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博物馆 摘要:高柄深腹有盖豆是春秋战国时期海岱地区较为流行的一种礼器类型,其渊源及命名问题在学界多有争议。结合该地区商周时期的饮食文化传统以及相关青铜礼器的演变脉络和更替关系进行综合分析,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自商代至战国时期,盖豆类铜器的形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命名也存在诸多时代和区域文化差异。春秋战国时期的盖豆应该是商周时期簋、敦类盛食器逐渐小型化、高足化的产物。簋、豆、锜、、登、敦等诸多铜器自名反映了簋、敦、豆等几种食器类型之间发展演变、相互影响的动态关系,也反映了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地区之间在语言文字、饮食文化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客观差异。 关键词:盖豆;簋;敦;海岱文化 图一齐文化博物院所藏节可忌豆及其铭文 图二雪斋所藏节可忌豆及其铭文 1987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白兔丘村村民在河滩上发现一件铜豆。该豆为半球形腹,敛口,卷沿,细柄,喇叭形圈足,腹两侧有两个环形耳,通体素面。器高22、口径17、腹深9.3厘米。其腹部内壁铸有铭文21字:“唯王正九月,辰在丁亥,槩可忌作厥元子仲姞媵錞(敦)。”[1](图一)1991年,张光裕先生自香港古玩市场购得一件铜豆,器形、铭文与白兔丘村所出者一致,但柄部残失,仅余器腹[2](图二) 。 张龙海、何琳仪、张光裕、孙敬明、孙刚等学者先后对该器作过讨论[3]。学者们认为,这是一组媵器,是姞姓贵族为其女出嫁所作的陪嫁品。此地近于临淄齐国故城,该器应与齐国有关。铭文中的可忌为作器者人名,槩为国族名,诸家释为“棷”“节”“蔇”“葩”等,本文暂从何琳仪先生之说读为“节”,称“节可忌豆”。“可忌”,张光裕先生读为“何忌”,认为或即《左传》所载“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之何忌。其实《左传》所见名何忌者不止一人,楚、鲁、齐皆有。齐国大夫苑何忌尤其值得注意,“苑”字形略近于槩,与器主人身份契合的可能性也更大。铭文最后一字释为“敦”或“豆”,为该器自名。刘彬徽认为春秋晚期出现的盖豆是此前高圈足簋的产物,似可径称为簋[4]。王恩田则认为盖豆有可能是从敦分化出来的[5]。探讨此类器物的命名时,结合相关商周青铜礼器的演变脉络和使用传统进行综合分析,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本文将在全面整理相关出土材料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商周时期簋、敦、盖豆类盛食器的发展演变、海岱地区与其他各地的区域文化差异等时代背景下进行综合分析,以辨正盖豆类器物的命名及源渊问题。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一 海岱地区出土的盖豆类铜器 经统计, 海岱地区共出土商周时期的盖豆类铜器71件 (豆形簋等器物无盖或盖丢失, 因与盖豆存在渊源关系, 故将其统计在内) , 详见表一。除阳信城关镇出土的两件铜盖豆残损严重, 未公布器形资料外, 其余诸器可按照腹、柄、盖部的形制差异分为三型, 如图三。 表一海岱地区出土盖豆类铜器统计表(共计71件) A型:浅腹矮柄豆形簋及盖豆22件,根据足、腹部差异可分为二亚型。 Aa型:高圈足豆形簋,6件。豆形簋或称簋形豆,兼有簋、豆类器物的形制特征,其腹部相比商周时期主流的铜簋更浅,圈足则明显高于主流铜簋,整体形态与春秋时期的粗矮柄深腹豆近似,尺寸也介于簋、豆之间。 AaⅠ式,1件。盘腹较浅,圈足粗矮。标本长清:附5,敞口,弧腹,圜底近平,圈足较粗矮。腹部饰涡纹及三道弦纹,圈足饰弦纹。尺寸不详。时代为商代晚期(图三:1)。 AaⅡ式,1件。标本豆,为北京文物部门拣选,传出山东费县。器窄平沿,圜底,腹部饰两道弦纹,间饰涡纹。通高10、口径10.7厘米。时代属商代晚期(图三:2)。 AaⅢ式,2件。敛口鼓腹,有盖。标本杞伯每亡豆形簋:盖上有圈足状捉手,圜底近平。圈足明显比其它簋高,无耳。周身饰瓦棱纹,盖的捉手内饰鸟纹。除此之外,另有6件杞伯簋,1件为武汉市文物部门20世纪60年代征集所得,另4件清道光、光绪年间出土于山东新泰。6件杞伯簋皆有相同铭文,除此豆形簋外,其它5件形制、纹饰大体相同,应属同时铸制的一套礼器,此豆形簋也应出土于新泰,唯豆形簋矮于其它诸器约5厘米。时代属春秋早期[6](图三:3)。 AaⅣ式,2件。宽折沿,鼓腹。标本海阳嘴子前M1:54,敞口,宽沿,深腹,高圈足。素面。口径16.2、高13厘米(图三:4)。此器是仿当地豆形陶簋而作,或称夷式簋。时代属战国早期。 Aa型演变特征:Aa型豆形簋时代跨度大,各器深化序列之间存在诸多缺环,其他地区出土相关器物可补其不足。整体而言,豆形簋的形制在春秋时期越来越接近后来的盖豆,应该是引起盖豆类器物出现的直接因素。 Ab型,矮柄椭圆腹豆,16件。有盖,器、盖相合呈椭圆形,器柄较粗矮,分为四式。 AbⅠ式,浅盘盖豆,7件。盖面隆起,器腹较浅。标本长清仙人台M6:B32,镂空莲花瓣状捉手, 盖面隆起呈半球状, 浅盘, 柄较粗, 盖沿有四枚兽首小卡钮。盖、器均饰鳞纹、蟠螭纹、三角鳞纹, 圈足饰镂空鳞纹。通高35.4、口径24厘米。时代属春秋中期 (图三:5) 。 图三海岱地区豆类铜器的形式与演变 1.长清:附5簋形豆2.北京拣选簋形豆3.杞伯豆形簋4.海阳嘴子前簋形豆 (无号) 5.刘家店子M1:25公簋6.淄川磁村M03:4 7.莱芜戴鱼池 (无号) 8.长清岗辛 (无号) 9.临淄赵家徐姚M111 10.滕州薛故城M6:3 11.滕州庄里西M8:2 12.长岛王沟M2:4 13.诸城臧家庄墓 (无号) 14.济南左家洼M1:6 15.济南左家洼M1:4 16.长岛王沟M10:31 17.平度东岳石M14:25 18.曲阜北关墓铺形豆 (无号) 19.长清仙人台M6铺形豆 (无号) AbⅡ式,短柄大口豆,1件。标本淄村磁村M03:4,无耳,素面,腹稍深,圈足状捉手。高21.2厘米。时代属春秋晚期(图三:6)。 AbⅢ式,2件。标本莱芜戴鱼池(无号),腹较深,口沿两侧有一对小环耳,柄更矮。口径18.5、高22厘米。时代属两周之际至战国早期(图三:7)。 AbⅣ式,4件。标本长清岗辛,无号。盘腹略呈椭方形,腹部整体较宽侈,柄稍高。盖面及器壁均饰几何勾连纹,由黄铜丝与绿松石镶嵌而成,作工极为精致。通高27.5、盘径18.5厘米。时代属战国中晚期(图三:8)。 AbⅤ式,2件。标本临淄赵家徐姚M1:11,平折沿圈状捉手,腹部椭方,柄上粗下细。通高27.6、口径15.6厘米。时代属战国晚期(图三:9)。 Ab型演变特征:盘腹由浅而深,圈足逐渐向细高方向发展。 B型:长实心柄豆,42件。多隆盖,子母口,半球形腹,实心细高柄。分为二亚形。 Ba型,15件。圈状捉手,腹部有一对小环耳。据盖、腹、柄的差异可分三式。 BaⅠ式,4件。标本薛国故城M6:3,矮柄较粗,圜底近平,鼓腹,素面。高27、口径11厘米。时代属战国晚期(图三:10)。 BaⅡ式,4件。标本滕州庄里西M8:2,圈足状捉手较高,腹深约等于口径的一半,柄变细高。高28、口径11厘米。时代属战国早期前后(图三:11)。 BaⅢ式,2件。柄更细高,柄根略粗,下部变细。标本长岛王沟M2:4,器、盖扣合后呈圆球状,器、盖皆有虺心形和椭圆形交错相连的纹饰。高33.5厘米。时代属战国中期(图三:12)。 BaⅣ式,5件。柄更细高,柄根部更加粗壮,下部内收明显。腹稍浅。标本诸城臧家庄墓盖豆(无号),盖钮较小,盖、腹、柄上各饰有弦纹。高34厘米。时代属战国晚期(图三:13)。 Ba型演变趋势:盘由浅变深,圈足由矮变高。 Bb型,27件。器、盖相合呈球状。盖面隆起,上有三个环形钮,腹部两侧有一对环耳。根据柄及腹部差异分为四式。 BbⅠ式,2件。标本左家洼M1:6,浅腹无耳,足较矮,上下等粗,素面。高27、口径15厘米。时代属春秋中晚期(图三:14)。 BbⅡ式,4件。柄细高,上粗下细。标本左家洼M1:4,球形腹相对较小,素面。时代属战国早期,或晚至中期前段(图三:15)。 BbⅢ式,14件。较上式更显细高。标本长岛王沟M10:31,器、盖皆呈半球状,素面。高41厘米。时代属战国中期(图三:16)。 BbⅣ式,7件。整器愈显细高。标本平度东岳石M14:25,柄部上下无明显变化,素面。尺寸不详。时代属战国晚期(图三:17)。 Bb型演变趋势:柄逐渐细高,腹部变深。 C型,4件。铺形盖豆。 CⅠ式,2件。直壁浅盘豆。标本1969年曲阜北关出土铜铺,直壁浅盘,盖较平,柄较粗,束腰。盖顶饰禽鸟状三钮。通体饰夔龙纹,柄及足部有镂孔。高26.3、口径27.5厘米。时代属春秋早期(图三:18)。 CⅡ式,3件。浅稍深,直壁。标本长清仙人台铺形豆M6:B8,直壁,盘腹稍深,柄粗矮。半球形盖,上有莲花瓣形捉手。盖面饰凤鸟纹,并有云雷纹衬底,盖顶饰凤鸟纹,盘壁外侧饰窃曲纹,足部镂空作环带纹状。通高32、口径26.5厘米。时代属春秋早中期(图三:19)。 C型演变趋势:盘腹变深,盖面渐趋隆起。从曲阜北关出土的铺形豆来看, 所谓盖豆的形态并不单一,有的浅盘豆也配有专门的铜盖。 从以上出土材料来看,学界普遍认同的盖豆在海岱地区大致出现于春秋晚期,战国时期迅速流行起来,战国中期前后达到顶峰。春秋中期,海岱地区出现的带盖高圈足豆形簋、带盖铺形豆的形态与盖豆十分近似,它们很可能是盖豆在当地出现并迅速流行的重要诱因。中原地区铜盖豆出现的时代大致为春秋晚期中叶,以洛阳中州路M2729:31、侯马上马M1004:10、临猗程村M1072:47等器为代表,时间与海岱地区大致相当[7]。中原地区长期流行矮柄盖豆,捉手多作圈足状或圈形。长清岗辛出土的矮柄盖豆有错黄铜丝和嵌绿石的几何勾连,与湖南湘乡所出如同一范所铸,反映了两地之间的交流。高柄盖豆则是燕、齐一带的特色,其柄部向细高发展,球形腹则有相对变小的趋势。战国时期的齐系墓葬中,深腹细高柄盖豆成为海岱地区的主流,还经常发现成组使用的高柄浅盘豆,高柄豆类器物时尚一度风靡于东方。战国时期深腹细高柄盖豆传播至中原、湖北等地,对其他地区的盖豆风格产生显著影响。中原地区出现的方座形盖豆则未见于海岱地区。整体而言,海岱地区的盖豆多素面或仅装饰弦纹、瓦棱纹等简单纹饰;中原地区则多见装饰蟠龙纹、蟠螭纹、窃曲纹的盖豆。综合来看,两个区域盖豆的原始形态基本一致,应该是相互交流影响的结果。两地盖豆的主流形态及其演变序列则差异显著,应该是各地本土文化对铜礼器所代表的物质文化的选择性接受和改良。 二 海岱地区的高柄豆器物传统与盖豆的关系 豆是一种日用食器,浅盘豆主要用来盛放菹醢、酱肉或稻粱等食物,考古发现的高柄深腹豆内则发现有鸡骨类肉食和黍稷类粮食,其用法很可能与浅盘豆有所区别。陶豆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各个时期均有广泛流行。高柄或高圈足圜腹豆是海岱地区富有特色的器物之一,自大汶口文化时期出现以后,夏商周时期一直是各级墓葬中的主要随葬器物之一(图四)。 从图四反映的陶豆的发展序列来看,海岱地区高柄豆的形制从新石器时代以来产生了较明显的变化,但其功能应该大致相同。西周早期以后,这里就已经出现了形制与春秋时期的盖豆器形相近的高柄圜腹豆(图四:10),一直沿用至春秋战国时期。滕州薛故城以及滕州东小营地区的春秋中期墓葬中都出现了陶盖豆(图四:11、12),即在原有的高柄圜腹豆上加盖而成。两器均为浅腹圜底豆,高柄束腰,盖上有近圈足状捉手,薛故城所出与铺形盖豆近似,另一件盘腹略深,可以认为它们是目前所见海岱地区最早的盖豆实物。据此来看,带圈足状捉手的盖豆的出现应该早于带三环钮盖的盖豆。春秋中期以后,陶盖豆腹部逐渐变深,豆柄日益变得细高,豆腹也相对变小,最终成为细高柄球形腹盖豆,战国晚期则出现粗陋化的衰退倾向,其总的演变趋势与铜盖豆是一致的。 三 鲁北地区的夷式簋与盖豆的关系 考古学上一般把带圈足的盆、碗形食器称为簋,主要用来盛放稻粱类食物,其命名与铜簋上的自名有关。陶簋从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在中国不同地区的考古学文化中都有发现,各地的陶簋或多或少都具有一些区域差异,反映了当地饮食文化的特色。晚商早周时期,海岱地区流行一种夷式簋,敞口或侈口,卷沿,鼓腹或收腹,圈足较高,其形制与典型的商式簋、周式簋(图五)均有所不同。夷式簋多泥质灰陶或黑陶,经磨光,制作精细,素面或仅有简单纹饰,口径一般在18-22、通高16-20厘米[8]。 图四先秦时期海岱地区的深腹高圈足豆类陶器 1.大汶口M2005:49 2.于家店M1:5 3.尹家城H472:4 4.邹家庄T202⑥B:42 5.照格庄H32:5 6.照格庄H725:1 7.大辛庄6H145:1 8.大辛庄M547:25 9.临淄东古M1002 (无号, 西早) 10.昌乐岳家河M132 (无号, 西早) 11.滕州东小营M312 (无号, 春中) 12.滕州薛故城M1:82 (春中) 13.曲阜鲁故城M213:1 (春晚) 14.昌乐岳家河M123:9 (战早) 15.章丘宁家埠M18:3 (战中) 16.临淄郎家庄M1坑8:5 (战中) 17.临淄两醇M3201:20 (战中) 18.昌乐岳家河M150:2 (战晚) 图五商代至西周早期的商式簋和周式簋 1.鄣邓H32:41 2.郑州南关外H62:10 3.丰镐84普M18:2 4.丰镐97SCMM4:8 图六岳石文化时期至东周时期的夷式簋 1.寿光火山埠采集 (20:68) 2.青州郝家庄H6:52 3.济南大辛庄M72:11 4.鲁北涡宁台21:9 5.龙口归城M2:2 6.曲阜鲁故城M501:7 (西中) 7.莒南大店M2:22 (春晚) 8.曲阜鲁故城M207 (无号, 春晚) 9.蓬莱柳格庄M4:19 (春中) 10.蓬莱柳格庄M6:18 (春中) 11.栖霞杏家庄M3 (缺号, 春晚) 这种夷式簋主要存在于鲁北一带潍坊、淄博、济南等地的墓葬当中,以“鬲、豆、簋”的组合形式出现,被称为“东方文化体系的器物”之一[9]。岳石文化至春秋战国时期,夷式簋在海岱地区的发展演变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代表东夷本土饮食文化的陶器具有相当旺盛的生命力 (图六) 。商代晚期开始,夷式簋可见于殷墟等地,反映了鲁北地区与中原族群之间比较频繁的互动关系[10],对中原地区日后的饮食文化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西周晚期之后,随着圈足逐渐增高,夷式簋已经向簋形豆或盘形豆的方向演化。春秋时期,这种器物的形制已经与圜腹高足豆非常接近,主要区别在于多数器物保留了卷沿或斜折沿。春秋晚期曲阜鲁国故城墓葬中出土了带盖的夷式簋,卷沿,盖较高(图六:8)。海阳嘴子前墓地出土的AaⅣ式折沿簋形铜豆,则是这种器物进入贵族礼仪文化的产物。至少春秋中期开始,在夷式簋的影响下,海岱地区的部分周式簋也呈现出高足化的倾向,蓬莱柳格庄及栖霞杏家庄出土的部分陶簋上能清晰地看到这种演变轨迹(图六:9-11),从口沿形状判断,此类器物原本很可能也有盖。 图七关中地区出土的夷式铜簋 1.白湄父簋2.长安普渡村M2:23 商、周式铜簋是商代至战国中期中原地区的代表性器物之一,是商周等级制度、礼仪文化的重要载体,代表着中央王朝的话语体系,其使用者为接受商周文化的贵族阶层。夷式簋是海岱地区较常见的日用食器之一,多为陶簋,仅海阳嘴子前墓地出土少量铜簋。其使用者多为海岱地区原生居民,代表的是东夷部族的日常饮食文化,仅在东夷风俗保留最多的个别地区偶尔出现于贵族礼仪生活之中。不过在关中地区的西周晚期,扶风五郡西村出土的白湄父簋(图七:1)和长安斗门镇普渡村出土的铜簋(图七:2)则是较典型的夷式簋。此外,姜林母簋、卫姒簋也都是豆式簋,海岱地区的饮食文化很可能是导致其出现的重要影响因素。春秋早期的AaⅢ式杞伯簋则是海岱地区贵族饮食文化中周式铜簋高圈足化并向豆形器演变的例子。 总之,夷式簋在鲁北地区经历了上千年的发展,代表着当地东夷部族独特的物质文化积淀,其形制演变脉络清晰有序,功能也应该仍然是盛食器。西周晚期至春秋晚期,夷式簋向圜腹高足豆的演变,为盖豆类器物的出现和长期流行提供了物质文化基础。在中原、关中等地,簋类器物豆形化的倾向同样存在[11],这应该是各地国族之间频繁交往的结果。 四 春秋战国时期敦和盖豆的关系 铜敦是一种盛放黍稷的食器,是东周时期产生的新器种,主要流行于春秋中期至战国中期前后。敦包含两种形制的器物,一种器、盖相合成圜形,另一种为平底盆形敦。学者多认为圜形敦源于簋,而盆形敦则源于盆[12],它们均是商周以来传统礼器的延续和变体。以中原地区为代表的随葬铜器组合从春秋早期的“鼎、簋、壶、盘、匜”的基本组合形式转变为春秋中期“鼎、敦、、盘、匜”的组合,表明簋、敦在铜礼器组合使用上确实存在更替关系。因敦的功能、初始形态与同时期的簋十分近似,故有学者认为簋、敦原属一种器物[13],充分肯定了它们之间的密切关联。 铜敦最先出现于春秋中期的中原及楚地,传播至海岱地区后很可能对盖豆的出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从形态上观察,敦和盖豆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图八)。二者的腹部、捉手及盖钮的形状极相似,尺寸也相近。春秋时期的铜敦、盖豆腹部均呈椭圆球状,圜底,上有圈足状捉手或三环形钮;战国时期,两种器物的腹部均逐渐呈现球形化趋势,盖上有圈足状、圈形捉手或三环钮。整体来看,盖豆就像是同时期加了柄的敦。几乎每一种盖豆,都能找到与其腹部形状相同的敦。就演变方向而言,盖豆应该是受到了春秋晚期以前传播更广泛、类型更丰富的敦的影响。在海岱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墓葬中,铜敦和铜盖豆的出现呈现出一定的更替趋势,铜敦逐渐减少而铜盖豆则相应增多,二者有时同出一墓,一些墓葬则存在非此即彼的选择性倾向。然而在海岱地区的低级别墓葬中,陶敦非常少见,盖豆则相对流行,显示出普通族群对敦这种外来器形的排斥和对盖豆的爱好。自春秋中晚期发现之后,盖豆的腹、盖部形状的演变序列与敦基本保持一致。战国时期的齐国盖豆很可能是受到了楚式球形敦的影响,才产生了腹部逐渐球形化的趋势。 图八春秋战国时期铜敦、铜盖豆器形对比 1.侯马上马M1010:18 (春中) 2.临猗程村M0020:4 (春中) 3.侯马上马M1027:1 (春中) 4.济南左家洼M1:9 (战早) 5.临淄永流镇相家庄M6:26 (战中) 6.淄川磁村M03:4Ab2 (春晚) 7.薛故城M6:3Ba1 (春晚) 8.济南左家洼M1:5 (战早) 9.临淄永流镇相家庄M6:7 (战中) 张懋镕先生曾用派生、相生、更替关系来解释中国古代青铜器器类之间的关系。派生关系是指一类器物是在另一类器物的基础上衍生演化而来的,二者往往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功能;相生关系则是指两类不同的铜器在发展演进过程中,由于组合关系,或者形态、用途、功能相近的缘故,相互吸引,相互影响,从而产生一种在形制上介乎二者之间的新品种;更替关系是指在派生、相生关系之外,两类铜器年代上存在早晚衔接关系,在形态、组合、用途、功能上有相似之处[14]。从这样的角度分析,敦由簋派生而来,敦受到鼎等其它器形影响后产生长期流行的新器形,簋、敦之间又构成更替的现象。簋、豆之间则有相生关系:在豆形器传统较发达的海岱地区,簋足逐渐增高后,出现了介于簋、豆之间的夷式豆形簋,春秋战国时期的豆形簋与盖豆的形态、功能均十分接近。盖豆与簋、敦、豆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从功能来看,它应该是海岱地区长期簋、豆类物质文化传统的延续;从形制来看,它兼具簋、豆、敦三者的形态特征,与豆、敦的关系则更为直接、紧密;从出现、流行时间上看,它的形制及功能显然受到了春秋中期以来铜敦的强烈影响。可以认为,簋、敦、豆与盖豆之间存在较为复杂的相生关系,盖豆是三种器物在高足类盛食器传统较发达的海岱地区相互影响形成的新器形。虽然最早的盖豆出于何处仍未可知,但海岱地区确实存在高足盖豆成长并长期流行的文化环境。 五 从相关器物的自名看盖豆的名称问题 中国古代铜器的定名原则,张懋镕先生总结有3条:1.有自名的器物要依自名定名;2.参照宋代学者依据史籍著录作出的命名;3.既无自名又缺乏史籍著录者,可根据其造型、用途予以定名[15]。其中,铭文中的自名仍然是给铜器定名的首要证据。下面将对商周时期豆类铜器的自名现象进行考察,尝试探讨盖豆的命名问题。根据《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以下简称《铭图》)的著录,迄今所见带铭文的豆类器共27种(不计重复),其中有自名的共15种。除姬寏母豆无图像外,其他器物大致可分为豆形簋、铺形豆、盖豆三种类型,其自名情况如下(图九)。 AaⅡ式器一般称为豆式簋或簋式豆,其自名有“尊彝”“尊豆”两种。尊彝为晚商周初铜礼器的通名,尊豆则属于较准确的专名,该类器物可据此定名为豆或簋形豆。除图八所录诸器外,簋形豆尚有史父乙豆、父癸豆、虘豆等器,从相关族徽铭文的分布看,以上三器很可能与海岱地区关系密切。 AbⅠ、AaⅢ式器共三种,皆自名为簋。学者对于此类器物的命名曾有争议,称其豆形簋或称簋形豆。张懋镕认为杞伯簋的形制与豆接近,但口径、腹深均略大于豆,纹饰也有所不同,应依照自名定其为簋[16]。豆形簋的形制介于簋、豆之间,显然是受到二者的影响而产生的新器形,可以视为簋类盛食器向盖豆演化的中间阶段,但根据自名仍应该称其为簋。 图九带有自名的高足豆类铜器 CⅠ、CⅡ式器共三种,作直壁浅盘状,柄部镂空,其自名为铺或豆。、甫均以甫为声,可读为铺。另一种自名“豆”,则显示了铺与豆的密切关系,二者形制、功能均相近,铺可以看作豆的一种分支类型。也有学者认为该器为文献记载中的簠或笾,尚无定论[17]。综合来看,仍可按自名称其为铺。 BbⅠ、AbⅡ、AbⅢ式器共三种,皆海岱地区常见的典型盖豆类型,另有方豆为海岱地区未见的方腹型盖豆,此组器物的自名较复杂。克黄锜器柄上有铭文八字:“楚叔之孙克黄之锜”,锜即其自名。1990年3月,河南淅川和尚岭清理了M1、M2两座楚墓,遭盗掘的M1出土两件克黄所作的铜鼎,与克黄锜应属一人之器。据研究,M1的墓主人即薳氏之克黄,是楚国上层贵族之重要人物[18],克黄锜无疑属于楚器。冯峰指出,克黄锜形制与北方流行的盖豆有所区别:北方盖豆多为子母口,克黄锜则为平口,盖口垂下小兽首以固定器口。其盖面及器口两侧的环形钮边宽大于厚度,可能是受春秋晚期楚式铜鼎盖面环钮作风的影响[19]。方豆为方形盖豆,其自名为,出土该器的河南固始侯古堆M1也属楚墓。在信阳楚墓出土的遣册中,方形盖豆被为“方琦”[20]。此外,信阳楚墓遣册中的合豆、会豆很可能也是指盖豆而言[21]。综合来看,楚地的盖豆往往以从奇之字自名,具体用字可能与材质有关,铜盖豆应该可以称之为锜。会豆、合豆可能为楚地盖豆的别名。值得注意的是,楚地的物质文化往往自有其体系、特色,不少器物也都有特殊的自名,盖豆、敦皆是其例。海岱地区的齐侯敦、陈侯午敦、鲁国归父敦都自名为敦,但楚地之敦则自名为盏、盂、盌(碗),从不称敦。 哀成叔豆自名为“”,上官豆自名“”,、应为一字异体。李学勤等学者认为二者都从“朕”声,与“登”古音相近,可以读为登[22];林沄、裘锡圭等学者则认为它们是“”的异体字[23]。《尔雅·释器》:“瓦豆谓之登。”《说文》:“,豆属。从豆,声。”哀成叔豆出土于洛阳,上官豆出土信息不详,无论二器自铭读为登或,其命名均与豆形器直接相关,这至少体现了其制作、使用的中原等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汉代人对该类器物的理解。 节可忌豆自名为“錞”。何琳仪认为豆、錞均属定纽,双声可通,该字应读为豆[24];张光裕则认为錞与敦通,二字古韵均属文部,豆字则属侯部,文侯二部可通转,所以豆也可称为敦[25]。两种说法均有预设此器为豆的嫌疑,先假设其功能与豆相同,音韵学上的证据则使其结论显得顺理成章。自名中的錞可读为敦是无疑的,然而该字可径释为敦,不必再求它解。结合山东地区簋、敦、盖豆等盛食器的使用传统和演变脉络来看,盖豆类器很可能是由簋、敦类器发展而来,其自名为敦当在情理之中。 综合来看,自商代至战国时期,盖豆类铜器的形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其命名也存在诸多时代和区域文化差异。春秋战国时期的盖豆应该是商周时期簋、敦类盛食器逐渐小型化、高足化的产物。簋、豆、锜、、登、敦等诸多铜器自名一方面反映了簋、敦、豆等几种食器类型之间发展演变、相互影响的动态关系,也反映了同一历史时期不同地区之间在语言文字、饮食文化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客观差异。 注释 1张龙海:《山东临淄出土一件有铭铜豆》, 《考古》1990年第11期。 2[25]张光裕:《雪斋新藏可忌豆铭识小》, 载张光裕著《雪斋学术论文二集》, 艺文印书馆, 2004年, 第67-72页。 3a.同[1];b.何琳仪:《节可忌豆小记》, 《考古》1991年第10期;c.同[2];d.孙敬明:《临淄出土蔇国铜敦考》, 载孙敬明著《考古发现与齐史类征》, 齐鲁书社, 2006年, 第86-89页;e.孙刚:《槩可忌豆“元子”解》,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4期。 4刘彬徽:《山东地区东周青铜器研究》, 《中国考古学会第九次年会论文集》, 文物出版社, 1993年, 第271页。 5王恩田:《东周齐国铜器的分期与年代》, 《中国考古学会第九次年会论文集》, 文物出版社, 1993年, 第280页。 6[16]张懋镕、闫婷婷、王宏:《新出杞伯簋浅谈》, 《文博》2011年第1期。 7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9年, 第1644、1645、1647页。 8方辉:《商周“夷式簋”的传播与族群变动》, 《华夏考古》2015年第4期。 9张学海:《论四十年来山东先秦考古的基本收获》, 《海岱考古》第一辑, 山东大学出版社, 1989年, 第336页。 10方辉:《商周“夷式簋”的传播与族群变动》, 《华夏考古》2015年第4期。 11张懋镕:《关于青铜器定名的几点思考--从伯湄父簋的定名谈起》, 《文博》2008年第5期。 12同[4], 第272页。 13高明:《中原地区东周时代青铜礼器研究》, 《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2、3、4期。 14张懋镕:《试论中国古代青铜器器类之间的关系》, 《古文字与青铜器论集》第二辑, 科学出版社, 2006年, 第133-141页。 15张懋镕:《试论青铜器自名现象的另类价值》, 《庆祝何炳棣先生九十华诞论文集》, 三秦出版社, 2008年, 第443页。 16同[7], 第149页。 17[19]冯峰:《克黄器与淅川薳氏墓群》, 《湖南考古辑刊》第11辑, 科学出版社, 2015年。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阳楚墓》, 文物出版社, 1986年, 附录:信阳楚简释文与考释。 19张闻捷:《略论东周用豆制度》, 《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1期。 20李学勤:《考古发现与东周王都》, 《欧华学报》1983年第1期;又见李学勤:《新出青铜器研究》, 文物出版社, 1990年, 第237页;李家浩:《关于陵君铜器铭文的几点意见》, 《江汉考古》1986年第4期。 21林沄:《新版〈金文编〉正文部分释字商榷》, 中国古文字学会第八届年会论文, 1990年, 第11页;裘锡圭:《〈说文〉与出土古文字》, 《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三册,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2年, 第435页。 22同[3]b。 (图表略,详见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