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志 翟霖林 张华 杜林渊 王蕾 赵汗青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 延安市文物研究所 延安大学历史学院 摘 要:2016~2018年,对芦山峁遗址进行了发掘,在大营盘梁地点发现由一座大型院落和两座小型院落组成的建筑群,出土了一批板瓦和筒瓦,并发现在建筑基址的夯土内放置玉器的现象,对研究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阶段的建筑工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陕西延安市; 芦山峁遗址; 夯土台基; 院落式建筑; 庙底沟二期文化 芦山峁遗址因最早发现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芦山峁村而得名。1981年,延安市群众艺术馆从芦山峁村征集到28件龙山时代的玉器,并调查发现了芦山峁遗址[1]。1992年,芦山峁遗址被陕西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24万平方米。1998年出版的《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刊布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确认芦山峁遗址的分布范围为60万平方米[2]。 2013年,延安市文物研究所开始对芦山峁遗址开展调查工作。2014年,陕西省文物局委托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延安市文物研究所及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对芦山峁遗址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和测绘工作。通过调查,发现芦山峁遗址的分布范围横跨多个村庄,主要分布在李渠镇的芦山峁村、双田村及河庄坪镇的陈团沟村、新窑沟村和小沟村,西临延河,东临碾庄沟(图一)。两条河沟之间约700万平方米的范围内,散布着超过5处庙底沟二期文化至龙山时代的文化遗存分布区域。此外,遗址内还分布着仰韶文化、商周时期、汉代和宋金时期的少量文化遗存。 图一 遗址位置示意图 遗址的核心区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位于延河与碾庄沟之间名为大山梁的分水岭上,大山梁顶部由北向南依次分布着四座庙底沟二期文化至龙山时代的夯土台基,分别名为寨子峁、小营盘梁、二营盘梁和大营盘梁。勘探资料表明,每座夯土台基顶部都规整地分布着大型夯土建筑遗存。此外,在大山梁两侧的山坡上,整齐地分布着多排窑洞式小型房址,并有一些墓葬位于房址内。 2016~2018年,为了解遗址核心区的建筑布局和文化内涵,我们连续3年对大营盘梁地点开展发掘工作(该地点的探方和探沟编号前统一加英文字母A),并于2018年秋季对核桃树坬等山坡地带的窑洞式房址开展小范围发掘,发掘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此外,对一些亟待保护发掘的区域实施了抢救性清理。下面简要报道这一阶段发掘的主要收获。 一、地层堆积和文化分期 这一阶段发掘区域主要为山梁顶部的大营盘梁地点,地势平缓开阔,地层堆积比较简单。最上面为现代耕土或扰土层,中部有宋金时期和商周时期的堆积,下面则是属新石器时代的龙山文化晚期堆积和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院落遗迹。有些区域耕土或扰土层下直接叠压着新石器时代堆积。下面以AT2924和AT3422北壁剖面为例,介绍发掘区的地层堆积状况。 (一)AT2924北壁剖面(图二) 第1层:耕土层。浅黄色土,土质疏松,夹有少量粉沙,含植物根茎和近现代瓷片、铁丝、煤渣等,厚0.13~0.18米。出土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和宋金时期的陶片、瓦片、玉器残片等。 第2层:宋金时期文化层。灰褐色土,土质较疏松,含植物根茎、炭屑、灰烬等,一般厚0.1~0.22米,在一些原始地势较低处厚达0.5米左右,分布普遍。出土宋金时期的建筑构件、瓷器和宋代铜钱等,并出土少量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晚期的陶片、瓦片等。该层下局部叠压有破坏较严重的宋金时期的庙宇建筑遗存,同时叠压有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房址F2, F2之下为夯土台基。为了对重要遗迹进行保护和展示,目前尚未对F2等房址及其下面的夯土台基进行解剖。 (二)AT3422北壁剖面(图三) 第1层:耕土层。浅黄色土,土质疏松,夹少量粉沙,含植物根茎、烧土块和近现代瓷片、铁片、塑料、煤渣等,厚0.14~0.2米。出土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晚期和宋金时期的陶片、瓦片等。 第2层:扰土层。灰黄色土,土质疏松,夹少量粉沙,含植物根茎、灰烬、炭屑、烧土块和近现代瓷片、煤渣等,厚0.16~0.26米。出土少量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晚期的陶片及宋金时期的建筑构件、瓷片等。该层在发掘区内普遍存在,是现代平整土地形成的堆积。 图三 AT3422北壁地层剖面图 1.浅黄色土 2.灰黄色土 3.灰褐色土 4.浅灰色土 5.深灰褐色土 第3层:宋金时期文化层。灰褐色土,土质较疏松,含较多灰烬、炭屑等,厚0.25~0.58米。出土遗物主要为宋金时期的建筑构件、瓷器和宋代铜钱等,并出土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和龙山文化晚期的陶片、石器、玉器残片等。该层在发掘区内普遍存在,且在一些原始地势较低的区域厚达0.6米左右。该层下局部区域叠压有宋金时期的庙宇建筑遗存。 第4层:商代晚期文化层。浅灰色土,土质较为致密,含少量灰烬、炭屑、烧土块、胶泥颗粒、夯土块等,厚0.22~0.42米。出土遗物较少,除了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陶斝、龙山文化晚期的陶鬲、陶罐等残片外,还出土有极少量商代晚期的陶片。该层在发掘区内分布区域极小,且不连续分布,主要分布在大营盘梁院落的低洼地带。 第5层: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层。深灰褐色土,土质较为致密,含少量灰烬、炭屑、烧土块、胶泥颗粒、夯土块等,厚0.09~0.76米。出土遗物除了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斝、罐、板瓦、筒瓦等陶器外,还有龙山文化晚期早段的陶双鋬鬲等残片,应该属于龙山文化晚期早段堆积。 第5层之下为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地面,未继续向下发掘,地面之下勘探出夯土堆积,应该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院落遗迹,夯土层之下则为生土。 根据以上地层堆积情况,可将芦山峁遗址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遗存分为两期。第一期的年代相当于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第二期相当于龙山文化晚期。 二、遗迹 皆属第一期文化遗存。本次在大营盘梁发掘的遗迹主要有一座大型夯土台基,以及坐落在该台基之上的三座院落式建筑群、一个小型广场和一组道路遗迹(图四;图五)。与以往发掘普通居址区不同的是,这个高等级建筑群范围内几乎见不到灰坑、灰沟、陶窑等生活遗迹。此外,还在山坡地带发掘了两座小型窑洞式房址,其中一座房址内发现有同时期的居室葬。 (一)大型夯土台基及其构筑方式 大营盘梁台地南北长约160、东西宽约100米,是在坡状的自然山梁周边垫土夯筑、修整扩建而成的大型台基,面积约16000平方米。勘探表明,台基南部边缘的垫土厚达3米以上,最厚的地方甚至达到5米以上。由于原始的自然地势较高,台基中心区域的垫土稍薄,垫土最薄的地方厚度不足0.5米。从平面迹象观察,垫土呈较规整的南北向条块状,东西宽0.7~0.9、南北长1.5~2.3米。 为观察垫土堆积的剖面结构和了解台基的营建方式,我们在台基南部边缘以探沟实施了解剖,探沟编号为ATG1。ATG1西壁剖面(图六)显示,台基南部边缘的垫土层残存厚度为2.85~4.3米,由于水土流失等原因,台地边缘已被侵蚀为坡状。垫土均被夯打过,构筑方法是,在远离山坡高端的地方用红胶泥夯打出一道坚实的挡土墙,该挡土墙每次构筑高度为0.9~1.05米,随后在挡土墙与山坡之间逐层填入各种杂土,包括结构松散的灰土、红烧土、白灰渣子、黄土、胶泥等不同成分的土壤,填充厚度与外侧挡土墙顶部平齐。此后,再次加高红胶泥挡土墙约1米,然后继续在新增的内侧空间中逐层填充各种杂土并夯打。如此工序重复数次,台地边缘便得以加高加宽,并在外围形成一道红胶泥质地的崖壁式挡土墙。这仅是台地的第一次加宽,外围地势更低的区域也逐层构筑这样的挡土墙并填充加宽,最终形成多级台阶式的台地边缘结构,类似金字塔式或梯田式结构。 (二)台基顶部院落及相关建筑遗迹 台基顶部的主要遗迹为三座院落式建筑群和一个广场,广场上有道路遗迹,这些房址和相关遗迹均为一次性规划所建,且有连续的踩踏路面相连接,具有鲜明的共时性(见图四)。 图四 大营盘梁发掘区遗迹分布图 一号院落占据了台基顶部的北半部,二、三号院落位于一号院落前端的左右两侧。三座院落均有夯土围墙。 一号院落的布局基本清晰,为四合院式的两进院落。院落大致坐北朝南,方向153度。院落中部略偏北的位置并排分布着三座主建筑,亦坐北朝南,单个建筑面积为175~225平方米,各建筑之间有3米宽的过道。东、西两侧的院墙内侧规整地分布着连间厢房,房门均朝向庭院。院落后墙内侧也有一排厢房,虽然保存状况较差,但平面形制大致清晰,均为前、后室结构,或连间,或在两座房址之间有一条1.3米宽的过道。主建筑将院落分隔为前院和后院。经勘探,前院中心可能有一条南北向的大道,连接南门和中心位置的主建筑,是该院落的中心大道。中心大道的东、西两侧对称分布着低洼 地(池塘或涝池),用于前院集水、蓄水,或兼有排水功能。从目前发掘的前院西侧遗迹和堆积状况分析,前院的雨水汇集于中心道路两侧地势稍低处,并通过西围墙南部一处缺口排出院外。排水口附近未发现排水管等地下排水设施,应是采用了地表排水的方式。 一号院落南围墙外对称分布着两座独立的小型院落,即二号和三号院落,每座小型院落的面积为400~600平方米。每座小型院落内分布着多座夯土房址,房址的建筑面积为60~90平方米,门的朝向或南或西。 大营盘梁最南端是一片小型广场,由连接院落围墙外侧的多条道路呈树杈状汇合于一条道路,通向山体南端的垭口,是大营盘梁院落群通向遗址核心区外部马家坬等地的主要通道。道路宽2~3米,以胶泥或灰土铺设,经夯打和踩踏而成,道路以南3~5米即为夯土台基的边缘断崖。 (三)房址 本次在大营盘梁台基之上的三座院落内发掘房址20座。此外,在核桃树坬和马家坬等山坡地带勘探出300多座房址,多层成排分布于山坡上,这些房址均为窑洞式建筑,面积明显小于山顶的大型房屋,有些房屋内有一座墓葬,为居室葬现象。 大营盘梁F5 大营盘梁顶部三座院落内的房址均为地面式大型或中型建筑。一号院落的房址均构筑在夯土高台顶部,庭院相对下陷成为排水的低平之地。构建在夯土高台上的房屋墙体均为宽厚的夯土墙,且均为地面式建筑,墙体下无基槽。F5为一号院落中心三座主建筑东侧的一座,平面呈长方形,后部两个拐角呈弧状,为前、后室结构,房门朝向154度,长13.32、宽11.21米,面积149.32平方米。因房址前段略残,原面积应稍大。墙体残高0.41~0.62、墙顶宽1.31~1.55米。屋内原始地面上铺垫一层黄土,厚0.07~0.1米,黄土之上涂抹有极薄的一层白灰,厚1~3毫米,白灰面剥落严重,仅残存于房屋西部和前部。墙裙上涂抹一层草拌泥,厚约1厘米,草拌泥之上又涂抹一层厚约2毫米的白灰(图七)。 图五 大营盘梁发掘区全景(上为西北) 核桃树坬F1 为典型的窑洞式建筑,其建造方式是在黄土山坡上掏挖,形成平面呈凸字形的洞穴,洞穴内的地面铺垫黄土并涂抹草拌泥和白灰,墙裙上也涂抹草拌泥和白灰。房门朝向95度。房址东西长3.4、南北宽2.7米,面积为9.18平方米。房屋正中有一座居室葬M1,为小型长方形竖穴土坑墓,方向185度,长1.71、宽0.78、深1.37米。M1打破房屋的居住面及其下面的生土,墓葬开口被房屋的倒塌堆积覆盖,墓葬填土的顶部与白灰地面基本持平,且与周围的白灰地面均被烘烤过,形成的红烧土厚达0.8厘米(图八)。这些迹象表明,这座墓葬应是在房屋使用期间形成的,并且埋葬行为完成后,房屋并未随之废弃。一个现代盗洞打破了房址的倒塌堆积并直接从墓葬中部向下盗掘,破坏了人骨和相关迹象,墓葬内未发现随葬品。房屋倒塌堆积内出土陶片的年代均为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未见更晚的遗物,这些陶片应代表了核桃树坬F1及其居室葬M1的大致年代。 图六 ATG1西壁地层剖面图 1.灰黄色土 2.灰色土 3~10.红胶泥土 图七 大营盘梁F5平、剖面图 图八 核桃树坬F1及其居室葬M1平、剖面图 F1 (1) .灰黄色土 F1 (2) .浅黄色土 F1 (3) .灰褐色土 M1 (1) .红褐色土 M1 (2) .黄色土 M1 (3) .黄褐色土 M1 (4) .浅灰色土 M1 (5) .深灰色土 (四)玉器奠基现象 在大营盘梁的大型房址、院墙、广场的夯土中,以及在台基北侧门址外的祭祀坑中,多次发现以玉器奠基的现象。祭祀坑中一般放置一件玉刀,均刃部向上,背部朝下(图九)。房址的墙体和奠基坑中一般放置玉牙璧(图一〇)、玉钺(图一一)等。 三、出土遗物 大营盘梁发掘区为高等级院落及建筑群,该区域内几乎不见同时期的灰坑、陶窑等生活设施,因而出土遗物数量不多。第一期遗存出土遗物相对较多,第二期遗存出土遗物则很少。以下选择部分典型器物加以介绍,其中包括一些不同地点的采集品。 (一)第一期遗物 以陶器、石器、玉器为主,骨器、蚌器较少。 1. 陶器 陶色以灰陶为主,红褐陶次之,另有少量黑陶。夹砂陶占41%,其余为泥质陶。器表纹饰占比从大到小依次为篮纹、麻点纹、绳纹、附加堆纹、刻划纹、戳印纹等。器类以斝、罐、尊、缸、圜底瓮、盆、筒瓦、板瓦等为主,另有泥抹子、纺轮等工具和疑似陶灶残片。 图九 大营盘梁祭祀坑中玉刀出土状况(东北→西南) 图一〇 大营盘梁F2奠基的玉牙璧出土状况(南→北) 图一一 大营盘梁F5玉钺出土状况(东北→西南) 斝 可修复者2件,另一件腹部以上残缺,并出土8件斝足残片。AT2721 (2) ∶1,可复原。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折沿,沿面略内凹,沿外至腹部附有与器口平齐的桥形双耳,腹部斜直,圜底,腹部与圜底结合处形成折棱,底部下接三个等分空袋足,无实足根。腹饰竖向细绳纹,足饰斜绳纹。口径22、高26厘米(图一二)。AT2721 (3) ∶29,可复原。夹砂灰陶。侈口,平唇,斜窄沿,颈部内弧,折腹,折棱上有明显的刮修痕迹,圜底,底部附三个等分空袋足,现仅残存一个。沿面饰两周凹弦纹,腹部饰四周凹弦纹,底部与足部均饰浅细的斜绳纹,折棱与袋足相接处粘贴有圆形泥饼。口径20.7、高24.7厘米(图一三)。AT2923 (3) ∶2,口部残缺。夹砂灰陶。斜腹内折为圜底,下接三个等分空袋足,残存两个实足根。腹部饰四周凹弦纹,底部及足面均饰斜绳纹,折腹与器足相接处粘贴有一圆形泥饼,泥饼上均按压一凹槽。残高20厘米(图一四)。 图一二 陶斝(AT2721 (2) ∶1) 图一三 陶斝(AT2721 (3) ∶29) 单耳罐 可修复者仅1件,另有少量残片。AT2922F6 (3) ∶1,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沿外附桥形单耳,与器口平齐,颈部内收,鼓腹,下腹斜收,平底。耳上下与器身衔接处饰有篦点状戳刺纹,腹部饰竖向绳纹,近底部经刮修。口径10、底径8、高13.8厘米(图一五)。 高领罐 可修复者1件,其余2件口部残缺,另有大量残片。木炭崾岘F2∶1,夹砂灰陶。侈口,圆唇,颈部内收,溜肩,鼓腹,下腹斜收,平底。器表饰竖向绳纹,并有烟炱痕,底上印有模糊的绳纹。口径11、底径9.5、高19.5厘米(图一六)。AT3526 (3) ∶1,口部残缺。夹砂灰陶。颈部内收,有耳的残痕,溜肩,鼓腹,平底。腹饰斜绳纹。底径10.5、残高23.5厘米(图一七)。 图一四 陶斝(AT2923 (3) ∶2) 图一五 陶单耳罐(AT2922F6 (3) ∶1) 无领罐 可修复者1件,残片较少。AT2923F6 (2) ∶1,夹砂灰陶。敛口,圆唇,鼓腹偏上,下腹斜收,平底。器表饰麻点纹,近底部有明显的刮削痕迹。口径10、底径8.5、高12.8厘米(图一八)。 图一六 陶高领罐(木炭崾岘F2∶1) 图一七 陶高领罐(AT3526 (3) ∶1) 图一八 陶无领罐(AT2923F6 (2) ∶1) 图一九 陶折肩罐(AT3227F4 (2) ∶1) 折肩罐 可修复者1件,残片较多。AT3227F4 (2) ∶1,颈部以上残缺。泥质灰陶。折肩,腹部斜收,平底。腹饰竖向篮纹,近底部经刮修。底径7、残高18厘米(图一九)。 圜底瓮 在一号院落的地层中出土有大量圜底瓮残片,而在山坡地带的盗洞中清理出可修复者2件,是瓮棺葬W1的两件葬具,均为夹砂灰陶,通体饰麻点纹。W1∶1,直口微敞,窄平沿,颈部内收,微鼓腹,平底。腹中部由外向内钻有两个小圆孔。口径32、底径24、高48厘米(图二〇)。W1∶2,直口,方唇,深直腹下收成圜底。口径29、高58厘米(图二一)。 图二〇 陶圜底瓮(W1∶2) 图二一 陶圜底瓮(W1∶1) 筒瓦 多出土于一号院落房址的地面上或倒塌堆积中,地层中也出土少量筒瓦残片。可修复或基本可复原者共4件,另外有属于不同个体的瓦头约50余件,按照最小个体数统计,出土筒瓦总数大致约60件,另有大量其他部位的筒瓦残片,实际个体数量应更多。AT2922 (2) ∶1,可复原。泥质灰陶。横截面呈半圆形,瓦头大于瓦舌,瓦头及瓦身两侧边缘表面均饰有两道附加堆纹,其上有明显的指窝痕迹,内壁素面。两侧边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瓦舌一端为素面。手制或模制,较为规整,略显粗糙。长38.5、瓦头外径19.2、瓦头内径13.7、瓦舌外径12.8、瓦舌内径11.9厘米(图二二)。AT2822F6 (1) ∶1,瓦舌一端残缺。泥质灰陶。横截面呈半圆形,瓦头加厚,瓦头一端大于瓦舌一端,瓦身边缘有明显的切割痕迹。素面。残长26、瓦头外径16.5、瓦头内径11.5厘米(图二三)。AT2822F6 (1) ∶2,可复原。泥质灰陶。横截面呈半圆形,瓦头端平齐加厚,瓦头及瓦身两侧边缘表面均粘贴有两条附加堆纹,附加堆纹上留有明显的指窝按压痕迹,瓦舌内收并小于瓦头,瓦身边缘有明显的切割痕迹。长37.2、瓦头外径17.7、瓦头内径12.8、瓦舌外径10.5、瓦舌内径9.2厘米(图二四)。AT2822F6 (1) ∶3,仅残留部分瓦头和瓦身。夹砂黑灰陶。横截面呈半圆形,瓦头端平齐加厚,瓦头一端大于另一端,瓦头及瓦身两侧边缘表面均粘贴有两道附加堆纹,附加堆纹上有明显的指窝按压痕迹,瓦身边缘有明显的切割痕迹。残长30、瓦头外径17.5、瓦头内径13.2厘米(图二五)。 板瓦 与筒瓦同出于一号院落房址的地面上或倒塌堆积中,地层中也出土少量板瓦残片。可修复者2件,另外有属于不同个体的瓦头约60余件,按照最小个体数统计,出土板瓦总数近70件,另有大量其他部位的板瓦残片,实际个体数量应更多。AT3022 (3) ∶2,略残。泥质灰陶。平面形状呈长方形,槽状,两侧有楞脊,瓦头上饰有两道附加堆纹,并与两侧瓦楞留有一定间隔,附加堆纹上有手工按压的指窝痕迹,瓦舌一端两侧无楞脊。长47、宽27.6、厚1.4厘米(图二六)。AT2922H23 (3) ∶1,泥质灰陶。平面形状呈长方形,凹槽状,两侧有低矮的楞脊,瓦头上粘贴有两道附加堆纹,附加堆纹上有手工按压的指窝纹,并与两侧瓦楞留有间隔,瓦舌一端残缺。残长39.7、宽21.4、厚1.3厘米(图二七)。 图二二 陶筒瓦(AT2922 (2) ∶1) 图二三 陶筒瓦(AT2822F6 (1) ∶1) 图二四 陶筒瓦(AT2822F6 (1) ∶2) 图二五 陶筒瓦(AT2822F6 (1) ∶3) 图二六 陶板瓦(AT3022 (3) ∶2) 图二七 陶板瓦(AT2922H23 (3) ∶1) 图二八 陶泥抹子(AT2923F6 (2) ∶2) 泥抹子 可修复者1件,另有属于3件不同个体的残片。AT2923F6 (2) ∶2,残。泥质灰陶。长方形,抹面较为平整,中部附加柱状空腹把手,并用泥条加固,钮部残缺。素面。残高5.2、抹面长18.4、宽8.5厘米(图二八)。 图二九 陶纺轮(AT3325 (1) ∶3) 图三〇 陶纺轮(AT3916H3∶21) 纺轮 AT3325 (1) ∶3,用泥质灰陶片加工而成。近圆形,周边磨制较为规整,中部钻有一小圆孔。素面。直径4、厚0.7厘米(图二九)。AT3916H3∶21,泥质黄褐陶。圆形,周边加工规整,两面较为平整,中部有一小圆孔。素面。直径5.8、厚0.8厘米(图三〇)。 刀 AT3126 (3) ∶3,用泥质灰陶片加工而成。梯形,刀背及两侧磨制平齐,刃部双面磨制,较为锋利,中部近刃处对钻有一小圆孔。长8.7、宽4.7、厚0.7厘米(图三一)。 图三一 陶刀(AT3126 (3) ∶3) 图三二 石斧(AT3526 (2) ∶12) 2. 石器 器类有斧、凿、刀、钩形厨刀、镞、矛、砍砸器、饼形器、纺轮等。 斧 AT3526 (2) ∶12,青灰色砂岩。近梯形,横截面呈圆角长方形,顶端较为平齐,器身有琢制的麻点。长9、刃宽4.7、厚3.5厘米(图三二)。AT3526 (3) ∶4,灰色砂岩。平面呈梯形,横截面为圆角长方形,顶端略残,器身有明显琢制的麻点。长12、刃宽5.7、厚4.4厘米(图三三)。 图三三 石斧(AT3526 (3) ∶4) 图三四 石砍砸器(AT3326 (4) ∶8) 图三五 石饼形器(AT3918 (3) ∶1) 砍砸器 AT3326 (4) ∶8,黑灰色石灰岩。器身稍扁,呈亚腰形,弧刃,双面打制,较为厚钝。长18、刃宽9~10.5、厚4厘米(图三四)。 饼形器 AT3918 (3) ∶1,浅褐色砂岩。圆饼状,两面未经磨制,四周双面打制出刃,较为锋利。直径12.3、厚2.7厘米(图三五)。 图三六 石刀 (AT3925F10 (2) ∶1) 图三七 石矛 (AT3813H13∶33) 图三八 钩形石厨刀(AT3226 (4) ∶1) 刀 AT3925F10 (2) ∶1,青灰色砂岩。圆角长方形,刀背磨制平齐,两侧分别打制出一弧形缺口,刃部双面磨制,较为锋利。器中部近刃处有一未钻通的小窝。长9.7、宽4.7、厚0.6厘米(图三六)。 矛 AT3813H13∶33,灰色砂岩。头部呈圆锥形,尖锐锋利,两侧有刃,双面磨制,锋刃锐利,柄端扁平。长29厘米(图三七)。 钩形厨刀 出土2件,1件完整,另1件为刃部残片。AT3226 (4) ∶1,黑灰色。器表打磨较为光滑。平面呈三角钩形,后部呈燕尾状,一翼加工为器柄,一翼加工为刃部,刃部双面磨制,较为锋利。刃长12.6、高9.8、厚1厘米(图三八)。 图三九 玉坠饰(AT3326 (4) ∶1) 图四〇 玉璜(2015脑畔山采∶1) 3. 玉器 器类有坠饰、璜、牙璧、环、钺、刀、琮等。 坠饰 AT3326 (4) ∶1,翠绿色。形如豆粒,两侧斜收为弧顶,近顶部对钻有一小圆孔,用以系带,底部一侧加工为一弧形斜面,其上有一未钻通的小眼。器表有明显的竖向加工痕迹。高1.4、宽1.2、厚1厘米(图三九)。 璜 2015脑畔山采∶1,青灰色。半圆形,外周有明显的切割痕迹,其上单面钻有三个小圆孔。外径10.6、内径6.4、厚0.4厘米(图四〇)。 牙璧 2件。完整。大营盘梁F1∶1,青灰色。器表磨制光滑,并有多道灰色沁痕,内缘呈圆形,外部有三等分的深刻槽,使外缘形成明显的凸出状牙,其中两牙之间有一个单面钻的小圆孔。外径10.7、内径6.3、厚0.6厘米(图四一)。AT3228 (3) ∶1,浅绿色,半透明。器表磨制光滑。外缘大致呈梯形,并于各边均刻成叶芽状,内缘呈圆形,棱角磨制光滑,器表一角的表面磨有一道凹槽,边缘有红褐色沁痕。外径10.5~11、内径5.8~6.4、厚0.6厘米(图四二)。 图四一 玉牙璧(大营盘梁F1∶1) 图四二 玉牙璧(AT3228 (3) ∶1) 图四三 玉环(AT3218 (4) ∶11) 环 AT3218 (4) ∶1,白色略泛青。环身横截面呈等腰三角形。外径9.8、内径6.5、厚1.4厘米(图四三)。 钺 AT3126 (3) ∶1,土黄色,不透明。顶部一角略残,器表光滑。平面形状呈长方形,顶部磨制平齐,两端棱角磨制成圆弧状,刃部双面磨制,较为锋利,顶部偏上单面钻有一小圆孔。长16.8、宽7.6~9.3、厚0.6厘米(图四四)。AT3328 (3) ∶1,青灰色,不透明。有沁痕,器表磨制光滑。平面形状略呈梯形,顶部磨制平齐,两侧双面磨制成刃状,较直,弧刃较为锋利,近顶部和近刃部侧端分别单面钻一小圆孔。长17.9、宽7.8~9.2、厚0.5厘米(图四五)。 刀 AT2835H26∶1,青灰色,不透明。一侧刃部略残,器表磨制光滑,有沁痕。平面形状大致呈圆角梯形,三面有刃,双面磨制,顶部磨制平齐,器身有四个小圆孔,两个对钻,两个单面钻,分别两两一组平行分布。长37.5、宽14.4~17.7、厚0.55厘米(图四六)。AT3513H16∶1,黑灰色。角略残,器表磨制光滑,有斑状沁痕。平面形状大致呈长条状圆角梯形,一端无刃,两侧及另一端有刃,均为双面磨制,靠近一侧等距单面钻有三个小圆孔,分布于一条直线上,靠近无刃的一端对钻有一个小圆孔。长38.5、宽11.2~14.9、厚0.6厘米(图四七)。 图四四 玉钺(AT3126 (3) ∶1) 图四五 玉钺(AT3328 (3) ∶1) 图四六 玉刀(AT2835H26∶1) 图四七 玉刀(AT3513H16∶1) 图四八 第二期陶器 1.单把鬲(2016采∶1) 2、3.双耳罐(1987采∶1、2015马家坬采∶1) (二)第二期遗物数量较少,主要为陶器,器类有单把鬲、双鋬鬲、双耳罐、三足罐和各类夹砂罐等,可修复者均为采集所得。 单把鬲 可修复者1件。2016采∶1,夹砂灰陶。侈口,圆唇,桥形单耳与器口平齐,颈部内收,下接三个袋足,宽联裆。腹、足及耳部饰绳纹。口径9.5、高16厘米(图四八,1)。 双耳罐 1987采∶1,泥质灰陶。侈口,圆唇,长颈略内收,桥形双耳与器口平齐,垂腹,平底。近器底有明显的刮削痕迹,素面磨光。口径8、底径8.2、高9.8厘米(图四八,2)。2015马家坬采∶1,泥质灰陶。侈口,尖圆唇,长颈内收,颈外有对称的桥形双耳,垂腹内收成凹底状。下腹部有明显的竖向刮痕,素面。口径7.5、底径8.2、高10.6厘米(图四八,3)。 四、结语 芦山峁遗址第一期遗存所出陶器与延安甘泉史家湾遗址[3]、襄汾陶寺遗址的陶寺文化早期遗存[4]出土陶器均存在较大的相似性,应属于同一发展阶段,且文化属性相近。其中,陶斝为盆形斝,三袋足较为纤细,下腹部折棱超出袋足的外侧边,表明其年代尚在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的范畴。陶寺文化早期二组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公元前2400~2300年之间。芦山峁遗址的碳十四测年数据有四个,测年样本均为大营盘梁一号院落F2D1房址柱洞内放置的猪下颌骨上的牙齿。这组测年数据中,F2-1为公元前2350~2193年,F2-2为公元前2339~2139年,F2-3为公元前2296~2132年,F4-4为公元前2287~2124年。这组数据的中间值大约在公元前2300~2200年之间。 由于芦山峁遗址的测年样品取自饲养周期较短的家猪,应比木炭测年数据更接近实际年代。因此,我们认为芦山峁大营盘梁一号院落F2的这组测年数据比使用木炭测定的陶寺文化早期年代更接近实际。这个年代正是芦山峁大营盘梁一号院落的最后一期房址的始建年代,而该期房址以下还有更早的房址,因此,大营盘梁早期房址的构筑年代及其上面的第一期房址的年代应更早一些。因考虑到遗址保护等因素,目前尚未继续向下发掘。 第二期遗存未发现重要遗迹,也未测年。根据出土的单把鬲、双耳罐等陶器形态分析,其文化内涵与客省庄文化十分相似,应属于客省庄文化晚期。 大营盘梁一号院落是目前我国出土年代最早的中轴线对称式四合院建筑遗存,这种建筑布局在此之前未被发现过,而此后的兴县碧村小玉梁建筑群、偃师二里头遗址二号宫殿、周原遗址凤雏一号宫殿(宗庙)遗址等似乎都沿袭了这一风格,并逐步完善。由于学术界已将青铜时代的这几处建筑群认定为早期宫殿建筑或宗庙遗址,因此,芦山峁大营盘梁的院落建筑群或可视为龙山文化晚期至夏商周时期宫殿建筑的重要源头。 总体来看,芦山峁遗址出土的大量精美玉礼器和中国目前发现年代最早的一批板瓦、筒瓦,加之规划有序的高等级院落布局、宏大的夯土台基工程和超大面积的聚落体量,这些共同构成该遗址作为区域核心聚落的标志性要素,具备了早期文明的重要特征,因而对于研究史前中国区域社会复杂化、文明起源及“早期中国”的形成等课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 注释: [1]姬乃军:《延安市发现的古代玉器》,《文物》1984年第2期;《延安市芦山峁出土玉器有关问题探讨》,《考古与文物》1995年第1期。 [2]a.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陕西分册》,西安地图出版社,1998年。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5年。 [3]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陕北甘泉县史家湾遗址》,《文物》1992年第11期。 [4]同[2] b。 (图表略,详见原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