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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文书中的“双名单称”问题(2)

http://www.newdu.com 2019-11-26 《西域研究》2018年第4期 吕冠军 参加讨论

    二、吐鲁番文书所见单称前名
    吐鲁番文书所见“双名单称”中的单称前名,无疑是从中原承袭而来。《北齐书·循吏·房豹传》:“祖法寿,《魏书》有传。父翼宗。”“校勘记”云:“按《魏书》卷四三《房法寿传》:‘法寿子伯祖,伯祖子翼。’(《北史》卷三九同)……‘翼宗’作‘翼’乃双名单称。”(15)《北史·临淮王谭附孙昌弟孚传》:“孟都、潘绍等数百人皆叩头就法。”“校勘记”云:“按本书卷四五《潘永基传》云:永基字绍业,为长乐太守。时葛荣攻下信都,欲杀刺史元孚,永基请以身代孚死。则‘潘绍’即‘潘绍业’,双名单称。”(16)这些都是单称前名的例子。
    吐鲁番文书所见“双名单称”,单称前名出现较少,应与后名多为“实名”,不能随便省略有关。
    吐鲁番2006年征集文书第二件《北凉承平(?)七年八月五日高昌廉和辞为诊病事》、第三件《北凉承平(?)七年八月高昌某人启为廉和得病以他人替代事》中均有“廉和”,第四件《北凉高昌某人启为宋万平息、廉和谦息替代事》中有“廉和谦”,第二件题解称:“廉和又见第三件文书,即第四件所见廉和谦之双名单称。”(17)这三件文书内容相关,“廉和”出现两次,“廉和谦”出现一次,判断“廉和”为“廉和谦”的单称前名,应该没有问题。
    但并不是每个单称前名,都能准确判断。譬如吐鲁番阿斯塔那514号墓出土《高昌内藏奏得称价钱帐》(一)中有四行释文为:
    2买银二斤五两,与康炎毗,二人边得钱二文。次二日,翟阤头买金九两半,与
    11起正月□□日,安□|买卤沙一百七十二斤,与康炎,二人边得
    25射蜜畔阤买香三百六十二斤、卤(磠)沙二百卌一斤,与康炎願,二人边□
    51香九十二斤,与康炎延,二人边□□二文。(18)
    同一件文书,四行出现“康炎”“康炎毗”“康炎願”“康炎延”四个康姓人名,康姓后均为“炎”字,该“炎”字很可能就是“辈字”,如此,“康炎”有可能是单称前名,但是“康炎毗”“康炎願”“康炎延”中谁的前名,就很难判断了。因此,《吐鲁番出土文书人名地名索引》将此四人分别出条。(19)
    但如吐鲁番阿斯塔那35号墓出土《唐西州高昌县诸乡百姓配役官司名籍》中有“令狐石”,同墓出土《唐开除见在应役名籍》中有“令狐石智”。这两件文书都属于名籍,题解谓其年代也都大致相当于唐永淳二年(683)。(20)据此,可以判断“令狐石”应为“令狐石智”的单称前名。
    而如吐鲁番阿斯塔那35号墓出土《唐西州高昌县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龙朔三年(663)粮抄》中有“史高未”,(21)阿斯塔那363号墓出土《唐麟德二年(665)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卜老师举钱契》中有“钱主高未豊”。(22)这两件文书年代相近,后件文书中有“翟子隆”,其人见于与前件文书同出阿斯塔那35号墓的另一件文书《唐永淳元年(682)西州高昌县下某乡符为差人送油纳仓事》,(23)说明这两个墓葬的文书存在一定的关联。但由于“高未”是“史”,“高未豊”未记官职,因而“高未”是否“高未豊”的单称前名,还不能轻易判断。
    至于吐鲁番阿斯塔那61号墓出土《唐田豊洛等点身丁中名籍》中有“范隆海”“张尾达”,同墓出土《唐田绪欢等课役名籍》中亦有“范隆海”“张尾达”,还有“张海憧”等人名,说明这几个人关系较近。这两件文书无纪年,据墓解谓“本墓出有唐咸亨四年(673)海生墓志”,时间应在咸亨四年前。(24)而阿斯塔那35号墓出土《武周载初元年(689)西州高昌县宁和才等户手实》中有“范隆”“张尾”“张海”等人名。(25)该文书时间虽较前两件文书晚十余年,但从同类人名如此集中出现看,仍可判断“范隆”“张尾”“张海”应为“范隆海”“张尾达”“张海憧”的单称前名。
    类似例证还有一些,这里再举三条:
    (一)吐鲁番阿斯塔那150号墓出土《唐诸府卫士配官马、驮残文书一》中有“冯法马忩”,《唐诸府卫士配官马、驮残文书二》中有“冯法静马忩”。(26)这两件文书出自同一墓葬,性质相同,内容一样,“冯法”“冯法静”所配均为“马忩”,此外,还都出现了“大池府窦仲方”等相同的府名与人名。据此,可以判断“冯法”应为“冯法静”的单称前名。
    (二)吐鲁番阿斯塔那5号墓出土《唐诸户丁口配田簿(乙件)》(五)中有“曹消梨”,同墓出土《唐诸户丁口配田簿(丙件)》(九)中有“曹消”。后件文书题解云:“本件删改部分甚多,疑是乙件的稿本。”说明这两件文书关系近密。此外,前件文书中有“□富”,后件文书中有“段富”,前件文书中有“□郎仁”,后件文书中有“氾郎仁”,也都很可能是同一个人。(27)据此,应该可以判断“曹消”就是“曹消梨”的单称前名。
    (三)吐鲁番阿斯塔那83号墓出土《唐先天二年(713)队副王奉琼牒为当队兵见在及不到人事》(三)中有“史君竟”。同墓出土《唐知白人安浮盆等名籍》和《唐独孤酉丰等官兵破除残文书》中都有“史君”。这三件文书:第二件文书中有“奴典仓”,题解谓其人又见第一件文书。说明这两件文书关系密切。第三件文书题解谓本件之“史君”又见第二件文书。(28)即谓这两件文书中的“史君”为同一人。《吐鲁番出土文书人名地名索引》亦将此二“史君”作一条。(29)据此,可以判断此二“史君”均应为“史君竟”的单称前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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