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傳抄古文中“容”字的一類寫法 孫超傑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傳抄古文材料在釋讀古文字尤其是戰國文字中的重要性已毋庸贅言,陳劍先生以古文中“朁”字及以此為聲符諸字為立足點釋讀西周金文及清華八《攝命》新見字形是此方面研究中又一佳證[1],陳斯鵬先生在此基礎上也有新的論說[2]。我們在拜讀兩位先生著作之後,聯想到傳抄古文中“容”字有如下一類隸定寫法[3]: ![]() ![]() 於此形體,李春桃先生謹慎闕疑,以為“待考”[4];就筆者目力所及,似未有其他相關論述。我們認為,此類形體可能是 ![]() 在討論之前,我們先看一下傳抄古文中“金”旁的一類寫法。 “銳”字古文或作 ![]() ![]() ![]() ![]() ![]() 至於“金”旁在古文中寫作 ![]() ![]() ![]() ![]() ![]() 根據李春桃先生論述的古文中類似“炎”形者或與“金”形訛混,隸定古文中“金”形的寫法或來自於“炎”形的轉寫,我們有理由懷疑 ![]() ![]() ![]() ![]() 以上是我們對“容”字一類隸定古文寫法的推測,至於事實當否如此,尚祈方家批評指正。 附記:感謝周波老師、高中正師兄、段凱兄、劉艷娟同學在本文寫作中給予的鼓勵、支持和幫助。 [1] 陳劍:《試為西周金文和清華簡〈攝命〉所謂“粦”字進一解》,《出土文獻》第十三輯,第29—39頁,中西書局2018年10月。 [2] 陳斯鵬:《舊釋“粦”字及相關問題新解》,《文史》2019年第4輯,第5—18頁。 [3]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第715頁,綫裝書局2006年11月。 [4] 李春桃:《古文異體關係整理與研究》第168頁,中華書局2016年10月;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下編》第582頁,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2年4月,指導教師:吳振武。 [5] 徐在國:《傳抄古文字編》第1404頁。 [6] 李春桃:《傳抄古文綜合研究·上編》第144—147頁。 [7] 同上,第147頁。 点击下载附件: 2075孫超傑:試談傳抄古文中“容”字的一類寫法.doc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