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马公民权实际价值的增值:认识变化之必然性 就本质而言,促使意大利人对罗马公民权趋之若鹜的是它所承载的实实在在的价值。当然,早在公元前2世纪前半期,与意大利其他城邦公民身份相较,罗马公民身份业已具有明显优势,如在经济方面具有免税特权,在政治方面具人身保护权等。但如前所述,不宜夸大意大利人追求罗马公民权的历史性和积极性,也不宜夸大罗马公民权对于意大利人的实际价值,毕竟直至公元前125年意大利人才公开追求罗马公民权。然而,从公元前125年到前91年,随着环境的变化,对于意大利人而言,罗马公民权具有的实际价值不断上涨,并最终促使他们的态度发生巨大转变。具体而言,在此期间,罗马公民权实际价值的增长主要体现在下述两大方面。 首先,经济权利。古代农业社会,最重要的资产莫过于土地。罗马公民权首先意味着占有土地的权利和机会。在罗马共和国后期,对于意大利上层来说,寻求罗马法对其土地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和迫切。此前,在未得到罗马当局正式批准的情况下,意大利精英广占罗马公有土地。虽然罗马当局对此一直持默许态度,但在法理层面实属非法占有。自公元前2世纪20年代起,意大利人的不安全感骤然上升。因为大格拉古设立的土地分配委员会,将罗马国家保有的大部分公有土地分配殆尽,“可兹再行分配的罗马公有土地大都掌握在意大利人手中”。(45)因此,当后期土地委员会的分配工作开始涉及意大利人实际占有的公地时,立即招致他们强烈反对。在保守元老的阻挠下,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46)虽然意大利人暂时躲过了这场危机,但并不意味着他们获得了占有公地的安全保障。显而易见的是,虽然土地分配委员会分配了相当数量的土地,但仍远未满足所有罗马破产农民的土地需求。并且罗马小农破产的趋势仍在继续,他们是罗马兵力的源泉,且拥有罗马政治家所必需的选票。因而,大格拉古之后,一些富有远见卓识的罗马政治领袖不断试图解决小农土地问题。在这种形势下,意大利人保有的公地就极可能成为下一轮分配的对象。罗马公民权乃是消除意大利人不安的关键,因为“公民权能使意大利人获得对其所占有的大量公地的合法控制权力”。(47)恰如霍华德(Randell S.Howard)所断定:“对意大利人来说,如果罗马公民权不是暗含着对土地的保护作用,那么它便一文不值。”(48)概言之,公元前2世纪20年代后,随着占有罗马公地的安全系数的降低,意大利人更为迫切地希望获得罗马公民权。 公元前2世纪下半叶,基于土地分配的机会,意大利普通农民对于罗马公民权也更为青睐。按照罗马法律及惯例,唯有作为城邦一份子的公民才有资格参与土地分配及殖民计划。(49)此前,罗马虽然曾创建了一批拉丁殖民地,拉丁人及部分同盟者也可参与其中,然而,自公元前177年以后,罗马再也没有创建过拉丁殖民地,拉丁殖民地计划实际上业已终止。(50)大格拉古之时,为解决小农土地问题,罗马重启了土地分配计划,但参与者仅限于公民,非公民并不在资格范围之内。(51)因此,对于生活艰难的意大利小农而言,赢得了罗马公民权就意味着取得诱人的土地分配机会。 总之,自公元前2世纪20年代开始,罗马公民权,对于意大利精英意味着取得其实际占有公地的合法地位,对于意大利小农则意味着诱人的土地分配机会。虽然这些权利固属罗马公民权久矣,但是随着环境的变化,在意大利人眼中,获取这些权利变得急迫和可贵起来。 除土地外,通过获得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还能期望取得其他经济权利。公元前2世纪20年代以来,不论对于意大利平民还是精英来说,罗马公民身份带来的土地之外的权益皆在持续增长。在格拉古时代,罗马国家开始以发售廉价粮食的方式救助贫穷公民。虽偶有中断,但总体而言,救济力度和规模不断增强。(52)历史证明,该政策使罗马城具有其他意大利城市无可比拟的魅力,吸引着一波又一波的意大利人涌入罗马,而公民资格是参与这场分配盛宴的门票。此外,附属于公民身份的政治权力——投票权蕴含的收益也在不断上升。公元前2世纪以来,随着罗马社会财富的急剧增长及政治竞争的日益激烈,选票成为公开出售的商品,价码也水涨船高。虽然此项收入并不稳定,但考虑到罗马每年召开的投票会议多达50余次。(53)因此,价格不断上涨的选票以及大量投票机会无疑为公民提供了获利的可能,对于普通民众尤其是贫困者而言,上述收入绝非无足轻重。 对于意大利精英尤其是骑士阶层来说,罗马公民权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商业利益。在伽巴(Gabba)看来,同盟战争爆发的根源在于意大利商人阶层试图通过战争赢得公民权后,迫使罗马当局执行更富扩张性的对外政策,以满足他们对商业利益的追求。(54)虽然伽巴的论断遭到广泛批评,(55)然而,综合而论,即便伽巴高估了经济利益的重要性,但任何人都无法完全否认罗马公民权能为骑士阶层带来的经济优势。罗马财政系统中利润丰厚的项目例如包税权等,仅面向公民开放,没有公民权的意大利人根本无法染指。并且对于居住在行省的罗马人而言,公民身份还能使他们免于当地捐税。公元前2世纪中期以来,意大利人更深地融入了罗马帝国对行省的劫掠之中。因此,在意大利骑士阶层眼中,罗马公民权意味着更多的商贸特权和机会。 其次,政治权利。公民权能够赋予其持有者相应的政治身份。恰如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所指出的“人是政治的动物”,“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可以说他是那一个城邦的公民”。(56)易言之,在古代社会,对城邦事务尤其是政治事务的参与被视为公民权的核心内容。其中,在公民政治权利的积极层面,任职权和投票权是最主要的内容,甚至有学者将同盟战争爆发的原因完全归结于意大利人对平等政治地位以及参与罗马政治的渴望,(57)虽然该论点尚有讨论余地,但不言自明的是,意大利人对罗马公民身份的渴望,必定包含着他们对公民权中投票权和任职权等积极政治权利的考虑。但基于下述两点原因,笔者对该点作简略处理:其一,关于罗马公民权中所蕴含的积极政治权利已有多位学者论及;(58)其二,对于意大利人而言,积极政治权利固然极为重要,但考虑到本文关注焦点时段是公元前125年至前91年,不论相较于此前,还是本时段内,罗马公民权中所蕴含积极政治权利的内涵并未发生显著变化。因此,本着人详我略、关注变化焦点的角度考虑,笔者认为对罗马公民投票权和任职权等积极政治权利做简要处理不为不当。 实际上,对意大利人而言,附属于罗马公民身份的政治权力并不限于积极层面的权力,其消极层面权利带来的自我保护功能也同样重要,尤其是公元前2世纪晚期以来,随着罗马帝国势力的不断膨胀,其官员帝国主义作风也日益增长,他们把在行省作为征服者的姿态和行事作风带到意大利,在意大利肆意抢劫神庙、勒索钱财、滥用暴力,视意大利人为臣民而非同盟者。汤因比(A.J.Toynbee)认为,罗马人已经变成了意大利人的残酷霸主,虽然意大利人的司法地位没有变化,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却恶化了。(59)随着罗马人蛮横作风的蔓延,即使意大利人拥有申诉权,也已无法有效抵抗罗马官员的任意欺凌。在缺乏有效手段制约罗马官员的情况下,意大利人必然会陷入任人鱼肉的境地,其自我的保护能力也才会相应增长。朱古达战争中,图比略(Turpilius),一个拉丁城市公民,尽管享有申诉权,但仍被鞭笞并迅速处死。(60)申诉权未能对他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大概是源于他本人及其部族尚未获得罗马公民权,无法从政治上对罗马官员产生制衡和威慑。(61)正如鲍桑葵(B.Bosanquet)所言:“没有政治自由,法律上的自由就无真正保障;人们所以要求分享高度积极的政治义务与职能,其根源在于法律上的自由不断遭到侵犯。”(62)在罗马独裁统治之下,意大利人有效保护自己的唯一途径只能是罗马公民权,由此取得参与罗马法律制定以及官员选举的资格,从而具有惩治罗马官员的潜在可能性。正因如此,公元前1世纪早期罗马改革家已不再试图授予意大利人申诉权,因为在意大利人眼中,申诉权已经苍白无力,能够有效保护他们的唯有公民权。 需要说明的是,罗马公民权所承载的价值远不止上文所述内容,但本文并非意在穷尽罗马公民权价值的所有方面,且限于时段和主题,本文仅关注于公元前125年至前91年期间意大利人眼中罗马公民权的增值状况。在意大利人看来,自公元前2世纪2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以及政治环境的变化,原本地位并不突出的罗马公民权日益重要。不仅能为他们带来更加明显的经济利益,而且在人身和财产保护方面的功用日益彰显。因此,罗马公民权逐渐成为意大利人孜孜以求的目标。当和平方式不能取得时,他们只好诉诸武力。 综上所述,公元前125年到前91年期间,意大利人对罗马公民权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明显的转变过程。公元前125年之前,意大利人尚未将罗马公民权视为奋斗的唯一目标,相当部分意大利人仅满足于申诉权,此时的罗马公民权对于意大利人的吸引力尚属有限。但至公元前91年,意大利人对罗马公民权如此狂热,以至于不惜发动了声势浩大的同盟战争。究其变化因由,一方面,源于在该时段内罗马法律开始认可双重公民权,意大利人获得罗马公民权的法理障碍消除;另一方面,共同的战斗经历、以马略为代表的罗马新公民的示范等因素都提升了意大利人对罗马的认同意识。更重要的是,公元前125年到前91年,意大利人眼中罗马公民权的实际价值不断增长。罗马公民身份除早已蕴含的投票权和任职权等积极层面的政治权利外,其他层面的效用逐渐凸显。它不仅能为意大利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权利,而且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的保护功能也日益重要。因此,当和平手段无法达成目标时,意大利人便断然发动了规模空前的同盟战争。战争虽以罗马的胜利而告终,但战后罗马不得不将其公民权广泛授予意大利人。这一结果表明罗马人业已意识到意大利人对于罗马国家的重要性,同时,也暗示着意大利人对罗马国家的认同意识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这为他们迅速而顺利地融入罗马国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罗马公民身份的成功获得,无疑又为他们更广泛更深入地融进罗马国家共同体成为可能。总之,同盟战争加快了意大利半岛罗马化,推动了松散的罗马—意大利联盟向统一的罗马国家的转化。当然,一方面,由于罗马当局的保守特性,使其顽固地拒绝意大利新公民与罗马老公民享受完全相同的权利,因而对意大利人融入设置了若干门槛;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意大利部族根深蒂固的民族特性,使他们不愿放弃本民族的独立地位而彻底融入罗马国家。因此,意大利半岛一体化的过程实际上并非一蹴而就,中间不乏曲折,甚至是掺杂着不少激烈冲突。然而,无论如何,战后不久,几乎所有意大利自由人都获得罗马公民权,成为罗马国家集体中真正的一员,意大利地区最终也得以融合为一个整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