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理论 > 民族学 > 理论政策 >

交往梯次递进下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http://www.newdu.com 2020-03-23 《贵州民族研究》(贵阳 成杰 任新民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民族交往是民族关系的动态表征,民族关系是民族交往的静态积淀。民族交往并非总是琴瑟和鸣,而是常伴着矛盾、冲突和调适,民族关系便在互动中趋于紧张或和谐。民族交往以生计交往为根基,逐渐衍生出民族文化交流交锋,最终形成民族交融。这种民族交往的梯次递进能否顺利实现有赖于所交往的民族之间利益的满足程度、心理距离的大小以及民族认同的状况。民族生计交往、民族文化交流交锋、族性交融分别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物质基础、文化纽带和精神保障。构建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必须使民族地区不充分不平衡的社会发展得到协调平衡,从而增进民族文化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 键 词:民族交往/梯次递进/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
    项目基金: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命运共同体思想唯物史观基础研究”(项目编号:17xks02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成杰,任新民,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成杰(1989- ),山西武乡人,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任新民(1954- ),云南昆明人,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2005年以前,我国民族关系的官方表述均为“平等、团结、互助”。胡锦涛同志于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我国56个民族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此之后,这一表述得以沿用。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均强调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018年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相应条款作了修改,将“和谐”民族关系写入我国根本大法。在我国宪法民族关系中,平等团结互助是手段,和谐是结果;前者是过程,后者是目标;前者是量变,后者是升华。可见,从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和谐”的民族关系,到2018年“和谐”最终写入宪法,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已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当前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巩固、发展、调整新时代民族关系的目标与导向。
    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民族和谐关系是我国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学界对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典型的有:陈祥,石开忠,周真刚《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研究》、刘吉昌《“和谐”是新时代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陈祥《巩固和发展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透析》等,这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拙作以民族交往为切入点,认为民族关系取决于民族交往状况,新时代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有利于民族交往的梯次递进和持续深化,有益于弥合民族地区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发展,有助于尊重民族文化,缩短民族心理距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民族交往是民族关系的动态表征
    民族交往即民族之间的接触、交流和往来,是民族关系的构成方式。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民族的整个内部结构,及其与其他民族的关系,都取决于这个民族的生产以及它的内外部的交往程度。[1]
    (一)民族接触是民族关系的开端
    我国古代,东南少数民族与北方少数民族、西南少数民族与西北少数民族,彼此之间很少乃至根本没有接触的机会,因而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也就无从谈起。时至今日,尽管时代发展,人口流动加快,各省区少数民族种类增加,但很显然,并不是每个民族都与其他55个民族建立了民族关系。汉族之所以能与各少数民族建立关系,很大程度缘于其人口众多遍布全国的先天条件,固然与各少数民族有很多接触机会。可见,民族关系产生是以民族接触为前提的。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居住格局是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变量,但并不意味着只要民族混居就会出现民族接触。在有些地区,尽管各民族相邻而居,但并不交往。如***南疆的汉族就很少与维***交往,北疆的河南村、陕西村也很少与当地哈萨克、维吾尔、回族等少数民族交往,[2](P238-248)而有些民族混居小区,门对门的两个民族家庭也从无交集、彼此互不认识。
    (二)民族交往决定民族关系态势
    民族关系态势表现为民族间友好或冲突、陌生或融洽、隔阂或亲密等不同状态。横向而言的民族交往广度和纵向而言的民族交往深度是衡量民族交往水平的两个主要指标。民族交往广度指的是交往的本民族数量;民族交往深度以该民族参与交往人数、交往层次、交往内容为标准,并以此衡量民族交往的程度。一般而言,某地民族种类越多,民族交往越深入,民族的社会融合度越高,该地民族关系越好,这是目前学术界推崇民族互嵌社区和社会结构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
    根据民族交往状况,民族关系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民族交往开启民族友好关系,且友好交往关系不断升级,民族关系趋于和谐。蒙古族与藏族经济生活、社会组织、社会生活乃至风俗习惯、生活禁忌相似,二者交往频繁且深入,“自古蒙藏是一家”是蒙藏友好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第二类,随着民族交往,两族了解趋于深入,但文化差异大且矛盾冲突无法有效缓解,民族关系疏离。旦正才旦的论文就为我们详细呈现了青海M村藏族和撒拉族从接触到冲突再到分离的全过程。第三类,民族接触伊始就伴随民族摩擦,之后,冲突不断化解调适,民族关系好转。多族共生于有限的资源、差异的文化、临近的地理位置中,或多或少会有摩擦甚至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矛盾能否有效化解并能否支撑交往不断深入。
    二、交往梯次递进是和谐民族关系的关键
    根据交往水平,民族交往可分为生计交往、文化交流交锋、族性交融,三者并非截然分开,而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从生计交往到文化交流交锋再到族性交融,各交往民族实现了一次次由浅入深的民族关系构建,最终形成了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交往的梯次递进即交往从低到高、由浅入深的循序渐进状态,是构建民族和谐关系的关键。
    (一)生计交往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物质基础
    民族生计交往是民族生产生活物资的往来互通,主要涉及民族居住格局、商品交易、生产互助、饮食服饰互鉴等。我国古代的茶马互市、边境贸易就是民族生计交往的典型,还包括为掠夺土地、人口而发生的民族战争。为了民族存续,民族生计交往势必发生,随着时代发展,它会越来越频繁。生计交往是初步的、基础的民族交往,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物质基础。
    生计交往中各民族形成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约并决定着政治、文化、精神交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同环境催生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当人们发现与不同经济形态下的民族互通有无可更好地满足生产生活时,民族生计交往便由此形成。缘于此,为实现生产生活物资互通,即便两族相互提防绝无交流,但贸商交易也会广泛存在。可见,民族生计交往是各民族为满足自我存续而进行的必然选择,生产生活物资相互借鉴、互通有无是民族交往的天然智慧,也是与他民族发生联系的基本形式。
    (二)文化交流交锋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的文化纽带
    民族文化交流交锋是较深入的民族交往,处于文化空间,是和谐民族关系的文化纽带。这里的文化是广义的,民族文化交流交锋不但涉及民族物资交换,更涉及民族文化全方位交流,主要涉及各民族语言共通、风俗涵化、宗教包容等。语言共通是衡量民族互动关系的重要指标,区域内各民族语言不通会严重影响民族关系。在此基础上,出现民族风俗相互涵化,而宗教信仰是否有强烈的排他性对民族文化交流交锋至关重要。
    我国地域辽阔、生态多样,各民族形成初期,因自然限制和地理切割,生存在高山、坝区、林海、草原、荒漠等不同环境。“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该民族对其生成环境所做的挑战的一种回应”。[3](P109)为适应不同环境,各民族形成不同生产生活方式和基于此的饮食习惯、风俗伦理、民族语言等迥然不同的民族文化及民族心理。从这种意义上,民族就是文化共同体。有民族就有文化差异,文化是维持民族边界的基础[4],不同民族文化下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大相径庭。随着民族生计交往的加深,强烈的民族文化交流交锋也就接踵而至,“非我族类”的语言、习惯、宗教、价值观念会反过来强化本民族的归属感。民族文化差异会引发语言共通、饮食趋同、服饰兼容、宗教包容等文化交流互鉴,也有导致发生激烈冲突的潜在风险。对虔诚的藏民而言,喇嘛信仰基本是其生活支柱和生活目标,这对大多数无宗教体验的民族成员而言是不可理解的。同样,他们对喇嘛教的态度,在藏民看来也是荒谬的。民族文化既有交流更有交锋,抹杀民族文化差异徒劳无功、适得其反,不同民族文化构成了内涵丰富的中华文化,它们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要关注、尊重、保护民族文化,倡导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价值理念。
    (三)族性交融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精神保障
    族性是一个外来词,表示所有难以被消融的民族特性。在我国,族性指民族的血统、语言、传统、宗教、认同等一系列民族构成因素中的特性,在民族交往中,族性逐渐变迁,可被其他民族感知是族性最鲜明的特点之一。[5]族性交融是深层次的民族交往,基本处于精神空间,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精神保障。
    首先,结构交融是族性交融的重要方面。社会结构是社会成员的组成方式及相互关系的稳定状态,各民族结构交融强调不同民族在社会结构上的彼此渗入关联。当民族之间在社会结构上严重断裂、互不相交时,就会形成平行社会,对社会和谐和国家统一有严重威胁。要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就要实现各民族在社会结构上相互交融,最终形成民族互嵌型社会。其次,族际通婚是血缘属性方面的族性交融。民族能否通婚是民族关系好坏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只有两个民族彼此语言相通,交往频繁,观念相近,无整体性偏见歧视,民族通婚才会较多出现。[6](P380)族际通婚模糊甚至变更民族边界,对社会整合和民族关系和谐具有重要影响。再次,情感交融是心理属性方面的族性交融。从长征时期彝海结盟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库尔班大叔上北京,注重与各族人民互信互爱心心相印一直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各族人民取得了全面发展,情感交融更加深入。同时,在快速现代化过程中,各民族发展不平衡,心理落差与心理焦虑容易滋生。这就需要我们融情于教、融情于事、融情于理,而各民族相互欣赏、包容、理解、尊重是美美与共的融情路径。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