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出版的《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叁、肆)披露了不少新材料,可供學者從不同方面進行研討。就目前實際情形而言,湖南古井所出的漢代廢棄文書簡與西北遺址情況類似,數量雖眾,然殘缺甚多,且少有成卷出土者;故單簡綴合和冊書復原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從殘簡斷牘讀出零星信息以得出所謂的結論,終究不能讓人心安。近日捧讀新書,揣以舊識,時有發現,亦喜亦憂,就簡冊復原而言,往往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然亦偶有些許新收穫支撐著自娛自樂者踽踽前行。 五、調署伍長人名數書[1] 一〇二二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76 A面: 延平元年正月己卯朔廿四日壬寅,守史勤叩頭死罪敢言之:前受遣調署伍長,輙 與御門、庾、逢門亭長充、德等并力循行。案文書,史黃條前皆署,以書言輙復 B面: 守史周勤名印 史 白開 正月 日 郵人 以來 一〇二一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75 覆核,其未偏(遍)者,復集調【署理】右別入,記(?)如牒。盡力勑錄,悉令住檮 楬,有增咸(減)復言。勤奉使留遲惶恐叩頭死罪死罪敢言之。 一〇四二 木兩行2010CWJ1③: 264-196 守史勤言調署 伍長人名數書 •正月廿五日發 不難知曉以上三枚木牘構成的文書是相當完整的,比較有意思的是作為此文書附件的牒書,是竹簡製成。筆者認為以下竹簡就是附件部分: 一〇二三 竹簡2010CWJ1③: 264-177 小伍長區齎 小伍長石和 都伍長李熊 一〇二四 竹簡2010CWJ1③: 264-178 ·右逢門亭部大小伍長凡十 一人 一〇二五 竹簡2010CWJ1③: 264-179 ·右庾亭部大小伍長凡三人 一〇二六 竹簡2010CWJ1③: 264-180 小伍長陳幼生 小伍長張良 …… 一〇二七 竹簡2010CWJ1③: 264-181 〼□□人 一〇二八 竹簡2010CWJ1③: 264-182 〼小伍長許山 小伍長張幼文 一〇二九 竹簡2010CWJ1③: 264-183 〼 都伍長鄧山 小伍長高孟成 一〇三〇 竹簡2010CWJ1③: 264-184 〼 小伍長朱□ …… 一〇三一 竹簡2010CWJ1③: 264-185 〼 小伍長袁林 小伍長張伯生 一〇三二 竹簡2010CWJ1③: 264-186 〼 小伍長陳嵩 小伍長鄧豊 〼 一〇三三 竹簡2010CWJ1③: 264-187 小伍長區仲元 小伍長張平 小伍長封仲弘 〼 不難發現,以上11枚竹簡的出土號是連貫的,記錄伍長姓名時均分欄書寫,簡中出現的逢門亭、臾亭也與木牘所載高度吻合。此外,完簡長度一致,兩道編繩痕跡所在的位置也差不多,故可推斷這些竹簡被丟棄時應該是成捆的,當時應有編繩。 據此可知,一份完整的文書,附件部分與正文所使用的簡牘材料容有差異。這種竹簡和木牘混編的文書,值得我們注意。 文書所見“住檮楬”需簡要解釋一下。《說文》:“檮,斷木也。”在居延漢簡中,巡邏士卒使用的身份證明,稱為檮,例如“第六迹檮”(EPT49.23)、“第六日中迹檮”(EPT49.25),簡上端均穿孔,顯然是為了便於穿繩或懸掛。五一簡“檮楬”也應是一種登錄身份信息的木楬。“住”有止意,可引申為記錄下來,“住檮楬”指將身份信息記錄在木楬上。 “正月廿五日發”數字乃草書而成,為收文記錄。可證此件文書為原件無疑。文書起首的木牘背面同樣記錄了收發信息,“守史周勤名印”是對封檢用印情況的記錄。“史白開”表明東漢時收發文書有史職人員專門負責,五一簡中常省略史官之名,文書收發日期以及郵人姓名也一併省略。此均與里耶秦简所见同类文书有异。 一〇二三簡出現“都伍長李熊”,一〇二九有“都伍長鄧山”,“都伍長”少見於文獻記載,從簡文看,它是與“小伍長”相對的,當是大伍長的別稱。秦漢時期每五戶設伍長一名,當指小伍長。大伍長究竟統轄多少戶,我們不能確知,可能是十戶或二十五戶。 一〇二七簡上端殘斷,但不難推測其內容為御門亭部調署大小伍長人總數統計。 [1]此為拙稿《五一簡所見延平元年“調署伍長人名數書”及相關問題研究》(待刊)節錄本。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0年4月16日23:1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