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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视域下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长诗比较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20-03-05 《贵州民族研究》2019年第 丛溆洋 参加讨论

    三、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呈现“异同”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的产生与发展都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作为各民族思维活动的一种创作形式也同样有其因果联系。
    (一)同:缘于相同的社会形态现实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含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以及分配方式。所有制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精神生活。因此,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作为各民族人们的头脑对社会现实生活审美反映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尽管在形式上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个性,但是,在相同的生产方式下,创作主题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却存在着一定的共性。在奴隶制社会时期的英雄史诗中塑造了恶人、魔王、恶魔、好色的可汗等众多面目狰狞的反面形象。如《江格尔》中的“蟒古斯”、《格斯尔可汗》中“阿而嘎聪”、满族《尼山萨满传》中的阎王、国舅等,这些形象显然是现实社会中的穷凶极恶的奴隶主形象。他们剥削压榨,为富不仁,因此,对等级观念和为富不仁的谴责成为了史诗创作的动因。
    又如农奴制广泛存在于我国西南地区,其基本形态是农奴处于人身依附地位,农奴以奴役性条件从农奴主处领取土地,世代耕种,被束缚在土地上。农奴主强迫农奴服劳役、交纳实物或货币等不同形态的地租,农奴没有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农奴主对其拥有任何形式的处置权。这种生产方式决定了当时的精神生活,也决定了民间长诗的内容、形式及风格。民间长诗作为人们对现实生活审美反映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因此,反映农奴制的民间长诗,不管是哪个民族的,都有着激烈的抨击等级制度的不公,抨击农奴主的残酷剥削与压迫,以及对没有人身自由的苦闷心情的共同点。如傈僳族的《重逢调》,这是一首揭露农奴制时期傈僳族不幸婚姻生活的长诗。长诗描述了一对青年恋人因男主人公凑不够聘礼,被迫背井离乡做苦工,不幸被奴隶主抓去做了奴隶,过着与牲畜一样的生活。他承受了10年的折磨与煎熬后逃了出去,带着用血汗换来的聘礼钱回到家乡去提亲,但是,心爱的姑娘已经被父母逼迫嫁给了别人,过着“白天饿着肚子淌汗水,夜晚忍着寒冷流泪水”的悲剧生活。又如藏族的《在不幸的擦瓦绒》。壮族的《唱英台》、裕固族的《黄黛琛》等。这些长诗,尽管存在于东南西北不同的区域,但因其都产生于同一社会形态的农奴制时期,所以,各区域的叙事抒情长诗在题材、主题等方面都趋于相同,只是在具体环境和情节上有所变化,以彰显民族特性。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即便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出现的时间前后相差较远,但是只要是在同一社会形态下,它们在题材、主题及风格上都具有很大的共性特征。由此可见,相同的社会形态是形成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存在共性的主要原因。
    (二)异:始于文化的不可通约性
    这里所要阐释的“不可通约性”是相对的不可通约性,而不是西方所强调的绝对“不可通约性”,更确切地说是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差异性。
    “不可通约性”概念是美国科学史家、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amuel Kuhn)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他说:“在常态性的科学所经历的各个时期中,前后相继的理论和范式是不可通约的。”[9]库恩的“不可通约性”理论告诉我们相异的范式、语境、词汇、叙事以及历史讲述等差异在科学领域和伦理学领域都是存在的。不可通约性客观存在于科学本身之中,即内在科学的语言系统。它强调了科学发展中的质变,这种质变表现在心理学、文学、社会学和语言学等诸多方面,即科学共同体的世界观变化。由此可以看出,所谓的“不可通约性”既是异质差异性,也是世界观与世界观之间的差异。将“不可通约性”延伸到民族领域,就会发现,民族文化及文明有着明显的异质性,即文化的“不可通约性”。就民族语言来讲,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这种不同仅是词汇使用或词汇字面不同,就可使世界观出现差异。由于语言与语言之间,世界观与世界观之间都存在不可通约性,进而就形成一种文化观。语言作为文化与文化之间的符号性差异,其受到语境的制约,语境又是由生活世界凝聚而成,因而,语言表达是受生活世界所左右。民间长诗是从少数民族的生活世界中产生,其蕴含着民族独有的世界观、文化观,有自己的语言、体裁、风格和民族心态等。语言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它不仅具有自己特有的音律特点,同时还构成了民族认识世界万物所特有的信息系统,是体现本民族生活、文化和信息的重要载体。正因这些独有的世界观与文化观,无论是从表象还是深层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而彰显出本民族文学的话语权力,即不可通约性。正是这种文学的不可通约性,使得其拥有了民族气质,呈现出一种特殊的美感。
    文化传统是一种贯穿于民族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类文化的核心精神[10]。文化传统有着一定的稳固性和延续性,以及历史性和现实性,它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标志。民间长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形成在一定的文化传统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并继承了原始神话、传说、短歌等原始文学的核心精神。促使产生这种民族核心精神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文化类型。文学来源于现实生产、生活中不同生活方式所展现的精神美感。四大文化圈经济方式各有不同。中原旱地农业文化圈的经济生产方式主要是旱地农业,辅以家庭饲养。北方森林草原狩猎游牧文化圈的经济生产方式表现为东北文化区以渔猎采集;内蒙古草原文化区和西北文化区以畜牧业为主要生计。西南高原农牧文化圈的经济生产方式包含有以绿洲耕牧为主要经济类型的四川盆地文化区;以山地耕牧、山地耕猎及山林刀耕火种等为主要经济类型的云贵高原文化区和青藏高原文化区。南方稻作文化圈则以种植水稻为主,副业多与鱼桑有关。四大文化圈由于自然环境和生存方式的差异,使得各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心理性格等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地理单元性的文化特征或文化素质。这种地理单元性的文化特征或文化素质既是该地域民族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也是民间长诗创作的基础。
    二是宗教信仰。宗教是一个多层次、多体系极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民众的心声反映和观念体现。民间长诗是一门独特的语言艺术,是人民的生活、思想与感情的自发表露。二者共存于多样化的文化体系中,并相互融合渗透。从各少数民族民间长诗的产生可以看出,宗教是民间长诗创作的源泉之一。宗教对民间长诗影响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是原始宗教,第二层次是原生型民间宗教,第三层次是创生型世界大教。这些宗教对民间长诗的形成具有普遍的影响,尤其是原始宗教在少数民族民间长诗中的体现更为突出,并广泛影响成为民众自然发出的内心祈求。
    参考文献
    [1]马学良,梁庭望,张公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203-204.
    [2]梁庭望.论中华文学的多元结构和丰富内涵[A].全球化视野下的中国文学史观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3.
    [3](德)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181.
    [4] (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M].丁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429、161.
    [5]徐志强.思维方式与中国文学价值观的生成[J].江海学刊,1995,(1).
    [6](德)威廉·冯·洪堡特.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的影响[M].姚小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50.
    [7](俄)普列汉诺夫.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M].曹葆华,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350.
    [8](法)丹纳.艺术哲学[M].傅雷,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245-246.
    [9]张雨.“不可通约性”与“和而不同”——论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基础[J].中外文化与文论,2008,(5).
    [10]王宁.中国文化概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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