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 一、《玉門關漢簡》簡Ⅱ98DYT5:81釋文作: 吞十丸不知稍益以知為度身毒使人其煩時欲嘔至十五丸服百日絕字十三歲八歲已[1] 上文所釋“其”字值得商榷,此字圖版作,應釋作“畀”,即“痹”。成都天回鎮出土漢墓醫簡的《治六十病和齊湯法》(此用2017年文物出版社12期刊載《四川成都天回漢墓醫簡整理簡報》所擬書名)醫方服法中有“知毒為齊(劑)”“以知為齊(劑)” [2],與該簡釋文“以知為度”意義相同。“身毒”為丸藥服到一定劑量之後具體所產生的症狀,即“畀(痹)”“煩”“時欲嘔”。“其”改作“畀(痹)”則文通義順。玆撿出土文獻中畀字之形,與該簡字比對如下:
而《玉門關漢簡》中“其”字之形如下(僅舉三例):
由以上二表可見,“畀”字隸定之後大抵保持著秦漢之際的形態,下部寫作“大”形,撇捺分明。而《玉門關漢簡》中的“其”字下部在隸定之後多寫作兩點,且其上部一橫兩豎的結字之形也與簡Ⅱ98DYT5:81中上部的“田”形相去甚遠。較為遺憾的是,該簡僅餘服法,未知其方藥組成與適應症,釋文“百日”之後文字的意義有待進一步研究。 二、《玉門關漢簡》簡98DYC:42中有疑似組方的藥物記載,釋文作: 蔦癸卅枚 黃連五斤 茈宛五斤[8] 上文之“蔦”,圖版作,應釋作“”,其艹頭下部當作“烏”無疑,參《武威漢代醫簡》簡6“烏喙” [9]中烏字之形:。癸,讀為“喙”。癸,即烏喙,其後所接“卅枚”之“枚”亦為中藥烏喙之常用計量單位。因而,簡98DYC:42的釋文當作: (烏)癸(喙)卅枚 黃連五斤 茈(紫)宛(菀)五斤 值得注意的是,該簡中的三味中藥呈分欄書寫的格式,與已見幾種出土醫方文獻中的方藥書寫體例皆不相同,且三藥所附劑量超乎尋常。因此,該簡藥物之前是否有如常見醫方文獻冠首的病症,其後是否與前文簡Ⅱ98DYT5:81中相類的治法服法文字相接,尚不能肯定。烏喙、黃連產自蜀地,紫菀產自邯鄲一帶,三藥產地皆距玉門關甚遠,該簡實際用或為邊關登記藥品之“賬簿”?有待更為豐富的出土文獻加以驗證。 2019年12月18日 [1] 張德芳、石明秀主編:《玉門關漢簡》,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185頁。 [2] 梁繁榮、王毅:《揭秘敝昔遺書與漆人》,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2016年,119頁。 [3] 徐中舒:《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304頁。 [4] 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78頁。 [5] 裘錫圭 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貳》,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101頁。 [6] 裘錫圭 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貳》,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63頁。 [7] 甘肅省博物館 武威縣文化館:《武威漢代醫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年,摹本13頁。 [8] 張德芳、石明秀主編:《玉門關漢簡》,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196頁。 [9] 甘肅省博物館 武威縣文化館:《武威漢代醫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年,摹本1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2月18日12:5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