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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志强]论现象学的神话观

http://www.newdu.com 2019-09-02 中国民俗学网 胥志强 参加讨论

    摘要:20世纪80年代之后,美国学者柯罗利克和斯卡伯勒等在现象学的启发下,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现象学神话理论。他们主张从人的本体论层面理解神话的根源和功能,认为神话源于人“在世界之中存在”、“被抛”等生存论性质,并认为神话的功能在于为生存建立一种元叙事,这些论述解答了神话学史遗留的诸多难题,打开了神话研究的新视野。
    关键词:神话现象学;神话思维;互渗律;神话功能
    


    现象学是二十世纪最为重要的哲学思潮之一,对美学、宗教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都有过深刻的影响。神话学也不例外,只是它受到影响要迟很多年。虽然从上世纪三十年代起,荷兰的范德利乌(Gerardus Van der Leeuw)和克里斯腾森(W.Brede Kvistensen)、俄罗斯的洛谢夫(Aleksei Fyodorovich Losev)以及法国的保罗·利科(Paul Ricoeur)等人的神话研究,都初步借用了现象学的某些视角,但直到八十年代之前,现象学在神话研究领域的影响还很有限,没有为之带来重大的进展。八十年代之后,美国的一批学者如柯罗利克(Sanford W.Krolick)、斯卡伯勒(Milton Scarborough)等开始自觉、系统地运用现象学方法进行神话研究,才真正建立起了比较体系化的现象学神话理论。在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的现象学视野指引下,他们主张从人的本体论层面探究神话的根源以及功能,打开了神话研究的新视野。本文将围绕神话的根源与功能这两个方面对他们的新神话观进行阐述。
    一 回到神话本身
    现象学的口号是“回到事情本身”,现象学神话研究的任务和目标也可谓是“回到神话本身”。但这一要求对神话研究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困难。一方面,虽然现代学人从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视野对神话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但尚未形成对神话的全面理解。正如美国哲学家科克尔曼斯(Joseph Kockelmans)指出的,“如果我们未曾把这些关于这一复杂现象的所有见解整合到一个全面的人的概念中去,并说明人的神话存在模式(mythical mode of being)与他的根本存在模式(primordial mode of being)如何具体相关,我们就永远不能抵达对神话现象的真正理解”,也就是依然没有回到神话本身。另一方面,之所以存在这种结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代人对神话的理解首先就是否认它“本身”有什么意义。现代神话学的基本思路,就是在否认神话本身有意义的前提下,致力于寻找神话“背后”的或折射出来的真理,这一真理或者是自然现象(如缪勒),或者是心理事实(如弗洛伊德、荣格),或者是社会原则(如涂尔干、马林诺夫斯基),等等。所以,要在神话研究中达成现象学的目标面临着特殊的困难。也就是说,如果现象学方法要宣称对神话研究同样有效,它必须能破解前述两方面的难题。一方面,它需要确认神话“本身”具有意义。对这一问题,斯卡伯勒对现代神话学的哲学前提的反思提供了一种深刻的解答。另一方面,它需要提供一种深刻的哲学人类学,并在其中为神话定位。对这一问题,海德格尔的理论为研究者提供了极具启发意义的范式。
    斯卡伯勒指出,由于现代神话学不承认神话本身有什么意义,所以只能认为神话或者反映客观世界的某些特征(如自然神话说),或者反映心灵世界的某些特征(如精神分析学派、结构主义者、卡西尔等)。但此类理论的问题在于,其哲学前提是一种主观/客观或心灵/世界的二元论,而这种二元论是笛卡尔之后才形成的,并且是有问题的。但它对现代神话学带来了根本性的影响,否认神话之意义的直接的方法论依据,就是由这一理念引申出来的“第一性质”(primary qualities)/“第二性质”(secondary qualities)学说。这个学说始于开普勒(Johannes Kepler),他将事物的性质区分为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两类。所谓第一性质是指能度量并能用数学来表达的性质,如长度、宽度、形状、位置、速度等。它指向客体或世界,被认为是唯一真实的性质。第二性质是指不可度量的诸种性质,如味道、感觉、气味以及颜色等。它因人而异,因而是不真实的。而主体和心灵的性质,如声、色、哀、乐、情、欲等都是不可度量的,因此是不真实的。如果要恰当地、“科学”地理解人自身,只能通过把人的种种第二性质兑换成第一性质来进行。这一理论对于解释神话这种格外虚无缥缈的文化现象而言,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但斯卡伯勒指出,现代哲学中的这些理念在二十世纪都被一一证伪了。二十世纪物理学和数学中的重要发现如“不确定性原理”和“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使得“第一性质”学说以及数学方法的优先地位等都坍塌了。心灵/世界的二元论,则被现象学哲学尤其是“意向性”理论所超越。胡塞尔指出,意识不是内在的观念和再现,而总是朝向某物的,所有的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这就是说,意识及其对象不是分离的,而是在原初就相互建构的。意向性的这种“先天相关性”(a priori correlation)原初地将意识与对象、主体与世界关联起来了。主体与客体、心灵与世界的二元论其实是对这一原初建构的反思性抽象或歪曲。这样,在超越了世界的“客观性”和科学方法的优先性这些现代偏见之后,探究神话“本身”的意义就获得了初步的保障。
    在现象学理念的启发下,研究者主张从意向性的角度来理解神话,如彭纳(Hans Penner)指出,“宗教现象学要表明的,是神话作为一种表述已经包含着意义。接下来要确定这种意义是什么,以及如何用意向性分析(intentional analysis)的手段获得这一意义。”在这一方法论指引下,神话开始被看作意向性的一种形式。但要具体地阐明神话意向性的特征,胡塞尔的理论显得过于抽象,对神话研究的借鉴意义也很有限,所以研究者更多地是从海德格尔对人(“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吸收了阐释神话意向性的范例。如柯罗利克指出的,“对包括神话或其他任何存在模式的意向分析,其先决条件是洞察人的基本结构。宗教现象学家将从对人类生存的分析开始他的工作,这些分析将为研究者提供用于通达宗教现象——在眼下的例子中就是种种神话和仪式——的一系列本体论范畴”。柯罗利克等人的工作,就是在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等哲学的基础上,将神话视为人“在世界之中存在”的一种可能的模式,进而分析了人的神话性存在(mythic being)模式如何与人的基本存在模式相关,最终说明了神话性存在模式的独特意义或功能。
     二 神话源于人的“在世存在”
    现象学神话理论的首要贡献,是对神话之根源问题的独到分析。其创新点在于:现象学神话理论不是从人的思维、心理或历史发展角度来探讨神话的“起源”,而是从人的本体论层面探讨神话的“根源”。在这一理论视野中,神话不是心灵的某种幻觉,或社会发展某个阶段上的偶然现象,而是人类文化的内在因素和必然维度。在这方面,柯罗利克的理论贡献最大,论述也极为丰富,其中又以关于神话思维及“神力”之根源的分析最为深刻独到,也最具有突破意义。众所周知,神话思维最突出的特征,便是列维-布留尔提出的“互渗律”(Law of Participation)。这种互渗观念(也译“参与观念”)的首要特征是“人没有把自己与自然分开,人与动物也没有对立”;或者是“原始人尚未将自身与周围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分离开来”。但这类研究都是从心理学的角度归纳了这一规律,对其根源缺乏进一步的说明。
    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来说,这一“思维”的根源,即是人“在世界之中存在”(略译为“在世存在”)这一本体论性质,也即人与世界之间的原初亲密性(intimacy)。海德格尔指出,“我”从来不是一个孤立的“主体”,世界也不是立在我们面前、供我们直观的“对象”,人一直是“在世界之中存在”的。但这里所谓的“世界”,不是事物的聚集,而是我们和万物共同出现的“舞台”,也可以说是万物对我们显示出意义的“视域”。在“世界”这一舞台或视域中,我与万物以某种方式相互亲熟,比如从事、制作、安排、照料着事物。在这种种活动中,我与相关的事物就归属于一个充满意义或“意蕴”(bedeutsamkeit)的整体。海德格尔说,这一意蕴就是人的“世界”的结构,人的生存始终处于这种意蕴结构中,这就是人的“在世界之中存在”结构。海德格尔同时指出,这种意蕴结构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在种种与万物“亲熟”的活动中,我们对万物“熟视无睹”。也就是说,活动越是彻底、充分地进行着,我就越发消散于这一过程之中,那个“对象”则越发不触目,越发被视而不见。比如在拿锤子干活时,我们从来不是把它当成一个孤立的对象来进行专题性把握,而首先是从手头的活计方面来理解、认知这一物品的——它是做什么用的,它合用或不合用,是太轻的或太重的,等等。而且,“对锤子这物越少瞠目凝视,用它用得越起劲,对它的关系也就变得越源始”。就是说,此时的操作者、工具和活计构成了一个意蕴整体,在其中物我不分,人和锤子合一。反倒是只有当锤子这个用具不合用、不顺手时,锤子本身才会作为自在的东西突出出来。所以说,人与世界原本就处在种种具体的意蕴整体之中,这一整体性正是神话思维的根源。这一点在图腾现象中表现得最为典型。比如人类学家发现,澳大利亚的土著会把两个人比如兄弟俩或祖孙俩,甚至活人和非生物看作统一体,比如认为一个图腾树是他妻子的兄弟,这不是什么“原始的”、异常的思维,而只是意味着:土著人就生存在这种种的意蕴整体之中,这些意蕴对他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除非它的文化结构发生剧烈的变迁以使得这一意蕴解体,否则它永远不会从这个图腾或意蕴结构中超脱出来。在这一点上我们与土著其实毫无区别,只不过我们拥有着不同的意蕴类型。我们同样很难将自己与具有重要意义的意蕴整体,比如所爱的人、投身的事业以及家乡等区分开来——爱人就是那个独特的人,热爱的事业无法替代,家乡也绝不同于一般的地方。也如神话学家戴维·利明指出的,在现代人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神话是国家主义。对爱国者而言,国家是“一个有机的、有时几乎是一个有意识的实体”,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谓的意蕴整体。国家主义神话同样遵循着互渗律,人们用“山姆大叔”“约翰牛”这类人格化的象征指称它,而国旗也超越了它的物质实体。那么,“原始人”与他的世界之间有种图腾式的认同(totemic identification),有什么奇怪呢?
    神话思维的另一特征是“认为一个事物的全体具有部分的性质,反过来,部分也具有全体的性质”,甚至“原来结合在一起的事物即使分离,它们之间也仍然继续保持着完全统一的关系”,也就是弗雷泽所谓的接触率或触染律。这一特征的根源,同样在世界之为意蕴整体这一本体论性质中。海德格尔曾以一个布置了门窗、家具、桌椅等的书房为例指出,这里的种种物件“绝非首先独自显现出来,然后作为实在之物的总和塞满一房间”。相反,这些单独的物件是在“居住于房间”这一意蕴整体中显现出来的,而且是作为一个用具的整体出现的。种种家具“是从房间方面显现出来的,‘家具’中才显现出各个‘零星’用具。用具的整体性一向先于个别用具就被揭示了”。换句话说,在一个意蕴整体中,其中的事物也组成了一个整体。神话思维中的部分与全体的同一现象,如创造神用自己的唾液、血液甚至尿液造人,正是源于事物从属于意蕴整体性这种本体论性质。正如我们在“投入”的情感关系中,难以将亲人用过的东西等同于普通一物,而是看作亲人本身,神话思维中的部分同于整体现象与此别无二致。当然,人类实践是多种多样的,事物确实可以出现在不同的意蕴整体中,但这没有否定意蕴整体性的存在。因为在特定的意蕴整体中,某个事物与意蕴整体、诸事物之间仍然具有不可分割的意义关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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