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人家庭关系中的微信春节红包运作 根据对传统春节红包的考察建立起来的参照框架,可以从微信春节红包的流动范围、流动方式以及流动的意义与功能展开分析。 (一)流动范围:家庭与社交 微信春节红包甫一问世便表现出与传统春节红包在流动范围上的不同。首先引起大众注意的微信春节红包,就是由部分商家向移动互联网用户所大规模派发的。⑭从性质上来说,这更像是一种公共关系促销手段而非人际间的礼物流动。而如果将眼光放到人际关系上,则可以看到微信春节红包至少涉及两种类型:一是家庭关系(亲属关系),二是社会交往关系。其中前者既有类似于传统春节红包,由家中长辈向幼辈发放的带有压岁钱内涵的微信红包,也有不同于传统春节红包的家庭同辈之间互相发放的微信红包。而后者则与传统红包不同,即便是在春节这种以家庭为中心的传统民俗节日,其也经常在好友、同事、同学等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中发放。这有可能是一种提示,即微信春节红包的社会功能并不仅仅指向中国人的家庭。当然,囿于本文的主题,笔者的讨论重点只能放在家庭关系范畴之内,但不能忽略的是,微信春节红包在社交关系中的流动与运作完全有可能为我们理解家庭关系中的微信春节红包运作提供颇具价值的启示。 (二)流动方式:“抢红包”与“去顶金字塔”结构的非礼物流动 流动于家庭关系之中的微信春节红包在发放形态上与传统春节红包的一个明显区别在于其通常以“抢红包”的形式出现。而且,“抢红包”并不发生于物理空间之中,而通常是在被定性为“虚拟空间”的微信群中进行的。那么,厘清家庭微信群中的“抢红包”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便成为分析微信春节红包运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必须注意的是,家庭微信群的成员相比于传统的家族式大家庭成员在结构上还是存在一些差异的:后者由家庭中的三代人或更多代人组成,而前者由于第一代长辈在年龄及媒介使用习惯上的限制,往往仅包含第二代子女和第三代子女。这就使得传统家族式大家庭中最为传统的春节红包流动模式——由第一代长辈向第三代子女发放春节红包的模式无法在家庭微信群中复制。故微信春节红包的流动就只能发生在第二代子女和第三代子女的两代人结构之中。这一结构相比于传统春节红包的完整“金字塔”结构少了整个家庭“金字塔”的顶端(第一代老年父母),因此是一个“去顶金字塔”型的结构。尽管相对于原“金字塔”结构而言这是一个局部的改变,但却改变了整个家庭红包流动结构的性质。一方面,原有的“金字塔”结构包含的两个相互嵌套的运作环节——第二代成年子女与第三代子女之间通过红包“以慈促孝”的环节和第二代成年子女核心家庭之间通过红包“礼尚往来”的环节——均荡然无存;另一方面,尽管结构上缺失了一块,但红包的流动环节反而多了一个原本没有的部分,即第三代子女之间通过红包进行互动的环节。 这就是说,微信春节红包在“去顶金字塔”结构中的流动路径理论上存在三种可能,即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第二代相互之间和第三代相互之间。诚然,由于“抢红包”与传统春节红包的发放方式有着极大的不同,上述三种流动路径在事实上未必能够各自单独成立,但仍不妨先按照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理想类型”(ideal type)视角予以各自分析,再依照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首先来看与传统春节红包流动结构中有着对应部分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之间的红包流动。若是传统春节红包,第二代成年子女对于特定的某个非本人子女的第三代子女只会发放一次,而且对放置其中的压岁钱金额,会根据经济实力、子女年龄等条件谨慎权衡,以免因过多或过少而导致两个核心家庭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关系紧张;对于拟发给本家子女及配偶的春节红包,其数额也会有所考虑。而在通过微信群发放红包的时候,不仅时常会针对包括自己子女在内的全部第三代子女多次发放,而且还在红包金额的设定上较为随意,有时会相对较多,有时则相对较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均远远小于传统红包的数额。这种随意性使得第二代成年子女对自己所发放的微信红包总额通常都不会记得十分清楚,更遑论考虑核心家庭之间的金额平衡了——其背后的潜台词是“微信红包不够分量”。这其实意味着微信春节红包某种程度上并未被视作馈赠对方的礼物,或者说,微信春节红包已经丧失了在传统节日礼仪中所具有的礼物属性。这样一来,就会在两个方面产生相应的后果:一方面,从水平流动结构上来看,第二代成年子女向其他核心家庭第三代未成年子女发放微信红包的行为对于各自所属的两个核心家庭而言很难再称得上是“礼尚往来”;另一方面,从垂直流动结构上来看,传统春节红包“以慈促孝”的内涵已经变得非常淡薄:一是微信春节红包的发放并不以拜年“孝敬”为前提,无论第三代子女是否在春节拜年时送上“孝敬”,都能够参与微信群中的“抢红包”活动,这使得传统春节红包所表达的以“孝敬”换得“慈爱”示范性效应在某种程度上被消解了;二是发放春节红包的第二代子女与接收红包的第三代子女之间主要是旁系亲属关系,这与传统“孝”观念所要求的“孝悌”均指向“父母”、“兄长”等直系亲属的情况并不一致,故而也不可能产生典型的“孝敬”关系。 而除此之外的其他两种流动路径,都为传统春节红包之所无。如第二代相互之间的直接微信红包流动,由于发放者和接收者一般均为长期工作的成年人,并不存在需要“照顾”的尚在学校就读而不具备独立经济能力的“弟弟妹妹”,故相互之间也并不存在一种足以彰显“慈爱”或是“孝敬”的典型长幼关系。不难发现,第三代相互之间的微信红包流动也与此相似。不仅如此,与前文所分析的第二代与第三代之间的微信红包流动难以归为“礼尚往来”类似,此时的两种情况也很难将其界定为相互之间带有人情色彩的礼物交换行为。 以上仅仅是针对微信春节红包流动的理想类型展开的分析,而在实际操作当中,无论红包发出者是谁,都几乎不会专门地指明自己在微信里发出的红包是特地发放给某一代对象的。这就使得前述三种微信春节红包流动路径的理想类型往往是相互伴随的,如某一第二代子女在群里发放红包,其他第二代子女会和第三代子女同时进行“抢夺”;而某一第三代子女在群里发放的红包,在被其他第三代子女“抢夺”的同时也会遭遇第二代子女的“觊觎”。其中后一种情况甚至在传统春节红包运作过程中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其完全打破了红包作为长辈对幼辈的“赏赐”的运作“规矩”。这一现象表明,家庭微信群中的红包发放在实际效果上恐怕无法像传统红包发放一样进行清晰的“点对点”划分,而是始终处于一种“混合”状态。这种混合状态显然无法体现传统中国家庭的辈分等级,相反却呈现出一种所有家庭成员均具有“平等参与”权利的内涵。如此一来,就不得不重新思考春节期间微信红包在中国人家庭关系中流动的意义与功能。 (三)流动的性质与功能:家庭关系扁平化互动游戏 及其仪式性直观而言,微信春节红包具有“抢红包”、“拼手气”等特质,可以将之视为一种并不局限于家庭内部的互动游戏。按照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在《游戏的人》(Homo Ludens)一书中的经典界定,游戏具有自主参与、不涉功利以及进程独立等三个主要特征。⑮这些特征,微信春节红包也恰好具有:第一,“抢红包”完全自主参与。家庭成员在微信群中是否发放红包,什么时候发放红包,是否“抢夺”红包,抑或是否这一轮“不抢”而下一轮“抢”,等等这些问题均由个人自行决定,而不带有任何强制性。这与传统春节红包的发放和收取过程完全不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强制性的——如果某一家庭成员没有过硬的理由(如身体抱恙)而不参与其中,极有可能会被视为“不孝”而遭到整个家庭的“蔑视”甚至“唾弃”。第二,“抢红包”以家庭成员的参与本身为乐趣。如果谁抱有“抢钱”的动机参与其中是非常不现实的,因为微信红包金额的上限为200元,并不算多,更何况大多数时候发送红包的金额远远低于这一上限;其最主要的乐趣在于“看谁的手快”以及“手气如何”,是典型的为了娱乐而娱乐(only for fun)。正如有学者所说:“‘抢’的动作在增添游戏性的同时使用户对这场‘抢钱’游戏产生群体性麻痹。随机算法也巧妙地避开了‘包多少钱合适’的心理障碍,更让趣味性超越了功利性趋向,更容易获得传播。”⑯相比之下,传统春节红包的工具性意义是较为明显的,担负着“以慈促孝”并借此实现传统家庭关系再生产的社会功能。第三,“抢红包”的整个过程从某一家庭成员在群中发放红包开始,至所有红包被抢完或是收回为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进程,时间和空间也相对封闭。当然,尽管此刻的空间并非物理空间而是网络虚拟空间,但其仍然是相对封闭的——参与者不可能跳出微信群来完成这一过程。 以上三者中的前两者是微信春节红包区别于传统春节红包的重要特征。正是由于过程的自主参与和不涉功利,才使微信春节红包具有与传统家庭中辈分等级秩序相反的特质,即去权威化。而且,只有在微信群“抢红包”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出现第二代长辈反过来“抢夺”第三代幼辈的红包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只有游戏的参与者(包括红包的发放者和“抢夺”者),而不存在传统家庭关系中长辈/幼辈的等级划分。不仅如此,由于第一代长辈无法参与到微信春节红包流动中,还使得原三代家庭成员在春节这一礼节域中得以通过传统红包流动形成的多个“三角形”叠加的“金字塔”整体结构缺少了最重要的仪式角色(最大的“孝”所指向的对象),从而形成了一个缺少顶端的“去顶金字塔”结构。辈分等级的消弭和参与代际层级的减少,导致整个家庭关系呈现扁平化的趋势。 如果说传统春节红包流动是典型的仪式,那么微信春节红包是否也具有仪式性?尽管微信春节红包在家庭关系中运作的功能已与传统春节红包完全不同,然而就此断定其不具有仪式性则是有问题的。下文中我们仍然以吴乔的仪式二要件作为判断标准进行分析。 从模式化这一要素来看,传统春节红包发放程序中幼辈向长辈致拜年礼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较为正式的跪拜、作揖等形式变为了通过微信这一移动互联网平台致以言语(文字或语音)问候,缺少了整个身体的在场,也缺少了互动社会语言学意义上的社交线索(social cues),其传统程序的意义似乎已变得较为薄弱。但必须警惕的是,我们不能因为程序空间的变换而直接否定其作为程序的属性。什么是程序?笔者认为,人们遵循规则设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规则设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的一系列行为就是程序。按照这一标准,在微信“抢红包”的过程中,从红包金额、类别的设定,红包说明的填写,到红包的发放,再到群中家庭成员依次点击红包得到相应的份额,无论是参与的时限还是进行的时序,无论是参与方式还是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都遵循着微信平台所设定的相对稳定的规则;而且每一次“抢红包”均完全按照这一流程进行,周而复始,不曾发生变更。这就表明其完全符合程序的定义,是具备模式化要素的。 从具有深层文化意义这一要素来看,虽然微信春节红包并未继承传统春节红包最早所具有的“压岁(祟)”以及后来出现的维护传统家庭“孝—慈”关系的文化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不具备自身独特的深层文化意义。就“抢红包”本身而言,如前文所述,它并不仅仅存在于春节这一节庆期间,也并不局限于发生在家庭内部,而是更多地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除了作为日常转账的工具之外,其典型作用通常是用于活跃微信群的气氛——不少微信群在一段时间无人发言陷入冷寂之后,会忽然有人放出一个红包,众人在抢过红包之后纷纷发言,或感谢、或遗憾、或打趣、或调侃,于是群里氛围又复归热络。这至少表明,微信“抢红包”在维持社会交往热度方面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也因此而被赋予了延续社会交往关系的特殊意义。而与以“孝—慈”为基础的中国人家庭关系一样,含有长久延续期待的社会交往关系⑰在中国社会中被尤为看重,因而也在中国文化特质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可见,就维护和延续也即再生产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社会关系这一功能而言,微信春节红包和传统春节红包可谓如出一辙。 这就足以说明,微信春节红包同样具有仪式性。但就仪式的性质而言,其与传统春节红包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后者仅在春节节庆期间发生并完成是开辟了一个相对独立于日常生活的神圣空间,那么前者则是直接将反复存在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体系⑱挪移到了一个原本具有神圣性的非日常生活空间之中,可能对之形成一定的“剥蚀”,致使其神圣性逐渐消解而变得世俗化,继而对中国人的家庭关系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