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號Ⅱ98DYT4:51簡有如下內容: 白□一分熬十□ 其中“白”字下一字字形為,整理者缺釋。[1]張俊民先生認爲此字是“薟”,且認為“十”爲“令”字誤字。[2]我們認為“令”字之釋是正確的,但是所謂的“薟”字應爲“蓋(盖)”字。諸如居延漢簡中常見的“蓋”作以下形:[3] 、、、 、、 通過比較可見。上提玉門關漢簡的字形與居延漢簡的“蓋”字形基本一致,故我們將其釋爲“蓋(盖)”,因漢簡隸書的草化過程明顯,所以漢簡中的“蓋”形寫法和現代通行楷書“盖”形毫無二致。 “白蓋(蓋)”應是一味藥材,我們認為其應讀為“白葛”,《説文》:“蓋,苫也。從艸盇聲。”按盇即盍字。又《說文》:“葛,絺綌艸也。從艸曷聲。”“曷”,《說文》:“何也。從曰匃聲。”“蓋”“曷”二者常通假,如郭店簡《緇衣》簡四〇“句(苟)又(有)車,必見其。”字今本《禮記·緇衣》作軾,影本讀,云即車蔽。裘錫圭按語疑讀為蓋。《文選·西都賦》:“軼埃堨之混濁。”李善注:“許慎《淮南子注》曰:‘堨,埃也。’堨與壒同。”[4]又《逸周書·酆保解》:“葛其戎謀。”孔晁注:“葛,古通蓋。”此外“曷、渴、鶡”與“盍”皆可相通。[5] 以上例子可證“蓋”可讀為“葛”。“白葛”,即“白兔藿”的別名。據《本草綱目》載:[6] 「釋名」白葛(《本經》)。 「集解」《別錄》曰∶“生交州山谷。” 弘景曰∶“此藥解毒,莫之與敵,而人不復用,不聞識者。” 恭曰∶“荊襄山谷大有之。蔓生,山南人謂之白葛。苗似蘿藦,葉圓厚,莖有白毛,與眾草異,用藿療毒有效。而交廣又有白花藤,亦解毒,用根不用苗。” 保昇曰∶“蔓生,葉圓若蒓。今襄州北、汝州南岡上有。五月、六月採苗,日干。” 「气味」苦,平,无毒。 「主治」蛇虺蜂蠆猘狗菜肉蠱毒,鬼疰。《本經》:“風疰。諸大毒不可入口中,皆消除之。又去血,可末著痛上,立消。毒入腹者,煮汁飲即解。”《別錄》:“風邪熱極,煮汁飲。搗末,敷諸毒妙。李珣” 由《本草綱目》的記載可知“白葛”主要用於解毒。簡文“白蓋(葛)一分熬令□”中應該還有其他藥物,但簡文殘缺不得而知。 (二)編號Ⅱ98DYT4:57簡有如下內容: □膏藥 其中“膏”字上一字作形,整理者缺釋。按此字應為“皮”字。漢簡中常見的“皮”作如下形:[7] 、、、 通過比較可見形右側筆劃基本殘泐,但還能看出其右下側的“又”形。簡文“皮膏藥”可能是指將膏藥分攤于動物皮上,然後再敷貼患處。《中國大百科全書·中醫卷》載:“膏藥,用硬膏(外用膏藥)貼敷患處治療疾病的藥物療法。此法又稱膏藥法。常用於外科瘡瘍腫毒,也可用於某些皮膚病和跌打損傷,以及癥積等。硬膏是取膏藥基質(如植物油)加熱,投入藥物細末再加熱煎炸,然後取其上清藥油繼續煉熬,待其滴水成珠,下入鉛丹而成的外用膏藥,在應用時,可將膏藥分攤于狗皮、布、紙上,貼於患處。硬膏有黑、白兩種。”[8] 已出土漢代早期的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中約有40個外“敷”膏藥,說明膏藥在當時是重要劑型。我們知道,膏藥經皮膚發揮作用,貼膏藥療法是中醫臨床常用的外治方法之一,它遵循中醫辨證論治及中藥的功效、主治與歸經的原則,充分利用藥物互相協調為用的效能,組成多味藥物的複方,以發揮藥物的良好效果。在調氣血、通經絡、散寒濕、消腫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雖然上擧玉門關漢簡的“皮膏藥”內容具體所涉藥物不詳,但至少說明膏藥在當時漢代邊關惡劣環境下發揮了重要醫療作用。 附記:小文蒙何有祖、肖從禮二位先生幫助!在此表示感謝! [1]張德芳、石明秀主編:《玉門關漢簡》,中西書局,2019年,紅外圖版第170頁。下引此書同,不另注。 [2]張俊民:《敦煌市博物館藏漢晉簡牘札記之(三)——醫藥簡補釋一例》,武漢大學簡帛網: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487&tdsourcetag=s_pcqq_aiomsg[2019-12-30]。 [3]佐野光一編:《木簡字典》,[日]雄山閣出版株式會社,1985年,第626頁。 [4]王輝編著:《古文字通假字典》,中華書局,2008年,第616頁。 [5]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637頁。 [6]李时珍编纂,刘衡如、刘山水校注:《本草纲目》(第四版),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898頁。 [7]佐野光一編:《木簡字典》,[日]雄山閣出版株式會社,1985年,第518頁。 [8]傅世垣主編:《中國大百科全書·中醫卷》,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0年,第110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1月4日20:5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