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的新篇章。去年下半年以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各级党组织也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或自学,加强了理论武装,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行动自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检验学习和工作成效,自治区民宗委决定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举办“学习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征文活动”。 扶贫开发,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的致力于解决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的扶贫开发政策逐步实现了由宏观的区域扶贫开发过渡到微观的精准扶贫的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出台,首次提出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若干举措,标志着富有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和贫困治理模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大时代背景下的精准扶贫 1978年,我国实施的旨在缓解农村贫困问题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视为我国实行扶贫开发政策的开端。1982年,在甘肃河西、定西以及宁夏西海固等地实施的“三西”农业建设计划,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的阶段。1986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专项扶贫政策和扶贫行动开始实施,此后,集区域政策、行业政策、社会政策于一体的“大扶贫”局面逐渐铺开,直至21世纪初期。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的扶贫工作进入了精细化阶段。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空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中首次提出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的若干举措,并对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从战略层面作出了统揽全局的规划。随后,又相继推出了《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自此,关于“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精准扶贫工作开始有序而全面地展开。 如何才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在实际的精准帮扶工作中,自治区提出了具体方案,采取了政策和措施组合的“六大工程”:一是实施产业扶持和就业脱贫工程;二是实施生态移民搬迁脱贫工程;三是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四是实施医疗救助和民政救助工程;五是实施教育脱贫工程;六是实施灾后重建帮扶工程。在具体的帮扶过程中,我区制定了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脱贫的具体标准:对于贫困户脱贫标准,实行的是“八有一超”,即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为3500元);对于贫困村脱贫标准,实行的是“十一有一低于”,即有硬化路、有水喝、有稳固住房、有电用、有服务设施、有电视看、有网络宽带、有医疗保险、有集体收入、有特色产业、有好班子、贫困发生率低于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