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远东惟一战场,青岛因日德交战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坏,商民损失惨重。战后青岛总商会应政府要求,缮具商民损失、欠债等材料,为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对德索赔的证据之一。为抗议列强将德国原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中国代表团最终未签署《凡尔赛和约》,因此中国只能在会后与德国就赔偿问题进行双边谈判并获得了数额尚可的赔偿款。与此同时,青岛总商会不断地向各级政府机关申诉,请求政府拨出部分赔偿款补偿商民损失。但因中国当时内外交困,政府需款孔亟,总商会人微言轻,所作种种努力皆未能奏效,青岛商民未得到任何赔偿。尽管如此,青岛总商会的活动在促成中国获得赔偿,展现近代商民较强的维护权益意识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 键 词:第一次世界大战/青岛总商会/对德索赔/中德关系 科研项目:本文系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创新团队项目:2016WCTD005)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维缜,暨南大学历史系、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副教授 2010年10月3日,德意志联邦银行严格按照《凡尔赛和约》规定向一战战胜国支付了最后一笔6990万欧元的赔偿金。①虽然政府方面的赔款已结束,但对于中国民间而言远谈不上完毕。青岛是一战中远东惟一的战场,商民在两个多月的战争中损失惨重,战后他们通过青岛总商会一直呼吁中国政府对德交涉,并将所获赔偿补偿损失,但因为内外因素的影响始终未能如愿,最后竟不了了之。目前学界关于中国战后对德索赔的研究较为薄弱,②这可能与资料缺乏、时代较久、中德关系相对平稳等因素有关。关于对青岛总商会一战后对德索赔这一个案的研究,笔者目前尚未发现。③本文拟通过探讨青岛总商会一战后争取德国赔偿款的活动,展现当时中国的国际地位、中国国内的复杂局势以及政商关系,理解中国的商民在内忧外患情况下生存之艰难,借以推进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中德关系史的研究。 一、青岛总商会争取德国赔偿款之缘起 早在一战前日本就觊觎德国强占的胶澳租借地。一战在欧洲全面爆发后,日本凭借与英国的结盟关系,于1914年8月23日对德宣战,向驻扎青岛的德军发起猛烈进攻,德军也进行了顽强的抵抗。但随着9月28日英国军队的加入及德国军备物资的日益耗尽,11月7日德军不支投降,日本占领了青岛。④该次战争给青岛市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市内处处可见断壁残垣,市面萧条。即使在1915年8月当胶澳海关代理税务司大泷八郎第一次访问青岛时,还认为青岛俨然一座“死城”。⑤据1918年青岛商民损失统计结果显示,共计受损失者1548户,因受枪弹殆命者40人,损失总额计银元19128993.42元。⑥ 中国在战后能够对德索赔并最终获得一定的补偿,一个重要前提是中国在战时加入了协约国一方。在经过审时度势之后,1917年3月14日,中国政府宣布与德奥断绝外交关系。随后,中国警察很快就占据了德国在天津和汉口的租界,海军占据了自战争以来拘留在中国港口的德国船只。宣战后中国政府又取消了德奥两国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收回奥国在天津的租界,没收德华银行,解除德奥在华士兵的武装等。⑦8月2日,在冯国璋总统的主持下,内阁赞成(对德)宣战。⑧14日,中国政府正式对德奥宣战。 1918年夏之后,德军颓势日显,协约国开始筹划战后处理同盟国的问题,召开巴黎和会,处理德奥等国战争赔偿在即,中国政府也为此进行了准备。早在8月,外交部便函告财政部,指出将来欧洲议和时,关于战事赔偿及损害赔偿二者必为会议重要问题,拟组织战时会计处将所有一切关于欧战之直接间接费用及损失数目详细调查,列为战时簿记,国务院决定将该机构附设于财政部。财政部于8月14日函告交通、内务、农商等部,建议调查战时费用损失。交通部、农商部分别于11月11日令青岛总商会调查生命、财产等损失。最终,总商会统计受战火波及者1548户,损失总额计银元19128993.42元。⑨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青岛商民直接受日德战争炮火波及,损失最为惨重,因此商民也急切盼望能够早日得到德国的赔偿。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纷纷统计了损失数额。参加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团在会前就赔款一项计划向同盟国索赔400万马克。⑩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民众损失册报由外交部寄发巴黎和会,财政部还专门派员赴巴黎和会将损失赔偿要求提交和会赔偿委员会向同盟国索赔。(11)此时德国也急于和中国改善关系。12月21日,卜尔熙(战前任德国驻汕头领事,战时任职于德国外交部新闻司)领事请杨度的儿子带来消息:德国现在态度和解,愿意放弃治外法权;在处理山东问题上也向着中国。1919年2月28日,代表团决定提出赔款要求的清单,仅仅是一些直接的损失。(12) 不过,中国代表团在和会上的要求远不止赔偿一项,代表团还想利用这次机会,要求归还青岛,而且还要收回鸦片战争以来失去的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权等权益。如此一来,也间接造成了中国在索取德国赔偿问题上的“投鼠忌器”。如颜惠庆于1918年12月13日在给外交部的电报中,提及拟定中德奥匈媾和预约草稿一事,其中第三条是国家赔款问题,建议赔款总数“不得超过华币若干兆元”。陆徵祥1919年3月7日给外交部的电报表明,他根本不赞成向德国索取数额如此大的赔款。他认为外交部将损失赔偿与战败赔偿混为一谈,提出后“外人必笑我战时出力甚少,战后索款甚多,于他项土地主权之要求,反生不良影响”。在此情况下,中国代表团当日向和会提出对德要求时就没有将山东的损失列入。(13)因此,青岛商民的损失自然也未被代表团特别提及,而是作为山东问题另案处理。 但和会最终却将德国原来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中国的外交遭受挫折,不过中国代表团并未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于是德国赔偿问题只能由中德之间的双边谈判来解决,该方式对中国而言也并非一无是处,因为如果依靠协约国赔偿委员会给各国分配赔偿,鉴于中国在一战中并未实际派兵参战,其得到的份额不会很多。但是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认为中国拒绝签字对德国是有利的,因中德两国都是各取所需,德国可能以放弃治外法权讨好中国,换取优惠关税;中国可得一平等新约的成功先例,迫使其他列强追随。《凡尔赛和约》促使中德接近,减少协约国对中国决策的影响力。(14) 为了更好地对德交涉,除了要求德国赔偿之外,还需掌握国民欠付德国债款的情况。内务部、财政部函咨各地,要求我国各机关各商号暨人民欠付德奥两国政府及其私人各种债款货价应一律停付,并将停付各款开单报部核办。山东省督军、省长公署下令青岛总商会照办,1919年12月24日,青岛总商会又分致青岛东西两镇商会查明损失,造册上报。1920年1月21日,青岛总商会将青岛商民欠付德人债款数目呈报山东督军、省长。统计共计欠付德人债款洋361500元,又欠付23575马克。(15)这一统计结果也被作为后来中德谈判,德国以债票抵消该欠款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