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从字体的角度来看,唐代写本字体粲然大备,包括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书在内的所有形式,此外还有篆楷、隶楷、隶草等杂糅书体。写本字体的选择,因书写功用、场合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而有较为明显的区别。譬如官写本字体要求较为严格,文献典籍、宗教经文写本作为“官样”和“定版”,字体多以虞、褚风貌的“官楷”为主;政府公文尤其是御制公文,则多以怀仁《集王圣教序》为范本的行楷字体为主。民间写本在字体选择上较为自由,佛经写本中供养经以楷书居多,大量的日常用经以及文学写本、契卷、书信等字体多样,行草书居多。 以楷书为例,唐楷的成熟除体现在史上熟知的大家巨匠名品以外,大量写本墨迹尤其是官方写本更能从细微处逐步体现出其发展脉络。唐代书法承袭隋制,全面开启南北融合之势,唐代前期的官方楷书写本较前朝写本字形变扁为方,笔法由摆动向提按顿挫转变得更加明显,捺画、勾画由平出改为顿出。唐中后期写本明显字形方正且宽博、结体稳定、笔画的起收及转折处隶意全无,加入较多修饰性动作,体现出成熟的楷书笔法。不同时期的书写变化反映出楷书的基本面貌及其演进大势。一方面隋唐书家自身较前代更加注重对楷书结字规律的研究和总结,从智果《心成颂》到传为欧阳询的《三十六法》将结字法进行了分析并且归类;另一方面唐政府加强了文字的整理规范,颜元孙《干禄字书》、张参《五经文字》、唐玄度《新加九经字样》等以刊正经籍、雠校楷书为目的,直接影响到书手的抄写,因此唐后期写本的俗字、异体字明显少于唐前期。上述因素与唐代的书学铨选制度、书学教育等因素共同促进了楷书笔法的规律化与法度化,推动唐代楷书成为书法史上难以逾越的巅峰。 四 时代的鉴定是写本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从书法角度开展的字体、书体、笔画、结体等研究,亦为写本的缀合提供了主要的判断依据。唐代官写本在某一阶段内的字体、用笔、结体以及审美趣味方面显现出的共性,使书法的阶段性特征比较凸显;民间写本在风格的阶段性方面则比官写本更加自由和模糊。因此甄选不同时期、不同书体的官文书作为取样标准,挑选具有代表性的笔画作为符号单元,按照时间先后进行比对并建构出一系列的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书法风格、纸张、文本内容等因素作为判断时代的标准将更加合理和科学。如敦煌写本《优婆塞戒经》北图083号、斯4162号、斯4570号、法2276号四写本,从纸张和书法风格上看应属于同一种抄本。笔画多为尖起重收,结体偏扁,呈现浓郁的隶意,皆非隋代写经书法,与写经题记所载仁寿四年(604年)的时间明显不符。启功先生鉴定为六朝写本,应为书写者利用旧有写经的补经修经之作。经过改装而成以修补旧的写经来做功德,在敦煌唐写本中非常盛行,这类写本仅从题记来做判断,难免失之偏颇,而通过书法的笔墨特征进行校对比勘非常必要。再如对敦煌残卷的缀合研究中,同一内容的不同写本,也会因受用人、书手等产生诸多差异。如唐写本中由古人修补卷首经文的《大般若经》北敦6460号A、斯5334号A和北敦6777号A三纸,其中斯5334号A和北敦6777号A两纸笔画的“S”线条、横画末端收笔处的上翻上挑动作、结体的灵动之感基本一致,很可能为同一书手所写,而北敦6460号A的书写技艺和成熟度明显劣于后两者,结体略显生硬拘谨,横画仍然是尖起入笔,缺少变化,与前两纸并非一人所书。以上通过具体的笔画以及笔法特征的分析也是当下进行缀合研究需要考虑的因素。又如敦煌写本较易出现经文折损、缺落的现象,故官方和民间修补文书时或专门摹写脱落或磨损的经文,或割裂一批经文进行修补。要区分两者,首先得依靠写本文字相互间书风和书迹的细致比对,然后从中厘选出相应类型的文书进行缀合,在津艺208号B和斯2257号B缀合时,应先排除摹写脱落或磨损经文的可能,利用书法墨迹的精准比较肯定二者最初出自同一个写本。总之,对写本的性质面貌和制作书写过程的相关问题给予书法角度的判断梳理和解答,是写本断代以及具体的残片缀合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 综上所述,敦煌唐代写本书迹显示出书手群体内在的共通性、稳定性和个体差异性,这些“原生态”的记录抄写以墨迹的形式较碑刻铭石更加直观地反映出唐代书法的原生状态和暗含的时代艺文脉络。寻流溯源,思昔启今,唐代书手研究亦可为当下书法实践、书法理论以及写本学等相关研究提供有益启示。 (作者:周 侃,系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代实用书迹书写群体研究”〔17BF117〕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