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出曾侯與編鐘銘文在歷史學、古文字學等方面有重要價值。其中少數字詞還未得到確切釋讀,一些字詞的釋讀和理解有爭議,本文就此提出一些意見。M1:1正面鉦部“王”與“月”之間的字應釋作“五”;“白 ![]() ![]() ![]() ![]() ![]() ![]() ![]() ![]() ![]() ![]() ![]() 關鍵詞:曾侯與編鐘;字詞釋讀 《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公佈了2009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在隨州市文峰塔墓地搶救發掘的兩座東周墓(M1、M2)中出土的遺物,[1] 其中,M1所出編鐘系曾侯與所鑄,[2] 不少於十件,鑄有幾組較長的銘文,對瞭解曾國的早期歷史有極重要的意義,也是珍貴的古文字學材料,尤爲重要。同期曹錦炎先生公佈了一件私人收藏的曾侯鐘銘殘片,[3] 系鐘M1:2的背面左鼓部分。此外,該期雜誌還刊發了《“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以及凡國棟、李學勤、李天虹、徐少華等先生的考釋和研究文章,[4] 對我們理解銘文內容及其學術價值很有幫助。筆者學習過之後,對銘文的釋讀有一些淺見,曾於2014年9月17日在簡帛網簡帛論壇發帖討論,[5] 後來在該帖下第4、13、14樓續有增補。不過當時只提出觀點,未作詳細論證。現將論證補充完整,並增添一些新的意見,以供參考。[6] 不妥之處,請方家指正。 1.鐘M1:1銘文開頭云“隹(惟)王A月吉日甲午”(正面鉦部)。《簡報》將A摹作B,釋爲“正”,多數學者同。[7] 《簡報》根據這條紀年材料及M1:3“惟王十月,吉日庚午”來推斷編鐘的鑄造年代及M1的下葬年代,徐少華先生在此基礎上對M1的年代有一些推論,[8] 李學勤先生也推定銘文開頭所謂“王正月吉日甲午”爲公元前497年周曆正月甲午朔。 今按:《簡報》對A的摹寫和釋讀不可信。A當復原作C形,釋爲“五”。 表一
2.M1:1正面鉦部:白(伯) ![]() ![]() ![]() “白 ![]() ![]() ![]() “帝”字原作D,黃鳳春、胡剛先生先釋爲“帝”,[10] 後改釋爲“通”,認爲“上通”指出仕或受到重用。[11] 李學勤先生認爲D上部从“ ![]() 表二
我們認爲,“白 ![]() ![]() ![]() ![]() 將伯适(南宮括)與上帝並列,而且放在上帝之前,大大超出了我們的一般認知,匪夷所思。伯适在文獻中只不過是文王的謀臣而已,何故得到如此至高無上的尊崇?只有在一種情形下,這種安排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即伯适是銘文的敘述者曾侯與的直系祖先,而且很可能在曾國歷史上有極重要的地位,所以被給予極高的尊崇。 可以與鐘銘將伯适、上帝並列相參照的是,周人以其始祖及重要先王配天、配上帝。《孝經‧聖治章》:“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17] 《詩‧大雅‧文王》:“文王陟降,在帝左右。”[18] 不過,比起周人,曾侯與對其祖先伯适的尊崇已經超過了上帝。這或許反映出在當時人們的觀念中上帝的地位和能力比起西周時期已經大大衰退,人們不再那麼敬畏上帝,所以人君敢於將自己的祖先列在上帝之前,而不用擔心受到上帝的責罰。 傳世文獻的確反映了從西周初年到春秋戰國時期上帝權威下降的過程。西周時期,上帝是具有意志的至上神、最高主宰,根據人君的所作所為決定是否授予、保持其天命。人君需敬事上帝、懷保民眾,才能得到天命,淫泆、不恭神、不保民則會招致上帝的懲罰,甚至失去天命,覆滅邦國。《詩‧大雅‧蕩》:“蕩蕩上帝,下民之辟。”《大雅‧皇矣》:“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莫。”《書‧多士》:“誕淫厥泆,罔顧于天顯民祗。惟時上帝不保,降若茲大喪。”《康誥》:“惟時怙冒,聞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大雅‧大明》:“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大誥》:“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19] 而到了春秋戰國時代的文獻如《左傳》、《國語》中,則較少提到上帝,對人間具有直接監督威懾作用、掌握國家命運的不再是上帝,而是“明神”,如《左傳》莊公三十二年:“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亡。”[20]《國語‧周語上》“內史過論神”章對這幾句話有詳細的發揮。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玄孫,無有老幼。”[21] 而且,比起西周時期的上帝,這時候的明神對人間事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違背盟約者的懲罰上,作用範圍明顯變小,影響力也明顯減弱。 需要說明的是,銘文下文云“王譴(遣)命南公, ![]() ![]() ![]() ![]() 3.M1:1正面左鼓:王E命南公, ![]() ![]() ![]() E,《簡報》、凡文、李學勤先生等釋讀爲“譴(遣)”,徐文、李零先生釋爲“遣”。陳劍先生認爲E即楚金文、楚簡多用爲“逝”、“噬”之字,應讀爲《詩》“逝將去女”、“噬肯來遊”之“逝”、“噬”,[25] 得到一些學者贊同。[26] 王恩田先生則認爲“遣”與“册”雙聲,“王遣命”讀作王册命。[27] 今按:楚金文、楚簡用爲“逝”、“噬”之字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左半所从與上段所述的部分字(如 ![]() ![]() ![]() ![]() ![]() ![]() ![]() ![]() 表三
F,《簡報》、凡文、李學勤先生、徐文、李零先生等釋讀爲“ ![]() ![]() ![]() 表四
今按:謝明文先生所釋的兩個“鋈”字見於叔尸鐘、鎛(《集成》修訂增補本277.1,285.7),作 ![]() ![]() ![]() ![]() ![]() 除了陳偉先生所舉的包山簡221、郭店《五行》簡2“內”字外,曾侯乙墓簡簡1“內(入)”字與F右上更爲接近(參看上表),所以F釋作“ ![]() ![]() G,《簡報》摹本闕一筆,當依許可先生摹本。此字《簡報》、凡文釋作“此”,凡文認爲與郭店簡《緇衣》簡14 ![]() ![]() ![]() ![]() ![]() ![]() ![]() ![]() ![]() 表五
今按:G除“匕”之外的部分應當是一個整體,不能進一步拆分。從字形和文例上看,G釋爲“此”是合適的,無煩另尋別解。上述諸家異說紛紜,一方面與原摹本不確有關,另一方面也是由於未注意到曾國文字中與之相近的“此”旁。曾侯乙墓簡“紫”字作: ![]() ![]() ![]() ![]() 其中的“止”旁下部寫作兩短橫、上部斜豎筆上附著一短撇,與G左半甚爲接近。G只是將斜豎筆寫得垂直、並穿透下部的兩短橫,這是容易產生的變化,不構成實質性的區別。G就是“此”字,應無疑問。“君此淮夷”可參《集成》428“余處此南疆”。 附帶提及,曾國文字“此”左旁的“止”形基本都寫作四筆,典型楚簡“此”左旁一般只有三筆。[57] 這是曾國文字與楚國文字有別的一處細微表現。 “ ![]() ![]() 《簡報》、凡文、李學勤先生等原隸定爲“ ![]() ![]() 4.M1:1背面右鼓-背面鉦部-背面左鼓的部分文句《簡報》及凡文作: 有 ![]() ![]() ![]() ![]() ![]() ![]() ![]() ![]() ![]() ![]() ![]() ![]() ![]() ![]() 我們認爲這一節應當斷讀爲: 有嚴曾侯,業業厥 ![]() ![]() ![]() “ ![]() ![]() ![]() ![]() ![]() 《紀要》中李天虹師指出,原釋爲“ ![]() ![]() 表六
“靈”原寫作上“霝”、下“ ![]() ![]() ![]() ![]() ![]() “穆”字下部有一短橫,《簡報》作爲“禾”旁中豎末端左折的筆劃(見表七)。但金文“禾”字及“禾”旁中豎末端從來沒見過這樣向左彎的寫法。[72] 我們認爲這一短橫是重文號,“穆”字當連下讀爲“穆穆曾侯”。[73] 表七
5.M1:1背面左鼓:余 ![]() ![]() 表八
H《簡報》及凡文隸定作“ ![]() ![]() ![]() ![]() ![]() ![]() ![]() ![]() ![]() ![]() ![]() ![]() ![]() ![]() ![]() ![]() ![]() ![]() 今按:金文“ ![]() ![]() ![]() ![]() H“囗”中的部分下半爲“央”,可參M1:5“英”字(見下文)。《系年》的“ ![]() ![]() ![]() ![]() ![]() “ ![]() 現在看來,H从囗、舟,从“央”聲,可讀爲“固”,“央”、“固”(魚部見母)古音相近。傳世文獻中還有“貉”、“固”相通的現象,[77] 與《系年》“ ![]() ![]() “申固楚成”,凡文認爲大意是說曾與楚達成和解,同盟關係進一步鞏固,徐文認爲當是重申或進一步加固與楚人的舊有盟約,吳雪飛先生認爲意爲張大固定楚國的功績。今按:上文“周室之既庳(卑),䱷(吾)用燮謞(驕)楚”,[79] 可見當周室衰微、楚國興起之後,曾國曾與楚國媾和。徐文對“申固楚成”的解釋可從。 曹文殘片的J,曹文、凡文的摹本差別很大。我們有幸獲得該殘片的清晰照片,仔細觀察,可知凡文的摹本大體接近原貌,該字與M1:1背面左鼓J相近。[80] J《簡報》及凡文釋爲“改”,曹文及清華大學讀書會釋爲“整”,[81] 陳劍先生認爲从“子”,[82] 似都不可信。古文字“改”左从“巳”。[83] “子”一般不如此反寫。 我們懷疑J左旁是“屯”的變體。金文“屯”字多寫作: ![]() 也有寫作如下形體者: ![]() ![]() 這些形體均與J左旁結構相近,其中《集成》4333.2一形與J左旁尤爲接近。那麼,J可釋寫爲“ ![]() ![]() ![]() ![]() ![]() ![]() ![]() ![]() ![]() ![]() ![]() 需要指出的是,M1:1正面右鼓、M1:2正面右鼓有“肫(純)”字,作: ![]() ![]() 所从的“屯”與J左旁不同,這似乎不支持我們將J左旁看作“屯”。不過,鐘銘存在不同的字所从的同一偏旁寫法不同的現象,如上文討論過的“此”字所从“止”旁與“武”字所从“止”旁寫法迥異,又如“ ![]() ![]() ![]() 表九
6.M1:1背面左鼓、曹文残片、M1:1正面右鼓、M1:2正面右鼓有如下一字: 表十
辭例分別爲“擇~吉金”(K1,K2)、“用考(孝)台(以)亯(享),于~皇祖”(K3,K4)。《簡報》及凡文都將此字釋作“ ![]() ![]() 結合字形及辭例看,此字應當與金文中之“辝”相當。[90]“辝”見於戎生編鐘(“休辝皇且(祖)憲公”,“至于辝皇考”),[91]《集成》271(“枼(世)萬至於辝孫子”),《集成》273.1(“女(汝)敬共辝命”)等,作第一人稱代詞,相當於傳世文獻中的“台”。《書‧湯誓》:“非台小子,敢行稱亂。”[92]《爾雅‧釋詁上》:“台,我也。”[93] 金文中用爲第一人稱代詞的還有“ ![]() ![]() “ ![]() ![]() 从 ![]() ![]() ![]() ![]() ![]() ![]() 整理者釋寫爲“ ![]() ![]() ![]() ![]() ![]() 鐘銘的“ ![]() ![]() ![]() ![]() ![]() ![]() 裘錫圭先生指出,卜辭時代“ ![]() ![]() ![]() ![]() ![]() 7. M1:5銘文有較多問題。這裏先按《簡報》的斷句列出釋文: 臨觀元 ![]() ![]() ![]() ![]() 表十一
《簡報》和凡文的釋讀大致相同,有細微出入。此節凡文作: 臨觀元洋(?),嘉 ![]() ![]() “ ![]() ![]() ![]() ![]() ![]() M釋作“苚”不可信,當釋爲“英”,[104] 可參吳王光殘鐘“英”字及楚簡“央”字: 英: ![]() 央: ![]() ![]() ![]() “芋”則當讀作“華”。[108]“華英”亦見吳王光殘鐘銘。[109] 上博四《逸詩》簡2有“皆芋皆英”,整理者讀爲“諧華諧英”,舉《孔子詩論》“ ![]() “臨觀元 ![]() “ ![]() 今按:與此處“ ![]() ![]() ![]() 朕遺父兄眔朕 ![]() ![]() ![]() 整理者將“ ![]() 《芮良夫毖》簡9: 凡百君子,﨤(及)尔(爾) ![]() ![]() ![]() “ ![]() ![]() 今本《逸周書‧皇門》與“朕遺父兄眔朕 ![]() 楚簡“ ![]() ![]() ![]() ![]() ![]() 古文字材料及相關研究,爲解決“ ![]() ![]() ![]() “ ![]() ![]() ![]() ![]() ![]() ![]() ![]() ![]() ![]() ![]() ![]() 清華簡《繫年》簡17-18“旁設出宗子,以作周厚屏,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餘民”,[127] 李天虹師指出:“《繫年》另外還有五例‘先’字,其中四例都是用作先後之先。如果把‘先建’之‘先’也理解作先後之先,雖然大體可通,卻總覺得有所滯礙,傳世文獻於此似乎也沒有‘先建’、‘後建’之類的說法。《左傳》定公四年敘康叔受封之事,云‘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兩相對照,疑簡文‘先建’的‘先’應讀爲‘選’,二字古音非常接近。古音‘先’心母文部,‘選’心母元部,‘選’的聲旁‘巽’也是心母文部。《說文》毨:‘从毛先聲,讀若選。’”[128] 其說可從。 根據以上兩方面的研究,我們認爲,“ ![]() ![]() ![]() ![]() ![]() ![]() ![]() ![]() 同時,根據上文所論也不難推論,《大雅‧文王》及今本《逸周書‧皇門》“藎臣”之“藎”,在先秦很可能是寫作从“ ![]() ![]() P右旁與金文“爯”相去甚遠,釋“稱”不可信。董珊先生認爲此字从禾、爪、“宿”之聲符“㐁”(今按:《說文》“宿”从“ ![]() 表十二
R釋爲“金”不可信,當釋爲“倉”,[138] 參金文“倉”字: ![]() ![]() P、R右下均有重文號,[140] 《簡報》及凡文漏釋,以至對這一小節的斷句失當。董珊先生調整作: 臨觀元灌,嘉樹華英。吾以及大夫,宴樂爰饗,進士備御,肅肅鏘鏘,余永用畯長,難老黃耈,珥終無疆。 斷句可從。銘文押陽部韻,韻腳字爲“英”、“饗”、“倉”、“長”、“疆”。 “備御”凡文解爲預先準備,董珊先生認爲“備御”指備御非常之人,“進士”與“備御”似分別指文士、武士。有學者認爲“ ![]() “PR”董珊先生讀爲“肅肅鏘鏘”,似乎認爲是講編鐘的聲音。今按:“倉=”似當讀爲“鎗鎗”或“蹌蹌”。“肅肅鎗鎗”承前“選士服御”,是形容選士之貌。《禮記‧少儀》:“言語之美,穆穆皇皇;朝廷之美,濟濟翔翔;祭祀之美,齊齊皇皇;車馬之美,匪匪翼翼;鸞和之美,肅肅雍雍。”《樂記》:“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145]《禮記‧曲禮下》:“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庶人僬僬。”鄭玄注:“皆行容止之貌也。”[146]《荀子‧大略》:“朝廷之美,濟濟鎗鎗。”楊倞注:“鎗與蹌同……蹌蹌,有行列貌。”[147] “㽙”凡文讀爲“允”,董珊先生讀作“畯”,李零先生讀作“駿”、解作長,我們贊同董說。“永用畯長”似可參看《集成》358.2“ ![]() “珥”凡文讀爲“弭”。有學者認爲“珥終”應即“彌終”,[148] 其說是。古“耳”聲、“爾”聲字可通用。[149] “彌終”可參看《集成》4198“彌氒(厥)生,霝冬(終)”、10175“黃耇彌生”。《詩·大雅·卷阿》:“俾爾彌爾性。”“彌爾性”即金文“彌生”。[150] 毛傳:“彌,終也。”[151] 《爾雅‧釋言》:“彌,終也。”[152] 李零先生則認爲“彌生”即滿生,指活够天命,似更符合文意。 8.M1:10殘片(拓片二六)右起第二行第二字作(S): 表十三
《簡報》未釋,括注爲“(祀?)”。我們認爲此字可能當釋爲“家”,可與上舉金文“家”字對照。“有家是保”可參看邿子姜首盤(《新收》1043號)及賙孫叔子屖盤(《山東金文集成》675頁)“室家是 ![]() 第三行第一字殘去小半,《簡報》未釋。不難看出,M1:10殘片上端的三字與M1:9正面右鼓殘片上端的三字同,所以,M1:10殘片第三行第一字應當是“保”。那麼,這塊殘片的銘文就是“萬民其有家是保,余自□(作?)龢鐘”。 本文是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隨州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考古發掘報告”(項目編號:14ZDB051)的階段性成果。先後蒙謝明文先生、《中國文字》審稿專家審閱指正,謹此致謝!文中疏誤,由作者本人負責。 原文載《中國文字》新四十二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16年3月,第187-214頁。 [1]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隨州文峰塔M1(曾侯與墓)、M2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第3-51頁。下文簡稱《簡報》,不再出注。 [2] 編鐘上曾侯之名寫作“ ![]() ![]() ![]() [3] 曹錦炎:《曾侯殘鐘銘文考釋》,《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第70-73頁。下文引用曹先生意見出處同此,簡稱曹文,不再出注。 [4] 《江漢考古》編輯部:《“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第52-60頁(下文簡稱《紀要》)。凡國棟:《曾侯與編鐘銘文柬釋》,《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第61-67頁(下文所引凡先生意見出處同此,簡稱凡文,不再出注)。李學勤:《曾侯 ![]() ![]() [5] 簡帛網»簡帛論壇»讀書空間»隨州文峰塔曾侯月與編鐘銘文初讀,2014年9月17日,“暮四郎”的意見,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199。 [6] 文中的有些觀點,是筆者首先在簡帛論壇提出,後來別的學者也有同樣的看法。對於這種情況,本文均加註釋說明。 [7] 凡國棟:《曾侯與編鐘銘文柬釋》;李學勤:《曾侯 ![]() [8] 《江漢考古》編輯部:《“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第57頁;徐少華:《論隨州文峰塔一號墓的年代及其學術價值》。 [9] 筆者所見到的幾乎所有相關文獻都接受這一意見。只有王恩田先生認爲 ![]() ![]() ![]() ![]() ![]() ![]() ![]() ![]() ![]() ![]() ![]() ![]() ![]() ![]() [10] 黃鳳春、胡剛:《說西周金文中的“南公”——兼論隨州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的族屬》,《江漢考古》2014年第2期,第50-56頁。 [11] 黃鳳春、胡剛:《再說西周金文中的“南公”——二論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的族屬》,《江漢考古》2014年第5期,第41-45頁。 [12]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隨州文峰塔M1(曾侯與墓)、M2發掘簡報》;凡國棟:《曾侯與編鐘銘文柬釋》;徐少華:《論隨州文峰塔一號墓的年代及其學術價值》;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王恩田:《曾侯與編鐘釋讀訂補》。其中,徐少華先生認爲“上”當指天,“庸”通用,“上庸”即上帝選用之義。王恩田先生認爲“庸”通容,上容應是伯括的本名,伯括是其字,《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南宮括,字子容”。 [13] 《江漢考古》編輯部:《“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第52頁。 [14]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復旦網,2014年10月4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339。下文所引董先生觀點均出此文,不再出注。 [15] 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江漢考古》2015年第1期,第118-120頁。下文所引李零先生意見出處同此,不再出注。 [16] 參看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911-912頁。 [17]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2553頁。 [18]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504頁。 [19]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552、519、220、203、507、199頁。 [20]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783頁。 [21]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826頁。 [22] 李學勤:《曾侯 ![]() [23] 黃鳳春、胡剛:《說西周金文中的“南公”——兼論隨州葉家山西周曾國墓地的族屬》;凡國棟:《曾侯與編鐘銘文柬釋》;李學勤:《曾侯 ![]() [24] 《江漢考古》編輯部:《“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第53頁常懷穎先生的意見;程浩:《由清華簡〈良臣〉論初代曾侯“南宮夭”》,湖北省博物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北京大學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主辦“曾國考古發現與研究”學術研討會論文,北京,2014年12月;王恩田:《曾侯與編鐘與周初南公和曾侯世系——清華簡〈良臣〉“南宮夭”辨誤》,復旦網,2015年2月1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447。 [25] 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11樓陳劍先生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 [26] 許可:《試說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編鐘銘文中从“匕”之字》,復旦網,2014年10月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341。陳偉:《曾侯䑂編鐘“汭土”試説》,簡帛網,2014年11月2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04;《江漢考古》2015年第1期,第121-123頁。 [27] 王恩田:《曾侯與編鐘釋讀訂補》。 [28]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06頁(圖版),217頁(釋文);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道家文化研究》第17輯郭店楚簡專號,三聯書店,1999年,第481頁;孟蓬生:《郭店楚簡字詞考釋》,《古文字研究》第24輯,中華書局,2002年,第404-408頁。 [29]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45頁(圖版)、181頁(釋文)。 [30]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4頁(圖版),112、116頁(釋文註釋)。 [31]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第106頁(圖版),217頁(釋文);陳劍:《郭店簡補釋三篇》,《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香港國際炎黃文化出版社,2003年,第114-131頁。 [3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2頁(圖版),160頁(釋文註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上博九•靈王遂申〉研讀》,清華網,2013年4月1日,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3/20130401173409718868653/20130401173409718868653_.html;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靈王遂申〉初讀”主題(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023)下第27樓“暮四郎”的意見,2013年5月30日。 [3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第31頁(圖版)、122、124頁(釋文註釋)。 [34] 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上冊,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82頁。 [3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7頁(圖版)、259頁(釋文);陳劍《郭店簡補釋三篇》,《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第124-125頁。 [36] 參看陳劍《郭店簡補釋三篇》,《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第123-124頁。 [37] 王子楊:《關於〈別卦〉簡7一個卦名的一點看法》,復旦網,2014年1月9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12。 [38] 漢班固:《白虎通德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3頁。 [39] 關於E左旁的分析,參看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上冊附錄二《曾侯乙墓鐘、磬銘文釋文與考釋》,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53-554頁註釋②。 [40] “逝”、“噬”與“遣”的聲母的關係,陳劍先生已經有詳細論述,參看陳劍《郭店簡補釋三篇》,《古墓新知——紀念郭店楚簡出土十周年論文專輯》,第123-124頁。 [41] 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上冊,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82頁。 [42] 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11樓陳劍先生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謝明文:《釋金文中的“鋈”字》,復旦網,2013年5月1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045。 [43] 許可:《試說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編鐘銘文中从“匕”之字》。 [44] 今按:徐鉉認爲“㕯”非聲(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171頁),段注則無異議。 [45] 今按:“于裔土”、“嚚喑”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國語》第54、387頁作“於裔土”、“嚚瘖”。 [46] 陳偉:《曾侯䑂編鐘“汭土”試説》。 [47] 王恩田:《曾侯與編鐘釋讀訂補》。 [48] 李學勤:《正月曾侯 ![]() [49] 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593頁。湯志彪:《三晉文字編》,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年12月,第632頁。王愛民:《燕文字編》,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第163頁。方勇:《秦簡牘文字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5頁。其中 ![]() [50] 其中一種可能性即,這兩個“夭”旁將中部的曲筆寫作一橫,是摹寫失真或傳抄訛變所致。 [51] 陳偉:《曾侯䑂編鐘“汭土”試説》。 [52] 李學勤:《正月曾侯 ![]() [5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 [54] 許可:《試說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編鐘銘文中从“匕”之字》。 [55] 王恩田:《曾侯與編鐘釋讀訂補》。 [56] 張光裕、滕壬生、黃錫全主編:《曾侯乙墓竹簡文字編》,臺北:藝文印書館,1997年,第102-106頁。 [57] 參看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140-142頁。 [58] “厥(氒)”原作 ![]() ![]() ![]() ![]() ![]() ![]() ![]() ![]() [59] “ ![]() ![]() [60] 其他學者也有此意見,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61]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第620、628頁。 [62]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也有此意見。 [6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第164頁。 [64] 《江漢考古》編輯部:《“隨州文峰塔曾侯與墓”專家座談會紀要》,第52頁。 [6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州市文峰塔東周墓地》,《考古》2014年第7期,第27頁。此條材料蒙謝明文先生提示。 [66] 簡帛網»簡帛論壇»讀書空間»隨州文峰塔曾侯月與編鐘銘文初讀,2014年9月17日,“暮四郎”的意見。 [67]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 [68] 參看董蓮池《新金文編》,第623頁“靜”字。 [6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70]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20、22樓2014年10月6日王寧、范常喜先生的意見,第30樓2014年10月14日“無斁”的意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 [71] 王輝、程學華:《秦文字集證》,臺北:藝文印書館,1999年,第100頁,圖版60拓片一、圖版62拓片三、圖版79拓片十九等。 [72] 參看董蓮池《新金文編》,第944-974頁从“禾”諸字。 [73]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22樓2014年10月6日范常喜先生也有類似看法。 [74] “海天”(蘇建洲):《說曾侯與鐘的「 ![]() [75] 吳雪飛:《說曾侯與編鐘銘文中的“ ![]() [76] 參看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清華簡(貳)簡56與《左傳》‘貉’字對應之字”下2011年12月21日-22日諸位學者的意見,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2857;黃傑《據清華簡〈繫年〉釋讀楚簡二則》,簡帛網,2011年12月2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608。 [77] 《說文‧水部》涸“讀若狐貈之貈”,《說文·豸部》“貈”下段玉裁注“凡狐貉連文者,皆當作此貈字。今字乃皆假貉爲貈”(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458頁) ;又《書·盤庚》“肆予沖人,非廢厥謀弔由靈。各非敢違卜,用宏茲賁”(暫從楊筠如先生斷句),楊筠如先生認爲,“各”與“固”通,《呂刑》“庶有格命”,《君奭》“則有固命”,同假爲“嘏”(楊筠如:《尚書覈詁》,陝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4-175頁)。 [78] 這似乎可以佐證我們將“ ![]() [79] “謞”原作 ![]() ![]() ![]() ![]() ![]() [80] 李零先生《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文末補記也說:他在“曾國考古發現與研究”學術研討會上看到曹錦炎先生演示的放大照片後,發現曹文殘片J“左半爲巳,下面加飾筆,好像反寫的子,右半爲攴旁,多餘的筆劃是把器表的銹蝕破裂紋摹入,仍是‘改’。”(今按:李零先生依《簡報》及凡文將J釋爲“改”)“其實,全部文字與簡報發表的摹本基本一致。”看過該殘片的清晰照片,我們贊同李先生的這一判斷。 [8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 [82] 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11樓2014年10月5日陳劍先生的意見。 [83] 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42-143頁。 [84] 參看董蓮池《新金文編》,第1791-1793頁。 [85] 《大廣益會玉篇》,四部叢刊本,卷十八。 [86] 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128-129頁。 [87] 清錢繹撰集,李發舜、黃建中點校:《方言箋疏》,中華書局,1991年,第21、43頁。 [88] 清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商務印書館,1937年,第20頁。 [89] 葛英會先生將“ ![]() ![]() [90] 其他學者也有類似意見,參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6樓2014年10月5日“紫竹道人”的意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曾侯與編鐘銘文補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91] 《保利藏金》編輯委員會:《保利藏金》,嶺南美術出版社,1999年,第121、122頁。 [92]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60頁。 [93]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573頁。 [94] 此字經過左右翻轉。 [9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第6125頁隸定爲“ ![]() [96] 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下冊,文物出版社,1989年,圖版二一八、二二五。摹本見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626頁。 [97] 湖北省博物館編:《曾侯乙墓》上冊附錄一《曾侯乙墓竹簡釋文與考釋》,第526頁註釋226。 [98] 裘錫圭:《說“ ![]() [99] ![]() ![]() [100] “(吾)”前之問號當是“ ![]() ![]() [101] 其他學者也有此意見,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02] 參看裘錫圭《釋“尌”》,《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504-509頁。 [103] 參看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第1340-1343頁。 [104] 其他學者也有此意見,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05] 施謝捷:《吳越文字彙編》,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25、226頁。 [106]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130頁(圖版)、290頁(釋文)。 [107]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06頁(圖版)、287頁(釋文)。 [108] 其他學者也有此意見,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09] 施謝捷:《吳越文字彙編》,第225、226頁。 [110]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6頁(圖版)、175頁(釋文註釋)。 [111]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8樓“聞道神仙笑我”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12]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8樓“聞道神仙笑我”已經提到《皇門》的“ ![]() [11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中西書局,2010年,第171頁。 [114]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中西書局,2012年,第145、150頁。 [115] 黃懷信、張懋镕、田旭東撰:《逸周書彙校集注(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58、559頁。 [116]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505頁。宋朱熹:《詩集傳》,中華書局,1958年,第176頁。清陳奐:《詩毛氏傳疏》卷二十三,《續修四庫全書》第70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11頁。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十七,《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第573頁。清胡承珙撰,郭全芝校點:《毛詩後箋》,黃山書社,1999年,第1224頁。清馬瑞辰撰,陳金生點校:《毛詩傳箋通釋》,中華書局,1989年,第798-799頁。高亨:《詩經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72頁。 [117] 參見清胡承珙撰,郭全芝校點《毛詩後箋》,黃山書社,1999年,第1224頁。 [118] 明末-清吳景旭:《歷代詩話》卷五“藎臣”條。轉引自劉毓慶等編撰《詩義稽考》,學苑出版社,2006年,第2750-2751頁。 [119] 清馬瑞辰撰,陳金生點校:《毛詩傳箋通釋》,第799頁。 [120] 清俞樾:《群經平議》卷十一,《續修四庫全書》編纂委員會編:《續修四庫全書》經部群經總義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一七八冊,第168頁。 [121] 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41頁。 [122] 清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卷十七:“藎本染草之名,詩人以其音同,故借爲進。”朱駿聲《通訓定聲》也說藎“叚借爲進”(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武漢市古籍書店,1983年,第830頁)。 [123] 參看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83頁。 [124] 上古“進”常與“盡”聲之字通用,又可與“允”聲之字相通(參看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941頁)。 [125] “俊臣”最早見於《漢紀‧前漢孝平皇帝紀》“矯矯俊臣,惟國作輔”及《後漢書‧文苑列傳》“乃俾俊臣,整我皇綱”,時代均在公元100年之後,有可能是較晚才產生的說法。 [126] 裘錫圭、李家浩:《曾侯乙墓鐘磬銘文釋文說明》,《音樂研究》1981年第1期。 [127]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年,第47-48頁(圖版)、第144頁(釋文)。 [128] 李天虹:《小議〈繫年〉“先建”》,簡帛網,2012年6月14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10。此處爲節引,爲明晰起見,加上雙引號。 [129]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342頁。 [130] 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2298頁。 [131] 漢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1935頁。 [132] 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3832頁。 [133] 漢董仲舒撰,清淩曙注:《春秋繁露》,中華書局,1975年,第265頁。 [134] 漢劉向撰,向宗魯校證:《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57頁。 [135]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193頁。 [136]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457-458頁。 [137]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1008頁。 [138] 其他學者也有此意見,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39]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659頁。 [140] 拓片上P右下的重文號不清晰,但看《簡報》圖版四六的照片則可以辨認。 [141] 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8樓“聞道神仙笑我”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 [142] 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9、10樓“lht”、“謝雨田”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 [143]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第486頁。 [144] 漢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131頁。 [145]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513、1541頁。 [146]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1267頁。 [147] 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第494頁。 [148] 見董珊《隨州文峰塔M1出土三種曾侯與編鐘銘文考釋》文後評論區第10樓“謝雨田”的意見,2014年10月5日;李零《文峰塔M1出土鐘銘補釋》。。 [149]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16頁。 [150] 于省吾:《澤螺居詩經新證 澤螺居楚辭新證》,中華書局,2003年,第42頁。 [151]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545頁。 [152]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2585頁。 [153] 鍾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編:《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藝文印書館,2006年,第748頁。山東省博物館:《山東金文集成》,齊魯書社,2007年,第675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8月9日19:3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