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娲皇宫管理处与庙会复兴 20世纪30年代末到70年代末,近四十年里,娲皇宫庙会处于停滞状态,同时受各种社会因素及自然因素影响,娲皇宫建筑群落也逐渐破败,以至杂草丛生,部分配庙坍圮。1949年后,涉县人民政府曾在娲皇宫建立娲皇宫农场,部分宫殿被改造成农场职工宿舍。“文革”时期,娲皇宫建筑群落再遭破坏,“牛粪拉满院,砖瓦处处见。杂草高过头,野兔到处窜”“墙壁里外倒,椽扉根根烂。房檐挂鸟窝,殿窟成牛圈。门扇无一块,池板缺大半”。 1978年,当时的涉县县政府解散了娲皇宫农场,随后成立了娲皇宫文物保护所,程耀峰担任首任所长,其上任之初就对娲皇宫建筑群落进行了详细勘定,并逐步对已破败的娲皇宫建筑群落进行修葺。实地考察之后,程耀峰向县政府打了修缮报告,当时政府限于财政实力,仅划拨5000元专项钱款。这笔钱对庞大的文物古建修缮工作来说,不过杯水车薪。尽管如此,程耀峰仍设法对部分古建筑进行了修整。1979年程耀峰外出参观学习时,受到启发,开始实行以“文”(文物)养“文”(文物)的举措,即将娲皇宫开发成旅游景点,并收取门票,再将门票收入作为进一步修缮的资金来源。同年,娲皇宫文保所成立了娲皇宫管理处,管理处负责打理旅游事宜。 程耀峰的女儿程俊芳回忆,娲皇宫管理处自1979年12月开始收取门票,当时票价是5分钱。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同时也为开源,管理处在娲皇宫景区内设立照相馆、小卖部、食堂和旅馆等。由于当时娲皇宫部分建筑尚在修缮过程中,因此,景区内对外开放的景点并不多,主要有娲皇宫三阁楼、停骖宫、朝元宫、子孙殿等。实际上,在12月娲皇宫管理处开始收取门票之前,已有大量附近村民及山西、河南、河北其他县域的香客信众前来朝山。1979年12月之后,随着娲皇宫作为旅游景点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进入景区进行朝拜。除门票及其他配套设施收入外,信众捐款也成为娲皇宫修缮的收入来源之一,并且随着信众越来越多,这笔收入越发可观。为更好管理这些善款,程耀峰专门组织娲皇宫附近唐王峧八村成立修庙小组(该小组主要成员成为后来复建的娲皇社主要成员),经过十多年努力,到1994年程耀峰离开娲皇宫管理处时,娲皇宫古建筑群落已基本得到修缮,同时也重修了灵官庙、吕仙祠,复建了戏楼等。程耀峰在娲皇宫管理处工作期间,另一项重要成果是逐步恢复阴历三月的娲皇宫庙会。当然,由于当时古建筑群落尚在修缮中,参加庙会的信众主要朝拜地点并非现在的三阁楼,而是山下的广生宫。另外,刚恢复的庙会,虽有不少信众参加,但组织体系并不完善,周边村落的“社”也未恢复,该阶段庙会主要举办者是娲皇宫管理处,主要参与者是附近农村或周边省份的农民。 (四)旅游开发与新“七道社” 从1978年到1994年,程耀峰在娲皇宫文保所和管理处工作17年。期间,他将破败不堪的娲皇宫修葺一新,并创造性地提出以“文”养“文”的工作理念。据相关资料记载,仅是旅游收入及配套设施收入一项,就从刚开始的4000元上涨至1994年的43万余元。这为后来涉县重点发展娲皇宫旅游景点奠定了社会基础。为表彰程耀峰在修缮娲皇宫古建筑群落和恢复娲皇宫庙会的功绩,附近村落信众与娲皇宫管理处集资在停骖宫附近为其勒碑一通。 1996年娲皇宫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促进娲皇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密切联系。2000年涉县政府将文物保管所和旅游局两单位合并,成立文物旅游局。与之相应,原来归属文保所和旅游局管辖的娲皇宫文保所和管理处也转入文物旅游局管辖。随后,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社会发展浪潮中,主打女娲信仰及娲皇宫古建筑群落的娲皇宫景区,得到进一步关注。涉县政府在2002年制定未来发展规划时,明确将打造女娲文化品牌作为新时期工作的重点。 在政府支持下,娲皇宫景区旅游开发向纵深方向展开,其中曾担任县文物旅游局局长的李付成较早意识到民众祭祀女娲的仪式活动对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促进作用。基于此,2002年8月,李付成上任涉县文物旅游局局长之始,即着手将民间上社仪式引入娲皇宫旅游开发,意在全面恢复娲皇宫庙会。在涉县政府和娲皇宫景区管理处的支持与协助下,2003年9月由涉县政府牵头、文物旅游局主办的首届“女娲文化节”顺利举办,吸引了大批游客。在2003年初举办女娲文化节前,李付成即联系时任娲皇宫管理处老员工陈水旺等人到娲皇宫附近曾有过上社传统的村落考察,并最终确定对上社传统尚未完全消失的曲峧村和唐王沟八村进行资助和扶持,以协助其恢复曲峧社和娲皇社,并请这些村落曾在20世纪40年代前参加过上社活动的老人对年轻参加人员进行培训和排练。经过四十多天的努力,当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时,两个社即举行了传统的上社仪式,到文化节开幕时,两个社作为民间上社的代表再次向游客展示了传统女娲庙会上的仪式活动,得到了游客和到访嘉宾的好评。据娲皇社维首张乃生所说,自2003年开始,每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和公历9月份公祭仪式,娲皇社和曲峧社都会组社前来进行仪式展演与登顶朝拜。2004年娲皇宫附近弹音村恢复了弹音社,其后桃城社、石门社、宇庄社、玉皇社、王堡社等也相继恢复,到2016年笔者等前往调研时,已基本恢复了“七道社”的规模。据当地人介绍,2017年农历三月份娲皇宫庙会时索堡社也得以重建。 为进一步开发娲皇宫风景区,李付成还着手重塑造三阁楼女娲圣像,主持建成补天广场,并在广场中间树立高达三米的女娲塑像。除着手恢复民间上社活动,李付成还在首届女娲文化节的基础上,着手建立了阳历9月份举办的公祭活动,还主持在补天广场打造祭祀礼器九鼎八簋。对于娲皇宫庙会与公祭,李付成指出,“说白了这就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一直存在老百姓心中,是从骨头里带来的,去不掉。既然民间以前有这祭祀活动,我们就挖掘一下,整理一下,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推广。” 如前所述,目前公祭仪式过程中,“七道社”的民间上社活动是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娲皇宫庙会及民间上社活动恢复有直接影响的社会因素,除涉县政府、文物旅游局等单位的旅游开发举措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促进作用。2006年涉县女娲祭典被国务院列入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该女娲祭典既包括阴历三月的娲皇宫庙会,也包括阳历9月份的政府公祭活动。同年9月,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予涉县“中国女娲文化之乡”称号,并在此挂牌成立“中国女娲文化研究中心”。2015年娲皇宫景区被认定为“国家AAAAA级景区”。需要指出,现在每逢阴历三月庙会期间和阳历9月公祭期间,娲皇宫景区会对前来景区参加上社的附近村民实行免票政策。 二、社的组织结构与社会交往 在华北民间信仰及其仪式实践中,作为组织的社,尽管不像其他正式社会组织或教会组织一样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和科层制特征,但其按照地方性知识建立起来的基本结构还是有章可循。正如李天纲所言,“进一步地说,以维护祠祀生活为主的中国宗教,与用教会来规范信仰的西方宗教相比,是一种弱组织的宗教。但是,弱组织并不是无组织,中国宗教并不只是一种把自己的神圣性都分散到所有世俗生活中的分散型宗教。”娲皇宫祭祀活动中社的组织结构及分工主要包括香劳、维首、执事、跟香等。以下将结合2016年农历三月娲皇宫祭典活动中主要参与的曲峧社、娲皇社、弹音社等为例,介绍社的一般组织结构及其具体职责与社会交往等。 (一)“当家的”和“当差的” 在娲皇宫庙会期间,经常能听到信众评论某香社组织上社情况,其中“管事的”和“当差的”是人们区分香社组织参与人员劳动分工的重要概念。根据娲皇宫内碑刻及各香社保留的文献资料记载,“管事的”是“维首”的俗称。 维首,是香社的实际组织者和负责人,在上社朝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统领作用。具体来说,他们要统一协调其他参与人员各项事务,包括各文武执事具体分工及仪式表演中的队形,同时还要负责征集钱粮、指派“香劳”出资出力、掌管活动文书及账目。自2003年逐步恢复以来,各香社维首还要负责与涉县文物旅游局、娲皇宫景区管理处、各村村委会等相关庙会部门进行沟通。过去,维首都是由村里德高望重且识文断字的老先生担任,一般来说,他们经验丰富,社会资源相对较多,能协调各方关系。就担任年限来看,维首可连任多年,而且每个参与上社的村子通常都会选举出一名维首。对于多村联办的香社组织来说,每年上社活动时,都是由当值村落维首为总负责人,另外其他协办的村落选出维首一名予以辅助。在传统社会,香社组织的维首可将其作为社会资本传承给其子,是为家传,也可在上一任维首退职时,由主要参与者推举产生。2003年最先恢复的娲皇社与曲峧社的维首,都是由时任文物旅游局局长的李付成及在娲皇宫管理处工作多年的陈水旺等人经过走访考察确定的。比如娲皇社恢复起社的主要负责人张乃生时任唐王峧高家庄村村支书职务。其后,恢复成功的其他维首大多也是在任村干部或曾担任村干部的村民出任。这在某种程度上极大地促成了香社组织结构的完善以及保障了上社仪式的顺利开展。有些村子恢复的香社其维首并非由村委会成员担任,结果这些村子的香社组织长期与村委会不合,甚至有村委会以“迷信”之名阻挠本村香社的上社活动。 香劳,属于“当差的”,也称为大香劳、座社的,主要负责上社所需的米粮物品。据老人介绍,在过去,香劳一般都由大户承担,他们负责上社活动中戏班、大执事、维首及外地跟香的人吃饭,甚至还要为路途较远的人安排住宿。据说上社时香劳需要准备“三石六斗小麦”,或“三石粗、两石细”粮食。由于需要磨的面多,他们往往需要用大号的磨,为防止驴子掉进磨坑里,在其拉磨时必须将其眼睛蒙上的同时还要用白布将其身子缠住。可以说,香劳是香社组织中除维首外,最重要的角色。不过,香劳也并非只是付出,他们也会得到部分回报,一是他们能得到村民的尊重,获得某种社会权威和地位,在田野中,笔者经常听村民说“某某家原来可有钱了,老辈人曾当过多年的香劳”之类的话;二是他们能获得部分信众捐赠的香火钱,而在香火比较旺盛的年份,香火钱的收入也比较可观。因此,香劳的付出多少有点“投资”意味,因为他们一般是负责农历三月娲皇宫庙会时上社及此后一年内香社活动的主要支出,而相对应的全年香火钱也由他们按照约定比例获取。为避免富户之间进行恶性竞争,娲皇宫附近村落各香社很早就形成了香劳年值传统。2003年以来,尽管新恢复的香社组织中香劳职责及所得已与过去大为不同,但香劳年值传统仍然传承下来。由于香劳职位重要,且每年都要更换,因此,形成了比较完整严格的程序,新旧香劳的交接仪式也较为严肃隆重。 执事,属于“当差的”,所有参与上社且有角色扮演的人都被称为执事。根据手持器具不同,执事又分为文执事和武执事。同时据其在组织里的重要程度又分为大执事和小执事。大执事是香社组织的组长,也是主干力量,比如曲峧社,实际上是由南沟、南庄、北庄、陈家庄、王家峪等五个自然村合办,每个自然村都有一小组,每小组根据人数多少设置一到两个组长,这些组长共同构成曲峧社主干力量,共同负责管理协调其他参与人员。小执事是普通参与人员,他们穿着统一服装,文执事手持彩旗、伞盖等,武执事则是手持金瓜、斧钺、朝天蹬等。 其他参与人员还有“跟香的”“寿长”等。所谓“跟香的”,是指跟在“銮驾巡游”大队人马后面的散落香客,这些香客年纪往往比较大,已难以胜任执事角色,当然也有些香客来自外地,如山西、河南等,在巡游仪式中,他们一般会手持杆香,跟随队伍前进,直到巡游过程完毕。较为虔诚的“跟香的”,在参加完“銮驾巡游”外,还会在正日子时跟着上社队伍前往娲皇宫登顶朝拜。所谓“寿长”,是指香劳指派的助手,他们负责帮助香劳参与管理上社活动中的账本及其后一年时间的日常事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