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创了民族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 边疆民族宗教统战工作理论创新和治理经验制度化持续推进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先后召开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科学分析民族工作、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边疆民族宗教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攻方向,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等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方针和全面部署。出台了系列促进边疆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发展的重要文件和法规条文,《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颁布实施、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国家民委、国家公安部、教育部等国务院各部委颁布施行有关双语教育、公民民族成分登记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的系列配套文件,实施人才计划等配套工程。将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实施《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对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兴边富民行动提出支持,推动实现稳边安边兴边的具体举措。 从中央密集召开的各项专题会议到党的十九大,涉及民族工作的内容之多,对民族工作的重视之高,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无不闪耀着创新的光芒,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特征和要求对民族工作的思考与实践,[37]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围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在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斗争和反“三股势力”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事务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加强环境保护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38,39]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上升为全局性工作,[40]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民族宗教工作本质概括为群众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推进边疆民族宗教统战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提出依法治疆、依法治藏、依法治教等重要原则,出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推动统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宗教统战领域的系列理论创新与工作部署,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与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有效地促进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格局发展的良好态势,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夯实。近年来,我国边疆民族宗教统战工作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迎来了西藏(50周年)、新疆(60周年)、内蒙古(70周年)、宁夏(60周年)和广西(60周年)五个自治区成立逢十周年的纪念日。各自治区举办了隆重的庆祝活动,中央政府均派出了代表团前往祝贺,各族各界干部群众欢聚在一起共襄盛事,共同庆祝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守望相助、亲如一家,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 (二) 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稳步推进 中华民族共同体在内涵和外延上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作为人的共同体,即全体中国公民的共同体;作为文化的共同体,即在各民族文化特色的基础上逐步交融、整合形成中华民族文化共性的共同体; 作为经济利益的共同体,即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形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关系。[41]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既需要物质基础,也需要思想认同,需要在思想基础上建立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示“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2014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将“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纳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八个坚持”中。同年12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这个基本要求。此后有关“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体和关键。2015年5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将民族工作从“四个认同”调整为“五个认同”。同年国庆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基层民族团结优秀代表时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炼出了各民族是互相离不开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2017年12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时代命题。从“积极培育”到“筑牢”和“牢固树立”,再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简单的词汇使用的变化,而是充分地体现了党中央在新时代、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民族工作新内涵和重大历史使命认识不断深化的演变过程,更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指导思想在民族工作这一具体领域的体现,是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关系的深刻反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不断发展的思想精华,也是中国共产党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理论主线和指导方针。[42] 2.“中华民族”入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宪法保证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序言第七和第十自然段增加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容。这是“中华民族”首次写入中国宪法,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在中华民族发展史和现代民族国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中华民族”入宪,从根本法的高度确立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56个民族的宪法地位,为把握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提供有力的宪法遵循,在法律基础上奠定了中华民族认同、各民族自我认同和各民族相互认同的依据和基础。“中华民族”入宪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根本法保障,从根本法的高度为《民族区域自治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最高效力依据,有助于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运行,有助于遏制民族分裂主义的抬头,有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根本法保障,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56个民族共同的最高利益。[43] 3.增强五个认同不断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筑牢民族团结的人心防线,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各地召开了部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实施意见》。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不断增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牢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稳步推进。十八大以来,各民族地区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落实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国家层面加强对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执法检查,另一方面五大自治区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民族区域自治格局,让境内各少数民族都能充分享受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其次,着力提升各族人民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获得感,提升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指引下,民族地区明确提出了加快各项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强调做好“四个方面、八个重点”工作。中央支持、发达地区支援和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三个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族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第三,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持续推进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不断开创祖国边疆繁荣稳定团结和谐新局面。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在各族群众中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第四,繁荣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发展和繁荣各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融合性发展方面迈出新的重大步伐,唱响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主旋律,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第五,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把促进各民族“三交”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积极构建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民族“三交”工作的实践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本形成省(区) 、州(地市盟) 、县级及以下的多级联动格局,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不断改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 (三) 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小康化均等化 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没有前两者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党和国家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与投入,深入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加大对口支援、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民族教育和传统文化保护、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等工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地区五位一体建设格局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为2020年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1.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量质齐升,民生显著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民族地区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与全国差距不断缩小。除内蒙古外,其他7省区GDP增速多年来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藏、贵州、云南等民族省(自治区)GDP增幅名列前茅;2017年民族八省(区) GDP全年实现8.49万亿元,同比增长7.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8.87万亿元,增长11.8%。[4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支撑作用增强,民族地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要素配置,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加快调结构、促转型的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数据、电子商务、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较快,贵州持续打造国家大数据中心,青海青藏高原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大数据中心投入使用;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旅游产业成长为支柱产业的趋势明显,旅游发展从“景点旅游”模式走向“全域旅游”模式,2017年民族八省区共接待游客21.56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639.23亿元。①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率不断提高,推进“三农”发展新跨越,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加强。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相继在民族地区安排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发展。截止到2017 年底,民族八省(区) 铁路运营历程达到3.45万公里,公里通车里程11.5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2万公里) ,贵州省首先实现“县县通高速”。①民族地区通村公路“毛细血管”建设也取得巨大突破,内蒙古提前实现建制村(嘎查)通硬化路的目标;广西实现建制村公路通畅率99.8%。2017年,随着“银西高铁”、“宝兰高铁”和“张呼高铁”等线路陆续建设开通,除西藏区外其他民族省区都已经进入高铁时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黄河沙坡头水利枢纽工程、广西百色水利枢纽工程、西藏满拉水利枢纽工程、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重大水利枢纽建成并投入使用,发挥了航运、发电、灌溉的综合效益;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全面推进,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快速追赶发达地区步伐,一批大数据中心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宽带普及率不断提高,2018年底宁夏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均超过100%,青海省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超过98%。移动电话(手机) 用户规模不断增长,民族八省区用户规模数已达2.13亿户。[45]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边境贸易迅速发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快边疆发展与边疆巩固、边境安全视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党中央作出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决策部署后,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开始形成,边疆民族地区拓展了我国向西和沿边对外开放的战略空间,众多民族地区从对外开放的大后方变成了最前沿、桥头堡,从对外贸易的“冷区”、末梢变成了“热点”、枢纽。我国与周边国家倡议建设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蒙俄、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周边地区经济走廊,也将拓展民族地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空间。2015年,《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为民族地区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提供了重大机遇。2017年,民族八省区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108.6亿美元,与1978年的4.86亿美元相比,增长了228倍。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民生显著改善。2017年,民族八省(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1553元,同比增长率为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0442元,增长率为9.2%。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精准扶贫方略在民族地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已宣布摘帽的28个贫困县中有21个在西部和民族地区;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2016-2018年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民族八省(区)1133.1亿元,占全国总投入的43.9%;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结对关系实现对30个自治州和西部地区贫困县的全覆盖。2017年,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减少到1032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为6.9%,比2010年下降了27.2个百分点。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扶持。《“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列出了9大支持政策,提出了37个工程项目,扶持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增加到2390个。实施兴边富民计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六大工程、34项子工程,实施范围覆盖197万平方公里边境地区、30多个民族、2300多万人口。特别是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政策,切实做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内生动力。 2.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与全国一道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充满信心。[46]民族地区政治建设定位明确,重点突出,技术路线方向日益明晰。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日常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党加强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民族地区中国共产党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在不断提升,思想、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得到加强。各级统战部、人大、政府和政协中的民族工作机构设置逐步完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涉疆涉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会议机制,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表彰机制,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传统体育运动会、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等活动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 依法维护各民族平等权利,强化对各民族公民权益的司法保障; 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依法有力打击“三股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平等、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少数民族文化日益繁荣。十八大以来,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4年《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对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提出了要求,指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要把继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同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传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十三五”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其他涉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门性文件,都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做出部署。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实施了“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电影放映“2131工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文艺创新蓬勃发展,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复苏繁荣,少数民族文艺人才辈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稳步发展,新闻出版全面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一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文物保护、古籍整理与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广泛开展,已经挂牌两批105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 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家民委双语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民族教育办学规模和师资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先后实施了“特岗计划”、“免费师范生教育”、“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民族地区教育人才培养取得较大成绩;通过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两基”攻坚计划、“两免一补”政策,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双语教育等方面取得长足发展。民族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成绩喜人,初等、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已形成一定规模,国家民委直属高校招生计划不断增长,高校安排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了自己的大学生,大多数少数民族有了硕士、博士研究生,维吾尔、回、朝鲜、纳西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全国的平均水平。民族地区科技事业进步较大。研究与实验发展(R&D)人员数量从2010年12.3万人增至2017年的30.9万人,年均增长率为8.6%;2017年,民族八省区R&D经费内外部支出共计681.9亿元; 三种专利有效数25.8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6.5万件。民族地区医疗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民族八省(区)卫生机构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和卫生机构床位总数等各项指标的增长率在2011-2018年间大部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每千人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与全国水平差距也呈缩小趋势。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民族医药得到广泛开发和应用,已系统整理少数民族医药重要文献150 部,编纂少数民族医药古籍目录1864部。同时,筛选出140项少数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并推广应用,涉及28个少数民族,服务患者23.77万人次。启动健康扶贫工程,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多措并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民族地区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和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保障覆盖面越来越广。2017年,民族八省(区)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84.6 万人、7771.8万人和15076.6万人,2012-2017 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1.4%、3.01%和38.6%。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社会救助人数趋于稳定。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西部地区生态功能修复工程和重大生态工程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在生态修复、减排治污、生态功能区和保护区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治理成效逐步显现。2016年,民族八省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均呈上升状态,其中宁夏、西藏分别从89.92%和12.66%上升至98.28%和91.15%,上升幅度较大。[47]民族地区污染防治投入不断增长,防治效果良好。2014年以来,民族八省(区) 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资源投入力度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投资、林业投资综合和各单项额度等指标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了各地GDP 占全国的比重。水体、土壤与大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亿元GDP的排污量指标都有所下降,大部分地区排污优化程度出现提高态势。 我国超过一半的自然保护区分布在民族地区,截止2017年底民族地区拥有自然保护区647个,总面积达到10109万公顷,占全国总面积的68.7%。各地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广西、云南、青海、新疆森林覆盖率有所提升,云南、贵州、广西、青海空气优良率较高,其中云南2017年全省空气优良率达到98.2%。根据第三方的评估,2016年民族八省(区)中有5个省(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即中国省域生态文明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西藏得分79.38位于第1 等级,青海、西藏、云南、贵州、广西环境质量位于全国前列。[4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