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 摘要:与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等建设工程都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不同,博物馆展览工程因其兼具创意性、艺术性,且种类繁多、千变万化,至今仍没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也很难用常规的建筑及装饰造价体系进行管控。这不仅严重影响展览工程造价的结(决)算和审计以及工程的透明性,而且也严重影响博物馆展览工程的质量,亟待规范。目前我国的博物馆使用的展览工程量存在以下问题:工程缺乏科学的项目分类、清单没有形成统一的编码系统而且对应的指标不明确等。博物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内容不仅应该包括与普通建设工程相似的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以及税费项目清单等内容,还要结合博物馆的特点,对基础装饰、照明、展柜等细化指标和要求,进而规范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关键词:博物馆展览;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 作者简介:牛小艳(1975—),女,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博物馆展览工程管理。陆建松(1962—),男,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博物馆学。 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涉及博物馆展览建设的财政投资逐年增长。国家文物局发布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底,全国在各级政府备案的博物馆就达到了5136家,每年新增的博物馆都在180家左右。根据以往的经验计算,全国所有博物馆的常设展览与临时展览(不含展馆建筑建设及运营支出)每年的市场规模在500亿元左右。如何管控建设投资,使财政投入高效利用,成为博物馆展览建设的重要课题。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等建设工程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然而展览工程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有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而且因展览工程自身具创意性、艺术性,且种类繁多、千变万化等特性,也很难运用常规的建筑及装饰的计价体系进行造价的管控。因缺乏科学、清晰、通用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在展览工程造价控制上难以形成有力的管理依据,既给展览工程的计价及付款、结(决)算带来争议,也给展览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量调整以及工程索赔带来一定难度,不利于专家、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展览工程量清单及其价格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和有效管控,甚至会严重影响到博物馆展览工程市场的公开、透明、合理及合法。 一、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是将拟建博物馆展览工程中的实体项目和非实体项目分解为对应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等五种清单组成,反映出博物馆展览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和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一切工作。一般来说,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工程情况编写的,是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的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报价的要求,也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然而,就博物馆展览工程而言,目前缺乏可以全国推行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同时,因为由第三方或承包方编制工程量清单,缺乏相应的编制规范而存在诸多的问题,如编制的标准不统一、指标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问题。 1.博物馆展览工程缺乏科学的项目分类 建设工程有着严密的工程类别以及分部、分项的分类标准,并有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而博物馆展览工程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尚未形成统一明晰的工程内容的分类与概括。目前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多以顺序罗列特定空间内的展览工程内容为主,也就是将某一展厅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编制在同一表格中,并未对工程内容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以空间为基础罗列式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比如能使展厅的展陈项目清晰化,直观明了地给出展厅的展示特色及造价。然而整个工程量清单缺乏系统性、规范化,无法对同类别的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的分析及管理,同时不利于对重要的单项工程进行独立的动态调控及全过程管理。 2.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尚未形成统一的编码系统 编码系统就是用数字或者字母为目的物进行编号。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科学、明晰的编码系统可起到使编制条理清晰、规范和管理便捷的作用,同时使工程量清单在应用中易于搜索、分类及归类。《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对项目的编码就有明确的规定。展览工程一般由基础装饰工程及展览工程组成:基础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码通常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进行设置,根据编码规则可以了解该子项的工程特征及工程内容;然而博物馆展览工程目前还没有科学有效的编码系统,因此很难从编码上得出对应的项目信息,也很难进行项目的索引及电子化管理,为展陈项目工程量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带来困难。 3.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对应的指标不明确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对所有子项的项目特征的描述都有具体的要求,并有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工程内容。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使各项工程在工、料上清晰明了,避免了在工程、计价以及结算上发生“扯皮”现象,在保证工程质量以及管理造价上都有决定作用。而目前在工程量编制中,展览工程普遍存在对项目特征描述不明确、设计与施工差异较大的问题,以至于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变动较大、争议不断的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工程的结(决)算及审计的进行。缺乏对项目特征的详细描述,就很难保证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造价预算的准确性。 二、展览工程工程量编制规范缺失的原因分析 1.展览工程自身的特点限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的出台 与建筑、装饰装修、绿化等工程相比,展览工程更多地囊括了创意、艺术及个性化的元素,同时创新的技术和展示手段也层出不穷,材料更是千变万化。在这种情况下,展览工程本身很难用建筑或装饰工程硬性的工、料、机的方式对工程进行量化,也就难以形成统一的编制规范。同时,不同类型的博物馆展览有自身的特点,彼此之间有很大的差别。比如历史类博物馆注重文物的陈列与文化的传播,自然与科学类博物馆注重实物展示及互动的体验,艺术类博物馆注重各类艺术品的展现及欣赏氛围的营造等。根据博物馆展览内容的不同,展览工程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也就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很难形成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 2.业界缺乏对展览工程工程量编制规范的研究探讨 虽然博物馆建设发展迅速,然而大多数新建的博物馆往往把大量的资金及技术资源投入到场馆的建设,追求场馆的地标效应,却并未给予展览工程足够的重视及投入。而就展览的行业发展来看,业界更多地关注展陈形式的研究,而对有关工程量的计量规范及造价体系的研究少之又少。2017年,财政部办公厅印发《陈列展览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办法》对展陈项目的预算编制进行规范,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明确展览工程的造价标准。试行办法的出台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政府层面对展览工程预算指导的空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试行办法并未对直接影响展览工程最终造价的工程量计算及编制给予指导及规范。 3.目前展览工程工程量的确定习惯照搬、套用装饰工程的做法 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缺少对应的行业标准,而政府层面及业主层面又需要寻求展览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往往强制要求展览工程套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编制规范。在编制展览工程概预算时,简单套用装饰装修工程的定额,以至于使展览工程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价格的确定上不伦不类,违反自身的发展规律,造成行业乱象。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范围往往只限于硬装部分(软装部分另外设计),而展览工程的范围不仅涵盖基础装修部分,还涉及多媒体、展柜、照明以及辅助艺术品等。以展览工程中的场景制作为例,人工费一般未能充分考虑专业美工师、道具师甚至艺术家艺术创作的价值,以至于按照钢筋水泥的标准去拆分核定仿真地形、地貌及古建仿造的工程量;对于仿真动植物及人物的制作也未能充分考虑其中大量的研发、实验、打样的过程及制作中的艺术创作价值。这些现象都给展览工程的工程量编制及计价带来困难,不利于展览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探讨 作为工程项目来讲,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内容应与建设工程相似,都应包括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及税费项目清单;但同时博物馆展览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也应该尊重博物馆展览工程的特点和规律。总的来说,博物馆展览工程投资构成包括展览工程费用,例如展厅基础装饰工程、展柜与照明、辅助艺术品和多媒体、其他费用等;工程其他费用,例如文物征集和修复费、展览内容策划、工程监理、艺术总监、各项评估费等;预备费或不可预见费。文物征集、修复是博物馆建设方的责任,且其不确定性太强,难以作出准确的预算,应纳入建设方的专项费用内。展览内容策划、形式设计费(设计与施工分开情况下)、工程监理、艺术总监、各项评估费等也应纳入建设方技术服务费范畴。笔者所讨论的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乙方的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博物馆展览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分类 若对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的编制进行规范,首先需要对展览工程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别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规范要求。通过对博物馆展览工程特点、规律和内容组成的分析,笔者认为博物馆展览分部分项工程可包括: (1)基础装饰部分,如顶、地、墙装饰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2)展柜部分,如裸柜、灯具、温湿度等;(3)照明部分,如光源、灯具、控制系统等;(4)辅助艺术品部分,可分为平面和立体两类,平面部分包括图文版面、油画、壁画等,立体部分包括模型、场景、全(半)景画等;(5)多媒体与科技信息装置部分,如多媒体、互动体验装置和影院等。 (二)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编码系统 区别于建设工程所有的项目分类与层级均由数字编码,展览工程的一级分类建议用拼音缩写来表示。例如基础装饰部分为ZS,展陈部分为ZC。具体编码系统的编制规则建议如下。 1.基础装饰部分(ZS) (1)ZS.1楼地面工程。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S.1.1整体面层(编码:ZS0101)、ZS.1.2块料面层(编码:ZS0102)、表ZS.1.3橡塑面层(编码:ZS0103)、表ZS.1.4其他材料面层(编码:ZS0104)、表ZS.1.5踢脚线(编码:ZS0105)、表ZS.1.6零星装饰项目(编码:ZS0106)。 (2)ZS.2墙、柱面工程。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S.2.1墙面抹灰(编码:ZS0201)、表ZS.2.2柱面抹灰(编码:ZS0202)、表ZS.2.3零星抹灰(编码:ZS0203)、表ZS.2.4墙饰面(编码:ZS0204)、表ZS.2.5柱(梁)饰面(编码:ZS0205)、表ZS.2.6隔断(编码:ZS0206)。 (3)ZS.3天棚工程。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S.3.1天棚抹灰(编码:ZS0301)、表ZS.3.2天棚吊顶(编码:ZS0302)、表ZS.3.3天棚其他装饰(编码:ZS0303)。 2.展陈部分(ZC) (1)ZC.1展柜工程。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C.1.1独立柜(编码:ZC0101)、表ZC.1.2通柜(编码:ZC0102)、表ZC.1.3平柜(编码:ZC0103)、表ZC.1.4(编码:ZC0104)、表ZC.1.5挑柜(编码:ZC0105)、表ZC.1.6壁龛柜(编码:ZC0105)。 (2)ZC.2照明工程。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C.2.1低空间轨道灯(编码:ZC0201)、表ZC.2.2中空间轨道灯(编码:ZC0202)、表ZC.2.3高空间轨道灯(编码:ZC0203)、表ZC.2.4展柜灯(编码:ZC0204)、表ZC.2.5轨道(编码:ZC0205)、表ZC.2.6配件(编码:ZC0206)。 (3)ZC.3辅助艺术品部分。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C.3.1场景(编码:ZC0301)、表ZC.3.2绘画(编码:ZC0302)、表ZC.3.3雕塑(编码:ZC0303)、表ZC.3.4模型(编码:ZC0304)、表ZC.3.5沙盘(编码:ZC0305)、表ZC.3.6灯箱(编码:ZC0306)、表ZC.3.7图文版面(编码:ZC0307)、表ZC.3.8雕刻(编码:ZC0308)、表ZC.3.9标本(编码:ZC0309)、表ZC.3.10杂项(编码:ZC0310)。 (4)ZC.4多媒体与科技装置部分。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编码有:表ZC.4.1视频播放系统(编码:ZC0401)、表ZC.4.2多媒体互动系统(编码:ZC0402)。 上文对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码规则进行了梳理,下一级的子目可以根据工程内容进一步的细分。因篇幅所限,此处只涉及编码的规则,完整的编码系统可据此规则在实践中予以应用。 (三)明确展览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对应的指标及要求 如果要编制一份清晰明了、争议少、经得住项目全过程验证的工程量清单,无疑需要对每一子项的工程内容及特征进行详细的描述,必要时需附加实物图片或效果图,以避免设计与施工的巨大差异。展览工程的各分项工程与建筑的标准化相比,具有更多的艺术创造性及个性化的特点,然而我们依然可以通过设置相应的指标及编制要求来使展览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具体化,以利于工程量的计算、核价及造价的管理。在编制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时,工作内容通常无需描述,因为在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有一一对应关系,而展览工程目前没有通用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因此笔者建议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中明确工作内容。下文以展柜、照明工程及辅助艺术品为例进行说明。 1.展柜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指标及要求 展柜是集成性的设备,所涉及的指标很多。以表ZC.1.1独立柜(编码:ZC0101)为例,其特征指标有柜体的材料、厚度,玻璃,开启方式及配件、灯具,恒温恒湿系统等;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展柜的立体尺寸和数量;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配合布展、维护维修等。每一项指标的不同都会直接影响展柜的质量、价格及使用功能。 2.照明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指标及要求 照明工程灯具的工程量清单同样需要多指标与参数来体现产品的特征,从而确定产品的价格。以表ZC.2.1低空间轨道灯(编码:ZC0201)为例,其征指标有品牌、材质、光源、参数及其他的配置等,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数量,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加工制作、运输、安装、配合布展、维护维修等。 3.辅助艺术品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指标及要求 辅助艺术品的工程量清单及价格向来是落差及争议较大的部分,这部分的项目涵括了大量的艺术创作内容。而艺术创作等级及艺术表现力具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同样的工程量因艺术等级和艺术价值的不同,其价格的差异非常大。所以科学、真实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是计算合理价格的重要依据。以绘画为例,如果绘画师在艺术史上有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其作品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并在国际拍卖市场上拍出高价位,长期受到收藏家的欢迎,市场会承认其艺术地位,通常可以将其设定为一级绘画师。以此类推,如果艺术成就达到国家级水平,可以将其定为二级绘画师;具有省级艺术水准的绘画师可以定为三级。当然,对于艺术等级的划分还有很多复杂的因素,在此只是做初步的探索。特别对于无法用简单的标准来衡量的项目,我们也可以结合实例、效果图、技术难度以及叠加的艺术手段来进行分类计价,这些都需要在工程量清单中予以体现。以表ZC.3.2绘画(编码:ZC0302)为例,其特征指标有种类、材质、创作者姓名/技术资格、艺术水准等级、技术难度等级、叠加艺术手段和创作时长等,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纸的长宽规则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创作依据搜集、设计、小样、绘制、运输和安装等。 以上是笔者对博物馆展览工程工程量编制存在问题、后果、原因及思路的分析思考。本文藉此抛砖引玉,希冀业界对展览工程的工程量编制、取费标准、定价原则等进行更多的研究和探讨,以推动国家相应规范的出台,使博物馆展览工程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