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作为民间文学的一个门类,普遍存在于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在主题选择、艺术手法、价值取向等方面体现出了极大的相似性。同时,在审美及思维方式方面又有着明显的地域性及民族性,进而使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从整体上呈现出“同中存异,异中有同”的多元谐同发展的格局。究其原因,从深层意义来讲,呈现的共性是因其同处于相同的社会形态现实,异是缘于文化的不可通约性。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共性;个性;成因; 作者简介:丛溆洋(1975-),女,内蒙古赤峰人,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生,赤峰学院报刊社编辑,研究方向: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基金: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明清云贵少数民族文学家族与政治的关系研究”(项目编号:Yxm2018001)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是民间文学的一个门类,包括史诗、叙事长诗、抒情长诗。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是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我国一些少数民族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人们的精神需求也随着社会发展而提升。原有的神话、传说、短歌等旧的艺术形式不能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进而产生了民间长诗这种新的艺术形式。新艺术形式的民间长诗在主题选择、艺术表达、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都比先前的神话、传说等旧的艺术形式更加深刻、完美。如蒙古族的《格尔斯可汗》、傣族的《厘俸》、壮族的《莫一大王》等英雄史诗;傈僳族的的《逃婚调》、彝族的《妈妈的女儿》、苗族的《娘阿莎》等叙事抒情长诗。这些民间长诗在产生过程中由于受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社会形态等因素的影响,使它们彼此间呈现出普遍共性的同时,又具有其独特的个性。 一、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中的共性 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大约产生于军事民主制时代,形成于奴隶制社会时期,其发展历程贯穿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纵观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的创作及传播,我们发现,它们在创作艺术程式、主题表达及艺术传播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共同之处。 (一)趋同的创作艺术程式 现实主义与浪漫理想主义并存的创作艺术程式是我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共有的艺术特征,特别在英雄史诗中体现尤为突出。英雄史诗多产生于军事民主制时代,形成于奴隶制时代。该时期氏族部落逐渐走向阶级压迫,部落与部落之间战争频发,人们需要英雄来维护民族命运,保卫部落安宁。因此,出现了围绕民族命运大事来塑造推动民族历史前进的英雄形象的英雄史诗。在这一历史时期,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多数运用现实主义与浪漫理想主义相结合的艺术手法,以英雄人物、部落战争为主题,在描绘残酷现实生活的同时,以塑造英雄形象来抒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如蒙古族的《江格尔》、壮族的《莫一大王》、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傣族的《厘俸》等英雄史诗均形成于该时期。它们都是人民在长期保卫战争和生产斗争中创作出的现实性和艺术性并存的英雄史诗。这些英雄史诗结构宏伟,内容丰富多彩,它们用艺术的手法反映了各族人民长期生活在战火频发和斗争不断的社会现实,表达了各族人民期盼安宁生活的社会理想。如《江格尔》《格斯尔可汗》,它们是蒙古族两部结构宏伟,内容繁复,具有人民性和艺术性的长篇英雄史诗。两部史诗描绘了蒙古族从氏族制社会形态过渡到奴隶制社会形态的历史时期,尤其在11世纪至12世纪时期,蒙古族社会动荡不安,各部落之间相互攻掠。蒙古族人民为了能够生存和发展,他们与社会恶势力及自然灾害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江格尔》中是以“蟒古斯”的形象出现,在《格斯尔可汗》中是以“十二妖魔”的形象出现。这些被幻化出来的恶势力贪得无厌、残害众生,破坏自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江格尔、格斯尔及他们所率领的诸多勇士都是作为镇压恶势力,保卫部落安宁的人民英雄而存在的。他们救护生灵,征服魔鬼,除暴安良,反对掠夺,浴血奋战,保卫乡土。这两部蒙古族英雄史诗均是采取了现实与神话交织的艺术形式,通过歌颂英雄,反映出蒙古族人民对部落征战,部落分裂的厌恶,对贤明君主和安定国家的渴望。 《江格尔》《格斯尔可汗》两部伟大史诗,在根据社会现实编写的同时,又继承了神话、传说的浪漫理想主义色彩。这种浪漫理想主义色彩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故事情节之中。在人物形象塑造上,史诗的人物被神化,江格尔、格斯尔及他们的勇士们都有着非凡的本领,他们能变化万端,能未卜先知,能起死回生,能上天入地,能通晓动物语言,等等。这种超越人力所及的能力是蒙古族人民心中的幻想,以幻想来描绘英雄,崇拜英雄是蒙古族传统审美观念的反映。在故事情节中,这种理想色彩表现在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在《江格尔》中人们塑造了“宝木巴”这个理想王国,把“宝木巴”描绘成:“没有死亡,人人长生。不知骚乱,处处安定。没有孤寡,老幼康宁。不知贫穷,家家富裕……”[1]。也表现在战场上征战的曲折离奇,变化多端。如《格斯尔可汗》中锡莱河大战的情节表现,包达齐在千钧一发之际用葫芦喷神火,格斯尔的妃子阿珠莫尔根可以恢复已经变成毛驴的格斯尔等。这些奇思妙想、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富有瑰丽的幻想色彩。 现实主义与浪漫理想主义交织的创作艺术程式不仅限于《江格尔》《格斯尔可汗》两部史诗,其他少数民族的英雄史诗在创作艺术程式上也如出一辙。又如壮族英雄史诗《莫一大王》。这是西南地区的一部英雄史诗。史诗的雏形大约产生于战国时期,这个时期壮族正处在军事民主制时代,西瓯、骆越统一岭西各部,正处于建立国家政权之际。在数百年里,壮族经历了蜀王南征、楚越之战、秦瓯之战,以及赵佗的近百年武力威边等战争。在这些战争中壮族产生了一批悍将,他们即是莫一的原型。莫一在作品中既是现实中的人物代表,同时又是一个具有非凡能力的神话人物,他能赶山,能扎草成人,能把升起的太阳压下去,能头断而不倒地。莫一超越现实的形象塑造,为其赋予了至死不屈的浪漫理想主义精神。还有彝族的《支格阿龙》,其在艺术程式上也与藏族的《格萨尔王传》相似。 在这些史诗中,其时代背景、故事情节及人物塑造等方面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相似性。 (二)相同的创作主题和价值取向 民间长诗从创作主题上大致可分为英雄史诗、抒情长诗和叙事长诗三大门类。英雄史诗的创作主题主要着眼于部落存亡、国家人民利益等宏观层面,通过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来描述关系民族命运的大事,塑造了一个个伟大而崇高的英雄形象。这类史诗有蒙古族的《江格尔》、壮族的《莫一大王》、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抑或是为了国家利益,人民安宁,毅然率部征战沙场,抵御外敌入侵的英雄。如土族的《祁家延西》、哈萨克族的《霍布兰德》《英雄塔尔根》等。这些充满伟大斗争精神的英雄人物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姿态,雄伟、悲壮的气势,鼓舞和激发着人们的心灵,使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的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了人们的精神境界。 叙事抒情长诗产生于奴隶制中后期及封建社会时期。该时期阶级矛盾尖锐,社会上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压迫等社会现实,文学创作也在逐步摆脱原始神话里的美妙幻想,走向自觉表现不幸人生的艺术道路。这个时期的民间长诗多以个人及家庭不幸等微观层面的弱小群体为内容:如以爱情悲剧、阶级斗争为主题的民间长诗有傈僳族的《逃婚调》《重逢调》、彝族的《妈妈的女儿》、裕固族的《黄黛琛》、羌族的《木姐珠与斗安珠》、傣族的《娥并与桑洛》等;还有以叙述历史事件、习俗起源,调节民间纠纷,弘扬民族传统美德,规范民约民规等叙事长诗。如:维吾尔族的《安哥南霍》、裕固族的《尧熬尔来自西州哈卓》、满族的《尼山萨满》、彝族的《阿诗玛》、白族的《出门调》、壮族的《尞歌》,等等。 这些民间长诗虽然是出自不同的民族,但是,在创作主题和价值取向上却趋于相同。首先,就英雄史诗来说,其创作主题多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民族事件或传说。描述他们为了保卫家园,部落安宁,以大无畏的气魄与各种敌对势力殊死搏斗的英雄气概,塑造了各种高大英勇、推动民族历史前进的英雄形象,是各民族特定历史时期的生活写照。从价值取向上,各英雄史诗都表现出高度的思想性,它们歌颂人民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求得生存发展的积极进取精神,表现出深刻的反侵略,反战争的主题和价值取向。自我牺牲,敢于拼搏,英雄主义、乐观主义精神成为了各少数民族英雄史诗的主旋律。其次,就叙事抒情长诗来讲,叙事抒情长诗创作多以个人追求自由、幸福的生活为主旨,以个人的不幸和家庭的不幸为内容,以爱情悲剧,封建压迫为主题。反映各少数民族人民为了自由幸福的美好生活而不畏压迫,不畏困难,勇于与阶级压迫做斗争的反抗精神。各少数民族叙事抒情长诗的主人公多是为了争取婚姻自由与幸福同封建礼教及婚姻制度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甚至不惜殉情。各少数民族叙事抒情长诗成功地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在这些形象的身上,人们将自己内心的激情注入其中,通过他们的言行,表达了爱与恨、痛苦与欢乐、期待与追求等内心世界,进而成为鼓舞世代人们去追求,去斗争的强大力量。 (三)相似的说唱传播形式 民间长诗作为民间文学一个门类,其本质功能是审美功能,同时,还蕴含着娱乐功能、教育功能,等等。我国少数民族多数都地处边陲,传媒不畅,且有的民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交流手段欠缺,因而,口头说唱就成为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传播的重要方式。口传需要有特殊的才能,包括理解力和记忆力,故不是人人可以为之。于是,在少数民族中,出现了一些具有特殊才能的艺人,这些艺人有着超出常人的超强记忆和演绎才能。如傣族的章哈歌手、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齐、蒙古族的好来宝艺人、哈萨克族的阿肯,等等。演唱和说唱是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的主要表演形式。这些民间艺人或歌手将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艺术紧密结合在一起,使民间长诗成为一种通俗易懂、广泛流传的民间曲艺。也正是依靠他们世代承袭吟唱和表演才使各民族的民间长诗得以流传至今。我国少数民族三大史诗都是以说唱的方式世代流传在人民中间。《格萨尔王传》是一部经过长期创作,篇幅宏大的藏族英雄史诗,这部英雄史诗以口耳相传的传播程式在藏族民间广为流传,由于其具有很强的历史性、普适性和艺术性而深入人心,进而逐渐艺术化,形成一种内容专一的口头性曲艺审美活动。《格萨尔王传》说唱,既是一个曲艺品种,同时还是一种艺术表演程式。在表演方式上采用藏语表演,牛角琴伴奏,演唱采用“一曲多变”,说唱穿插,有时还会配以图解。《格萨尔王传》的“说唱”表演方式不只是藏族所特有,蒙古族、柯尔克孜族、赫哲族、彝族等民族中也都存在着类似的表演,从而构成了长诗“说唱”类曲艺的一个模式性形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