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迁蒙古族居住风尚的转化 蒙古族在向南迁移过程中,游牧民族部分兼营农业或半农半牧后,民居形式由穹庐式毡帐发展为圆形土屋,并逐渐出现土木结构的帐房。这种圆形的土墙屋在向阳的一面开窗,既保留了帐房的外形,又汲取北方地区汉式民居的优点,呈现了由逐水草而居向定居过渡的形态。不过,无论是帐房或是圆形土屋,都反映了北方草原游牧民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天崇天的观念。同时,帐幕呈圆锥形,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天似穹庐,笼罩四野”(12)。这种显示完满自足的线形与笼罩田野的苍穹和谐地结合在一起,白色帐房与碧绿的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是蒙古族朴素单纯的审美观念在居住文化上的真实反映和折射。在由北往南发展过程中,蒙古族居住理念和风尚之演变,主要表现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和林斡耳朵到大都大明殿,说明蒙古统治者居住理念已从崇尚自然环境、讲究实用功能、逐水草而迁徙,逐渐向定居过渡。蒙古人原“无城壁栋宇”(13),成吉思汗时建立了四大豪华斡耳朵(14),作为大汗和后妃的居住场所。以后,凡“新君立,复自作斡耳朵”(15),形成一套斡耳朵制度。建筑在辽阔草原的斡耳朵,或谓金帐,是大汗执政与会客之处,出入都有很多规矩和礼仪,若触犯要受重罚。后来则在哈剌和林、上都、中都、大都修建了宫城和宫殿,其中和林的万安宫、上都的大安阁、大都的大明殿皆为元代宫廷建筑的典型代表。因时间和区域不同,各具有特色。元朝建立后,皇帝和皇室成员生活习俗有了很大变化,其主要居住场所在宫殿中。忽必烈认为“大业甫定,国势方张,宫室城邑,非钜丽宏深,无以雄视八表”(16)。故元大都宫殿极尽恢宏绚丽之能事,无论色彩、雕刻、内部装潢、用料、做工,都巧夺天工,精美绝伦。但是皇室及主要大臣每年皆要从大都前往上都避暑,并经常住在帐幕中。即使在大都富丽堂皇宫殿群中,也保留若干的大帐幕,以表示不忘游牧生活。 第二,大漠南北蒙古居民住宅,原逐水草而迁徙。即元《经世大典》所载的:“我朝居朔方,其俗逐水草,无常居,故为穹庐,以便移徙。”(17)搭帐房,夏季选择高坡通风、草木繁盛之处,冬季选择山湾、洼地向阳之处。但自北向南发展后,随着自然环境和人文条件的变化,统治者要从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方面考虑而选择都城地址,并看风水、选吉地盖房宅。元廷统治者在建设大都过程中,颁布了居民住宅占地面积标准和迁居者身份,对“僭越”“过分”等也加以限制。 第三,蒙古草原上的帐房及兼营农业后的圆形土屋,都反映了游牧民族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和敬崇天地的观念。在南下建筑宫殿过程中,采用了汉地阙门角隅之制,例如,元大内是以南面崇天门、北面厚载门、东面东华门、西面西华门为宫墙经纬而构成宫城区,中轴对称,四隅设角楼,四面设门,并且宫殿、住宅采用歇山顶等。说明蒙古族统治者的审美观已发生变化。 第四,蒙古族原尚右,通常男右女左。例如,和林万安宫具体安排上反映出右尊左卑的等级观念。万安宫殿内圆柱两列,北面置一高台,为御座所在。两侧均置平台,右侧为诸王座位,左侧为后妃座位,御前空地为奏事或进贡臣僚和使节等人站立处。南下后,受中原地区影响,从尚右尚西的习俗,逐渐变为尚左尚东。泰定元年(公元1324),改为左尊右卑,依周礼传统,神主按照昭穆序列安排。 三、皇家建筑风格的形成和发展 随着蒙古贵族的势力由北而南,其居住环境和人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居住理念和礼仪也有所演变。其居住文化既保留具有一些草原文化特点的蒙古旧俗,又深受中原传统文化影响,突出地表现在蒙汉等兼容的皇家建筑上。 第一,实行两都制,上都为夏都,大都为冬都。“每年四月,迤北草青,则驾幸上都以避暑,颁赐于其宗戚。马亦就水草。八月草将枯,则驾回大都。”(18)这是蒙古人游牧生活逐夏驻冬在都城建设上的反映。 第二,大都以太液池水面为中心来确定城市布局,环水布置大内正殿、东宫太子府、皇太后宫、皇妃宫等,折射出蒙古族“逐水而居”的特性。 第三,在宫室建设中融会蒙汉居住文化于一炉。既基本承袭了中原传统的建设风格,大量使用阙门角隅之制,又在后宫的布局方面保留一些纯蒙古式的帐幕建筑“斡耳朵”,帐房和木结构琉璃瓦的殿宇交错分布,勾勒出元代宫殿特有的景观。 第四,大内西北角玉德殿一组建筑独立成区,以奉佛为主,东华门之北建有庖人之室、酒人室,为豪饮之需,元人崇鹰和羊,上都宫城夹墙有鹰房,大都宫中夹墙有羊圈,大酒瓮是不可或缺的陈设。(19)凡此种种都保持了蒙古游牧民族的一些习惯。 第五,宫殿的色彩和室内装饰,体现了蒙古族尚白、热烈、强悍的风格。蒙古人崇尚白色,《南村辍耕录》称“盖国俗尚白,以白为吉”。白色石阶基红墙、朱地金龙柱、白色琉璃瓦顶、间金绘饰,室内铺厚地毯,用银鼠和黄鼬之毛皮做壁障,以黑貂皮为暖帐及被褥等,(20)这些都反映出蒙古族的喜好和风情。 第六,太庙中的先祖神主由西(右)向东(左),依次排列,反映了蒙古族右尊左卑之习俗。直至泰定元年(1324),才按照昭穆(左右)序列安排神位。地坛、日坛、月坛等有元一代终未设置,社稷到至元三十年才建立,说明元代对礼制建筑不及历代统治者那样重视。 第七,在陵墓建筑方面,蒙古人实行土葬,“刳木为棺”并有一定随葬品,地面上不留坟塚,并伴以烧饭等仪制。时人称:“北俗丧礼极简,无蓑麻哭诵之节,葬则刳木为棺,不封不树,饮酒食肉无所禁,见新月即释服。”(21)蒙古人墓地对外是保密的,“其墓无塚,以马践蹂,使如平地”(22),不留标志。在大都一些佛寺中建有祭祀历朝帝后遗容的影堂,后改称为“神御殿”,成为日常祭奠之重要场所,且每帝一寺。 总之,元朝皇家建筑是蒙汉等居住文化交融的突出反映。也可以说作为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及广大牧民,建设或搬进城市的过程,即是游牧与定居碰撞及交融的历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