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的人类学理解 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在许多人类学家的著作里都有所讨论。人类学者尤其关注发展是否符合有关人群的利益,是否惠及相关人群。人类学者相信,每一个文化都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一个文化的消亡都是全人类文化的损失。虽然说文化的消亡并不一定都与“发展”有关,但因其而消失的文化却绝不鲜见。例如,殖民地的开发和殖民地经济发展对原住民带来的冲击,导致原住民文化甚至整个族群的消失。美国不少印第安人保留地博物馆和知识分子就对他们的文化衰竭忧心忡忡,并强烈批评联邦政府在过去百多年间提供的各种旨在帮助他们的政治经济政策措施,认为这些政策措施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扼杀了原住民文化。正因为这类例子很多,所以人类学家特别注意决策者是否与当地人在发展问题上达成共识。有些人类学家认为,文化就是个工具箱。在这些人类学家看来,文化就是用来适应环境的。每个群体的生存策略都是一种适应,并与所处自然环境构成一个整体。而成功的适应——无论在主观上或者在客观上,都意味着社会文化与环境的长期互动处于某种动态平衡(equilibrium)状态。对于许多当地人来说,他们未必有自然和文化两分(人类学现在认为,在许多文化里不存在这样的分类),但也许就是这种两分的缺位,才使他们视自然界为家园,视野生动植物如同家中花园的植物和兄弟姐妹。 如果说,生态文明也应包含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那么也就应该考虑埃里亚斯(Nobert Elias)在《文明进程》一书中关于欧洲人礼貌或者与之相关的态度的改变的分析,他认为现代社会的惯习和人格逐渐为仪态和礼貌所决定是一个转化过程——从对个人自我行为和情绪的控制和约束到把这种约束根植于内心的由外而内的过程。但这种文明进程并不是一个经过规划的、积累性的,而是“自然”出现的。他还揭示了文明行为的形成如何与国家的社会发生学(the sociogenesis of the state)紧密相关。而对待周遭自然尊敬和礼貌的态度可以推测也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形成的。换言之,这种对环境和自然的尊敬在发达国家里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是一种文明进程。当然,我们也应该考虑,传统上基督教上帝缔造万物的故事也可能对基督教世界的一般民众对待自然环境的基本态度有一定的影响。 管仲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如果一个社会民不聊生,社会大部分成员每日生存都难以为继,那是不可能对自然有着亲近的态度。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只能是索取和盗猎的对象。但是那些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可能不太一样,他们既有把自然作为欣赏的对象而珍视的一面,也有表现其征服的一面。英国贵族的猎狐活动就是一个例子。西方社会里布尔乔亚阶层的崛起,推动了这种态度在社会上蔓延开来。是否懂得欣赏自然界也就成为了这部分人体现其身份地位的品位之一。这种对自然的态度随着中产阶层的扩大而在社会上蔓延开来。在他们的眼里,劳动者阶层是不懂得欣赏自然的。记得美国作家赛珍珠(Pearl S. Buck)曾在她的书里对一位在简陋的住房里摆上鲜花的农妇赞叹不已。在她看来,这位贫穷的中国农妇懂得对美的欣赏与穷困的生活条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体现了文明的美德。 埃里亚斯在他的书里为读者展现了欧洲人是如何变得文明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布尔乔亚抑或中产阶层产生和积累了他们的文化资本——用来体现身份地位的资本。布迪厄(Perrier Bourdieu)认为,文化资本可以通过不同的品位和趣好表现出来。品位(taste)是一个重要的标志,直接表现社会地位的差别。在这过程中,首先是富裕起来的商人们或者布尔乔亚们在经济上有了地位,但在政治上的地位与之不相匹配。富裕起来的他们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会经常在公共场合出席聚会。为了获得社会公众的尊重,他们开始懂得如何打造和装点自己,使自己显得像是上等人。这是文明过程的一个面向,积累具象化的文化资本(embodied cultural capital)。使自己的行为仪表体面起来。这当中也包括了美育的成分。比如进出各种博物馆、图书馆、音乐会、画廊等,以及对自然美景的欣赏,等等。爱护自然环境和保护动物在这部分人士当中蔚然成风。 在殖民扩张时期和工业化时代,自诩有着高尚文化品位和懂得礼赞生态自然的王室贵族和大资本阶级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和对自然资源的索取不遗余力。欣赏自然仅仅发生在他们的生活空间里,对整个生态大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则无动于衷。因此,19世纪以降的大工业生产最终也给发达的国家带来了生态性灾难。英国、美国等工业国家的主要工业地区都出现了严重的空气、水质污染问题。日本在经济起飞之后也同样如此,而且更为严重。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东京,甚至出现了戴着防毒面具的行人。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甚至有人对此做了意识形态化的总结:“三废”是资本主义国家无法克服的社会问题。可以想见,当年的发达国家污染的情况有多严重。 另一方面,战后独立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尽力在政治和经济发展上克隆发达国家的模式。但严重的是,这些国家在基础设施以及经济基础上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而且这些国家的决策者也基本无视自己民族的文化背景和国内的文化多样性,其结果经常是事与愿违。人类学家很早就对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表示担忧。这种隐忧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其一是纠正人们长期以来对于“原始社会”的错误认识,强调那个时代人们的生活未必像现代人所想象的那样贫乏。这方面的主要代表是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 Sahlins)。其二是通过揭示一些发达国家的发展瓶颈和带来的问题来强调单纯发展未必是件好事。这方面的比较早的代表性人物是文化唯物论者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鉴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规划者和决策者对高度发达的美国农业十分羡慕,哈里斯指出美国农业与高度发达的工业和商业分不开,而且还一反常规地计算出,一个美国农民事实上得靠至少50多人来养活。他还认为,苏联东欧集团的解体是因为其领导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忽视了马克思的唯物论,导致生态环境的极度恶化,最终丧失了民心和执政合法性。 生态文明在人类学的视野里应该这样考虑:首先,生态环境可以不需要人类,但人类却须臾离不开它。因此,从生态学的理解看问题,人类与生态自然的关系不是什么共生关系(symbiotic relationship),人类只能一厢情愿地寻求与大自然和谐共存,而且在人类——以及这个星球——最终消亡之前,这种寻求永无止境。所以,二者的关系必须摆正。其次,生态环境里重要的组成之一是食物链。构成食物链的各种动植物可谓一物降一物并由此构成生态平衡的状况。文明的成就使人类超越了自然界所有的物种而居于食物链的顶端。但如果站在“生态老人”的立场看问题,此绝非其所愿。当发展给我们带来许多非意图性的后果之后,我们终于知道应该有所节制。从上述之点推之,人类所应做的应该是尽可能地呵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也就是说,人类应该服务于生态环境而不是相反。其三,依据上述两点,人类适应和应对环境的多样性应该予以总结,并且必须把焦点落在那些今天依然保持其固有生计方式的人们共同体。他们千百万年来的生活生计实践是人类生存智慧的宝库,现代人不应再将他们视为应为文明所化、所帮助的对象,而是应该学习和了解他们的生存性智慧,把这些生存性智慧发掘出来,为整个人类共同体服务。所以,生态文明应是一种愿景,一个不断前行的过程,一条让人们与生态环境交融和谐的生存之道。由是,生态文明建设也就如同埃里亚斯的“文明进程”——一个自我改善的学习过程,一个将自诩为“文明”的人类进一步文明化的过程。 “边缘”的边缘化 我们都知道,当今地球上依然生活着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群体。例如亚马孙雨林和其他热带雨林、北极圈、沙漠边缘地区等等。这些堪称广袤的区域被视为地球的“边缘”地带。地球是椭圆的,无所谓中心边缘。之所以称这些地区为“地球的边缘”主要是考虑其难以进入性(inaccessibility)。这些地方确实都距离各个“文明中心”十分遥远,但也因为如此,他们所受到的现代性感染十分有限。自然,我们不能据此认为他们就是什么活化石,因为他们虽然基本过着石器时代的生活,但他们的思维肯定已经大大地不同于人类的石器时代的祖先。现在许多民族志资料都证实,这些生活在地球边缘的群体在历史上也一直与外界有所接触,他们并不是全然与世隔绝的。在全球化的当下,他们的生活也会受到世界上一些重要事件的波及。他们都是所在国家的公民,他们的所在国家对他们基本都有一些扶持政策。 这些依然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群,在一般人的眼里,是野蛮、落后、原始的,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早就被超越,他们的生活离今天的物质文明太远,他们无知而且愚昧。这些贴在这些人群身上的负面印象来自“文明世界”的渲染。而对于这些渲染,既往的许多人类学家难辞其咎。应该说,绝大部分人类学家对这部分人群是充满同情的,但为什么却产出了大量在今天看来对这些人群有所不公甚至不敬的民族志?在我看来,这与启蒙运动的影响和遗产有关。 18世纪以降的启蒙运动讴歌科学与理性,而17世纪起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蔓延的现代性是启蒙运动滥觞的主要政治经济动力。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在欧洲思想界出现了一系列的创新甚至革命。启蒙思想家并非一味强调现代文明的积极意义,他们也看到了现代文明所出现的一些衰朽迹象。所以,不少启蒙思想家反倒对所谓的“野蛮人”及其社会有些憧憬。例如意大利思想家维科和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是如此。 启蒙世纪的一大特点就是知识的广泛传播,这是史无前例的。在此之前,知识基本被教会所垄断,人们不觉得识文断字是一种需要,甚至有些欧洲贵族也是文盲。启蒙之所以为“启蒙”就在于这个时代由于知识的传播而大幅度地祛魅。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启蒙思想家用“方言”(vernacular language)写作大有关系。总之,启蒙以降,欧洲人的文盲率随之下降。进入工业化之后,一个人要是没有起码的文字能力是难以在工业生产中找到工作的——操纵机器之前至少得读懂说明书或者机器上面的文字。盖尔纳(Ernest Gallner)就是据此场景将国族发生学(the genesis of the nation)与技术等大机器工业要素联系起来的。 按照盖尔纳的理解,因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大量农村人进入城市寻找工作。许多无法识文断字者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劣势,他们不得不接受教育或者各种培训,于是资格证书、执照等也就应运而生。拥有某种证书或者执照成为了从业资格。这样一来,原先农业社会那种体现在文化或者语言上颇为异质性的社会转变成了同质性的社会。盖尔纳的讨论使我考虑到知识普及之后,也就是进入他所谓的“高级文化”社会(a society of high culture)之后,社会上有什么新的现象出现?在此,我们应该对与启蒙有关的概念——现代性(modernity)作一简略思考。 关于何为现代性的讨论可谓汗牛充栋,尤其在20世纪70至90年代大约二十多年间,后现代主义广泛入侵社会人文学科,对于现代性的定义、批判、争论等盛极一时。本文无意纠缠于此。笔者认为,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现代性概念最易于让人理解也符合历史事实。根据吉登斯的看法,现代性所指的是17世纪以降在全世界蔓延开来并产生影响的、肇始于欧洲的社会生活或者组织的模式。我们没有必要因为政治正确而弱化关于现代性发轫于西方的理解。秉承圣西门(Saint-Simon)传统,涂尔干也指出,工业化在本质上影响了现代制度的形成。那么,这种制度或者模式的特点何在呢?吉登斯有关“时空重组”(reorganization of time and space)的讨论可以给我们启发。 根据吉登斯的看法,时间、空间(space)以及地方(place or locale)在现代性滥觞的过程中,其所指与传统的观念出现了极大的不同。传统(tradition)这一概念就是现代主义者创造出来用于同所谓的“现代”做一个切割,强调二者之间的断裂(rupture)和非连续性(discontinuity)。进入“现代”之后,人们的社会关系开始从地方脉络(the local context)里“脱嵌”(disembeded)而伸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里。难道不是这样吗?传统上的中国农人穷其一生大概都不会有外乡的朋友。所以他们的社会关系仅仅局限在地方语境里。 吉登斯从知识论的角度指出,经典社会学大师对现代性的解释都集中强调了其中的单一面向。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资本主义是现代社会转型最强大的推动性力量。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根植于地方的农业社会被面对国家甚至国际市场的大规模生产所取代——包括劳动力在内,所有的东西都成为了商品。与马克思有所不同,涂尔干认为,现代社会生活急剧变迁在本质上并非来自资本主义,而是来自充满生机的社会分工冲动。通过对自然的工业剥夺驱动生产来应对人类需求。所以,在涂尔干看来,我们生活其中的并不是资本主义秩序而是工业秩序。另一位社会学大师韦伯则强调所谓的“理性资本主义”(rational capitalism)。这一概念结合了马克思所讨论的经济机制,包括了劳动力的商品化。“理性化”是一个关键概念,主要表达在技术、人类活动的组织、官僚化等方面。 吉登斯结合三位社会理论家的看法认为,所谓现代性在制度的层面上,应该是多面向的(multi-dimensional)。在每一面向当中,上述理论传统都扮演了部分的角色。我们可以根据马克思、涂尔干以及韦伯三人的洞见推论,最重要的现代性实践可概括为分类和标准化——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用魏乐博(Robert Weller)的话来讲,所谓文明简单而言就是类别化(categorization)、区隔和分离(distinguishing and separating)的过程。但这一过程从前面已经提及的,作为现代性滥觞的理性时代就已经开始。这就回到了边缘的“边缘化”问题了。 与我们同时代的狩猎采集者被公认为“边缘群体”(marginal group)。但这样的称谓与“边缘化”没有直接关系。所谓边缘群体首先是从他们所处的地理条件来考虑的。例如,绝大部分现存狩猎采集者都生活在沙漠、极地、热带雨林深处等现代性难以进入的地方,而且这些群体在传统上都不太愿意与外界接触;其次,还得考虑到他们独特生计与生活方式与地球上绝大部分人群判然有别。 但“边缘化”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对一部分人群的边缘化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污名化”。这种污名化来自几个方面,包括人类学家自身、殖民主义者、现代主义者,甚至一些国家政府,等等。而一些根据似是而非的阶段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些群体带来原始、落后的污名。狩猎采集者虽然在人类社会一直存在至今,但由于他们特殊的生活形态和居无定所,都一直是政府试图改造的对象。从国家的立场来说,当然是为了这些群体的福祉,让他们能享受现代文明的成就。同时,也有一些考虑事关主权。这些群体除了生活在密林深处,有些则是跨境的。这点与一些游牧群体的特点很像。一些游牧者随着牧群走,而狩猎采集者有时也会因为追杀猎物进入其他国家的领土。尤其那些生活在沙漠边缘的群体,他们栖居游徙的区域往往也是不同国家接壤的地方。这种情况在现代国家治理者的眼里肯定比较难以接受。从殖民地时代开始一直到独立成为现代民族国家,这些群体就从来没有摆脱各种对他们负面的描绘。 一直到人类学家的介入,关于他们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美德才渐渐为外界所知。但是,早期的人类学家由于深受当时与现代性崛起相伴而行的演化论思潮的影响,也对他们所认识的人类社会根据其样貌进行排序。这种排序事实上是在一种发展的框架里思考的。按照演化论者的思想,演化只有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前进的方向。这显然与生物演化论的演化没有方向的共识背道而驰。既然在达尔文的学说里,演化的核心机制是“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那就注定演化没有方向。物种对外界的适应未必导致进化意义上的演化。而在进化论甚嚣尘上的时代——18和19世纪,相信进化(evolution)必然带来进步(progress)是许多思想家和人文主义者的执念。在这样的氛围里,生计模式和生活方式简单的狩猎采集者自然被认为是原始和野蛮的——其时,“野蛮”在摩尔根的学说里,是为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个阶段。有趣的是,这些把狩猎采集人群定义为“野蛮”或者“原始”的人类学家压根儿都没与这些“原始人”接触过,关于这些人群他们完全没有第一手资料。库柏(Adam Kuper)因此认为所谓“原始社会”完全是“发明”出来的。在田野工作成为人类学专业的工作方法之后,通过与狩猎采集群体的接触,人类学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但是关于这些群体“原始”“落后”的印象依然挥之不去。 随着按阶段划分成为理解社会演变的一种定式,所有的前工业社会都被列在各种序列上。在进入工业化之前,经历了农牧业、狩猎采集。更有甚之,游牧曾被置于狩猎采集与农耕两阶段中是为过渡。另有排序则根据所谓文明进化,如经历了所谓的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而在文明之前的两阶段中,又各分为早中晚三期。此外还有五阶段说,等等。在这些分期中,狩猎采集都是处于最低端的位置。如此,即便不强调其“落后性”,也留下有关狩猎采集是为底边的刻板印象。边缘的“边缘化”遂成矣。“现代人”仿佛只有对他们进行改造和“扶贫”的义务,从未考虑他们是否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