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文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历史研究》2019年第3期。 摘要:甲午战争发生于19世纪下半叶西方“文明”话语盛行之时,以“文明”与“野蛮”二元划分为基础的文明等级观将中国和日本列为“半文明”国家。但日本以其“文明开化”而自诩为“文明”国家,宣称甲午战争是“文明”对“野蛮”的战争,并通过操纵“文明”话语而影响西方舆论。美国报刊从西方文明价值观出发将甲午战争参战双方分别设定为两种角色,即中国代表“野蛮”和“保守”,日本代表“文明”和“进步”,并以此为前提来评价这场战争,“文明”成为判断战争是非的标准。这样,“文明”话语依附于西方霸权而在当时成为国际政治和国际舆论中的一种潜在规范力量,并强加于中国而成为一种话语暴力。由此,清朝被贴上“野蛮”标签,丧失了对日战争的正义性,遭受屈辱而未能得到美国舆论的同情。日本则因声称战争目的为推进“文明”而符合并顺应了当时西方的“文明使命”,虽制造了旅顺大屠杀并最终通过《马关条约》损害中国主权,反而得到美国舆论的支持。 西方的“文明”一词作为名词首先出现于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用来描述个体或社会群体所处的一种相对富裕和具有道德的生活状态。但是,随着这个概念在19世纪以后被广泛使用,其含义因使用语境不同而不同,至今存在各种解释和定义。然而,法国史学家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1878-1956)从“文明”的用法着手所作的解释,为我们理解这一概念提供了参考。他提出“文明”有两种用法:“第一种情况,文明只是指一个人类群体集体生活中能够被观察到的全部面貌特征,包括其物质的、智识的、道德的、政治的以及社会的生活。这可以被称作文明的‘民族志’概念。对于所考察各方面的详尽或总体的样式,它不暗含任何价值判断。它也与不同群体中的个人没有任何关系,或者与个人的反应或行为没有关系。它首先是一个用来指称一个群体的概念。第二种情况,当我们谈论文明的进步、失败、伟大和衰弱,我们在大脑中确实有一种价值判断。我们会认为,我们所谈论的文明——我们的文明——本身是伟大的和美丽的,也更高贵、更安逸、更美好,从道德和物质上来说都胜过在它之外的任何事物——蒙昧、野蛮或半文明。最后,我们确信这种文明(我们参与、传播和推广并从中获益的文明)会给予我们一种价值观、声望和尊严。”本文所使用的“文明”概念是这里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即并非要讨论和反思“文明”内涵的本义,而是将其作为19世纪一种具有价值取向的话语来探讨。 19世纪下半叶,西方列强主导的世界格局基本形成,原来由中国主导的东亚华夷秩序也被逐渐打破而纳入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体系。在这一过程中,“文明”作为一个标榜西方进步并反映西方优越性的概念,在西方社会内部广为流行,并且随着西方的扩张及其“文明使命”(civilizing mission)行为而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成为一种世界性话语。在这种世界舆论环境中,“文明”成了评判一切国际行为的标准,自然也运用到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然而,西方“文明”话语实践表面上是基于道德性和正当性而对某种行为的一种评判,实际上却成了强者从道德和法理上为自身行为寻找合理性的舆论工具。在晚清精英看来,西方和日本都是蛮夷,远远比不上具有数千年教化礼仪(文明)传统的中国,但此时的西方列强却把清朝和日本都列为“半文明”国家。而日本却打着“文明”的旗号,称甲午战争是“文明”对“野蛮”的战争。本来,战争双方谁“文明”谁“野蛮”,并不是一个分辨不清的问题,战争史实本身已经表明了一切。但是,在当时西方和日本主导的“文明”话语中,这却成了问题。清代中国被强行贴上了“野蛮”的标签,对西方的抵制就是阻碍“文明化”和“现代化”,“文明”话语在美英日主导的甲午战争国际舆论环境中几乎成了一种话语暴力。基于这一思考,本文将从全球史视角出发,把中日甲午战争置于广阔的国际环境及其语境中,以当时美国和日本报刊相关文章为主要史料,对围绕这场战争的“文明”话语作一初步考察,由此反思19世纪下半叶西方霸权下的话语暴力。 关于本文探讨的主题,国内外史学界已有一些研究有所涉及。美国学者江文汉(Gerrit W. Gong)的《国际社会中的“文明”标准》一书从国际法角度介绍了西方“文明”标准在国际关系中的出现及其运用,探讨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日本、暹罗等非西方国家如何进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英国学者铃木省吾(Shogo Suzuki)的《文明与帝国:中国和日本与欧洲国际社会的相遇》一书探讨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文明冲击下中国和日本的对外政策及东亚国际秩序的变化,叙述了中国主导的朝贡体系被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取代,并突出了日本在这一变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两本著作都提及中日甲午战争,但都简单地把这场战争看作是清朝维护旧的朝贡秩序和日本推动东亚进入新的“国际社会”之间的斗争,并将东亚被纳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看作是必然的、进步的历史过程,缺乏对这一问题的反思。日本学者三轮公忠的《“文明的日本”和“野蛮的中国”:日本关于日清战争时期詹姆斯·克里尔曼对 “攻占平壤”和“旅顺屠杀”报道的评价》一文,主要回顾了日本学者对旅顺大屠杀的研究,考察了詹姆斯·克里尔曼的旅顺大屠杀报道及其对当时日本国际形象的影响。在国内学界,赖骏楠的论文《十九世纪的“文明”与“野蛮”——从国际法视角重新看待甲午战争》从国际法维度论述了中日甲午战争中的“文明”话语,考察了当时国际法学界对这场战争的看法,因此史料来源也主要是国际法著作。上述研究成果对本文的撰写具有参考价值。 一、19世纪西方“文明”话语中的中国和日本 “文明”这一概念在18世纪下半叶就常与其对立面“蒙昧”或“野蛮”并用。19世纪,“文明”概念作为欧洲人对自身社会日益自信的反映而广为流行开来,并与当时的进步观、发展观结合起来而出现了文明等级观念,亦即将世界各民族按发展程度不同划分为蒙昧、野蛮、半文明、文明等不同等级。在19世纪西方的历史学和人类学著作中,人类历史进程是从蒙昧、野蛮到文明的线性进步,因而文明等级是历时性的,反映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例如,美国学者威廉·斯温顿(William Swinton,1833-1892)的《世界史纲》(1874)认为,“文明是白种人的智力产物”,因此只有白种人的国家才是文明国家,只有这些国家才拥有真正的历史,中国人“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高于蒙昧状态,但他们的文明是静止不动的,对世界进步的总趋势没有显著影响”。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1818-1881)的《古代社会》(1877)对历时性文明等级的划分更为明确,该书的另一标题就是“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的研究”。与此同时,19世纪西方的地理学家则把这种历时性文明等级作了空间性表述,即在其地理著作中把世界各民族按照蒙昧、野蛮、文明作了空间划分和描述。例如,美国地理学家纳撒尼尔·亨廷顿(Nathaniel G. Huntington,1785-1848)在其《现代地理体系》(1835)一书中,把世界各民族按照文化发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即蒙昧人(savages)、野蛮(barbarous)部落、半文明(half.civilized)国家、文明(civilized)或开明(enlightened)国家,其中欧洲国家和美国是文明或开明国家,半文明国家指土耳其、波斯、中国、日本、印度、缅甸等。在美国地理学家奥古斯都·米切尔(Augustus Mitchell,1790-1868)的同名著作《现代地理体系》(1858)中,他根据发展程度把世界各民族划分为五个等级,即蒙昧、野蛮、半文明、文明、开明,把亨廷顿的第四类又细分成两个等级。俄罗斯、西班牙、葡萄牙、希腊、墨西哥属于文明国家,美国、英国、法国、瑞士、德国的一些州属于开明国家或地区,中国、日本、缅甸、泰国、土耳其、波斯属于半文明国家。 如果说19世纪的历史学家、人类学家和地理学家描述了一个欧洲中心主义的世界图景,那么,国际法学家则将这种图景变成一种国际政治话语而运用到国际关系实践中。19世纪下半叶,随着西方列强取得世界霸权,西方“文明”成了一种普世话语,并运用于国际关系中而出现了衡量国家行为的“文明”标准。江文汉提出,19世纪的“文明”标准“把那些属于特定社会的成员从非成员中区别开来”,即把符合标准的“文明”国家与不能达到标准的“不文明”国家区别开来,只有“文明”国家才是“国际社会”的成员。这种“文明”标准从当时大量西方国际法论著中表现出来。例如,苏格兰法学家詹姆士·洛里默(James Lorimer,1818-1890)在其《国际法概要》(1883)中谈到国际承认时,将人类社会按“文明”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性区域。他说:“人类作为一种政治现象,以其现状可划分成三个同心圆区,即文明人类、野蛮人类和蒙昧人类三个区域。依照法律,这些区域无论形成于种族的独特性,还是同一种族的不同文明阶段,都应在文明国家的支配下分三个阶段来承认:完全的政治承认、部分的政治承认、自然的或仅仅作为人类的承认。……完全政治承认的范围包括现存所有欧洲国家,以及由欧洲出生者及其后裔居住的殖民附属国、南北美洲由殖民地而获得独立的国家。部分政治承认的范围扩大到地跨欧亚的土耳其和没有成为欧洲附属国的亚洲古老国家,即波斯和其他独立的中亚国家、中国、暹罗、日本。自然的或仅仅作为人类而承认的范围,扩展至人类其余地区。” 由上可见,在19世纪西方“文明”话语所描绘的世界图景中,欧美基督教国家属于“文明”国家,东方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则是“半文明”国家,非洲、美洲、澳洲等地区的部落社会则是“蒙昧”或“野蛮”民族。因此,中国和日本在这幅图景所反映的世界政治格局中,属于中间等级的“半文明”国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西方“文明”观念于19世纪中叶传入日本和中国。虽然晚清知识分子接触“civilization”一词比日本人要早,但首先将它译成汉字“文明”一词的大概是福泽谕吉(1835—1901),并且这一观念首先在日本传播开来,通过明治初年的“文明开化”而大行其道,而后再传入中国。当时,西方“文明”话语及文明等级观也先后为日本和晚清一些知识分子所接受。例如,福泽谕吉在其《文明论概略》中说道:“现代世界的文明情况,要以欧洲各国和美国为最文明的国家,土耳其、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半开化的国家,而非洲和澳洲的国家算是野蛮的国家。……文明、半开化、野蛮这些说法是世界的通论,且为世界人民所公认。”同样,梁启超在其《文野三界之别》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泰西学者,分世界人类为三级。一曰蛮野之人,二曰半开之人,三曰文明之人。其在春秋之义,则谓之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皆有阶级,顺序而升。此进化之公理,而世界人民所公认也。” 正由于中国和日本在世界等级秩序中处于“半文明”国家的地位,在国际法和国际政治层面与欧美国家相比低人一等,西方国家以保护贸易和侨民为借口强行与中日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和日本享有一系列特权。因此,从19世纪晚期起,力图修改这些不平等条约成了中日两国的重要外交目标。然而,根据当时西方国际法学家的解释,“半文明”国家不适用于“文明”国家的国际法,也不是“文明”的“国际社会”中的平等成员,而这正是欧洲列强与之签订不平等条约的法理依据。因此,要以平等条约取代不平等条约,中国和日本首先应成为西方认可的“文明”国家并进入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关于这一点,英国法学家威廉·爱德华·霍尔(William Edward Hall,1835-1894)在其《论国际法》中如此说道:“国际法是现代欧洲特定文明的产物,它构成一个高度人为的体系,不能期待文明程度不同的国家都能理解和认可这一体系的法则。只有当这些国家成为欧洲文明的继承者时,他们才被认为可以适用国际法。要想解除这种限制,他们应该在过去和现在都生活在法治之下,切实收敛其行为。但欧洲文明之外的国家必须正式进入法治国家的行列。他们必须在欧洲国家(或者其中一些国家)的默许下做些什么,以达到完全接受法律而避免一切可能的误解。”这样,中国和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的目标也就转换成了争取成为“文明”国家和成为“国际社会”中的平等成员。按照霍尔所说,也就是中国和日本要“做些什么”来获得“文明”国家的地位。正是在此背景下,中国和日本国内一些知识分子和官吏进行了学习西方的改革。这样,当晚清洋务派在“中体西用”旗帜下试图富国强兵之时,日本明治政府则在“文明开化”口号下很大程度上采取了西方化策略,在社会、军事、经济和文化领域都进行了改革。经过明治维新的“文明开化”和“殖产兴业”,日本开始走上“富国强兵”的道路。 然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之时,美国媒体中仍然有人将这场战争看作是两个“半文明国家”之间的战争。例如,纽约《晚邮报》刊文谈及战争中局外国家的利益时,认为中日之间的战争是对现代军队和装备的检验,尤其是对“文明国家”建造的装甲舰的检验。因此文章提出:“还能找到比半文明的日本人和中国人更好的试验品(corpus vile)吗?实际上,在竞争对手都只是半文明国家的情况下,对于旁观者来说还有一种额外的利益。他们(半文明国家)一直在玩文明生活的游戏,到现在有好些年了,但是西方国家对此一直都是一种半娱乐的心态,觉得这完全是一场有趣的闹剧。虚饰的文明怎能经得起战争的折腾?”由此可见,一些美国人对于当时中国和日本学习西方“文明”采取怀疑和看热闹的态度,把它当作一场“闹剧”,认为他们学到的只是表面的“文明”,经不起战争的考验。正是由于这种质疑的存在,日本政府更加急于证明其争做“文明国家”的决心。因此,当经过明治维新而国力渐强之时,日本开始自诩为西方文明在东亚的代表,自称“文明”国家,将其邻国中国和朝鲜看作“野蛮”国家,并提出“脱亚入欧”。这样,到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操纵“文明”话语并利用它来贬损中国和朝鲜,“文明”话语成了日本的战争宣传工具。 二、日本宣扬和操纵“文明”话语 日本作为西方国家眼中的“半文明”国家,经过明治维新后力图证明已经成为 “文明”国家,以便修改与西方国家间的不平等条约进而取得东亚霸权。这样,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积极迎合西方“文明”话语,通过操纵“文明”话语来建构自身的“文明”形象和清朝的“野蛮”形象。 在国内舆论方面,日本政府和知识分子充分利用当时国内日益勃兴的报刊杂志,用“文明”话语来动员和宣传这场战争。在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言论是福泽谕吉的“文野之战”论、陆羯南(1857—1907)的“人道”论和内村鉴三(1861—1930)的“义战”论。1894年7月29日,福泽谕吉在《时事新报》发表《日清战争是文明与野蛮的战争》一文,竟然声称:“战争虽是在日清两国之间发生,然究其根源,实乃致力于文明开化之进步一方与妨碍其进步一方的战争,而绝非简单的两国之争。本来日本国人对支那人并无私怨,只欲作为世界上之一国民在人类社会中进行普通的交往。但他们却冥顽不灵,不理解普遍的道理,见到文明开化的进步不但不心悦诚服,反而欲妨碍进步,竟敢无法无天,对我等表示反抗之意,故不得已才有此战。即是说,在日本人眼中既无支那人亦无支那国,只以世界文明的进步为目的,凡是反对和妨碍这一目的的都是打倒的对象。这不是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事情,而是可以看作一种宗教之争。”在此,福泽谕吉把日本的侵略战争提升到人类道德的高度,提出战争目的不是为了日本的私利,而是为了推动文明进步,以此掩盖其侵略本质。他甚至说:“倘若支那人鉴于此次失败,领悟到文明的力量多么可畏,痛改前非,从而将四百余州的腐云败雾一扫而空,迎来文明日新的曙光,付出多少代价也是值得的,更应向文明的引导者日本国人三叩九拜,以谢其恩。”同一天,陆羯南也在《日本》报上发表《妨害我帝国对韩政策的国度乃非文明之国》,提出日本在战争中应该举起“人道”和“文明”的大旗,这样就会得到西方国家的认可,使其不至于干涉日本侵略朝鲜和中国的战争。他认为,国际关系虽然似乎与“人道”无关,但世界上的公法家皆言必称“人道”,如果日本在与他国周旋的过程中举起“人道”这面大旗,西方“文明”国家就不会干涉日本出兵朝鲜。因此他辩称,日本出兵是肩负着“拯救”朝鲜的任务,是“作为先进国对邻邦的厚谊”去“保护”朝鲜,向朝鲜输出“进步”,成为“文明的事物”的“深切的介绍人”,合乎“人道”之义。1894年8月11日,内村鉴三在英文报刊《日本每周邮报》上发表《朝鲜战争的正当性》一文,该文于9月3日又在《国民之友》上以《日清战争的义》为题用日文发表。显然,这篇文章首先以英文发表,其目的是写给西方人看的,内村鉴三在日文版文章开头也表明了这一目的,说这篇文章是“为了使欧美人了解我们的‘义’而努力”。在文章中,内村鉴三声称日本是“代表新文明的小国”,清朝是“代表旧文明的大国”,日本对朝鲜和中国的战争是一场“义战”。他说:“日清战争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义战。这里所说的‘义’,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义’,而是伦理上的‘义’。”“支那自身脱离了这个世界的潮流,朝鲜也向他们学习,他们这是在违抗世界的进步。”“支那破坏了社交规则,是人性的敌人和野蛮主义的保护者,必须给支那以惩罚。”“文明的国家对于虚假不实的国家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铁血之道,用铁和血谋求正义之道。”需要指出的是,此时主张“义战”的内村鉴三与后来主张“非战”的他判若两人,导致这种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甲午战争的结果令他颇感失望。野村浩一对此指出:“日清战争正在进行之中时,内村断言这场战争是一场义战,其义战的性质在‘战争结束之后自会明白’,但终于,呈现在他眼前的却是我国口中‘宣言义战而实行掠夺之实’的‘伪善’。”由此内村鉴三开始反思他以往的主张:“所谓进步主义战士之使命,难道就是主张义战,将非文明之地域文明化吗?” 由上可见,“文明”、“人道”、“正义”成了甲午战争时期福泽谕吉、陆羯南和内村鉴三宣扬侵略战争的借口和工具。日本报刊的宣传在动员国内民众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日本学者生方敏郎(1882—1969)回忆说,当时日本民众每天都盼望着报纸给他们带来战况报道,每天谈论的都是战争。当平壤战役胜利的消息传来时,“一个正在扫地的妇女扔掉扫帚,高兴得跳了起来”,一个店员则“像疯子一样冲出了房屋”。因此,美国学者詹姆斯·霍夫曼(James L. Huffman)对此评论说,纽约的约瑟夫·普利策和威廉·赫斯特通过培养一种有利的公共舆论氛围而给美国带来了美西战争,日本的陆羯南、福泽谕吉等人对于中日甲午战争同样也起了这种作用。 甲午战争期间,日本政府还以“文明”话语进行海外宣传,利用西方报刊来展示自己的“文明”形象,为其侵略战争辩护。这样,美国报刊也成了日本政府的宣传阵地。例如,日本驻美国公使栗野慎一郎(1851—1937)在战争期间亲自撰文为日本的战争行为辩解,并向美国民众推销日本。他在1894年11月出版的《北美评论》上发表《东方的战争》一文,声称日本明治维新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是把日本提升到“文明国家”的行列,力争排除干扰使日本“迈向更加开化、更加自由和更强有力保障国家的繁荣”,因此这场战争的发生并非由于日本的扩张,而是日本为了保卫其“进步”不受中国的妨碍。他提出,中国和日本“两个民族在许多方面差异极大,而且近年来他们走上了越来越不同的道路”,日本自结束闭关锁国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而中国仍然“顽固守旧”,“这两个民族的差异在于:日本人意识到了其先前所处状况的危险,寻求从西方文明中获益;而中国人完全满足于维持现状,无意放弃传统的方式。”因此,“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是现代文明势力与世界上最强大和最顽固的保守主义惰性力(vis inertia)之间的斗争。”1895年5月,栗野又在《北美评论》上发表《日本的未来》一文,把日本包装成爱好和平的国家,声称日本学习西方是为了吸收利用日本国家发展所必需的“西方文明和现代进步的元素”,因此日本会保持对外开放,保护外国在日本的贸易和侨民。 留学哈佛大学(后来任日本递信大臣秘书官)的比佐道太郎(Michitaro Hisa,生卒年月不详)于1894年10月在美国《论坛》杂志发表《日中战争的意义》一文,提出“战争确实具有广泛的意义——它是进步与停滞之间的一场斗争。日本的胜利意味着现代文明扩大到朝鲜,以及她的财富向世界开放。相反,中国的胜利意味着延续朝鲜的无能,而且这很可能迟早会屈服于俄国的专制。”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分析了英国和俄国在东北亚的争夺,以及清朝的对朝政策,认为朝鲜处于危险的境地,因此日本的目的就是要维护朝鲜的独立,避免其落入英国或俄国之手。与此同时,他还强调,日本“有道德上的义务支持朝鲜”,“正是日本首先使这个隐士王国开放而受到现代文明的有益影响;正是日本把朝鲜作为一个独立国家介绍给世界。”但是日本支持朝鲜改革和独立的政策受到了清朝的干扰,并与日本在此问题上发生冲突,这就是战争的起因。因此他认为,“日本的主要目标实际上不是攻打中国,而是保护朝鲜的独立。”在文章最后,比佐道太郎针对西方国家对日本的一些质疑进行了辩护,认为“日本人虚饰的文明经不起战争的折腾”和日本“回归到野蛮”这些看法是错误的,因为西方人不相信“日本力图实现从一个半文明国家向完全文明国家的飞跃”。这样,比佐道太郎以维护朝鲜“独立”和西方“文明”为幌子,为日本的侵略战争辩护。 同样,留学纽约大学的大石熊吉(Kuma Oishi,1864-1945)于1894年11月在美国《竞技场》杂志发表《导致东方战争的原因》一文,将这场战争的原因归结为日本维护朝鲜“独立”而清朝试图保持其“附庸”地位、日本推动东亚“文明化”而清朝阻碍这种进步。他提出,朝鲜正处在“从半野蛮向更高文明的转变时期”,日本承认朝鲜的“独立”和“自主”,并且有帮助朝鲜的“崇高抱负”,而清朝则把朝鲜当作“朝贡的附庸”,阻扰其成为“文明”国家,并且因“太多偏见而不欣赏现代文明的价值”,因此中日之间的战争不可避免。不仅如此,大石熊吉辩称,日本进行这场战争不仅为了维护朝鲜的“独立”,也是为了推动中国甚至亚洲的“文明进步”。他说:“通过实践检验来使中国相信现代文明的优越性和她自身的微不足道,并且使中国相信,陶醉在对昔日辉煌的回忆中和忘记了危险及未来的各种可能性是荒唐可笑的,这是日本的崇高使命所关心的;把中国从几个世纪的昏睡中唤醒,将其4亿人口从苦难、愚昧和堕落中拯救出来,以此使文明之光照亮亚洲这块黑暗的大陆,使东方迎来一个安宁和繁荣的承前继后的时代,也是这个海岛帝国的宏伟志向。这一切都促使日本动武。她正在为这个自由、文明和人道的事业牺牲数百万的财富和最优秀勇敢年轻人的生命。”由此可见,日本像在国内利用媒体进行战争动员那样,也打着“文明”和“人道”的旗号,利用美国媒体来引导国际舆论,用西方人熟悉的价值观和话语为日本侵略战争辩护。 此外,日本政府为了展示自己的“文明之师”和对战争法的“遵守”,达到操控舆论的目的,一方面允许国内66家报刊派遣随军记者129人(其中包括11名画匠和4名摄影记者)对战争进行报道,并且邀请了5名欧美报刊派出的记者随日本第二军进行采访报道,其中包括伦敦《泰晤士报》的托马斯·科文(Thomas Cowen,生卒年月不详)、伦敦《黑与白》周刊兼《标准报》的弗雷德里克·维利尔斯(Frederic Villiers,1851-1922)、纽约《世界报》的詹姆斯·克里尔曼(James Creelman,1859-1915)、纽约《莱斯利图画周刊》兼《纽约先驱报》的A. B. 德·盖维尔(Amédée Baillot de Guerville,1869-1913)。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又实行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日本报刊条例第22条规定,禁止发表有关军队调动、军事机密和军事策略的新闻。因此,就在宣战的那天(1894年8月1日),日本当局颁布了“紧急敕令”,规定报纸、杂志及其他出版物刊登有关外交和军事事件时,在出版前要将草稿交给行政厅内务大臣审查,经许可后方能发表。违反禁令的发行者、著作者、印刷者将处以1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并处以200日圆以上300日圆以下的罚金。不久,关于新闻审查的权力由内务大臣转交给陆军和海军大臣。在这种审查制度下,日本政府以保守军事机密为由,几乎封杀一切不利于日本的媒体言论。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万朝报》甚至刊文抱怨说,官方的繁琐审查成了一种人为障碍,使民众不知道战争的进展情况。这种新闻审查对欧美记者也有影响,日本政府对亲日的外国记者会提供一切便利,而对刚正不阿如实报道的记者则会百般刁难,甚至威胁其人身安全。日本政府对美国记者A.B.德·盖维尔和詹姆斯·克里尔曼的态度就是如此。盖维尔因其亲日态度而得到日本政府各种关照,而克里尔曼则由于对旅顺大屠杀的如实报道,在日本成了不受欢迎的人,许多日本报纸点名指责他,其中,《日本报》社论说:“对给我方带来如此麻烦的随军记者,吾军应断绝其关系,从吾军驱逐,拒绝其随军是正当的。”为了控制记者对日军暴行的报道,日军大本营作出决定,从1895年1月8日起,在第二军,除了以前批准的随军记者外,不再准许任何国内外记者随军。也正是在这一天,克里尔曼被迫乘船离开日本回国。 更有甚者,日本政府在甲午战争期间还采取贿赂收买欧美通讯社的办法来影响舆论。1894年11月中旬,日本驻英临时代理公使内田康哉(1865—1936)在给陆奥宗光的报告中说:“为感谢该社(中央通讯社——引者注)以前和今后的尽力服务,拨给了少许的资金。”内田康哉于11月30日给陆奥宗光的另一封电报中说道:“每当出现失实报道,《中央报》总是予以反驳。《泰晤士报》记者证实一个报道说,旅顺口战役后,日本人不加区别地残杀了二百名中国人。《中央报》予以否认,并报道说,除了正式战斗而外,并无中国人被杀。我已经压下了路透社由上海发来的关于我们的士兵在旅顺口犯下最野蛮暴行的电稿。你能否批准我要求的款子,以开始从事报界行动,我已没有钱可用了。”这表明,日本政府不仅收买了中央通讯社和路透社,而且采取了一种“报界行动”来干预和操纵国际舆论。日本驻美公使馆临时代办锅岛桂次郎(1860—1933)于1900年7月23日给青木周藏的一封电报也说明,日本驻美公使馆长期向美国报刊提供有关日本的新闻,驻美公使馆“与美国主要报刊关系良好”,自甲午战争以来“一直通过它们来影响美国的公共舆论”。 由上可见,日本政府在甲午战争期间通过各种手段来控制和影响国内外舆论,利用西方“文明”话语来打造自己的“文明”国家形象。对此,一些西方媒体在战争结束之后便有所认识。例如,1895年9月英国《布莱克伍德的爱丁堡杂志》一篇文章这样评论道:“日本人从战争一开始就希望抓住欧洲媒体来展示自己,在这方面,就像他们在战场上那样,凭借其令人钦佩的远见和组织而取得了成功。他们宣扬自己从事的是一场讨伐黑暗和野蛮的战争,正在传播光明——他们被基督教国家照亮的那种光明,这样他们首先消除了非议。” 三、美国报刊中的“文明”话语 美国报刊对甲午战争从一开始就给予高度关注,对战争进程作了大量报道,尤其是对“高升号”事件、平壤战役、大东沟海战、旅顺战役和旅顺大屠杀、威海卫战役、马关和谈等重大事件普遍作了报道。然而,在美国报刊对此进行报道之时,“文明”话语普遍运用于相关报道和评论中,从而导致大多数美国报刊只是从抽象的西方“文明”价值观而不是从事实出发来评判中日双方的战争行为。笔者以“文明的”、“中国”、“日本”、“战争”4个关键词并列,对19世纪美国报刊数据库(19th Century U.S. Newspapers)进行检索,从1894年7月25日至1895年4月30日共检索到52篇相关文章,表明“文明”一词在报道这场战争中较高的使用频率。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该数据库并不包含《纽约先驱报》、《纽约论坛报》、《纽约时报》、《纽约世界报》、《华盛顿邮报》等报刊。因此,上述检索结果只是一种不完全统计。笔者认为,恰恰是上述几大报刊在19世纪末的美国具有巨大影响,因此,本文的研究也主要以这几大报刊为例,考察甲午战争期间美国报刊相关报道中的“文明”话语。 美国报刊在评论甲午战争时的“文明”话语,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站在西方文明优越论的立场来评价这场战争,认为日本代表西方“文明”而最终会取得战争的胜利。 甲午战争爆发后至平壤战役和大东沟海战发生前,许多美国报刊通过中日双方力量对比来分析战争可能的结果。总的来说,这些分析大多都提到了中国在人口数量、领土面积和物质资源方面具有的优势,但从中日两国民众对战争的态度、军队的组织纪律性及其战斗力等方面进行对比,大多数报刊认为日本由于学习和代表西方“文明”,因此在这些方面会具有一定的优势,最终有可能在这场战争中取得胜利。例如,1894年7月29日的《纽约论坛报》通过对比分析认为,中国在人口规模和地理位置等物质因素上比日本具有决定性优势,但是,“在教育、工业、自由政体以及一切文明的因素方面,日本将会与美国及西欧国家并驾齐驱,而不是与亚洲国家为伍。这种特质在战争以及和平时期都有表现。日本的兵工厂、铸造厂和造船厂都可与世界上最好的相媲美。日本军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要远远胜过中国军队。在勇气、持久的毅力和爱国精神方面,两国之间也无法相比。”因此“有理由指望日本人的精神可能会比中国庞大的物质力量更强大”,最终胜利会属于日本。这一评论,虽然看到了晚清政府的无能可能会抵消其人口众多和地大物博的优势,但总的来说是站在西方文明优越论的角度来评述这场战争。由于日本明治维新以来对西方文明的学习,因此该报断定日本的精神力量会胜过清朝的物质力量。 日本在取得平壤战役和大东沟海战的胜利之后,一些美国报刊又将日本在这两场战役中的胜利看作是“文明”的胜利。例如,1894年10月1日《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文明反对野蛮》的报道,主要内容为R. S. 麦克阿瑟(MacArthur)牧师在纽约加略山教堂(Calvary Church)的讲道,麦克阿瑟声称,“中日之间的战争实际上是野蛮与文明之间、古老的保守和现代的进步之间、异教和基督教之间的战争。”日本在鸭绿江口和平壤取得的胜利是“文明”、“进步”和“基督教”的胜利。“《圣经》教导我们,不侍奉上帝的国家必定毁灭。我们可以进一步说,与这一真理相一致,作为这一真理的自然后果,不遵守当今最高文明法则的国家也必定灭亡。中国必须与19世纪的最高文明保持一致,否则这一文明将把她的帝国碾磨成粉末。”如果说上述《纽约论坛报》的对比分析还稍具理性的话,《纽约时报》这篇报道则纯粹是一种宗教的说教,以基督教文明必胜的神话来解释这场现实中的战争。 其次,美国一些报刊相信这场战争会促进西方基督教文明在东亚的传播,并且希望通过日本的胜利来达到这一目的。 甲午战争爆发之前,清朝和朝鲜的统治者对西方基督教文明一直采取抵制态度,因此被欧美国家指责为“排外”和“保守”,美国一些报刊从日本代表西方文明这一前提出发,希望日本在这场战争中取得胜利,以推动基督教文明向中国和朝鲜的传播。例如,1894年7月25日《华盛顿邮报》的社论中就说道:“由于明显的和天然的原因,美国人民同情日本。我们的衷心祝愿可能对日本在与天朝的战争中没有多大用处,但它当然可以得到我们的祝愿,这也是我们为它所能做的,虽然《纽约先驱报》迫切希望我们的海军给予它大量帮助。”而《华盛顿邮报》之所以断言“美国人民同情日本”,原因在于一些美国人“把这两个亚洲大国之间的战争当作推进基督教的最佳途径”。因此这一社论接着说道:“很可能,这一战争的结果会有利于‘耶稣基督’宗教的传播……《费城时报》说:‘这些异教徒国家为什么而开战,相对来说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看到在冲突中公平地发动战争,无论谁是胜利者或被征服者,这必然对双方都大有裨益。《圣经》能够在基督教国家中发挥战斗作用,但当遇到不信它的异教徒时,剑和战斧就成了基督教文明最重要的助手。这两个国家都需要一场相互大战带来的教训。按照一般原则,战争是令人遗憾的,但一场中日之间的战争必然会给自由的宗教观念带来无价的益处。’”由此可见,以《华盛顿邮报》、《纽约先驱报》和《费城时报》为代表的一些美国报刊,对中日之间的战争不仅持一种幸灾乐祸的旁观态度,而且认为这场战争有益于基督教文明的传播。关于日本通过这场战争在传播西方文明中所扮演的角色,1895年4月9日的《纽约时报》作了如下评论:“考虑到中国人或多或少占了人类的四分之一,中国人的教育对人类进步是一件头等大事。日本人在形势的推动下成为中国人的老师,成为向他们传播文明的真正的传教士。迄今为止,日本人的工作做得特别好,但是他们只是开了个头。必须使中国民众认识到,就像日本民众很久以前就认识到的那样,世界上不是有四种、三种或两种文明,而是只有一种文明,那就是欧洲和美洲的文明,凡不属于这种文明的都是野蛮。当这一真理给中国留下足够深刻的印象时,中国的重生(regeneration)就开始了。”在此,这篇发表于《马关条约》签订前夕的社论,置日本要求清朝割地赔款的苛刻条件于不顾,反而将战争结果看作是日本在传播西方文明方面“工作做得特别好”。 最后,在对待中国的立场上,美国大多数报刊将西方“文明国家”看作一个利益共同体,希望借助于日本的胜利来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大门,由此从中国获取更多权益。 1894年7月31日《纽约时报》发表的社论中就提出,在这场战争中,欧美国家会同情谁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因为,“中国想要使其声称拥有宗主权的所有国家,包括中华帝国本身,对商业及西方文明关闭其国门,而日本的目的则是促使其开放,使其受到西方文明的影响,这也将是日本胜利所具有的效果。”“中国的胜利将会随之强化中国排外和停滞不前的政策,而日本的胜利则会强化日本促进商业和进步的政策。”这篇社论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欧美国家的普遍想法,把日本看作为西方侵略朝鲜及中国开道的急先锋,希望借助于日本的胜利来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大门。正因如此,在战争结束之时,当日本提出苛刻的和谈条件并迫使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时,大多数美国报刊并未表达同情,而是将其看作是日本作为胜利者的理应所得,并从中看到了美国获取利益的机会。《纽约时报》发表社论说:“中日战争中所发生的一切越来越清楚地表明,日本人对中国的惩罚,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扩张,而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和促进文明的事业。”《纽约先驱报》也在评论《马关条约》时说道:“日本以和平条约结束了一场胜利的战争,而这一条约是对其在战场上胜利的奖赏。据说,强加于中国的条款出于仁慈而作了修改。可以看到,赔款的数量只是人们料想中国会被要求赔偿的四分之一。……日本获得大面积领土的割让,意味着东方旧的力量平衡被一个年轻、充满活力和扩张的具有高度文明的国家颠覆。在今后影响远东的所有问题中,都必须以非常严肃的方式来对待这个国家。”《芝加哥鹰报》评论道:“日本胜利的结果可能会使中国开放而卷入外贸和文明……日本人带着(西方文明)这些先进生活的标志,在其前面驱赶着不文明的中国群落,让文明敲打它的后背。” 正因为美国报刊从西方文明价值观和国家利益出发来看待这场中日之间的战争,因此无视日军的侵略本性及其残暴行径,即使旅顺大屠杀这一事实也没能改变美国媒体评判这场战争的话语基调,日本在其眼中仍然代表了“文明”。美国巴特勒《市民报》在1894年12月20日的一篇报道以理解的口吻说道:“旅顺的日军,像受到这种刺激的文明军队,在发现他们被俘的同胞受到虐待后被激怒而进行了屠杀和报复。”1895年1月14日旧金山《晨报》甚至直接采用日本记者的稿子为日本辩护:“出现暴行的地方一定会发生同样的报复。在一切时代的文明中,所有的基督教布道都不会阻止人们进行同样的回击。战场上的日军在旅顺事件之前就已经手下留情,这完全说明他们受到了很强的约束。……在从事战争方面,没有一个民族能有比日本人更好的记录。如果旅顺事件是日本文明的一个污点,那么西方国家的文明显然具有更深色和更多的污点。”由此可见,尽管克里尔曼等人揭露了日军的旅顺大屠杀罪行,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报刊替日本说话,日本依然被视为西方“文明”在东亚的代表。 甲午战争期间美国报刊中的“文明”话语,与美国政府的主张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果说报刊舆论和“文明”话语对日本政府来说只是服务于国家利益的工具,那么对美国政府来说,报刊舆论中的“文明”话语则符合美国政府倡导的价值观,同时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相吻合。在这一点上,报刊舆论和美国政府的主张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致性。这一点通过美国国务卿葛礼山(Gresham,1832-1895)的话典型地体现出来。葛礼山在评论《马关条约》中的有关条款时说道:“我认为,日本占领中国领土实际上是暂时的。这是通常的做法,除了某些特定地区成为赔偿的一部分,付款后就要停止占领。我对日本取得的地位的理解是,和平条约的部分条款是中国取消对进口商品征收国内税。在旧体制下,外国商品进入中国要交常规关税。除此之外,当商品运入内地,还要征收一种额外的税。显然,正是这一点,日本坚持应该取消。其他国家曾努力但没能成功取消这种税,它对外国在与中国的商业贸易中是一种负担。显然,现在日本已经介入并坚持要打破这一壁垒,这不只是为了个人目的,而是为了广大文明国家的利益。如果这是真实的,将使日本在世界面前处于极其有利的地位,而且作为文明的捍卫者,利用个人的胜利为所有国家的贸易谋取利益,日本人再也不能被欧洲人或美国人称为‘异教徒’了。对日本来说,这是一次辉煌的行动,因为这标志着这个国家在世界各国当中向前迈进了一步。”在这一评论中,葛礼山把日本的行为看作是在为欧美国家谋取利益,因为按照不平等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日本在中国获得的特权也适用于欧美列强。因此,葛礼山把日本从中国攫取商业特权看作是“为了广大文明国家的利益”的“一次辉煌行动”,由此呼吁欧美国家不要再把日本人当作“异教徒”。葛礼山的这段话,与美国报刊舆论完全一致,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美国国家利益。当然,这种看法在欧美各国也具有普遍性。例如,1895年5月6日英国《曼彻斯特卫报》在评述意大利公众舆论强烈反对俄德法三国施压日本时,也简明扼要地表达了类似观点:“日本在最近的战争中为文明而战,打倒了野蛮,所有的文明国家都会从中受益”。这种观点,有助于我们理解欧美国家声称的日本在甲午战争之后步入了“文明国家”行列。其实,日本所谓“文明国家”的地位是通过做欧美列强侵略中国的帮凶而获得的。 日本在甲午战争期间自诩为“文明”国家,因此在战争结束时对中国的态度,也有一种“文明”国家对“半文明”国家的心态,并试图从战后条约中体现出来。1895年8月4日的《纽约时报》在谈及《马关条约》所反映的中日关系时,就认为日本把中国当成了一个“半文明”国家:“应该指出的是,日本人在对待中国时规定,一切新条约的签订,其框架都必须以中国同欧洲列强之间现存的条约为基础。这使中国被当作一个半文明国家而与所有文明国家保持一定的距离,而此时日本正在与文明国家缔结友好和商业条约,这些条约把日本当作一个平等国家来对待。当然,条约中的语言并没有表明这一点,但这是事实。”因此,关于《马关条约》反映出来的中国在文明等级体系中的国际地位,英美报刊看得很清楚,只不过这些报刊舆论并没有对中国表示同情,而是认为理所当然。 四、反思甲午战争中的“文明”话语 众所周知,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果是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从中国获得了割地赔款及一系列特权,并且不久后吞并了朝鲜。这种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是日本打着“文明”旗号、按照西方“文明”方式处理国际事务的必然结果。因为,19世纪下半叶正是这样一个时代:西方国家在第二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成为世界的主宰,非西方世界大部分地区沦为他们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为纽带的全球化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以此现实世界为基础的西方优越感也发展成为一种西方人空前的自负,这样,“文明”概念作为西方一切优势和优越性的最好概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发展趋势,西方国家自认为负有教化世界的“文明使命”。关于这种情况,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正像它使农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因此,西方国家在“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的过程中,把是否符合西方“文明”作为他们评判国家行为的最重要标准。如果一个国家或民族,其国际行为没有遵循西方“文明”标准,那么,肩负着“文明使命”的强权国家可以以“文明”的名义教训她:她的人民可以被屠杀,她的领土可以被侵占,她的主权可以被破坏。这种虚伪地高喊“文明”而不顾杀戮和破坏主权的行为倾向,在某种程度上成了19世纪下半叶国际政治和国际舆论话语里的“政治正确”。甲午战争就是日本打着“文明”旗号进行侵略扩张和西方列强以“文明”名义纵容的结果。日本通过战争攫取的领土、利益和特权,似乎就是对日本在战争中保持“政治正确”的“奖赏”。因此,当中国人在战争中被屠杀时,福泽谕吉竟然如此说道:“数千清兵确实本是无辜的平民,被尽数杀光是有些可怜,但要排除阻扰世界文明进步的妨害物,一些杀戮自是难免,他们不幸生在清国那样的腐败政府之下,对其悲惨命运也应该有所觉悟。”在他看来,这些清兵“死有余辜”,因为他们“不幸”生在一个“阻扰世界文明进步”的国家。这种态度,与福泽谕吉文明观中的一个观点相一致:“国家的独立是目的,现阶段我们的文明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而在福泽谕吉眼里,日本的“独立”“是指应该有独立的实力”,实际上也就是与欧美列强平起平坐和称霸东亚的实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日本可以随意使用“文明”这一工具,以“文明”名义标榜自身“政治正确”,并赋予其侵略朝鲜和中国以合法性。就在日本怀着自己的目的操纵“文明”话语之时,西方一些国家及其舆论在“文明”话语中也出现了选择性失明,无视旅顺大屠杀和日本的侵略行为,高唱日本的胜利意味着“文明的胜利”。 然而,我们只要回顾一下西方“文明”观念的演变史,便可以发现西方“文明”作为一种话语,只是反映欧洲社会特性的地方性概念。埃利亚斯的研究表明,欧洲“文明”概念源于中世纪宫廷社会的“宫廷礼仪”,经文艺复兴时期的“礼貌”,最终于18世纪中叶出现“文明”这一名词,到19世纪发展成为反映欧洲现代社会特性的“文明”概念,并且随着欧洲的对外扩张而传播到世界其他地方。在欧洲扩张过程中,“西方国家……自认为自己是一个现存的,或者是稳固的‘文明’的提供者,是一个向外界传递‘文明’的旗手。……从这时候起,那些推行殖民政策,并因此而成了欧洲以外广大地区上等阶层的那些民族,便将自身的优越感和文明的意识作为为殖民统治辩护的工具,就像当年‘文明’概念的鼻祖‘礼貌’和‘开化’曾经被宫廷贵族上等阶层用来为他们的统治进行辩护一样。”实际上这也意味着“文明”是有边界的。欧洲国家是“文明”的,不具有欧洲社会特性的地方则是“野蛮”的或“半文明”的,这样就以“文明”标准在不同国家或民族之间划出了分界线,这种边界确立起了19世纪文明等级制的世界图景,欧美“文明国家”是“国际社会”成员,其他国家或民族则处在这个圈子之外。然而,“文明”的边界是移动的,即“国际社会”可以接纳新成员而不断扩大,“半文明”或“野蛮”国家可以达到“文明”标准而成为“文明”国家,进而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这种话语,一方面让西方扩张进程中的“文明使命”具有了合法性,正如美国历史学家布鲁斯·马兹利什(Bruce Mazlish,1923-2016)所说:“欧洲人统治支配其他民族,确立自身主导地位时,用文明概念为其行为开脱,提供合法依据。”另一方面,这种话语也让“非文明国家”在这个等级体系中有了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使它们接受这种等级体系的“合法性”,并自愿接受其规则。19世纪下半叶的日本便成了这类国家的代表。这样,在19世纪西方推动的全球化进程中,“文明化”和“西方化”也就成了世界潮流,由此在国际社会中赋予“文明化”以“政治正确”性。 需要指出的是,当“文明”话语依附于西方经济和军事实力而在扩张中强行获得普世性时,其强加于非西方世界的潜在规范力便成了一种软暴力,也就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所说的符号暴力,笔者在此称之为“话语暴力”。“这种合法的符号暴力,就是这样一种权力,即在一特定的‘民族’内(也就是在一定的领土疆界中)确立和强加一套无人能够幸免的强制性规范,并将其视之为普遍一致的和普遍适用的。”无疑,这一界定可以适用于世界政治舞台和国际舆论环境,将19世纪的“文明”标准视为国际政治和舆论中的一种强制性符号暴力。布迪厄认为,符号暴力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误识”(misrecognition),即“社会行动者对那些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暴力,恰恰并不领会那是一种暴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暴力”。这种“误识”也正是19世纪下半叶“文明”话语在世界政治领域的实践过程中所具有的特征。非西方国家在西方经济和军事霸权下接受了“文明”话语,并遵循“文明”标准而参与了这一话语实践,不自觉地认可了这种施加在它们身上的符号暴力。于尔根·奥斯特哈默在描述19世纪欧洲对世界的影响时也指出,“其他地区将欧洲作为衡量的尺度和标准。欧洲对世界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点:往往以暴力方式被加以利用的权力;通过资本主义扩张的无数渠道得以巩固的影响力;就连许多欧洲的受害者也无法抗拒的榜样作用。” 总之,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由欧美国家主导并被日本操纵利用的“文明”话语,通过国际舆论而演变成国际政治中的符号暴力。日本凭借其宣传、公关及在战场上的有利地位,成功操纵了“文明”话语,并与西方国家一道掌握了战争中评判是非的国际话语权,把自己划在了“文明”的阵营,由此给自己的侵略行为披上了“正义”和“合法”的外衣。相反,清代中国则被贴上“野蛮”和“妨碍进步”的标签而被污名化,由此丧失了对日战争的正义性,不仅承受了旅顺大屠杀和割地赔款,而且没有得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大多数媒体的理解和同情。以史为鉴,当今国际政治中一些西方国家仍然打着“文明”和“人权”旗号,通过制造国际舆论并掌握话语权,为其干涉他国内政寻找合法性,值得我们警惕和反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