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峡后续考古项目管理与实施概况 在汲取前三峡文物保护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重庆市于2012年成立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市文物局,具体负责全市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总体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工作原则。在重庆市文物局的统筹领导下,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一方面持续开展“前三峡”资料整理和三峡库区考古报告的组织,另一方面作为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全力推动“后三峡”考古发掘,主持实施完成了全部考古发掘工作。截止到2018年12月,先后立项2011~2017资金年度5个批次共56个项目,累计抢救发掘141处文物,完成发掘面积10万余平方米,出土各类文物标本约2.4万件(套),有效实现了对消落区文物的及时抢救保护。 (一)出台规章制度。在三峡后续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后,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开展了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管理专题研究,先后出台了《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手册》《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三峡后续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项目实施细则》等一批规章守则,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经费、出土品、档案等管理工作模式。特别是在“前三峡”考古工作标准的基础之上,高标准、严要求,有效确保了消落区考古工作质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成立了三峡后续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小组,针对消落区文物保护的特殊性,全面推行计划申报制、资质准入制、项目制、验收制等,建立健全涵盖发掘申报、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结项验收等诸多环节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消落区文物保护各年度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推动项目工作。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救,确保发掘工作连续不间断开展。协同开展资料整理,抽调多批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开展消落区考古项目整理,已完成发掘的141处文物中,已完成整理87处,完成率约65.9%;累计修复文物4700余件/套,绘图1.6万幅,建立消落区考古资料档案675册。制订消落区考古工作统一技术标准,实行单项验收与年度验收的“双验收”机制,验收通过率100%。积极确保成果转化,消落区首部考古报告集即将出版,第二、三部的组稿已基本完成,合计已有79处文物点的发掘报告完成了报告出版或出版的前期组织工作,占比近60%。 (四)建立巡查体系。消落区文物地处野外,文物出露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见性,对其的管理与监测十分困难。为此,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按照市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初步建立了消落区文物的定期巡查制度。每年库区水位下降期间,由各区县文管所与我院联合开展消落区巡查,定期向市文物局书面汇报巡查结果,及时制止和打击破坏文物的不法行为,针对文物出露险情采取先抢救、后申报原则,力求将地下文物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