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论 在河北农村,尤其是冀中南平原地区,民众有着举办庙会的传统。在当地,举办庙会被称为“过庙会”,或简称为“过庙”、“过会”。这些庙会一般以村落为单位,以村庙为中心,祭祀村庙中供奉的社区神,它是遍布中国、形式各样的庙会的一种类型。虽然中国的庙会具有多种功能,但一般研究者都承认庙会本质上是一种民间宗教信仰活动。例如,刘铁梁认为“中国城乡的庙会是汉民族民俗宗教的基本实践模式之一”①,而欧大年(Daniel Overmyer)则主张“中国地方宗教的组织、结构和内在逻辑鲜明地体现在村落庙会上”②。这在河北地区同样适用,赵世瑜指出“但无论如何,其庙会在该地之形成,首先是崇神祈灵而来”③。 河北乡村庙会的历史悠久,并已融入老百姓的生活之中而成为一种习俗惯制。赵世瑜根据对民国时期河北各地地方志的统计,发现该地区庙会数量巨大,难以胜数。例如,武安县每年有102处庙会,张北县有46处庙会,而吴桥县每年各处庙会总共历时130余日。④ 新中国建立后,这一地区乡村举办庙会的传统一度中断。改革开放后,在传统复兴的大背景下,这一地区的乡村庙会又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当前,乡村庙会在冀中南地区依然兴盛。例如,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南部的邢台市(原为邢台地区,辖2市15县,共有191个乡镇)每年共有村落庙会1719个,平均每个乡镇9个⑤。而据笔者对赵县的常信一村、常信二村和林子村的调查,2009年平均每个村的庙会组织要参加周边47个村的庙会,差不多平均一个星期就要参加一个庙会。显而易见,这一地区的庙会传统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这自然提出一个问题,即这一地区乡村庙会的传统何以能够保持生命力?换句话说,当地人为什么热衷于举办庙会? 这似乎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对于华北庙会的调查和研究或多或少都触及到这个话题。既有的回答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对庙会功能的分析来代替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一些研究者指出除了求神保佑之外,华北的庙会具有文化娱乐、商业贸易等功能,进而暗示这些功能可能是导致庙会繁荣的原因。例如,赵世瑜认为“华北地区庙会如此频繁,当与其商品贸易功能有关”(1)。村落庙会,尤其是那些处于交通中心且规模较大的村落庙会,确实具有这些功能,但值得注意的是,庙会的功能并不一定等同于庙会主办者的动机和目的。这种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有可能忽视村落庙会及其所体现的民间宗教信仰自身的逻辑。另外一种倾向则是把庙会看成一个权力角力的场域,不同的社会力量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利用庙会这一活动。例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认为举办庙会是地方精英获取权威的一个重要途径(2)。赵旭东则主张华北乡村庙会文化的复兴与转变体现了现代民族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改造(3)。而通过对赵县范庄龙牌会的分析,岳永逸认为庙会是乡村社会各种力量角逐、表现自己的场所(4)。这种政治学的视角能够揭示出庙会不同参与者的多样性追求和基于庙会的复杂社会关系图景,但一个缺憾是庙会及民间信仰仅被看成是一种工具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显然这两种研究进路都有化约论(reductionism)的倾向,即较少考虑庙会和民间信仰自身的逻辑;同时,它们基本上让庙会的主办者处于失语状态,因为我们从这些研究中很少能听到庙会主办者的声音。本文试图超越这种结构功能主义和“庙会政治学”的思路,以对冀中南乡村庙会的田野考察为基础,直接倾听庙会主办者的声音,把村落庙会看做当地民间信仰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众生活和民间信仰自身的逻辑中寻找信仰者热衷于举办庙会的原因,从而为探寻村落庙会传统的生命力提供一个新的思考角度。 二、冀中南地区的乡村庙会 本文所指的冀中南地区主要包括现在河北省的邢台地区和石家庄地区,同时也包括邻近的保定地区、衡水地区和邯郸地区的一些县。这一地区基本上位于华北平原,这里除了几座中等城市和数十个县城,星罗棋布着上千个村落。这些村落在自然环境、经济生产、历史文化、语言风俗方面极为相近,同样,宗教生活方面也大同小异。 在这一地区,除了少数天主教村庄外,大多数村落中都活跃着一批虔诚信奉民间信仰的村民(5)。这些村民一般被称为“行好的”,他们自己也认同这一称呼,并以此与天主教徒以及少数信仰其他宗教的村民相区别。 “行好的”一方面要在家中供奉神灵,另一方面还要参加村落中“行好的”的集体活动,如庙会或进香。由于去遥远的进香中心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金钱,并不是每一个“行好的”都会参与,所以相对而言,村落庙会则是一个村落中所有的“行好的”都会参与的集体活动。 大多数村落庙会一年举办一次,每次持续三到五天。庙会上的活动可以分为请神、祭神和送神三个阶段。因为这一地区很多村落没有修复村庙或者修复的村庙很小,举办村落庙会时,往往要在村子中选择一块开阔地搭建一个临时的棚子,当地人称为“神棚”或“醮棚”。庙会开始时,要把神灵迎请到这个棚子中,这一过程一般被称之为“请神”。神灵请到了神棚中之后,就进入祭祀神灵的阶段。届时,信仰的村民家庭都会派人去神棚中给神灵烧香、上供和祈求神灵赐福保佑。除了本村的村民之外,邻近村落的村民或者单独或者有组织地前来赶庙会,他们有的是来祭神求神的,有的是被主办村的村民邀请来做客的,有的是来看热闹或者购物的,因为庙会期间除了祭祀神灵以外,还有庙戏、民间花会、马戏、现代歌舞等娱乐项目,而且,庙会也能吸引很多流动商贩,在庙会期间形成一个庙集。这样的场景持续三到五天,就到了送神的阶段,即把神灵送回他们所在的地方。送神意味着一次庙会的结束。 这样的村落庙会都是由村落中“行好的”来组织的。围绕着村落庙会的举办,一个村落中的“行好的”往往形成一个庙会组织,这种组织一般也称为“会”(6),其领导一般称为“会长”,主要成员一般称为“会头”或“会首”。在庙会之前的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就要开始筹备,会头之间进行分工,分别负责搭建神棚、联系戏班、邀请花会、备办供品等,在筹备过程中村中所有“行好的”都会自愿地参与。在庙会举办期间,也是会头和“行好的”负责请神、送神、维持秩序、准备食物、招待客人等所有的工作。而庙会的所有花费也都是由“行好的”负责筹集,除了平时积累的香火钱和村民们的捐赠外,剩下的钱则是由“行好的”,尤其是会头们来分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