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巴东旧县坪遗址的宋代仓屋遗迹 旧县坪遗址共发掘宋代仓屋八座(见图一中的C1-C8),虽然均采用“抬高仓房基础的方式”[25],但这八座仓屋却分为石基仓屋和立柱仓屋两种情况,现将相关数据列表如下。(表二) 表二 巴东旧县坪遗址宋代仓屋数据表 资料来源: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文物局:《巴东旧县坪》(上),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96-297页。 根据发掘报告,结合表二的数据,不难发现旧县坪遗址宋代仓屋的特点: 第一,建造材质更为多元。就建造技法而言,八座仓屋中有五座为立柱仓屋,三座为石基仓屋。 五座立柱仓屋均使用木柱来作为墙体和屋顶的支撑。图一清楚地显示了五座立柱仓屋的柱洞分布情况,既有位于墙角的角柱,又有位于墙体正中的楹柱,楹柱既可以支撑墙体起到承重作用,又可以起到分间作用,这与2001至2002年发掘的宁波永丰库南宋常平仓仓屋基址和2009至2010年发掘的镇江南宋转般仓仓屋基址中的楹柱作用完全相同[26]。有了分间,自然也就有了作为仓屋建筑单位的“敖” [27],《庆元令·仓库令》第81条诸仓“敖内地皆布砖”[28]的“敖”字即是此义。 三座石基仓屋均“以石块为基础”[29],墙基和地面均用石块铺成。这与上引《庆元令·仓库令》第81条诸仓“敖内地皆布砖”的规定有所不同,这应当也与山区特殊的条件有关。墙基上面墙体的制作材料,参考民族学的资料,应该是木板,因为“墙基这种单体的木板仓房,在明清以来的土家族地区(包括巴东县)一直沿用”[30]。 第二,体量比较小。仓屋储粮的关键是以良好的通风来使仓内堆积的粮食易于散热,这就要求“仓房都要比较高大,仓内有足够的空间”[31]。根据笔者对宁波永丰库南宋常平仓仓屋基址和镇江南宋转般仓仓屋基址的复原,二者均为“一仓四敖二十间”的建置,单个仓间的面阔、进深和高度均在4、12、4米左右,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32] 就旧县坪遗址的八座仓屋而言,长和宽的最大值分别只有4.4和3.1米,最小的C1面积只有4平方米多一点。至于仓屋的高度,根据潘谷西先生现存唐宋时代木构“柱径与柱高之比多在1/7-1/10之间”[33]的观点,立柱仓屋只要知道了柱径,就可以大致确定柱高。五座立柱仓屋的柱径数据中,除去C2和 C6各有一根特别粗大的柱洞外,其余的柱径基本都在0.2-0.25之间,如果按1/7的径高比,则柱高大致为1.4-1.75米;如果按1/10的径高比,则柱高大致为2-2.5米。虑及仓房建筑务要高大,因此以2-2.5米为柱子的高度。由于宋代的官仓为悬山顶建筑,因此屋顶高度肯定要大于或等于柱子高度。显然,这些仓屋的空间不算太大。 第三,仓屋多以前一时期的仓窖为基础。旧县坪遗址八座仓屋中有四座的位置跟前一时期的仓窖存在着对应关系,如图一所示,分别是C6和C12、C8和C14、C5和C13、C1和C9。其中,C1和C9、C5和C13、C6和C12这三组的主体大部分吻合,面积更大的C14基本上将C8囊括在内。 笔者以为,这四座宋代仓屋应当是在对应的仓窖填平夯实后建造的,这种情况在黎阳仓遗址中即已存在。建于隋朝的黎阳仓虽然到宋代被重建复用,但却从地下转到了地上,其建造技术是“在原来隋唐窖藏区内层层平整填土夯筑,形成一个完整的大面积夯土基础平面,在此基础上营建大型土木结构库房。”[34]从这个意义上说,巴东旧县坪遗址宋代仓屋遗迹是黎阳仓之外又一个储粮从地下到地上的实物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