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据来源与变量构建 本文选择我国除香港、澳门及台湾以外的31个省(***、直辖市)2001-2016年省级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和指标构建说明如下: 教育扩展:包含了各教育层级的规模扩展,参考已有研究,以平均受教育年限来衡量。 平均受教育年限:以6岁及以上不同受教育水平人口占相应类型人口的比重作为权重,按照受教育年限进行折算,最后进行加总得到,以年为计量单位。各受教育水平的分组及年限设定为:未上过学为0年,因2001年数据涉及扫盲班,将扫盲班设定为1年,小学为6年,初中为9年,高中(含中专中职)为1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为16年,所有受教育程度不考虑延迟情况。各地区6岁及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人力资本密度:由年末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数除以年末从业人员数得到。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其他变量的情况:经济增长水平的衡量指标即人均GDP,由各地区GDP除以年末人员数得到;产业结构用二三产业总值占GDP比重表示;城镇化水平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投资率是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GDP的比重;外贸依存度是进出口贸易总额占GDP比重;人均外商直接投资用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除以年末人员数得到。 各地区GDP、二三产业占比、同定资本形成总额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年末从业人员数、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实际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自各地区历年统计年鉴,其中后两个指标按照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总人口、城镇人口占比数据来自《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以2001年为基期,将人均GDP和人均外商直接投资换算为实际值。为消除异方差,将人均GDP、人均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本密度、外贸依存度、投资率变量取对数后进行分析。 三、教育扩展与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 (一)民族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变化 本文首先对2001-2016年民族地区教育扩展情况进行了测算,并与非民族地区进行了比较,详见表1。 观察表1可知,与2001年相比,2016年民族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了1.62年,提高幅度超过非民族地区,反映了在全国教育扩展的大背景下,借助中央政府的优惠政策,原本教育水平较低的民族地区能让更多的人接受教育,受教育人口规模和比例增加,迅速提高了民族地区人口的整体受教育水平。 表1的结果也表明,民族地区内部各省区间平均受教育年限及其变化幅度差异较大。西藏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2011年时最高,为5.51年,但仍低于分析时段内其他省区2001年的数值;***在2002年时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超过8年,但青海和云南分别迟至2014年和2015年才达到8年。宁夏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提高幅度最大,广西变化幅度最小。上述事实表明,民族地区各省份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分享到的教育扩展红利存在较大差异,使得民族地区内部教育发展水平产生了新的差异。另外,通过地区比较发现,民族地区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仍然较低,与非民族地区一直存在1年以上的差距,2016年,民族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17年,而非民族地区为9.42年。说明原有教育水平的落后差距难以在短期内赶上,民族地区的教育在追赶非民族地区的过程中需要得到更多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民族地区各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比变化 平均受教育年限从整体上反映地区教育扩展情况,而各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比变化可以从教育结构角度反映地区教育发展变化。本文统计了民族地区2016年各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比及其与2001年的差异,从中分析过去16年间民族地区教育扩展的更多细节。从表2可以看出: 第一,与非民族地区相比,在2001-2016年间,民族地区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比大幅下降,达8.32%;但高中及以上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比以及提升幅度远低于非民族地区,尤其大专及以上人口比重比非民族地区少提高2.69%;初中水平人口比重提高了7.68%,远高于非民族地区的1.21%。这一强烈反差提示,针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与教育扩展进程的有机结合,可能对于满足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需求十分有效,而若要继续增加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则需要辅以更大力度、强度和更精准的政府政策支持,以加快普及民族地区高中及以上学历阶段教育,保证民族地区更多优秀学子享有接受更高教育的权利。 第二,从民族地区内部省区情况来看,各受教育水平人口占比变动差异较大。例如,青海文盲/半文盲人口比重下降最多,广西小学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下降最大,达到17.65%;贵州虽然初中教育水平人口比重提高最大,但是大专及以上人口比重的提升幅度却不突出;内蒙古是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例提高最大的省区。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2001-2016年间民族地区教育扩展十分明显,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幅度超过非民族地区,低学历人口占比明显下降,而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提升幅度不及非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各省区之间教育发展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