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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勒的政治名号与政权建构——兼论十六国法统之汉晋复归

http://www.newdu.com 2019-12-05 《江海学刊》(南京)2019年 李磊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石勒自称其政治名号,肇始于光初二年(319)正月与刘曜的交恶。这一交恶是刘聪与石勒矛盾延续的结果。随后石勒一度担心“假尊窃号,取讥四方”。刺激其自号的是刘曜在同年(319)六月以“赵”为国号等的国制建设。这不仅使石勒新招徕的平阳流人被煽动,而且使其用以凝聚内部的“河北认同”受到挑战。赵元年(319)十一月石勒的自号包括赵王、大将军、大单于三个不同系列的政治名号。石勒依春秋封国之例建国,又依“魏王在邺故事”,将赵王位视作即皇帝位的阶梯。石勒以赵王兼大单于,是依汉国太子兼单于之例,自置于储君之位。太和二年(329)石勒灭刘曜政权后,先后称“天王”、即皇帝位,越过汉国法统,以水德承晋金德。与刘曜以“冒顿配天”不同,石勒回复到华夏王朝的正统轨道上。总体而言,石勒基于历史法统构建政治名号。灭刘曜前遵循汉国、单于法统,其后回归周、汉、晋法统。
    关 键 词:赵/石勒/政治名号/政权建构/法统
    标题注释: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晋唐间的中华意识与‘中华’再造研究”(项目号:13CZS063),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第50批)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磊(1977- ),历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晋成帝咸和四年(329),石勒攻灭刘曜政权,结束了自晋惠帝永宁元年(301)诸王会攻赵王伦以来的华北战乱局面,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统治。这使得后赵政权在十六国历史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此后,分割后赵疆土的前秦、前燕均在五德历运上接续后赵。①因而,从政权形态来看,后赵已然非十六国时代偏居一隅的地方政权。北魏中书监高阊即言后赵“正号赤县,统有中土,郊天祭地,肆类咸秩,明刑制礼,不失旧章”②。直至孝武帝以十六国为“僭伪”之前,后赵在北方诸族心目中通常居于“正号”之位。③然而后赵“正号”的形成有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学界已经在后赵之族群关系、政治制度、统治阶层等方面积累了丰厚的成果,本文拟从石勒之政治名号的角度探究后赵政权的建构及其合法性运作。④
    刘聪、石勒之间的矛盾与汉昌元年刘曜、石勒的交恶
    汉昌元年(318),汉国都城平阳发生靳准之乱,汉皇帝刘粲被杀,“刘氏男女无少长皆斩于东市”,靳准自称“汉大王”,称藩于东晋。⑤之后,靳准的平阳政权在刘曜、石勒的东西夹攻之下崩溃,“平阳士女万五千归于曜”⑥,“刘曜徙都长安,其平阳以东地入石勒,勒平朔方,又置朔州”⑦。汉国瓦解后,刘曜占有五部屠各,石勒占领并州,二者在族群与地理上形成对峙态势。⑧
    汉国的法统为刘曜所继承,于同年(318)十月即皇帝位。⑨然而刘曜为刘渊族子,本不在继位序列之中,其合法性来自太保呼延晏、太傅朱纪、太尉范隆等“上尊号”⑩。而在汉昌元年的汉国权力架构中,石勒为大将军、持节钺,都督陕东诸军事、侍中、校尉、并幽二州牧、上党公。因而,若无石勒支持,刘曜由大臣“上尊号”而即位的路径资望不足。因此,刘曜于蒲阪即位的同时,“署(石)勒大司马、大将军,加九锡,增封十郡,并前十三郡,进爵赵公”,意在笼络石勒,以换取其对政权的支持。在刘曜所署职衔中,大将军为石勒既有官职,大司马为荣衔;十三郡之封,已经远远超过西晋封国之制;由上党公进爵位赵公,意含对石勒河北统治权的承认;加九锡更旨在表明石勒已非人臣。(11)按此后石勒舍人曹平乐在与刘曜言谈间称石勒为“大司马”,可知刘曜称帝并授予石勒职衔皆为石勒所接受的。若此,则石勒以“赵公”为号始于汉昌元年(318)十月。
    刘、石关系破裂源于刘曜改变原定计划,对石勒“停殊礼之授”,并杀其使者,引发石勒“怒甚”。所谓“殊礼”是指“署太宰,领大将军,进爵赵王,增封七郡,并前二十郡,出入警跸,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车,驾六马,如曹公辅汉故事,夫人为王后,世子为王太子”,核心是“进爵赵王”。石勒“怒甚”,表明他十分期待此次“殊礼之授”,尤其是“赵王”之授涉及石勒统治河北的合法性。对于刘曜停“赵王”之授,石勒下令:
    孤兄弟之奉刘家,人臣之道过矣,若微孤兄弟,岂能南面称朕哉!根基既立,便欲相图。天不助恶,使假手靳准。孤惟事君之体当资舜求瞽瞍之义,故复推崇令主,齐好如初,何图长恶不悛,杀奉诚之使。帝王之起,复何常邪!赵王、赵帝,孤自取之,名号大小,岂其所节邪!(12)
    石勒此令近乎独立宣言,按蔡邕《独断》所言,“奉而行之名曰令”。《文心雕龙》卷四《诏策》:“王言之大,动入史策,其出如绋,不反若汗。”意即“令”出必须执行,而不会收回。石勒采用“令”的形式已是将其对刘聪、刘曜政权的看法正式告谕宇内。
    在令中,石勒认为刘氏诸帝对其不公正的态度是有连贯性的。“根基既立,便欲相图。天不助恶,使假手靳准”,这句话指向靳准之难前的主政者刘聪、刘粲。晋怀帝永嘉二年(308)刘渊称帝,重构汉国官僚体系,遣使授石勒持节、平东大将军、校尉、都督山东征讨诸军事、平晋王,石勒开始在河北地区独立发展。永嘉四年(310)刘聪继位,石勒配合刘粲攻洛阳后,几经转战至石门渡过黄河,“南寇襄阳”,与江淮间的雍州流民帅王如、侯脱、严嶷作战,“欲有雄据江汉之志”。(13)自石勒随汲桑起兵以来,除配合平阳政权五部屠各作战之外,石勒长期以河北为疆场。永嘉四年、五年间,石勒在河北战场上并无太大失利,之所以欲据江汉,或与平阳政权东向发展有关。按《晋书·刘聪载记》所述,此时刘聪“遣(刘)粲及其征东王弥、龙骧刘曜等率众四万,长驱入洛川,遂出轘辕,周旋梁、陈、汝、颍之间,陷垒壁百余”。刘粲、刘曜东出,固为扰乱西晋在洛阳以东的统治,为随后会攻洛阳做准备,但亦限制了石勒向黄淮地方的发展。
    刘聪、石勒之间的关系也在随后攻灭洛阳朝廷的行动及石勒杀王弥等事件中可见。石勒听从张宾建议,放弃经略江汉,转而北返,先后围歼从洛阳向东逃亡的王衍二十万众及东海王越世子毗所率众人。经此二役,洛阳已无自保力量,可以说,洛阳朝廷主要倾覆于石勒之手。“会刘曜、王弥寇洛阳,洛阳既陷,勒归功弥、曜,遂出轘辕,屯于许昌。刘聪署勒征东大将军,勒固辞不受。”(14)在石勒已经攻灭西晋朝廷主力军队、洛阳已为空城的情形下,刘聪仍然派遣刘曜、王弥攻洛阳,显然是不愿让洛阳落入石勒之手。石勒不与王弥、刘曜争功,一方面是出于对刘聪朝廷的顾忌,另一方面也表达对刘聪朝廷权威的淡然。在将军号序列中,“征”要高于“镇”“安”“平”等将军号,将军前加“大”,则与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位阶相同。(15)从刘聪朝廷的立场来看,署石勒为征东大将军是对石勒功劳的报酬,但石勒“固辞不受”,则是在传递抗议之意。
    洛阳倾覆后,石勒与王弥对峙之势更为显著,石勒在宴请王弥之时“手斩弥而并其众,启聪称弥叛逆之状”(16)。按《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所述,石勒与王弥矛盾的开端是“王弥既平洛阳,将先诛勒”(17)。《十六国春秋·后赵录》的史料来源颇为复杂,但石勒命僚佐所撰《上党国记》《大将军起居注》《大单于志》是其最重要的史料来源(18),可见这一叙事是基于石勒的立场。按《晋书·刘聪载记》,在获悉王弥为石勒所杀后,刘聪的反应是“大怒,遣使让勒专害公辅,有无上之心,又恐勒之有二志也,以弥部众配之”。石勒所启王弥“叛状”,并不为当事人刘聪所接受。从“专害公辅,有无上之心”的评价可见刘聪一直以石勒为潜在的叛汉者;“以弥部众配之”,不过是在面临刘琨、王浚、晋愍帝等势力之时,寻求与石勒之间的短暂联合,承认其既得利益而已。
    王弥之死进一步拉大刘聪与石勒之间的嫌隙。此事之后,刘聪“署勒镇东大将军、督并幽二州诸军事、领并州刺史,持节、征讨都督、校尉、开府、幽州牧、公如故”(19)。较之此前所授征东大将军,镇东大将军已属左迁,刘聪借以表达不满之意。石勒虽然兼并王弥部众,但是并没有获得刘聪的准许占据王弥活动的齐、梁、陈、汝、颍之地。继王弥之后掌控齐、鲁的曹嶷“众十余万,临河置戍”,“石勒以嶷之怀二也,请讨之。聪又惮勒之并齐,乃寝而弗许”。(20)可见刘聪对石勒在幽、并之外的经略十分警惕,尤其忌惮其对山东拥护刘聪势力的兼并。
    刘聪署石勒为督并幽二州诸军事,领并州刺史、幽州牧,意在使石勒攻击西晋并州刺史刘琨、幽州刺史王浚。(21)因平阳的五部屠各亦以刘琨为主要作战对象,故而刘聪不愿授予石勒在并州更大的权力,仅以之为并州刺史。而幽州距平阳较远,刘聪暂未追求对幽州的绝对控制,所以授石勒为幽州牧。刘聪在石勒杀王弥之后的这一系列授职,表明刘聪对石勒既防范又利用,试图驱石勒与西晋残余势力作战。石勒对此心知肚明,前述令中“根基既立,便欲相图”之语即表明石勒明白刘聪对其利用之意。
    石勒并王弥后,刘琨将石勒之母送还,并劝喻石勒“择有德而推崇,随时望而归之”,“背聪则祸除,向主则福至”,并授予石勒“领护匈奴中郎将”“兼华戎之号”。(22)刘琨的这一劝说或许是敏锐地把握了石勒与刘聪之间的矛盾,并试图以西晋朝廷的“领护匈奴中郎将”之职的除授赋予石勒对刘聪的核心势力五部匈奴的统治合法性,开启石勒兼并刘聪之心。石勒固然未接受刘琨的除授,但随即兵锋再次折返豫州诸郡,与司马睿建康政权对峙。这一战略选择,既是报恩于刘琨,不愿兵戎相见,亦是不愿受制于刘聪的战略安排。此后石勒建都襄国,为谋取幽州,“奉表于浚,期亲诣幽州奉上尊号”(23)。石勒上尊号于王浚,虽然出自谋略,但是并未顾忌刘聪的皇帝权威。曹嶷据有青州,叛离刘聪,“勒授嶷东州大将军、青州牧,封琅邪公”(24)。此举近乎无视刘聪朝廷的存在。
    同样,在覆灭洛阳朝廷之后,刘聪“大定百官,置太师、丞相,自大司马以上七公,位皆上公,绿綟绶,远游冠”,七公之中刘曜是位列最末的大司马,但是并无石勒之名。(25)可见在刘聪重构汉国官僚体系之时,已经将石勒排除在最高领导层之外。而刘聪与石勒之间的矛盾在派刘粲、刘曜与王弥“周旋梁、陈、汝、颍之间”之时显著,激化于覆灭洛阳朝廷时对石勒的排斥,公开于石勒杀王弥之后。此后双方嫌隙已深,只是碍于汉、晋旗号之争仍在延续,而维系表面的君臣名义。
    《十六国春秋·后赵录》记载,嘉平三年(318)七月,“刘聪疾甚,以勒为大将军、录尚书事,受遗辅政,勒固辞乃止”(26)。“聪又遣其使人持节署勒大将军、持节钺,都督、侍中、校尉、二州牧、公如故,增封十郡,勒不受。”(27)如前所述,刘聪既然已将石勒排除在“七公”及“录尚书事”之外,自不会真心实意召石勒为顾命大臣。此时晋愍帝关中政权、刘琨并州政权皆已覆灭,维系刘聪与石勒之间合作关系的外部条件已经消失,双方随时可发生对抗,所谓“受遗辅政”“署勒大将军”等只是一种姿态,其目的在于笼络石勒,使其不在新君继位时发难。石勒“固辞”“不受”,乃已表明独立于平阳朝廷之意。石勒令中“天不助恶,使假手靳准”之语,已经近乎诅咒,可见石勒对刘聪怨恨之深。
    正因前有与刘聪之间矛盾的激化,故而当刘曜称帝署石勒为大司马、大将军,又加九锡、进爵赵公,石勒一时失去对抗的合理理由,不得不采取隐忍的政策,接受刘曜官爵的除授,这便是石勒令中“故复推崇令主,齐好如初”所叙述的政治处境。
    刘曜继承了平阳政权的法统,也继承了平阳政权与石勒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与刘聪时代相比,刘曜继位的合法性不足,其与石勒间的君臣名义更是显得名不副实,而且在地缘政治上,刘曜长安政权与石勒襄国政权已呈对峙之势,因而刘曜与石勒之间的关系更加脆弱。刘曜“停殊礼之授”、追杀石勒使者,乃是担心长安残弊为石勒使者所侦知,引发石勒“轻袭乘舆”(28)。刘、石之间已然强弱易势。作为君主一方的刘曜更加敏感、轻动。刘曜的这些举动在石勒看来,并非是其个人的偶然之举,而是延续了刘聪以来的一贯政策,因而石勒在令中称之为“长恶不悛”。
    通过上文对石勒令中所反映史实的考述,可知汉昌元年(318)刘曜与石勒之间的交恶实为刘聪主政以来平阳政权与石勒集团之间矛盾的延续,这一矛盾因靳准之乱导致刘氏政权变动而爆发。
    刘曜称“赵皇帝”与石勒称“赵王”
    《资治通鉴》将刘曜、石勒交恶之事系年于刘曜光初二年(319)二月。(29)从汉嘉平二年(312)七月营建襄国开始至光初二年(319),石勒已占据幽、冀、并、司、豫、兖、青、徐八州的全部或大部。(30)在这一区域内,石勒建立了事实上的政权,“以幽冀渐平,始下州郡阅实人户,户赀二匹,租二斛”(31),确立了赋税征收制度。(32)石勒令中所言“赵王、赵帝,孤自取之,名号大小,岂其所节邪”,亦已明确宣示不受刘曜节制,而要自取“赵王”“赵帝”的名号。然而,石勒自称赵王却要等到光初二年(319)十一月。(33)可见石勒称赵王要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
    据《十六国春秋·后赵录》记载,刘曜“停殊礼之授”后,征虏将军石虎,左右长史张敬、张宾等上疏曰:
    大司马虽位冠九台,非霸者之号,请改称大将军、大单于、领冀州牧、赵王,依魏王在邺故事,以二十四郡、户十九万为赵国。(34)
    《资治通鉴》将此上疏系年于319年十一月石勒称赵王之前。(35)然而《晋书·石勒载记上》中记述了两次劝进的上疏,一次在石勒下令自号为“赵王”“赵帝”之后,一次在正式称赵王之前。按上引疏文中述及“大司马虽位冠九台,非霸者之号”之语,可推测《十六国春秋·后赵录》中所载包含第一次上疏,或为两次上疏的合写。对于第一次上疏,《晋书》记作“石季龙与张敬、张宾及诸将佐百余人劝勒称尊号”。
    上引《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所载疏文的核心之处在“大司马虽位冠九台,非霸者之号”,即放弃刘曜所授职衔,改为自称大将军、大单于、领冀州牧、赵王。《晋书》载石勒对此次上疏的下书:
    孤猥以寡德,忝荷崇宠,夙夜战惶,如临深薄,岂可假尊窃号,取讥四方!昔周文以三分之重,犹服事殷朝;小白居一匡之盛,而尊崇周室。况国家道隆殷周,孤德卑二伯哉!其亟止斯议,勿复纷纭。自今敢言,刑兹无赦!(36)
    石勒下书中将自己比作周文王、齐桓公。周文王之典意含殷、周易代,齐桓公之典寓意尊王称霸。石勒下书对石勒集团在汉国中的位置及其走向的判断,与石虎等人上疏并无二致,即先为“霸者”,再行改朝换代。但是另一方面,石勒在此下书中的口气与前引令中完全不同,不仅不再宣称要自号为“赵王”“赵帝”,而且要对敢言者“刑兹无赦”。可见石勒对于自号赵王之事仍有踌躇。
    按下书中所述,石勒的担心之处在于“假尊窃号,取讥四方”,意即对社会的接受度信心不足。依石勒的判断,在其称王后,四方将会采取讥笑的态度。石勒的这一担心由来有自。在石勒并王弥后,刘琨曾遣使劝降,遗其书中云“自古以来诚无戎人而为帝王者,至于名臣建功业者,则有之矣”,又言“存亡决在得主,成败要在所附;得主则为义兵,附逆则为贼众。义兵虽败,而功业必成;贼众虽克,而终归殄灭”(37)。刘琨立论的主要根基是“自古以来诚无戎人而为帝王者”,及“得主”“附逆”之辨。石勒虽然没有在政治上归附刘琨,但是却受到刘琨所论的影响。在推崇王浚为天子的奉表中,石勒说道:
    勒本小胡,出于戎裔,值晋纲弛御,海内饥乱,流离屯厄,窜命冀州,共相帅合,以救性命。今晋祚沦夷,远播吴会,中原无主,苍生无系。伏惟明公殿下,州乡贵望,四海所宗,为帝王者,非公复谁?勒所以捐躯命、兴义兵诛暴乱者,正为明公驱除尔。(38)
    石勒用以说服王浚的理由正是“出于戎裔”的“小胡”无法为帝王。在与王浚的面议中,石勒舍人王子春又以“自古诚胡人而为名臣者实有之,帝王则未之有也,石将军非所以恶帝王而让明公也,顾取之不为天人之所许耳”之语打消了王浚的疑虑。(39)“自古诚胡人而为名臣者实有之”已是当时社会之共识。石勒固然可以借此观念迷惑王浚,隐藏自己称帝王的意愿,但是当他自号赵王时,却不得不面对这种社会的普遍观念。这是石勒在下令要称赵王、赵帝后,却又扬言对劝进者“刑兹无赦”的原因。
    从石勒下令将要自称赵王、赵帝到真正落实,其间长达十个月的时间。颇疑刺激石勒下定决心的是刘曜在当年六月的一系列国制建设。汉昌元年(318)十月刘曜继位,改元光初,徙都长安。次年(319)正月,刘曜与石勒交恶。六月,刘曜“缮宗庙、社稷、南北郊。以水承晋金行,国号曰赵。牲牡尚黑,旗帜尚玄,冒顿配天,元海配上帝”(40)。如前所述,刘曜政权疆域不及平阳以东,更不到赵地,却“国号曰赵”。对于这一充满矛盾的举措,罗新认为是针对石勒,以此否定其在河北的统治。(41)
    赵地为石勒的根本之地。在经过永嘉四年、五年间(310-311)的战略游离期之后,石勒将目光放在邺城,但张宾力主以邯郸、襄国为都:
    邯郸、襄国,赵之旧都,依山凭险,形胜之国,可择此二邑而都之,然后命将四出,授以奇略,推亡固存,兼弱攻昧,则群凶可除,王业可图矣。(42)
    邯郸、襄国西晋时俱属广平郡,但在两汉时期属赵国。(43)襄国,秦汉之际称信都,为张耳、陈余所立赵王歇之都。(44)邯郸更是战国时代赵国都城。可知邯郸、襄国为赵地的核心地域,又位于太行山东麓、漳水以北,故而张宾称其“依山凭险,形胜之国”。
    在立都襄国之后,石勒开始移民于此。移民中有相当部分来自平阳政权直接控制的户口。汉麟嘉元年(316)七月,“平阳大饥,流叛死亡十有五六,石勒遣石越率骑二万,屯于并州,以怀抚叛者”,“平阳饥甚,司隶部人奔于冀州二十万户,石越招之故也”。(45)平阳人口总数中的十分之五六流叛死亡,其中有许多流入石勒治下,再加上司隶部人二十万户流亡冀州,可知刘聪政权下相当数量的人口已经为石勒所占有。此举动摇了汉国的国本。刘聪“使黄门侍郎乔诗让勒,勒不奉命,潜结曹嶷,规为鼎峙之势”(46)。刘聪、石勒间的矛盾随着麟嘉元年(316)的人口争夺问题更加激化,已成“鼎峙之势”。
    在汉昌元年(318)进攻靳准的战争中,“平阳大尹周置等率杂户六千降于勒,巴帅及诸羌羯降者十余万落,徙之司州诸县”(47)。按刘聪嘉平四年(314)正月所定制度,“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48)。降于石勒的平阳大尹周置等所率杂户、巴帅及诸羌羯,皆为单于左右辅所主六夷之列。(49)刘曜继承了平阳政权的法统,对于这些不久前从平阳流亡的六夷,仍有不小的影响力,其以“赵”为国号,更是在地域空间上将其影响力扩大到六夷所流亡的赵地。
    刘曜以“冒顿配天”,借助历史上的单于权威,激发六夷的族群认同。对于石勒而言,这不仅使其新招徕的平阳政权的流亡人口容易被煽动,而且用以凝聚集团的河北地域认同也受到挑战。按照陈勇先生的研究,石勒军团乃至国中的羯胡,以并州流寓于河北的胡人为主,石勒转战河北后,以河北为新的地域联系,建立了超越本籍、门第、民族的精神纽带,使其内部成员得以凝聚。(50)《晋书·石苞传》载:“苞曾孙朴字玄真,为人谨厚,无他材艺,没于胡。石勒以与朴同姓,俱出河北,引朴为宗室,特加优宠,位至司徒。”石朴本籍为冀州渤海南皮,石勒本籍为并州上党武乡,谈不上“俱出河北”。石勒之姓名为汲桑所命,并非其本名,石勒与石朴亦非同姓。(51)石勒引石朴为宗室,固有笼络之意,然而按《晋书·刘琨传》所述,“时勒及季龙得公卿人士多杀之,其见擢用,终至大官者,唯有河东裴宪、渤海石璞、荥阳郑系、颍川荀绰、北地傅畅及群、悦、谌等十余人而已”。从石勒对西晋公卿人士的态度可见,石勒并无攀附魏晋高门之意。(52)故而石勒引石朴为宗室所反映的是石勒的河北本位意识,“俱出河北”才是石勒认同感的来源。
    因此,刘曜以“赵”为国号,实是挑战了石勒立国之根本,故而石勒必须针锋相对地举起“赵”旗号。这是石勒原本下书拒绝“假尊窃号”,却在刘曜称“赵皇帝”之后又称赵王的原因。
    从赵王、大将军、大单于到天王、皇帝
    《晋书·石勒载记》记载石勒称赵王之前,石虎及左右长史张敬、张宾等一百二十九人的上疏,其中有言:
    伏惟殿下天纵圣哲,诞应符运,鞭挞宇宙,弼成皇业,普天率土,莫不来苏,嘉瑞征祥,日月相继,物望去刘氏、威怀于明公者十分而九矣。今山川夷静,星辰不孛,夏海重译,天人系仰,诚应升御中坛,即皇帝位,使攀附之徒蒙寸尺之润。请依刘备在蜀、魏王在邺故事,以河内、魏、汲、顿丘、平原、清河、巨鹿、常山、中山、长乐、乐平十一郡,并前赵国、广平、阳平、章武、渤海、河间、上党、定襄、范阳、渔阳、武邑、燕国、乐陵十三郡,合二十四郡、户二十九万为赵国。封内依旧改为内史,准禹贡、魏武复冀州之境,南至盟津,西达龙门,东至于河,北至于塞垣。以大单于镇抚百蛮。罢并、朔、司三州,通置部司以监之。(53)
    这一疏文的主旨在于劝石勒即皇帝位,所举理由(“物望去刘氏、威怀于明公者十分而九”),表明石勒要取代的是刘氏,即汉、赵之天下。疏文的后半部提出以二十四郡建立赵国,其中河内等十一郡为新增,赵国等十三郡为刘聪所封三郡及刘曜增封十郡。疏文称“请依刘备在蜀、魏王在邺故事”,《十六国春秋·后赵录》所载疏文亦言“依魏王在邺故事”,即在禅让前,在被禅让的王朝之内先行建国,这是汉魏禅让、魏晋禅让的通常程序。(54)疏文虽然指向“即皇帝位”,但是仍要在旧王朝内先行完成封国、封王等程序。由此可见,石勒称王,并非自号,而是仍然要借助汉国法统。
    值得注意的是,石勒承认的是光初二年(319)正月石勒与刘曜交恶之前的汉国官爵。此后,一方面,刘曜“停殊礼之授”,不再授予石勒新的职衔;另一方面,在石勒看来,刘曜改国号为赵,意味着汉国法统的终结,石勒直接继承汉国法统,无视刘曜之赵国的存在。因此,在石勒的立国论中,其所处的天下是虚君的天下,所处之世,为春秋之世,其所能确立的是封国疆域(“南至盟津,西达龙门,东至于河,北至于塞垣”),并“依春秋列国、汉初侯王每世称元,改称赵王元年”,“始建社稷,立宗庙,营东西宫”。(55)可见,石勒所称之“赵王”,依托的是赵国,而赵国只是类同于春秋、汉初的诸侯国。在赵王之上,理论上还当有皇帝或天子的存在。
    因此,石勒以春秋封国之例解决了其建国的难题,同时又以汉魏禅让前的“魏王在邺故事”,将其封国、王位视作登上皇帝之位的必然阶梯。因邺城亦处于石勒治下,“魏王在邺故事”赋予了邺城在赵国政治中的特殊位置。在张宾为石勒规划的政治地理中,先以邺城为定都首选,其言曰:“邺有三台之固,西接平阳,四塞山河,有喉衿之势,宜北徙据之。”(56)其后因邺城难以攻下,故张宾转而建议定都邯郸、襄国,详见上文。晋愍帝建兴元年(313),石勒夺取邺城,邺城再一次进入石勒、张宾的战略视野。石勒说:“邺,魏之旧都,吾将营建。既风俗殷杂,须贤望以绥之。”(57)可见邺城在石勒境内具有风俗导向性意义,为人心之所系,故而当石虎被委任为魏郡太守,镇邺三台,《十六国春秋·后赵录》谓石虎“基谋之萌,兆于此矣”(58)。
    在石勒称赵王的这段时间里,始终以邺城为念。先是石虎以单于元辅镇邺城,八年(326),“勒既将营邺宫”,又“以弘镇邺,配禁兵万人,车骑所统五十四营悉配之,以骁骑领门臣祭酒王阳专统六夷以辅之”。(59)石弘为赵王世子,而石勒又以羯胡禁兵及六夷的主力转镇邺城,足见石勒以邺城为其治下“国人”之根本。
    石勒对邺城的执念,固然有政治地理的因素,但是“魏之旧都”“魏王在邺故事”的象征意义亦是其在为赵王时期无法释然的。同样,石勒的这一尊号运作程序亦为石虎所遵循,“为丞相、魏王、大单于,加九锡,以魏郡等十三郡为邑,总摄百揆”(60)。石虎以邺城为据,以魏郡等十三郡为魏国,称魏王,由此迈向天王之位。
    赵元年(319),石勒命记室佐明楷、程机撰《上党国记》,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大将军起居注》,参军石泰、石同、石谦、孔隆撰《大单于志》。(61)此中可见石勒对其政治权力来源的叙事。“赵王”之号根基于“赵公”及更早的“上党公”之爵位,故而撰《上党国记》。“大将军”则是掌控朝政的官号,对应于石勒政权的创立过程,故而撰《大将军起居注》。“大单于”原为南匈奴单于世系相承,屠各刘豹伪造世系后,由刘渊、刘聪、刘粲父子授受,石勒并无继位的资格。(62)石勒之“大单于”号,其理据在于刘聪嘉平四年(314)所定“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的制度。既然平阳政权中的六夷已经大部归于石勒,石勒自然自动拥有“大单于”之权势,故而撰《大单于志》。值得注意的是,以汉国制度,大单于在皇帝之下,例授予太子。在嘉平四年的制度中,单于机构只领六夷,而不领五部匈奴。(63)因而,石勒之大单于在汉国制度中并非最高称号,而是由太子例领。石勒为赵王、大单于,正是将自己置于即将接续最高皇权的储君之位。
    在现实政治中,牵制着石勒,使其停留在赵王、大单于、大将军位阶上的力量,是继承了汉国法统的刘曜政权。石勒太和二年(329)灭刘曜政权,获得传国玉玺、金玺、太子玉玺。“勒群臣议以勒功业既隆,祥符并萃,宜时革徽号以答乾坤之望,于是石季龙等奉皇帝玺绶,上尊号于勒,勒弗许,群臣固请,勒乃以咸和五年僭号赵天王,行皇帝事”(64)。可见,消灭作为汉国后继的刘曜政权、获得皇帝玺绶,在遵循汉国法统的政治语境中,是石勒迈上皇帝之位的必要条件。石勒之所以称“天王”而非“皇帝”,乃是尚有踌躇。(65)
    值得注意的是,在石勒晋升为天王之时,亦拟定其王朝在五德中的位置,“以赵承金为水德,旗帜尚玄,牲牡尚白,子社丑腊”(66)。这不仅否认了刘曜政权的正统性,同时还否认了刘渊以来汉国的正统性,将赵的正统性直接建立在对晋之金德的相生关系上。同年(330),石勒即皇帝位。这一继承,自然是源自西晋的法统。《晋书》载:“勒以成周土中,汉晋旧京,复欲有移都之意,乃命洛阳为南都,置行台治书侍御史于洛阳。”(67)由此可见,石勒政权建构的最终目标仍然是接续周、汉、晋,即回复到华夏王朝的正统轨道上。这与刘曜政权以“冒顿配天”是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总体而言,石勒是尊重法统的,称天王前遵循的是汉国法统、单于法统,称天王后则尊重周、汉、晋法统。
    汉昌元年(318)靳准之难发生后,刘曜重建五部匈奴政权,因其统治合法性不足,故而尊石勒以大司马、赵公等官爵,试图以此换取石勒对重建政权的支持。光初元年(319)正月,双方关系因刘曜对石勒“停殊礼之授”而破裂。“殊礼之授”的核心是“进爵赵王”,这涉及石勒统治河北的合法性。刘、石交恶是刘聪与石勒矛盾的延续。二者间的矛盾显著于永嘉四年、五年间,刘聪派刘粲、刘曜与王弥“周旋梁、陈、汝、颍之间”,挤压石勒的发展空间;激化于覆灭西晋洛阳朝廷时对石勒的排斥;公开于石勒杀王弥之后。此后双方嫌隙日深,只是碍于汉、晋旗号之争仍在延续而维系表面的君臣名义。刘曜继承了平阳政权的法统,也继承了平阳政权与石勒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刘曜“停殊礼之授”后,石勒随即下令准备自号“赵王”“赵帝”,但直到真正落实,其间长达十个月之久。这是因为社会观念为“自古以来诚无戎人而为帝王者”,石勒担心“假尊窃号,取讥四方”。刺激石勒下定决心称赵王的是刘曜在光初二年(319)六月的国制建设。刘曜继承了平阳政权的法统,以“冒顿配天”,以“赵”为国号。对于石勒而言,不仅其新招徕的平阳政权的流亡人口容易被煽动,而且其用以凝聚集团的河北地域认同也受到挑战,故而必须针锋相对地举起“赵”旗号。
    赵元年(319)十一月石勒的政治名号包括赵王、大将军、大单于三个不同系列的名号。“赵王”之号根基于石勒之“赵公”及更早的“上党公”爵位。石勒以春秋封国之例解决了其建国的难题,同时又以汉魏禅让前的“魏王在邺故事”,将其封国、王位视作登上皇帝之位的必然阶梯。“大将军”则是掌控朝政的官号,对应于石勒政权的创立过程。“大单于”领六夷,在汉国制度中例由太子兼任。石勒以赵王兼大单于,正是将自己置于即将接续最高皇权的储君之位。
    太和二年(329)石勒灭刘曜政权,获得传国玉玺、金玺,称“天王”。建平元年(330)石勒即皇帝位。这一继承源自西晋法统。可见石勒政权建构的最终目标仍然是接续周、汉、晋,即回复到华夏王朝的正统轨道上。这与刘曜政权以“冒顿配天”是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总体而言,石勒是尊重法统的,称天王前遵循的是汉国法统、单于法统,称天王后则尊重周、汉、晋法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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