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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宣 莹:“生命与灵魂共存”——16世纪晚期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的政治顺从

http://www.newdu.com 2020-04-07 世界历史编辑部 佚名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 16世纪晚期,流亡欧陆的英格兰天主教徒在面对英政府以拘禁、死刑、返国许可及家族存续等恩威并施之术下,逐渐萌生生存焦虑;流亡群体内部亦基于国家情感、神意期待与世俗统治权等理念分歧而日渐分裂,此双重情势促使众多反战派开始投效伊丽莎白新教政权的情报系统以换取生存与信仰的并存。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的情报服务实乃国内偶奉国教行为的海外延伸,呈现了宗教改革时期英格兰天主教内部介于积极抵抗之殉教主义与改宗国教之间的忠诚摇摆,两者共同以良心概念建构起拒绝国教的政治顺从理论。这种政教忠诚的切割显示出在近代早期欧洲民族国家建构的趋势下,拒绝国教者基于自身、国家乃至于信仰的存续,所必然形成的政治妥协。
    关键词 英格兰 天主教流亡者 忠诚鉴别 政治顺从 偶奉国教行为
    1585年年初,时任苏格兰玛丽女王(Mary Queen of Scots)密码助理的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托马斯·摩根(Thomas Morgan)与查尔斯·佩吉特(Charles Paget)因卷入帕里谋反案(Parry Plot)而激怒了伊丽莎白一世,后者遂要求法王亨利三世引渡这两位“王国安宁的扰乱者”回英格兰。为安抚英格兰和以西班牙与法国吉斯(Guise)家族为首的天主教势力,法王折中将摩根羁押入巴士底狱,由他与吉斯共同监管。伊丽莎白女王曾允诺,“若此叛国者揭发其所知之内情”,她将“如其所愿”赐予特赦。漫长的监禁使得摩根对自由产生强烈的渴求,他亦寒心于天主教盟友的冷漠,再加上英格兰驻法大使爱德华·斯塔福德(Edward Stafford)借助法国新教贵族马尼昂伯爵勒内·德·蒙布歇(René de Montbourcher,Comte de la Magnane)的居中持续游说,摩根终于在1586年10月底至11月初通过意大利人文学者焦尔达诺·布鲁诺(Giordano Bruno)向斯塔福德大使乞求赦免:“若获得女王的宽宥,他[摩根]愿坦陈诸多机密。我相信他将信守承诺。他首先希望从巴士底监狱获释。因为他认为,昔日聘请他谋划叛乱的人[格拉斯哥大主教詹姆斯·比顿(James Beaton, Archbishop of Glasgow)与吉斯家族]已抛弃了他,不曾为其争取特赦,且长期监禁早已击溃了他对天主教的热情。”这种变节投效英格兰的潜在可能引发西班牙人的疑虑,最终导致1590年1月摩根被西班牙驻尼德兰总督帕尔马公爵逮捕。随后在佛兰德的审判中,三位亲西班牙的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威廉·斯坦利(William Stanley)、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e)与休·欧文(Hugh Owen)联合指控摩根为“卑鄙的间谍”,指责他效力于英女王与伯利勋爵威廉·塞西尔(William Cecil, Lord Burghley),试图调查天主教机密并煽动内部分裂。摩根驳斥了这一指控,但坦言他“不乐于见到祖国被外国征服,尤其是西班牙”。这一审判导致史学界对摩根的评价至今仍为两极化。耶稣会史家约翰·波伦(John H. Pollen)和利奥·希克斯(Leo Hicks)谴责摩根与佩吉特蓄意分化天主教,勾结英格兰首席国务大臣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Francis Walsingham)的间谍吉尔伯特·吉福德(Gilbert Gifford)和罗伯特·波莱(Robert Poley),以及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Robert Dudley,Earl of Leicester)的间谍克里斯托弗·布伦特(Christopher Blunt)等人,甚至在1586年5月煽动玛丽亲笔写信给谋反者安东尼·巴宾顿(Anthony Babington)示以信任,从而留下谋逆铁证以致玛丽死刑定谳。近年来,弗朗西斯·爱德华兹(Francis Edwards)与约翰·博西(John Bossy)研究了伊丽莎白时期法国驻伦敦使馆的外交档案,重新肯定了摩根这位“完美严谨的政治人物”对玛丽的效忠。尽管摩根的忠诚与否至今成谜,但他在1586年的恩赦恳求与1590年的审判辩词显示出他基于生存困境、国家情怀与16世纪80年代英格兰天主教流亡群体中所存在的耶稣会派和反战派之争,从而陷入忠诚转向的挣扎之中。
    这种信仰或生存的抉择困境或许可以解释,在16世纪八九十年代被指控或实际投效伊丽莎白政权情报网络的反战派人数陡增的原因。查尔斯·阿伦德尔(Charles Arundel)由斯塔福德引荐入伯利的情报系统,后与佩吉特互控为双面间谍。教士理查德·贝恩斯(Richard Baynes)被指控密谋投毒兰斯神学院以“取悦英格兰当权者”,并在1582年被幽禁于该院。更多流亡者如威斯特摩兰伯爵查尔斯·内维尔(Charles Neville,Earl of Westmorland)、拉尔夫·利贡斯(Ralph Liggons)与安东尼·蒂勒尔(Anthony Tyrrell)均向伊丽莎白政权输送情报。英格兰天主教流亡者的这种情报服务可以看为英格兰本土偶奉国教行为的海外延伸,共同呈现了宗教改革时期英格兰天主教内部介于积极抵抗之殉教主义与改宗国教之间的忠诚摇摆。迥异于两极的政教一致性,天主教流亡者所存在的忠诚模糊地带,即履行政治顺从的拒绝国教模式,反映出近代早期欧洲宗教改革及民族国家意识兴起之际,拒绝国教者基于自身、国家,乃至于信仰的存续,凭借良心(conscience)切割信仰忠诚与政治顺从,形成了对现实与精神的双重妥协。
    传统史学对都铎宗教改革时期天主教的研究长期以来受到学者自身信仰倾向的影响。尤其自法国大革命以及爱尔兰并入联合王国后,两国避难或移居英国的天主教徒联合英国信徒鼓吹天主教解放,呼吁恢复英国天主教徒自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因弑君或颠覆国教等谋逆而被褫夺的公民权利及信仰自由。而19世纪众多天主教史家如波伦通过历史书写,试图平反(或漂白)这种叛国污名,尤其指控伊丽莎白后期的天主教谋逆或为谣言,或被英格兰新教政权所构陷;认为即使叛国属实,亦是由于英政府的严刑峻法迫使天主教徒铤而走险的正当性自我防卫,但这些计划“未曾在英格兰国土上付诸实践,也未危及女王的生命”。此类信仰史观直到菲利普·休斯(Philip Hughes)于1954年出版《英格兰的宗教改革》(Reformation in England)始告停歇,此后天主教学者如约翰·斯卡尔斯布里克(J. J. Scarisbrick)与埃蒙·达菲(Eamon Duffy),或非天主教史家如阿瑟·狄更斯(A. G. Dickens)和杰弗里·埃尔顿(G. R. Elton)均受其影响,在历史研究中尽量避免个人信仰的干扰。但耶稣会史家希克斯仍延续天主教内部耶稣会与诉愿派(Appellants)长达数世纪的纷争,著述抨击“无耻、好斗与鲁莽”的伊丽莎白时期的天主教反战派基于利己主义而投效世俗政权,但这一看法显然忽略了世俗教徒面对生存、国家与信仰的抉择与挣扎。彼得·霍姆斯(Peter Holmes)和亚历山德拉·沃尔沙姆(Alexandra Walsham)首先聚焦于伊丽莎白时期英格兰境内天主教徒面对信仰与生存时的进退维谷,从而导致偶奉国教行为的出现,但鲜少涉及与此类似的海外流亡者的半顺从行为。博西和凯瑟琳·吉本斯(Catherine M. Gibbons)虽分析了同时期天主教流亡者的背景、分布与动向,却未解释为何16世纪末突然出现大量天主教流亡者变节效忠英格兰新教政权的现象,以及后者又在此忠诚转向中扮演了何种角色。
    本文将以此时期流亡法国的英格兰天主教徒为研究对象展开研究。1580年耶稣会教士埃德蒙·坎皮恩(Edmund Campion)、罗伯特·帕森斯(Robert Parsons)与拉尔夫·埃默森(Ralph Emerson)进入英格兰,联系天主教徒;次年教皇特使尼古拉斯·桑德尔(Nicholas Sander)涉入爱尔兰叛乱;罗马教廷的连续挑衅促使伊丽莎白政府缩紧天主教法案。1581年《忠诚维护法》使叛国罪延伸至改信天主教者或动摇他人对英教会或女王效忠者。缺席教会礼拜的罚锾亦遽增至首次罚款20英镑,第4次缺席将被控以蔑视王权罪。1585年《反耶稣会教士、神学院教士与其他不服从者的法案》的出台,将教皇派遣至英格兰的传教士控为“叛徒、叛国者与叛乱的煽动者”。日益严峻的信仰限制迫使众多天主教徒流亡至罗马,初期取道尼德兰,后因1568年杜埃神学院的建立与1578年尼德兰的叛乱,遂改道法国。1582年,多达300名英格兰流亡者滞留巴黎;1589年前,逾1000名英流亡者聚集于法国主要城市,如奥尔良、鲁昂、波尔多与兰斯。1584年,因涉入思罗克莫顿叛乱(Throckmorton Plot)而被驱逐出英格兰的前西班牙大使贝尔纳迪诺·德·门多萨(Bernardino De Mendoza)改驻法国。早在驻英期间,门多萨主张英格兰天主教的复兴须由法国统一指挥,故抵达巴黎后他即结盟吉斯家族。西班牙—吉斯—英流亡者的三角联盟使法国成为欧陆反英势力的中心,也促使英格兰权臣如伯利与沃尔辛厄姆均将间谍主力部署于巴黎。
    本文通过分析16世纪末流亡法国的英格兰天主教徒的生存焦虑与信仰分歧,探讨近代早期英格兰天主教政治顺从的理论建构和实践。首先,梳理和分析伊丽莎白政权如何操作拘禁或死刑、返国许可及家族存续等惩处,威逼利诱流亡者改宗国教或输送情报以换取恩赦。其次,探讨流亡者因国家情感、神意期待与世俗统治权等理念分歧而分裂,再加上生存焦虑,转而投效英格兰政府以求生存与信仰并存。最后,将呈现流亡者的情报服务延续自英格兰本土的偶奉国教行为,二者以良心概念重新界定政治顺从与宗教抵抗。此忠诚切割显示了近代民族国家意识兴起趋势下政治妥协的必然性。
    利己主义下的生存焦虑
    伊丽莎白时期,天主教流亡领袖威廉·艾伦(William Allen)在1583年出版的《约翰·尼科尔斯被逮捕与囚禁的真实报告》(A True Report of the Late Apprehension and Imprisonnement of John Nichols)中,将伊丽莎白政府对天主教的迫害分为三类:第一,操作“派系领袖的著作与传道”进行宣传,但“成效不彰”;第二,动用“政府的公权力”严惩,仅导致“某些富人财富的暂时损失与部分贫穷信徒之世俗生命的消逝”;第三,利用“某些狡猾无耻之人的作为与政策”侵蚀天主教,威逼利诱天主教徒因生存恐惧而“放开⋯⋯上帝之手,以及仰赖精神、福音与教义等坚定信念所推动的奇迹事业”,但“当他们获得这些怯懦者的表面允诺时,只换来无数纷乱”。伊丽莎白的新教政权操控政治归顺者或改宗者的文宣、刑罚与特赦的恩威并施,派遣间谍和归顺者渗透游说,恶化天主教内部的理念分歧与党争,三管齐下,促成政治顺从的行动在当时就颇见成效。
    都铎政府将刑讯定义为搜集信息的方式,而非常规性惩处。经常奉命至伦敦塔审讯罪犯的托马斯·诺顿(Thomas Norton)在1583年的专著《不正当酷刑的声明》(A Declaration of the Examination of Certain Traitours and of Tortures)中,强调无人“因宗教理由而被施加酷刑,也不会被拷问其宗教信仰,[刑讯]只为了解任何假宗教之名而行违抗女王或国法的谋逆或武力等特殊行为”。刑罚仅施用于探查为复辟天主教而进行的煽动、叛乱与入侵等叛国行为,绝非针对信仰本身。但根据统计,伊丽莎白一朝至少有130名玛丽时期的天主教教士入狱,约30名死于狱中;1574年后入英的神学院教士471人中,至少285人被拘禁,其中116名被处死,至少17名死于狱中。因是之故,在酷刑或枷锁之下,生命有时优先于信仰。英枢密院明令,“无任何被判高等叛国罪的囚犯能逃避刑罚,除非因承诺服务而获赦”。而枢密大臣拥有监禁和释放的特权,有利于安排间谍潜入并游说囚犯变节。教士约翰·哈特(John Hart)在16世纪70年代流亡兰斯期间,支持西班牙以武力恢复英天主教且鼓吹殉教,1580年6月返英时被捕,先后囚禁于马歇尔西(Marshalsea)监狱与伦敦塔。1581年12月1日,在坎皮恩被处决当日,哈特向沃尔辛厄姆恳求“若我的归顺能获准,请务必保全我的生命”。他允诺将揭发一些反英计划,并监控“我所认识在海峡对岸的人当中,必然知晓”任何叛乱的威廉·艾伦。哈特深信,其囚禁遭遇必能博取艾伦的信任,借以探查“他的内心机密”。但哈特直至1585年才结束被囚禁于伦敦塔的生活并被驱逐出英。这或许因为沃尔辛厄姆鉴于1571年“灾难性的错误判断”,轻纵罗伯托·迪·里多尔菲(Roberto di Ridolfi)而使其再度参与1572年诺福克叛乱,从此严审释放案,如詹姆斯·扬格(James Younger)即使向英政府供出神学院教士名单,亦未获释。但仍有以情报服务或改信国教而成功获释者。蒂勒尔在1586年第三次拘禁期间,因目睹友人约翰·巴拉德(John Ballard)涉入巴宾顿阴谋而被处决,故他向曾在1576年赦免过他的伯利再度请求恩赦,承诺揭露叛国行动并中止向教皇效忠。伯利将蒂勒尔放到克林克(Clink)监狱担任间谍,其任务是负责宣传反罗马天主教的政策并监视昔日同伴,终于在1587年获赦。托马斯·西姆森(Thomas Simson)在1586年偷渡回英格兰时被捕,后在1593年因放弃天主教信仰而获释,1604年被任命为埃塞克斯的凯尔维登(Kelvedon)教区牧师。
    申请返国许可亦吸引众多思乡流亡者的归顺。1571年《反海外流亡者法案》规定,出国许可须加盖英格兰国玺、御玺或君主私玺。沃尔辛厄姆自1576年升任首席国务大臣后兼掌御玺与女王私玺,这不仅便于其签发出国许可证以做调派间谍之用,亦以此利诱流亡者。间谍所罗门·奥尔德雷德(Solomon Aldred)在1586年初游说反战派领袖威廉·吉福德(William Gifford)变节时,承诺由沃尔辛厄姆提供“一份充分的返英许可”。诺顿(Norton)家族自1569年北方叛乱失败后流亡欧陆,1583年8月,吉斯派遣理查德·诺顿(Richard Norton)率2000人登陆英格兰,虽未果,但后者自此活跃于法国宫廷及英流亡团体中,鼓吹武力入侵。然而其子乔治自16世纪80年代中期对入侵计划感到绝望而转任双面间谍,潜伏于巴黎的苏格兰流亡者群体中,以威廉·鲁滨孙(William Robinson)为化名向沃尔辛厄姆(化名John Robinson)透露苏格兰天主教阴谋。他“对女王陛下的忠诚倾向,值得破例授予恩惠”,终于在1586年获赦返国。尽管伯利在1572年转任国库大臣,他仍可经由先后担任国玺大臣的连襟尼古拉斯·培根(Nicholas Bacon)与昔日门客托马斯·布罗姆利(Thomas Bromley)签发许可证。利贡斯曾在巴黎为苏格兰玛丽与帕马公爵从事加密信息的联系工作,但1587年玛丽之死与次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失败摧毁了他对武力复兴天主教的期望,他转而向伯利的情报员约翰·康韦(John Conway)表达以情报换取返国许可的意愿,表示将“自己最大的恭顺献给女王,成为她最佳的改革臣民”。虽未获准返国,利贡斯滞留低地国家,联合当地求取特赦的流亡者鼓吹反西班牙与耶稣会。至1597年,西班牙视其为反西团体中的危险分子,建议菲利普三世放逐利贡斯、查尔斯·佩吉特和威廉·特雷瑟姆(William Tresham)至西西里,以远离天主教核心区。
    部分贵族或士绅流亡者则屈服于英政府对家产与子女监护权的钳制。1571年的《反海外流亡者法案》裁定,若无政府许可而出国者,逾期六个月未归,则没收其庄园、土地、居所与世袭财产。若流亡者被宣告为叛国,经济制裁将连及家人。若流亡者返国“向任何一位枢密大臣自首认罪”并向女王臣服,一年后归还其财产。伯利的门客大法官布罗姆利负责处置流亡者产业,依法只供给其家人1/3或1/4的产业以维持其基本开销。而1572年《反海外流亡者法的解释法案》规定,被查抄之家产将在国库大臣的监管下,收入兰开斯特公国的产业或由君主转赐官员或流亡者的国内亲友。换言之,流亡者被抄没的家产均在伯利直接或间接的监管下,再加上其身兼监护主管,掌控流亡贵族未成年子女的封建监护权、教育、婚姻,甚至公职,故急切保全财产的流亡贵族多选择归顺掌握其家族命脉的伯利。为争取“信仰自由”而自愿流亡的托马斯·科普利(Thomas Copley),在1573年5月或6月,频繁恳求伯利,保留他被查抄财产的收益,调拨部分以补助他的流亡生活,而他愿以情报作为交换。佩吉特兄弟亦渴望恢复家产,但托马斯·佩吉特位于斯塔福德郡与德比郡产业的监管权在1585年被转售给埃米亚斯·波利特(Amias Paulet)。值得玩味的是,当这位沃尔辛厄姆的亲信在1585年夏季求取此监管权时,竟向伯利提供了他与沃尔辛厄姆和莱斯特通信的所有副本。此时正值沃尔辛厄姆命波利特监管苏格兰玛丽,秘密策划反巴宾顿计划的敏感时刻,此举意味着波利特为了私人利益而向敌对派系领袖伯利泄露沃尔辛厄姆的机密。
    英当权者亦以多种恩赦利诱流亡教士。1600年8月22日,枢密院指示约克大主教妥善安置近期改宗国教的教士詹姆斯·博兰(James Boland),不仅要“在你的宅邸款待这位回归改宗者”,并需“馈赠类似的精神生活作为礼物”。这种善待的目的在于反驳“一个当前谣言⋯⋯即当他们[归顺者]改革自身时,[英政府]不提供任何关怀”,借以吸引更多人的归顺。另外,约翰·尼科尔斯在伦敦塔副总管欧文·霍普顿(Owen Hoptpn)的游说下转任沃尔辛厄姆的间谍,并在1581年出版《约翰·尼科尔斯的放弃信仰声明》(A Declaration of the Recantation of John Nichols)和《在罗马的演说与布道》(The Oration and Sermon Made at Rome),为英政府进行政治宣传,最终于1582年5月获取枢密院特许的教区利益。劳伦斯·卡迪(Lawrence Caddy)在1583年为重返牛津大学及获得60克朗年俸,在伦敦圣保罗十字(St Pauls Cross)公开宣布放弃天主教信仰。
    等待或开战:天主教复兴之路的分歧
    史家迈克尔·凯斯捷(Michael Questier)将上述16世纪末激增的英天主教徒变节或改宗现象,纯粹归因于伊丽莎白政府的恩威并施或教徒的利己主义。此论点偏重外界的物质性诱因,却忽略一关键内部因素,即英格兰天主教团体对天主教复兴方式与政教统治权的理念分歧。耶稣会派选择的是联合西班牙以武力推翻伊丽莎白政权,重塑中世纪以教领政的统治模式。而以世俗教徒为首的反战派基于民族国家意识与政教权力分野,反对教廷领导的武装入侵,倾向于静待伊丽莎白的自然崩逝与天主教继承人的合法继位,以自然淘汰顺势迎来天主教复兴。
    反战派流亡者反对耶稣会派偕同西班牙以武装入侵的激进方式重建英格兰天主教,这不仅是为了避免天主教与叛国画上等号,使英政府进一步压缩他们日益严峻的信仰与生存空间,亦出于国家情怀。流亡教士如欧文·刘易斯(Owen Lewis)、威廉·吉福德,以及贵族威斯特摩兰伯爵与佩吉特兄弟等都对西班牙霸权的敌意尤为明显。1586年初,渴望“生命与灵魂共存”的威斯特摩兰伯爵经由奥尔德雷德联系沃尔辛厄姆,坦承年少无知时的罪责,称若能蒙女王特赦并下赐养老金,“他将极有效率地执行女王指派的任何任务,反抗西班牙与其他人,以弥补她在昔日的损失”。无敌舰队之役前夕,伯爵先后经由间谍理查德·哈克卢特(Richard Hakluyt)与斯塔福德大使代求特赦,哀求伯利“务必记住他并赐予任何联系方式”且协助游说女王再度“担任他最仁慈的女主人”。作为补偿,他透露了关于“叛乱首恶”摩根在巴黎与帕马公爵在低地国家的情报以及西班牙的入侵计划。他坚称,“他的胃对于外来者的脚踏上祖国极度反感”。威廉·特德(William Tedder)在1588年9月返国时被捕,12月在伦敦公开自我谴责对国家的不忠,并宣布当此“[西班牙]计划”迫近时,“我指的是对该片土地的入侵⋯⋯我想彻底抛弃他们”。教士威廉·康沃利斯(William Cornwallis)在1590年也表明,若教皇企图攻英以重建罗马天主教,他愿与女王共御外敌。世俗士绅与教士主张,以激进入侵方式进行立即性的改变毫无必要,笃信英天主教的复兴将在上帝选择的正确时刻降临。信徒在静待神意的过程中,只需在修道院或学校进修以完善信仰与智慧,抑或借由条件式服从,例如,在国内参与国教会仪式与在海外贡献情报,为天主教复兴争取生存的时间与空间以待神意。这种有限服从或拒绝抵抗理念获得身陷信仰或生存两难的流亡者的欢迎。他们选择耐心地等待多病无嗣的伊丽莎白自然崩逝,迎接天主教徒苏格兰玛丽的合法继位与英天主教的顺势复兴。但此等待理论遭受亲耶稣会的新生代如坎皮恩、帕森斯与威廉·雷诺兹(William Reynolds)的反对。他们极少出身显贵,或非来自庄园天主教主义盛行的地区。“他们是彻头彻尾的教士”,坚信振兴信仰不应立足于被动等待和妥协,而应透过血腥反抗或圣战奋起争取。
    英格兰天主教复兴方式的分歧除了基于国家意识与神意实践,亦源于对罗马教廷主导下天主教振兴计划中教士世俗角色的不同期许和定位。从1580年开始经由教士委员会回归统辖世人。这种急切恢复往日神权帝国的一厢情愿为英格兰世俗精英阶级所抵制,认为这是对世俗统治的入侵。查尔斯·佩吉特抨击艾伦博士等教士染指“我们国家的公共事务”,质疑“为何教士不专注于他们的祈祷书”,更偕同特雷瑟姆与托马斯·思罗克莫顿(Thomas Thro,耶稣会重新定义教士的新公共角色,鼓励教士自我抽离出对中世纪教会的怀旧幽情,踏出修道院进入大学任教或政府就职,这种入世有助于强化世俗服务中的教士专业性。但教士的重新涉政与传统世俗精英(贵族与士绅)主导的统治秩序相互抵触。中古后期以降,渐兴的英格兰民族国家意识使得政教对抗从封建王权与教廷的主权之争向下扩及世俗精英与教士的参政之争。基于反阿维尼翁教廷或为阻止1370年的王室信贷危机再现等诸多原因,1371年英格兰下议院首度明确要求,政府重要官职须由世俗贵族担任,以确保能对政策成效全权负责。高级教士的政治边缘化自15世纪后期新君主政权崛起后尤其明显。1540年,枢密院中尚有三位高级教士任职: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克兰默(Thomas Cranmer)、达勒姆主教卡思伯特·滕斯托尔(Cuthbert Tunstall)与温切斯特主教斯蒂芬·加德纳(Stephen Gardiner)。至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枢密院仅保留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席次。此政权中枢的改组显示近代早期欧洲的国家统治权正从教士转移至世俗精英,但耶稣会显然忽略或拒绝正视此一权力过渡。且在英格兰贵族家庭,教士通常为依附恩惠系统的聘雇门客,任职家庭牧师。换言之,无论是在社会位阶还是恩惠体系中,英格兰贵族皆被视为教士的主人。但依据帕森斯对于教士的新公共角色及神权国家的定义,教会权力ckmorton)直言“不乐见士绅被教士所领导”。部分英格兰天主教士绅逐渐认为,与其屈服在教士的神权位阶之下,他们宁愿成为伊丽莎白新教政权下统治阶层中的天主教少数。这种弥漫在世俗统治阶层的反教士情绪或许是导致分歧的另一个原因。
    耶稣会学者希克斯将天主教的内部分裂归咎于伊丽莎白政府的操弄。但此根源于信仰复兴方式与政教统治权的分歧显然早已存在,英政府仅是掌握时机以生存利益为诱饵加速催化而已。早在1585年,英格兰政府已察悉天主教流亡者内部的分崩离析。该年8月11日,沃尔辛厄姆的间谍尼古拉斯·贝登(Nicholas Berden,化名ThomasRogers)由狱友爱德华·斯特兰沙姆(Edward Strandsham,化名Barber)引荐,在鲁昂结识了耶稣会教士托马斯·菲茨赫伯特(Thomas Fitzherbert)。他不仅为贝登争取到流亡法国的英天主教团体的信任,亦透露天主教攻英的计划。更引起沃尔辛厄姆注意的是,菲茨赫伯特揭露了流亡群体自1585年6月后恶化的党争:
    他们分裂成两派系,即罗斯主教(Bishop of Ross)、查尔斯·佩吉特、托马斯·摩根、托马斯·思罗克莫顿以及部分教士为一派;另一派则为艾伦博士,他游走于两派之间,托马斯·思罗克莫顿则亲近反对他们的耶稣会与其派系。
    经奥尔德雷德证实此情报,并且评估此内斗有利于女王后,沃尔辛厄姆自1585年末派遣间谍如奥尔德雷德和吉尔伯特·吉福德(化名Francis Hartley)至巴黎游说反战派。选择反战派为策反目标的原因在于,该派系基于世俗背景与生存利益等,倾向与英政府妥协。且沃尔辛厄姆的间谍多出身或已潜入该派系中,如奥尔德雷德原为兰斯神学院中威尔士群体的领袖之一,在1583年由亨利·昂顿(Henry Unton)推荐给沃尔辛厄姆,次年3月加入其情报服务。吉尔伯特则与巴黎和罗马的威尔士团体关系密切,此团体领袖为其远亲威廉·吉福德。
    从1586年初,奥尔德雷德开始游说威廉·吉福德与爱德华·格拉特利(Edward Grately)。前者为法国北部威尔士派系的新生代领袖,任教于兰斯神学院;后者曾任阿伦德尔伯爵的家庭牧师,随同吉福德流亡。与耶稣会的理念冲突以及反西班牙的政治倾向促使吉福德偕同“5位或6位最好的学者”建立反战派,讽刺称耶稣会派激进领袖帕森斯是一只“试图将世界朝他逆转的狡猾狐狸”。面对英间谍的笼络,相较于犹豫不决的吉福德,格拉特利化名为约翰·福克斯利(John Foxley)向沃尔辛厄姆殷切宣示效忠,承诺“如此期待”且“热忱地追随您所期许的行动”。他赞扬伊丽莎白女王近期赐予天主教臣民的自由与宽容不仅将使“任何不满抱怨转向极大的愉悦”,且此“谨慎的松绑”将颠覆任何外力干扰国家和平的野心。他甚至承诺为这宗教宽容政策背书,用以说服国内外天主教徒认同伊丽莎白的新教政权。之后,格拉特利与吉尔伯特·吉福德合作著述,抨击艾伦与帕森斯赞同对斯坦利在尼德兰反抗伊丽莎白统治正当性的立场。此举导致格拉特利在1588年被囚禁于帕多瓦异端裁判所,1590年转移至罗马监禁5年。
    值得注意的是,斯塔福德大使突然涉入这场原本由沃尔辛厄姆垄断的游说行动,亲至奥尔德雷德的住所与威廉·吉福德进行“甜蜜的会谈”。沃尔辛厄姆未被事先知会,奥尔德雷德则被说服“你[沃尔辛厄姆]不会厌恶”斯塔福德的临时参与。他的介入极可能是基于吉福德的要求。多数英流亡贵族或士绅要求与斯塔福德而非沃尔辛厄姆的间谍谈判,例如,威斯特摩兰伯爵与奥尔德雷德进行返国谈判时,也坚持与斯塔福德协商。这可能基于大使身份较私人间谍更具公信力,抑或出于斯塔福德的亲天主教背景与在伊丽莎白内廷的裙带关系。斯塔福德之母多萝西(Dorothy Stafford)与续弦谢菲尔德女士(Douglas Howard Lady Sheffield)的娘家波尔(Pole)与霍华德(Howard)家族皆信仰天主教,此家族网络不但有利于他联系天主叛乱的伪装性:“这在各时代与各国俨然成为违法者的普遍做法⋯⋯以伪事实与美化来诡辩他们卑鄙教亲友如查尔斯·阿伦德尔(1583年秋因涉入斯罗克莫顿谋逆而受西班牙资助流亡)搜集情资,亦吸引了相似信仰的流亡者。另外,其母与姊伊丽莎白·德鲁里·斯科特(Elizabeth Lady DruryScot)皆任职伊丽莎白的寝宫,这使斯塔福德得以以家书形式,借助女性内廷服侍的特殊隐蔽性,回避上司沃尔辛厄姆的公文稽查,为女王与欧陆的天主教权贵如吉斯家族或流亡者秘密传递信息。最后,天主教流亡者倾向联系斯塔福德也可能基于其所属的主和派领袖伯利对流亡者家产的封建监护权及宗教宽容倾向。1583年12月出版的《正义的执行》(The Execution of Justice)广为宣扬伯利的宗教宽容理念。此时英格兰天主教徒正处于对伊丽莎白女王与安茹公爵联姻失败的失落情绪之中,且随后公爵病逝于尼德兰,进一步粉碎了天主教徒对英格兰宗教宽容政策的期待,部分转而投靠西班牙及吉斯同盟以期用武力复兴天主教。伯利出版此书的目的,正是为安抚这一沮丧躁动的情绪。他首先抨击且不合法的事实,并掩盖犯罪行为。”伯利澄清,政府的惩罚从未针对信仰而仅施用于谋逆;只有服侍教皇且背叛祖国与女王的反叛者才会被判处驱逐、酷刑或死刑。他允诺一种条件式宽容,即任何抵御外国入侵且未涉入国内反叛之人,应被赋予相对的信仰自由。如教士托马斯·赖特(Thomas Wright)在1593年拒绝参与天主教计划,被官方特许宗教实践上的自由。伯利对于信仰与叛国的界定和宗教宽容的承诺赢得反战派的好感,再加上他对流亡权贵的产业宰制权,以及亲信斯塔福德掌控驻法使馆等三重优势,协助他在与沃尔辛厄姆的欧陆情报竞赛中,略占上风。
    英格兰政府通过斯塔福德的使馆系统和沃尔辛厄姆的私人间谍网络在巴黎进行的游说活动,“如此强大以致众多天主教徒惧怕”。1585年10月,法耶稣会教士德·拉·吕埃(De la Rue,化名Samerie)将英政府的渗透分化行动告知苏格兰玛丽:
    许多英格兰人从罗马与英格兰搜集情报,并对外谣传英女王的仁慈温厚,与不再迫害任何天主教徒[的政策],他们不再使用武力压迫天主教徒,但他们不希望也绝不允许外国人入侵英格兰。这是您的命运,他们已经对那些协助您的追从者产生极大疑心,以至于没有人胆敢再信任您的追随者⋯⋯英格兰人(天主教徒)已然陷于不合与分裂。
    他担忧伊丽莎白政府技巧性地运用宗教宽容与抵抗外国入侵之爱国主义的宣传,已然加剧了天主教的分裂。教皇亦猜疑英新教徒怂恿部分枢机主教鼓动玛丽谋反,以坐实其叛国罪名,故派遣两位亲耶稣会派的阿拉恩(Allayn)与欧西比乌斯(Eusebius)前往罗马调查。囚禁于巴士底狱的摩根批评英格兰为“不光彩的国家”,“最近展开行动来加深天主教教士团体内部的分裂与歧见”,但认为这群教士的变节目的在于“保护他们的国家而非服务沃尔辛厄姆”。他甚至揭露吉福德与格拉特利的变节实乃佯装,“若能获得进展”,将抛弃沃尔辛厄姆,重新效忠玛丽。该信最后落入沃尔辛厄姆之手,导致奥尔德雷德终止对两人的游说行动。
    如同约翰·博西所定义,英天主教流亡团体虽具有共同目标,却建立在迥异的信念上。天主教的矛盾与分裂因近代早期民族国家意识的兴起与政教争权而早已根深蒂固,英格兰政府的恩威并施只是催化剂。这种内部危机对天主教反抗新教英格兰的暴力行动极为致命,且英格兰权臣敏锐地掌握时机,借由恩赦竞相争取天主教流亡者加入各自的情报系统。不满于耶稣会的教权领导,再加上英格兰恩威并施的策略,众多世俗流亡者遂开始迟疑摇摆。最终,部分选择改宗、变节或为双边服务。
    立足良心:政教忠诚的切割
    不同于耶稣会派主张的积极武力入侵,反战派以生存、国家意识与政教权力竞逐为考虑,切割宗教信仰与政治顺从,为伊丽莎白政权的海外情报工作服务,企图为英天主教谋求妥协式的生存路线。流亡者的忠诚分离并非特例,乃是英格兰本土偶奉国教行为的海外延伸,共同反映了英宗教改革时期政教冲突下的政治顺从或拒绝抵抗主义。
    基督教的顺从概念源自摩西《十诫》(Decalogue)中的第四诫“尊敬父母”,强调父慈子孝及夫义妇顺的家庭秩序。中世纪神学将家庭人伦的顺从观引入教会秩序,将对其生身父母的恭顺扩及上帝授权之精神父母——教士为父,教会为母。随着近代早期专制君威日盛,人文主义者如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依据新约《罗马书》第13章“顺服掌权者”与《彼得前书》第2章“顺服统治者和主人”,进一步延伸顺从论至社会秩序中的师生、主仆与君臣关系。宗教改革时期,仰赖世俗政权庇护的新教诸派强化政治顺从理论,扭转了中世纪以来涂油加冕礼将王权置于教权之下的尊卑阶序,凸显上帝与君主的直属授权,淡化教廷在君权神授过程中的中介转化角色。尤其是马丁·路德援引《罗马书》第13章中“凡权威者皆为上帝所命,抵抗必自遭天谴”,确立众人需绝对服从受命于天的世俗政权,对君主的抵抗视同忤逆上帝。路德的拒绝抵抗理论在英宗教改革初期成为亨利八世与福音派掌权者宣扬政治顺从的基石。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的门客威廉·廷代尔(William Tyndale)于1527年出版《基督徒的顺从》(The Obedience of a Christian Man),首度明确引用路德之服从世俗权威的论点,且定义“神谕”(God's word)非出自教士布道而需溯源于《圣经》。再将《十诫》与圣保罗的政治服从论扩及绝对遵从至高王权,此服从“位阶”从教皇到君主的转移尤其显现于16世纪30年代的《禁止上诉法》与《至尊法案》。同时政府经由布道与出版等官方方式,宣传获得救赎的唯一途径并非如罗马教廷所宣称的抵抗异教君主,这只会招致叛国罪名,唯有“传播和聆听神谕、服从君主、耐心及诚实生活”等对上帝与君王的共同遵从,才能享有“财富、共同安宁与繁茂”并获得“通往天堂的钥匙”。1543年出版的《国王之书》(King's Book)亦宣扬君主的抚育之恩等同于亲生父母,臣民应延伸孝道予君主。由于亨利八世实行天主教为体与福音派为用的“双头正统”,吸引共存的新旧教竞相阐释忠君立场,以期为各自教派争取王室恩宠,希冀最终成为英正统信仰,故天主教徒亦参与建构政治顺从论。曾任国务大臣的天主教主教史蒂芬·加德纳(Stephen Gardiner)于1535年出版《关于真实的忠诚》(De vera Obedientia),推崇亨利八世作为英教会最高领袖,依据君权神授而视王法等同神意,臣民应无条件顺从君主与王法。玛丽一世复辟天主教政权后,面对羽翼渐丰的新教势力根据鄙视女性的传统而质疑女性统治的正当性,故进一步强化政治服从。宫廷教士如约翰·克里斯托弗森(John Christopherson)与詹姆斯·坎塞莱尔(James Cancellar)分别在1554年与1556年出版《劝众人以反叛为警》(An Exhortation to All Menne to Take hede and Beware of Rebellion)与《服从之路》(The Pathe of Obedience),仿效路德援引圣保罗的尊君教谕,辅以自然法和中世纪经院哲学的阶序观,将讲求强弱位序的自然秩序复制建构尊卑有别的政治秩序,两种对应秩序皆由神意所造,君主权威亦由上帝所授,警惕“众人永远不能以任何理由冒险反叛统治者,上帝命令众人以最谦卑的态度服从他[或她]”。
    伊丽莎白一世即位之初,1559年《至尊法案》的修订争议再度重塑了天主教的政治顺从概念。约克大主教尼古拉斯·希思(Nicholas Heath)与切斯特主教威廉·唐翰(William Downham)虽在上议院公开反对该法,但声明基于惧怕惩处以及尊重王室血统继承与神意的良心,宣誓效忠女王的世俗至高性。信仰天主教的蒙塔古子爵安东尼·布朗(Anthony Browne,Lord Montague)在上议院与罗伯特·阿特金森(Robert Atkinson)在下议院亦强调天主教徒对新女王的绝对忠诚,以及绝不引发动荡的静默恭顺,后者甚至主张,若天主教徒忠于良心而保持信仰,对外仍服从女王的世俗法律,就不应该受惩处。同时期的一份天主教匿名手稿虽反对王权至上,但仍以圣彼得顺从尼禄与圣安波罗修承认狄奥多西一世的世俗权力为例,主张任何对女王的政治抵抗均属违法。
    1568年苏格兰玛丽流亡入英,重新燃起了天主教的复兴希望。以其亲信罗斯主教约翰·莱斯利(John Leslie)与桑德为首的天主教徒策划了北方叛乱与诺福克叛乱;流亡尼德兰的英天主教徒亦公然宣传对伊丽莎白政府的政治抵抗。但叛乱的接连失败导致流亡者领袖艾伦随后在1573—1583年间暂缓圣战策略,改以训练传教士返英以宣抚巩固残余天主教势力,静待玛丽的合法继承,在此平静的10年间抵抗论转向忠君宣传。帕森斯在1580年7月19日的布道中声称,天主教对女王的忠诚与新教徒无异,随时准备以鲜血、生命与家产捍卫女王与国家。“君主之所以应被服从,不仅仅因为惧怕惩罚或避免[叛国]诽谤,更是立足于良心。”艾伦在1581—1582年重申对女王的忠诚与非抵抗行为,视伊丽莎白为全体天主教徒的君主,他们将履行“神意法、自然法与国家法规定对女王的全部服从义务”,除了认同其在教会的至高性之外。换言之,英天主教徒不抵抗王国的世俗法律,仅拒绝违逆上帝旨意的宗教伪法。
    自16世纪80年代初,伊丽莎白政府缩紧天主教政策,尤其1581年的“忠诚维护法”导致政治忠诚的主张开始产生分歧。流亡者艾伦、帕森斯、理查德·费斯特根(Richard Verstegan)与约翰·吉本斯(John Gibbons)等质疑宗教迫害的合法性,重新将宗教抵抗延伸至政治对立,鼓吹殉教是为获取救赎的机会,企图重建英天主教徒的隔绝意识。但如前所论,部分世俗教徒基于生存焦虑、信仰复兴方式与政教统治权的分歧,拒绝耶稣会主导的积极反抗主义,定义政治服从等同消极宗教抵抗,政治忠诚开始去宗教化。这一主张在英格兰本土首先显现于是否参与国教礼拜的争议上,即所称偶奉国教行为。前任奇切斯特教区执事长奥尔本·兰代尔(Alban Langdale)捍卫“教会天主教”行为在特殊情况下的合理合法,即天主教徒基于生存恐惧或公民义务而进入国教教堂,在拒绝履行国教仪式或不与国教徒交流的前提下,将不被视为异端。他援引迦玛列(Gamaliel)与亚利马太的约瑟夫(Joseph of Arimathea)为求生存而在犹太团体中隐瞒宗教倾向,以及叙利亚的纳曼(Naaman the Syrian)被允许跟随君主至神庙参拜为例,合法化天主教徒参加新教教堂的行为。兰代尔重塑《圣经》的服从概念,正当化天主教徒进入国教教堂执行公民义务以象征对君主的适当效忠。但这种外在顺从不等同于信仰认同(精神上仍维持对上帝的忠诚),仅是一种用以规避政府惩处的表演形式。因为英君主与政府视参与教堂为一忠诚的鉴别标记,即区分真实臣民与叛徒的方式,而非区分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兰代尔进一步主张教会法为人类法,若违背生存至上的自然法就不可遵从,教会不应迫使人将自身生命置于危险之中,除非这种世俗服从危及天主教信仰与其整体利益。前任赫尔副主教罗伯特·珀斯格洛夫(Robert Pursglove)、耶稣会教士托马斯·赖特及兰开斯特郡教士托马斯·贝尔(Thomas Bell)皆支持参加国教教堂的顺从鉴别,前提为不与异教徒共同祈祷或领取圣餐,并宣称此举纯粹为服从君主以规避叛国指控,借此自我标示为拒绝国教者,避免被指控为异端。
    偶奉国教行为的这一理论通过印刷品与天主教徒的流亡而传播至欧陆,为同样陷入信仰或生存之两难困境的流亡者提供了切割宗教忠诚与世俗义务的合理性。兰斯神学院创建者之一的格雷戈里·马丁(Gregory Martin)虽主张对抗伊丽莎白政权,但也引用《罗马书》与《彼得前书》强调政治服从的必要性,即以不抵抗与消极服从的方式避免厄运降临或天主教生存情势的进一步恶化,且教士必须接纳那些基于恐惧而出入新教教堂者,他们不可被开除教籍且仍被接纳为天主教徒。早在1574年,蒂勒尔已强调“天主教徒在被迫害之际选择保全自己是绝对合法,这并非自私苟活,而是为等待时机为众生谋福”。在1586年第三次被捕时,他同意切割“自己的宗教与[政治]秩序(order)”,并乐意履行他与生俱来的职责,因这是“我应该给予我的女王更甚于上帝”。几乎同时,威廉·吉福德也宣称,若能保障他的宗教与良心自由,他愿意“在女王的保护下住在我们自己的国土”,甚至支持天主教士绅与伊丽莎白政权和解,共同抵抗“任何意图颠覆女王统治与腐蚀我们家庭的行为,这无关乎宗教”。哈特在1580年底的审讯中亦声明,尽管教皇派庇护五世(Pius V)在1570年的通谕《在至高处统治》(Regnans in Excelsis)对伊丽莎白一世的指控与惩处——控告其为私生子、异端与分裂教会者,将伊丽莎白与其服从者开除教籍——仍具效力,但继任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Gregory ⅩⅢ)体谅英天主教徒面临教皇与女王的忠诚两难,“若服从女王,他们将受教皇的诅咒;若违背女王,他们将面临其责罚的危险”,故特许英教徒形式上服从异端女王且不开除教籍(危及其灵魂救赎)。简言之,反战派仿效国内的偶奉国教路径,复制以情报服务为主的另类政治顺从,达成身体与灵魂共存的双赢局面。
    罗马教廷与耶稣会皆否决英格兰本土与流亡教徒的政治顺从诉求。乔治·布莱克韦尔(George Blackwell)在《反对参加教会》(Against Go to Church)中谴责兰代尔的主张缺乏学理与理性,充斥颠覆天主教的强烈煽动。帕森斯在其1580年《简短演讲》有所犹豫妥协,主张教皇或许可赦免对君主的部分世俗服务,如参与异端教会但不履行仪式,此有限度的服从行为可保存天主教权贵家族的存续以待女王崩逝后的教会复兴。帕森斯认为,基于获取更大的利益或避免更坏的邪恶,教会可有条件地赦免部分顺从行为,但绝非普遍性宽容,因无设限的政治顺从恐将分裂教会。故他谴责政治服从者的投机式首鼠两端,尽管将其他信仰视为异端,但“在一些世俗方面,他们却或许狡猾地至少参加[异教]教会以彰显他们作为对立宗教政策的顺民,甚至嘲弄坚持抵抗者过于谨慎”。
    尽管耶稣会反对,众多反战派基于个人的生存恐惧与良心,仍在国内外执行偶奉国教或提供情报服务等政治顺从策略,切割政权效忠与宗教信仰,将世俗忠诚献给代表英格兰国家正统的伊丽莎白新教政权。故而在1580—1598年,变节流亡者人数大幅增加,或改宗,或放弃信仰,抑或双重服务。然而,世俗忠诚与信仰间的取舍操作立足于内在信念和个人良心的自由心证,极为模糊危险,频繁引发天主教内部判断信徒与异端的争议。部分条件性顺从者甚至因此被指控为改宗者或间谍,如哈特、罗伯特·格雷(Robert Gray)、马丁·纳尔逊(Martin Nelson)均无法确定偶尔服从的底线或忠诚切割的界限为何,导致其妥协时间或短暂,或时而反复。尽管存在被指控为异端的高风险,1600年前,部分天主教徒开始将服从君主与宗教忠诚视同一样合法。借由不断挑战罗马教会的底线,这些机会主义者试图开辟一条生存与信仰的双赢途径。需注意的是,史家沃尔沙姆认为割裂忠诚亦反映教义、道德与政治的日益冲突,即介于争议事实与主观意识,或标记者与被标记者之间的剑拔弩张。这群被贴上“偏离”标签的政治顺从者被贬抑讥讽,借以美化彰显所谓“真实的神之选民”,强化后者面对迫害或殉教时的忠贞信念以对抗异端。
    结论
    政教忠诚的切割与政治顺从是当时欧洲近代民族国家构建趋势下必然导致的政治妥协。中古后期因瘟疫、经济通胀与战争所积累的社会焦虑已远非用圣坛布道可以抚慰,臣民转而希冀强势君主以公权力介入来维护秩序,从而促使分权的封建君权转型为集权王制,世俗权力渐趋一统。宗教改革进一步迫使新旧教会向专制王权献出宗教自主权,从而扭转了政教阶序。无论是日耳曼或瑞士地区由下而上的教义改革,抑或都铎政权借由议会立法进行自上而下的强制改宗,乃至于法国宗教内战,新教改革者与旧教捍卫者皆被迫依附世俗政权以扶持各自信仰的存续或正统性,共同建构政治顺从。英格兰国教会借由一系列立法向君主献上《圣经》阐释权、司法权及教产,且以王为尊。而身陷信仰与政权决裂困境的英格兰天主教徒,基于利己主义、国家意识以及天主教内部对信仰复兴的分歧,部分信徒探索出一条信仰与生存并存的双赢途径,即依凭良心切割信仰忠诚与国家义务,界定信徒与臣民的定位,从而形成国内的偶奉国教与海外的情报服务等政治顺从行为。此半分离主义迫使英天主教迈向了政教分离。凯斯捷主张,从16世纪末,众多天主教徒被迫思考神权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与政教分离实践的可能性,如埃德蒙·邦尼(Edmund Bunny)曾询问帕森斯关于“宗教与政权可否分离”。自16世纪末,罗马教会分离罗马政权的概念正在英格兰被推动,一个去政治化的纯宗教正在萌发。更值得思考的是,新旧教会沦为世俗政权的附庸,中世纪的基督教帝国逐渐崩解为世俗政权领导的国家教会,教会国家化终于使长期分离的政教之权定于一尊。国家主权的完整性重塑了近代早期英格兰的“帝国”概念。然而,政治顺从绝非发生于英格兰的单一特例,亦非皆是由下层非国教群体向上层正统政权的单向性输诚。主政者基于政权稳定性,时而被迫向非其所属教派的当权或民间主流信仰进行政治妥协。例如,笃信天主教的苏格兰玛丽女王面对强势的苏格兰长老教会政府,无奈实行宗教宽容政策以稳固其统治地位。隶属于胡格诺派的法王亨利四世在1593年皈依天主教,以弥撒换取象征法国民心的巴黎。这类自上而下的政治妥协与本文探究之自下而上的政治顺从,共同描绘出从中世纪封建秩序到近代国家秩序的欧洲政治转型图景。一方面,反映在近代民族国家意识与人文主义的内外催动下,君主或人民在进行决策时,逐渐切割传统的宗教情怀或王朝家族血统等情感性羁绊,转变为以个人或国家的现实利益为关键考虑因素,而18世纪中期的欧洲外交革命正式宣告此近代现实主义政治的定型。另一方面,政治妥协与顺从虽然是迫于生存或利益而实行的礼仪型忠诚宣示,但这种上下双向的“顺从”之政治契约精神呈现了近代国家秩序中君民关系的质变:从基督神权的信徒,经王朝政治的臣民,最终定位为国家政治的国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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