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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赵钧瑞及其商业网络看乾隆时期活跃于新疆的内地商人

http://www.newdu.com 2020-07-09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 华立 参加讨论

    摘要:18世纪中叶新疆进入清朝版图,不仅带来国家格局的重大变化,也给此后中国的人口流动与商业活动提供了新的广大空间。在不断加大的西向人口流动中,回民商人是一个重要的群体。他们既具有经商传统和在内地的人脉网络,又与南疆回城民众在宗教文化上彼此相通,在新疆与内地的商业往来中表现活跃。因卷入乾隆朝“高朴私鬻玉石案”而知名的陕西渭南县回民赵钧瑞,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本文利用高朴案审办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以供词为主的档案记录,具体揭示赵钧瑞的活动经历、商业队伍的构成与经商方式,还原他们在当时社会中的行为表现与特点,以求深化我们对于乾隆时期活跃于新疆的回民商人的认识。
    关键词: 乾隆时期;回民商人赵钧瑞;新疆;商业
    作者简介:华立,1950年生,吉林师范大学双聘教授,大阪经济法科大学客员教授。
    乾隆时期新疆成为清朝一统疆域中的西陲重地,不仅带来清代国家格局的重大变化,也给18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的人口流动与商业活动提供了新的广大空间。在不断加大的内地人口西向流动中,回民商人是一个重要的群体。他们既具有经商传统和在内地的人脉网络,作为内地穆斯林,又与南疆回城民众在宗教文化上彼此相通,因而容易施展,在新疆与内地的商业往来中表现活跃。本文要讨论的赵钧瑞等人,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群体。
    了解乾隆朝“高朴私鬻玉石案”的人,对赵钧瑞的名字都不会陌生。在这件惊动当时朝野的贪污大案中,来自陕西省渭南县的回民商人赵钧瑞,与另一位山西右玉县籍汉族商人张鸾一起,充当首犯叶尔羌办事大臣高朴的左右手,在协助高朴将国家管制的新疆玉石私贩至内地谋取暴利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当然最终因案发而获重谴。赵钧瑞之所以在私鬻玉石过程中受到高朴倚重,是因为其在新疆经营多年,积累起不凡的经济实力。但他所取得的成功不仅依靠个人的才干及时代的机遇,还得力于在他周围聚集了一个以内地回民为主的经商队伍。
    由于赵钧瑞在高朴案中的重要性,在审办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以供词为主的档案记录,为我们深入了解他本人及相关回民的活动经历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因此,本文将主要利用这些档案对赵钧瑞及其商业伙伴作尽可能详尽的考察,力求还原他们在当时社会中的行为表现,并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来深化我们对清代特别是乾隆时期活跃于新疆的回民商人的认识。本文所用史料主要来自两岸的档案文书,多数为北京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少数为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馆藏。鉴于前者的大部分档案已汇辑在中华书局出版的《乾隆朝惩办贪污档案选编》第1册,文中史料有相当一部分引自该书,同时根据需要,辅以笔者掌握的档案原件。
    一、赵钧瑞其人与从商经历
    根据审办高朴案时赵钧瑞及其身边人员的供述,加以综合整理后,我们可以对赵钧瑞本人的家庭构成、从商经历有相当具体的了解。
    赵钧瑞的家乡渭南县,位于陕西省西安府东部,史志有“蒲、富、临、渭,陕省著名四大县,地处渭北,一望平坦,辽阔无垠,东北连同州府附郭首邑大荔县。五县犬牙相错,回庄居其大半”之谓,可知该县回民人口众多。赵家分布在良天坡(凉天坡)一带,属于该县主要回民村落之一。赵钧瑞的父亲赵进贵会制靴,家有继母吕氏、妻子马氏。赵钧瑞为赵进贵独子,其妻马氏似乎未育,儿子赵世保系赵钧瑞从巴里坤抱养,在渭南家乡长大。
    赵钧瑞离家远行始于乾隆十二年(1747),系跟随当靴匠的父亲至肃州做靴子营生,一年后娶亲,在家乡和肃州之间时来时往。在肃州寄居近十年后,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离开父亲进入新疆。至高朴案发的乾隆四十三年(1778),其在新疆活动已达二十余年。据供,案发之年赵钧瑞四十六岁,按此推算,则他应是少年离家,在二十三四岁时开始单独到新疆谋生。他在新疆的从商经历,又可以大体分为三个段落。
    第一阶段,乾隆二十一至二十四年(1756-1759)。这几年,正值清朝的平定准噶尔之役, 赵钧瑞抓住商机,前往清军大营所在的巴里坤、辟展、喀喇沙尔等地卖靴子,贩卖的对象应是清军官兵。因此,他属于较早进入新疆的内地商人,而这种经商方式也被后人称为“赶大营”。
    第二阶段,乾隆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1759-1769)。这十年间,赵钧瑞主要以南疆的阿 克苏为据点经商,亦频繁往返于南疆各地及南疆和肃州之间。
    赵钧瑞在一处供词中称:“小的于二十四年出口,在阿克素(苏)等处地方作杂货买卖糊口,后来回库车新立买卖,众人保举小的当了乡约。”又在另一供词中称:“(小的)乾隆二十五年赶羊到库车去买,就在那里当了乡约,二十七年四月就不当了”。这两条记载虽字数不多,但值得注意。赵所说在库车“新立买卖”,表明他此时已不局限于“赶大营”式的贸易,开始有意识地扩大在南疆经商活动。从乾隆二十七年(1762)永贵奏报近年内地商民踊跃进入回疆,以及清廷为此指示陕甘总督杨应琚对内地商民前往回疆贸易“应听其自便”来看,当时有越来越多的内地商人进入南疆。出于对商民进行管理的需要,效仿内地社会设立乡约一事应运而生。在这一背景下,入新疆较早的赵钧瑞在库车被众人推为乡约。乡约虽非官职,但作为基层行政最末端的管理人员,身份高于普通商民。尽管赵钧瑞担任乡约一职的时间并不久,仅到二十七年四月,但“赵乡约”从此成为对他的一种尊称。
    乾隆二十七年离开库车后,赵钧瑞曾短暂回到渭南老家,但很快再度出口,此后有近二十年再未还乡。简单概括他之后的活动轨迹为:
    乾隆二十七年(1762)九月,从肃州买了骡子十五个驮脚;二十八年(1763)六月到阿克苏,九月内又回到肃州;二十九年(1764),买了粗瓷器、绸子、茶叶等货,到阿克苏开了杂货铺做买卖;三十年(1765),买了南疆的棉花拿到伊犁去卖;三十一年(1766)十二月,回到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到肃州置货;三十三年(1768),回到阿克苏;三十四年(1769),由哈密往叶尔羌。
    可见这期间赵钧瑞主要是把在肃州置办的内地杂货如粗瓷、绸缎、茶叶等,运至他在阿克苏开的杂货铺出售,他本人拥有一定的运输能力,同时也以行商方式游走新疆其他各地,如赴伊犁卖棉花,也曾到哈密等地,商业规模逐渐扩大。
    第三阶段,乾隆三十五年至高朴案发的四十三年(1770-1778)。赵钧瑞于乾隆三十五年到叶尔羌,以后多在此地活动。就南疆八城的地理位置论,阿克苏等六城分布在塔里木盆地北缘绿洲一线,背靠天山,南临沙漠,其中阿克苏位置居中,西有乌什、英吉沙尔、喀什噶尔,东有库车、喀喇沙尔,又扼守自南疆入伊犁的要道――穆素尔达坂(即冰岭),而叶尔羌与和阗两城则偏处塔里木盆地南缘,交通更为不便。赵钧瑞为什么离开地当要冲的阿克苏而 亲身深入叶尔羌并长期逗留此地呢?究其原委,是玉石贸易之利的驱使。
    清朝平定天山南路后,将和阗及叶尔羌等地所产之玉定为岁贡之物,每年派人河中打捞或入山开采,命官兵监督,作为国家管制之物,原本严禁私贩出售。然而在当地主管此事的清朝官员随后提出,每年采玉数量甚大,不少玉石的成色或形状欠佳,不足以充作贡品,属于“废玉”,建议就地变价,卖给驻防官兵,以所得作为公项,用于对官兵的赏赉。此事最初见于乾隆二十八年叶尔羌办事大臣额尔景额的奏请,获得朝廷允准。但是官兵的购买力有限,若无商人介入,玉石不能作为商品纳入流通,变价之事也难以有效实施。于是在乾隆三十五年,经继任叶尔羌办事大臣期成额等人奏请,进而公开允许商人参与变价,购买玉石,对持有者一体发给照票,承认其为合法。此令一出,“废玉变价”的热潮随之兴起,各省商人趋之若鹜,赵钧瑞本人也是得知叶尔羌发卖玉石的消息,认为有利可图,决定前往。
    玉石交易的利益何以如此吸引人?其中有两个至为关键的因素。第一,随着新疆纳入清朝版图,玉石作为商品,在内地省份有足够广大的市场,特别是江南地区,已经形成了一个 成熟的玉石加工销售体系,用以满足皇室、贵族及官宦等上流阶层对玉石的需求。其中乾隆皇帝本人对玉石的偏好,更让玉石显得奇货可居,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第二,玉石不同于一般商品,有暴利可图。这是因为变价时的定价有很大的任意性,在主管官员控制下人为操作的余地很大。商人低价购进后转手高价售出,就能获取丰厚的回报。如赵钧瑞所说:“我 系做买卖的人,希图赚钱,因到叶尔羌贩卖杂货,见买玉石的利息甚重,别人赚钱很多,我就陆续收买转卖,积得利多,本钱既重,买的玉也就多了。”
    赵钧瑞在供述,他最初贩卖玉石并不顺利。乾隆三十五年到叶尔羌后买下1300多斤,拿到肃州出售,因那里行情不好,以致赔本。三十七年(1772)回叶尔羌躲债,被人在肃州告了官,有文书将其关回肃州,靠众亲友帮忙还清账目,又帮了三十九个骆驼,于当年六月到阿克苏驮了茶叶到叶尔羌,在叶尔羌开了一个饭铺,买了两所房子。四十年(1775)也在阿克苏买了货,仍到叶尔羌。四十一、四十二两年(1776、1777)陆续买了一些玉石,约有4000多斤,每斤一两或七八钱买进,在肃州以二两或三两售出,获得一倍以上的利润回报。乾隆四十二年赵钧瑞到十三台迎接来叶尔羌赴任的高朴,因为自身有债务纠纷,欲寻求高朴的庇护,为此向高馈送了各种财物,并接受了高朴的要求,代其售玉。
    赵的这番话是接受审问时的供词,话里不无闪烁其词、避重就轻的成分,但从中仍能看到事实的梗概,即:1.他在叶尔羌的事业虽不无挫折,但随着经营,正逐渐扩大;2.他一直在寻找贩玉获利的机会,四十一、二年后开始有明显起色;3.他刻意结交官员,为自己寻找靠山,随着高朴到任,两人的关系日益密切。在审讯过程中,还有更多的事实浮出水面。赵钧瑞贩玉获利的方式,远不止于自身买卖玉石一项,他还利用自己对当地的熟识,借助与高朴及当地伯克的关系,通过接受请托,说合买卖的办法来谋利。如他曾居间为叶尔羌买卖回子阿布都拉和内地商人傅德说合玉石买卖,在叶尔羌向阿布都拉说合讲定每斤价银十二两,到阿克苏后向傅德讲定每斤价银十四两,从这笔1000斤的玉石生意中就赚取了二千两的回报。
    经过二十余年经营,赵钧瑞在新疆开创出可观的局面,在家乡也置办起一笔产业。据乾隆四十三年(1778)陕西巡抚毕沅审问其资产后奏报,赵钧瑞在新疆“阿克苏、叶尔羌等处买有客店四座、饭铺一所、住房一所,骡马十五头。又,阿克苏有骆驼七十头。肃州有出雇骆驼九十余只。”赵钧瑞自己也供述,由于“积了银钱”,陆续在叶尔羌置买客店三处,饭馆二处,庄子一处,同时在阿克苏有客店、饭馆三处,骆驼七十头,肃州有骆驼九十头。自供与官方上报内容虽然细节上稍有不同,但资产数目大体吻合。在渭南县,家人用他寄回的钱置办房屋和田产,有旱地七十八亩,雇人耕种,由堂弟赵京图打理。住房二十四间,半系新修半系旧有。父亲赵进贵又在镇上新买店房一所,计房二十二间,收取租钱。此外,案发当时他还有大量资金正用于商业运作,儿子赵世保从苏州购回的,价值两万余两的绫紬瓷器杂货等七十一个箱包还在运回新疆的路上,留在南疆阿克苏、叶尔羌两地店铺内的现货及交人驮送的货物等也估价折银数千两以上。以上的资产数目,虽然与内地的富商大贾尚不能相比,但在小商小贩居多的新疆,已属不同凡响。
    二、赵钧瑞的经商队伍
    赵钧瑞在南疆的商业经营包括了客店、饭铺、杂货店等多项内容,分在阿克苏和叶尔羌两地,还拥有近两百头骡马和骆驼,他在南疆贩卖的杂货,既有从肃州进货的,还有直接购自江南苏州的。除了打理店面,为了货物的购进和销售,需要在新疆和内地之间长途运输,这样的经营规模,决定他必须拥有相应的人手来协助配合,形成队伍和网络,才能有效运转。应该说,赵钧瑞使用的经商队伍很有特点,除了依靠家人、同乡,还借重了内地穆斯林的关系网络。贸易往来中不可或缺的伙计、马夫、伙夫等,大都雇用了内地出身的回民,堪称一支回民商队。
    首先,负责打理铺面、赴内地办货,回收欠账等涉及核心业务的,是他的家人或亲友,如儿子赵世保,表弟蓝世洪,族弟(一说族叔)赵金海等人。从这个角度看,他的经营仍以 个体家族为单位,没有形成商号,与同案的山西商人张鸾背后有三义号作支撑不同。
    儿子赵世保,案发之年二十六岁,如前所述,是赵钧瑞在巴里坤抱养的养子。他在渭南长大,乾隆三十七年到叶尔羌帮助父亲打理业务,四十二年带玉石往肃州售卖并短暂回乡后再赴苏州办货及向父亲的合伙人讨账,是父亲最重要的帮手。他于四十三年初在家乡成亲,之后前往苏州。妻子是同县蓝(兰)家村蓝兴山之妹。蓝赵两家有联姻的历史。渭南县回民蓝世洪为赵钧瑞表弟,他先至阿克苏,乾隆四十一年到叶尔羌,在店里帮忙。四十三年,赵钧瑞因自己要回渭南老家并代高朴售卖玉石,将叶尔羌的货物等项暂交蓝世洪经管。赵钧瑞伏刑后,叶尔羌的店铺货物都被查封入官,但蓝世洪未立即回乡。据他供述,没有回乡的原因是缺少盘缠,不能回家,只好“向素识的买卖人央恳,赊欠些烟茶瓷器等物在叶尔羌等物买卖”,滞留到乾隆四十七年(1782),这一年他二十九岁。赵金海本是肃州回民,曾在安西营吃匠粮,因和赵钧瑞父亲都是靴匠而在肃州相识,遂“联宗认亲”。联宗认亲本是内地汉族基于宗族观念的行为,久居内地的回民社会受到影响,也濡染了这种习俗。关于赵金海认亲后的辈分关系,各史料记载不一,有两种说法,多数的他人供词中称他为赵钧瑞之弟,赵父进贵和继母吕氏也称他为侄子;但从他在供述时自报年龄六十七岁,系认赵进贵为兄来看,似乎后者更为合理。何以出现如此矛盾,目前尚无从判断。总之由于认亲,他也被赵家视同亲族,赵世保请他同往苏州讨债,自己从苏州带货上路后,仍留赵金海在苏州继续收账。
    出于长途转运的需要,赵钧瑞使用最多的是车夫和驼夫。车夫赶骡马拉车,驼夫拉骆驼运货,这个行当也称车户或脚户。据史料,有以下人员在乾隆四十三年时正受雇于赵钧瑞。
    马万龙,甘肃灵州回民,二十六岁,向来赶车度日。是年四月在叶尔羌受雇,从叶尔羌出发,六月到肃州,住了两个月后继续前行。
    马万金,甘肃灵州回民,三十九岁,向来赶车度日。是年八月在肃州受雇,赶玉石车。据马万金说当时共雇了七辆车来拉玉石,车子做了一些伪装,“底下装的是玉石,上头是衣包皮箱”。
    马士宾,即马守宾,二十八岁,甘肃靖远县回民(另一供词中作陕西泾阳县回民,似误,因为马士宾自供家在糜子滩,此为靖远县地名),曾在口外拉骆驼度日,经马万龙介绍,乾隆四十三年六月受雇赶玉石车,八月二十二日从肃州出发,九月事发。
    赵七,三十一岁,陕西渭南县人,自供四十一年到肃州替人赶车,四十三年八月有“同姓不宗的赵乡约雇小的赶车”,“使着一辆口粮车,与马万金们同行”。
    以上车户四人,工银按月计算,每月三两。赵七是赵钧瑞的渭南同乡,是否回民未见明言,笔者推测其为回民。其余三人则均在供词中明确了自己的回民身份。对于这些从事运输业的人来说,肃州是内地商人进出新疆的必经要地,货物在此集散,物流活跃,商家众多,故很多车户集中在肃州揽活,根据雇主的需要或向东往内地各省,或向西进入新疆各地。马万龙说他之所以在叶尔羌受雇,是因为在上一年为高朴赶车来到当地,遂就地接活,可知他是往返于两地之间的。马士宾则供称自己是在吐鲁番遇到了马万龙,因赵钧瑞车队中的一个赶车人患病,经马万龙介绍,由马士宾顶替,从而有了从肃州出发赶玉石车的活计。已有的很多研究都指出,中国西北地区的回民有从事运输业的传统,有贸易就有运输,“车户”、“脚户”是西北历史上特有的运输业者,也是一种以回民为主体的行业。一般来说,车户和脚户还分大小两种,大车户或大脚户自身拥有车辆或骡马驼只,属于业主,小车户或小脚户多不具备生产资料,只身受雇赶车或拉驼。本文仅根据上述史料还无法准确判别几名受雇人的身份状况,但属于后者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马士宾,时而拉骆驼,时而赶车,显然是只身受雇的雇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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