋錯了。“令”與“命”不是單純借音,不必贅述;“術”與“說(悅)”也不是單純借音,而一樣是同義詞替換。如前所言,“術”可以用來訓解“誕”,而“誕”與“說”是同義詞,則“術”與“說”亦可視爲同義詞,可以發生替換關係。按:“術”本身有欺騙義,即使不通過“誕”,也能認爲它與“說”是同義詞。
    但是,“術”與“說”的聯繫渠道還不止於此。“術”也可以讀爲“述”或“訹”,進而與“說”產生聯繫,讀爲“述”的可能性還相當大。
    五、傳抄者完全可能誤解文獻且“詚”與“允師”是統一的
    講到這裡可能有人要問:“說命”之“說”爲人名,指“傅說”,又怎麼會因同義而替換爲“術”、“詚(譠、誕)”呢?如果取欺騙義,也與《詚命》“允師濟德”的意思不符。其實,這些問題是可以解釋的。
    我們今天見到的古文獻,絕大部分應該出自傳抄者之手。傳抄者不一定是學問家,不一定對文獻有深入的理解。他們往往會抄錯字,甚至根據自己的理解改動原文,這毫不奇怪。就算是在今天的條件下,錯誤也經常發生,例如學者筆下的“傅說”屢次被印成了“傳說”。雖然可能是打字員選錯了字,但也可能是某個環節的人員把“傅說”當成了“傳說”,於是徑改原文。
    傅說之名在文獻裡有多種寫法,但不論其本字爲何、本義爲何,傳抄者都不一定清楚真實來源和正確讀音。那麼,既然符號上通常可以寫作“述說”之“說”,則顯然也可能被改寫爲義同音近的“術(述)”。《儀禮·士喪禮》:“筮人許諾,不述命。”鄭玄注:“述,循也。既受命而申言之曰述。……古文述皆作術。”[51] 這裡的“述”是動詞,“命”是賓語,古文“述命”作“術命”。因此,傳抄者完全可能將“說命”誤解爲動賓結構的“述命”,進而改寫爲“術令”。
    “說”很容易被一般人理解爲動詞,加之那些引用《說命》的文獻往往衹引了幾個字,更增加了正確理解“說”的難度。動詞“說”也是多義的,如果在字面上有不同的理解,傳抄者就可能用不同的同義詞來替換它。至於替換是否符合原意,則未必在考慮之列。因爲這種替換往往不涉及對文獻的深入理解,而衹停留在字面上。其他的替換,如同音字替換、形近字替換的道理也一樣,所以後人理解起來往往有障礙。
    在以上討論的基礎上,筆者推測可能存在以下過程:
    傳抄者見到“說命”,誤以爲“說”是動詞“述說”,就想用同義詞“述”來替換,而實際書寫時,則寫成了“述”的同源字“術”(也是古字)。前者是語言上的同義詞替換,後者是文字上的同源字替換,即“同源通用”[52]。其中同義詞替換是起主導作用的。另一些傳抄者見到“術令”,又把“術”理解爲具有欺騙性的“方術”、“法術”,於是想用同義詞“誕”來替換它,而實際書寫時,則寫成了“誕”的同源字“詚(譠)”。當然,“說”、“術”、“詚(譠、誕)”均有欺騙義,故而也可能是“說”被直接寫成了“術”或“詚(譠、誕)”。
    我們同時注意到,“誕”亦可反訓爲“信”(爲行文方便,本文借用了“反訓”,但不作討論)。《廣雅·釋詁一》:“誕,信也。”王念孫《疏證》:“‘誕’者,《文選》陸雲《大將軍讌會》詩‘誕隆駿命’,李善注引薛君《韓詩章句》云:‘誕,信也’。《爾雅》:‘亶,信也。’‘亶’與‘誕’聲近義同。”[53] 而《詚命》“允師濟德”的“允”亦訓爲“信”。《說文》:“允,信也。”段玉裁注:“《釋詁》、《毛傳》皆曰:‘允,信也。’《詩》‘仲允’,《漢表》作‘中術’。”[54]
    今按:對於王念孫之說,這裡需要澄清一下。“亶”訓爲“信”,應是由其厚義引申而來的:“穀多”引申爲“厚”,再引申爲“忠厚”,再引申爲“誠信”[55]。而“譠”所從之“亶”則應取其大義,大言欺人也——因爲根據歷代字書詞典,“譠”的本義應該是“欺”——正如“誕”所從之“延”亦應取其長(大)義。所以,儘管“譠(誕)”在字面上可以解釋成“言厚爲信”,但是我們仍然應該把“誕”的“信”義看作是欺騙義的反訓。也即,“亶”與“誕”均有“信”義,而來源卻不同。
    從“仲允”與“中術”的異文看,筆者懷疑“術”亦可反訓爲“允”,甚至“說”也可能有此反訓。這是很正常的,它們是一個行爲的兩個方面,例如甲欺騙、說服了乙,在甲爲“詚(譠、誕)”、“術(訹)”、“說”,在乙則爲“允”、“信”、“服”。此類現象在古書裡並不罕見。王寧先生在講“反義同詞”時說:“取與予:這是因一事之兩方而相因。‘賜(錫)’、‘賦’、‘乞’、‘假’、‘沽’等屬此。”[56]“誕”顯然也屬此類。
    因此,傳抄者見到“說命”和“允師濟德”這種隻言片語,不知“說”爲人名,可能按反訓理解爲“信命”,而用“詚”替換“說”,也應是以其反訓“信”來與“允師濟德”呼應。此外,“允師”的“允”爲使動用法,而使人相信,則爲“說”、“術”、“詚”,傳抄者也可能是如此理解的。不論是那種情況,這裡的“術”和“詚”都沒有貶義,類似於後世的“哄”,含義要看語境,有時是指所謂“善意的欺騙”。也即,“詚(譠、誕)”與“允師”在意義上其實是契合的,“允師”者,御人之“術(誕)”也。
    這樣,就出現了“說命”、“術令”、“詚命”等異文。這些對傳抄者主觀認識和意圖的推測,當然不能看作事實,但筆者覺得是有一定根據的。鑒於文獻裡傅說之名從“兌”者更常見,如“兌”[57]、“說”[58]、“敓”[59] 、“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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