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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西晋陵寝制度新论

http://www.newdu.com 2020-07-21 《中原文物》2020年第2期 付龙腾 参加讨论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摘 要:三国西晋时期的陵寝制度呈现出诸多新动向,这些新动向远非过往学界所理解的“衰落”这么简单。曹魏、西晋陵寝制度大致沿着同一方向向前发展,墓祭、谒陵之风大为衰落,陵园建制简化的局面逐渐确立;同时,曹魏、西晋也在地下埋葬方面各自确立独具特色的等级标识。南方的孙吴政权在较多继承汉代传统的基础上,于下游上坊、采石二陵墓区内形成了较为明晰的等级秩序,却在中游的鄂州、武汉二陵墓区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僭越”。总体上,曹魏、西晋所确立的新动向,虽然被“永嘉之乱”中断,但还是对后来北方政权有一定影响。孙吴陵寝制度,则受限于自身政治军事环境,对当时统治区内部和后来的南方政权影响力均较为有限。
    关键词:三国西晋; 墓祭; 陵园; 地下埋葬
    基金: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卷本《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17ZDA216)阶段性成果
     
    以往学界对三国、西晋陵寝制度的理解有模式化的倾向。简言之就是汉末盗墓之风兴盛引发统治阶层薄葬思想,由此使得帝王陵寝呈现衰落态势。“盗墓→薄葬→陵寝衰落”的论证逻辑清晰,似可令人信服。但历史考古研究的经验告诉我们,太过模式化的论证有可能会丢失部分细节。结合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我们能够对三国、西晋时期主要陵墓区的分布、墓祭礼俗的变化、陵园建制的演变、地下埋葬等级体系的重构等方面的细节内容有一定的认识。这为我们摆脱模式化理解三国、西晋陵寝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可能。需说明的是,蜀汉政权的陵寝制度在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两方面的资料均极为少见,本文暂不涉及。
    一 三国西晋主要陵墓区概述
    三国时期曹魏政权设置有三大陵区:谯陵陵区、邺城陵区、洛阳陵区。谯陵陵区为曹氏祖茔,《水经注》载其位于谯县城南一带,茔内冢、庙合一,冢旁立有石碑、石马等石刻[1]。1974年—1977年,考古工作者在今亳州市南郊发掘曹氏家族墓地内的元宝坑一号墓,董园村一、二号墓,马园村二号墓,袁牌坊村二号墓[2]。据这些发掘资料可知,谯陵内诸墓的地下埋葬、地面建制的特征基本与一般地方豪族墓别无二致。唯茔域内墓门多东向,与同时期南向主流墓向不同,或为家族内部丧葬秩序,深刻影响后来的曹魏埋葬制度[3]。邺城、洛阳陵区的设置是源自封建王朝近国都规划陵墓区的惯例。史载邺城陵区分布有曹操高陵、曹奂墓、甄氏朝阳陵。安阳西高穴M2被推定为曹操高陵[4],但仍有学者对此有异议[5]。据建安二十三年(218年)诏书,曹操生前规划有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陪陵”之制。据报告披露,陵园基槽以西分布有数座曹魏墓,或与陪陵有关,但详细资料尚未公布[6]。曹魏洛阳陵区主要包括文帝首阳陵和明帝高平陵,分居汉魏洛阳城北侧、南侧。首阳陵地望有二说,一说偃师市区之北,首阳山东段虎头山、菊花山之间,城关镇窑头村和槐庙村附近;一说首阳山西段凤凰山北坡,偃师邙岭乡赵坡村一带[7]。学者多倾向于后者,然未能定论。明帝另择茔域,于洛阳南大石山一带建高平陵,有学者解释此举系效仿东汉光武明帝父子,分占陵域城北城南[8]。新近发掘的西朱村M1位于汉魏洛阳城南的万安山一带,以西勘测发现M2,二者中心线基本重合,并正对曹魏圜丘遗址,发掘者判断M2为魏明帝的高平陵,M1为高平陵的祔葬墓[9],但上述结论有待进一步验证。另外,大汉冢与朱仓二东汉帝陵陵园之间,存在年代接近、形制相类大型墓11座,其中包括已被发掘的曹休墓,故该区域被推测为曹魏帝陵陪葬墓区[10]。
    韦正先生指出,孙吴时期高等级墓葬集中发现于曾经作为孙吴首都的南京和鄂州的两个区域,两个区域内都各自包括两个集中地点:南京地区一是今南京上坊一带,一是今南京附近的马鞍山采石一带;鄂州地区一是今湖北省鄂州市,一是鄂州附近的今武汉市[11]。上述四区应是孙吴四个重要陵墓区。近年来,又有高等级孙吴贵族墓在上述四区之外发现,包括当涂天子坟吴墓[12]、苏州虎丘吴墓[13]等。零星特例发现或可证明孙吴上层人物可较自由选择魂归之处,但暂不足以推翻四个主要陵区之判断。四处陵墓区性质又有不同。上坊一带发现有数座孙吴高等级墓葬,包括规模远超其他孙吴墓葬的中下村大墓[14],墓内出有“兒侯”铭文砖的棱角山天册元年(275年)墓[15],以及陈家山凤凰元年(272年)墓[16]、沙石岗天册元年墓[17]等。有学者推测该区域可能是孙皓时期经过规划的一个陵区,其核心或许就是规划之中的孙皓之陵[18]。采石一带相关考古发现包括被推测与帝陵有关的宋山吴墓,左大司马朱然及其家族成员墓等[19]。可见上述两区应为孙吴不同时期的帝陵陵区与陪葬墓群所在。鄂州高等级吴墓集中分布于西山、少祖山、洋澜湖一带,其中包括墓主推测为孙邻的鄂钢饮料厂M1[20]和临近孙将军墓(鄂城M2081)[21],鄂城M1002、M2113、M2162、M2169、M5013、M5014[22],以及鄂州塘角头M2、M4[23]等。故推测该区性质为包括孙氏皇族墓地在内的贵族墓区。武汉一带墓区性质则较难判定,这主要是由于所发现规模较大的多室墓,如武昌莲溪寺墓[24]、江夏流芳孙吴墓[25]、黄陂滠口孙吴墓[26]等,墓主大多难以判定,少数墓主明确者还包括地位不会太高的任家湾黄武六年道士郑丑墓[27]。
    三国归晋,司马氏集团核心人物身份发生从“魏臣”到“晋君”的变化,深刻影响其陵墓区选择。西晋于洛阳城北邙山一带设置陵区,分布宣帝高原陵、景帝峻平陵、文帝崇阳陵、武帝峻阳陵、惠帝太阳陵。严辉先生根据《述征记》所说“邙之东北”的地望,推测宣帝高原陵、景帝峻平陵位于大汉冢与朱仓二东汉帝陵陵园之间,与曹休墓同为曹魏帝陵陪葬墓[28]。时禅让之事尚未完成,司马氏以“魏臣”之礼陪陵符合常制。魏元帝时期,司马昭加快代魏进程,咸熙二年(265年)八月,生前已享帝者之仪的司马昭去世,已无需在冥界向曹氏行君臣之礼。今杜楼村北的枕头山墓地、南蔡庄北的峻阳陵墓地分别被推定为文帝崇阳陵、武帝峻阳陵所在[29]。可证崇阳陵远离曹魏陪陵区另寻茔域之举,这也为后来正式称帝后所建峻阳陵选址提供新的参考。枕头山墓地M1、峻阳陵墓地M1被推测为帝陵,二者均位于墓地最东端,以西为陪葬墓群。两墓地南侧发掘有部分西晋时期墓葬,形制与陵园内墓葬相类,再结合荀岳墓志、杨瑾墓碑、何桢墓碑所载地理位置,学者推测二墓地以南的今首阳山镇新庄、南蔡庄、潘屯、坟庄、香峪、下洞、沟口头村一带是西晋文、武二帝的陪葬墓区[30]。(图一)
    二 墓祭由盛转衰与陵园的演变
    过往学界所论陵寝制度“衰落”,主要指陵园设施的简化。故若要摆脱对三国西晋陵寝制度演变逻辑模式化的认知,关键点就在于如何客观地描述陵园简化形成的动因。从功能角度分析,影响陵园形态最直接的因素在于墓祭礼俗的地位。东汉时期,原属“士庶人之礼”的墓祭习俗被皇室所接纳,并形成上陵礼这样的国家大典。这引发了东汉帝陵陵园相较西汉发生了较大变化,尤以在墓冢东部、东北部形成大型建筑群为显著。循此思路,将所考察的时间线放在汉末、三国、西晋时期,不难看出,墓祭礼俗由盛转衰与陵园形态的简化相互关联,后者为表,前者为里。
    图一西晋峻阳陵、崇阳陵陪葬墓区分布图
    东汉末年,青州地区不合礼典的淫祀大行其道。时值曹操出任济南相,对此进行整顿,风气有所改变。史载“汉时城阳国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盛。至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绝之”[31],虽只言及整顿刘章祠,与古礼不合的墓祭或亦在整顿范畴内。建安十年(205年),魏王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32],明确对墓葬地面设施进行整顿。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曹操诏令死后葬制:因高为基,不封不树[33],为陵园简化定下了基调。然而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丧葬习俗的顽固性更是显而易见,甚至连曹氏宗族墓地仍是冢庙合一、冢旁立碑,并未明显受到礼制改革的影响。再者,对于曹魏政权的核心成员而言,在禅代之事完成之前,维护汉礼应是一种政治正确的行为。故虽有诏令在先,曹操崩后,仍是“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34]。曹操离世不久,文帝曹丕即亲祠谯陵,仍是奉汉礼而为。“依汉”“奉汉礼”,均表现出曹氏禅代之际的小心翼翼。考古发现则为我们理解上述现象提供了更多细节。被推测为曹操高陵的安阳西高穴M2周边存在陵园。陵园以M2本体为中心,布置有垣墙、壕沟、神道、东侧建筑、南侧建筑等设施。(图二)陵园的形制保留了汉礼营建陵寝建筑的规制,也部分保留了东汉陵园建筑形制,例如陵园东侧柱网建筑区与东汉帝陵墓冢南侧建筑区结构相类。但其还是在朝向、界标设施、建筑形制上相较东汉陵园有了很大变化。这或许是有意革新陵园规制,亦或是汉末丧乱后“东京旧典,世莫得闻”导致模仿过程中有所走样。但无论哪种可能性,都表示汉代的陵园制度仍有部分影响力。
    图二西高穴M2陵园平面图 下载原图
    黄初三年(222年),曹丕作终制[37],代表曹魏墓祭、陵园改革终成体系。其一,改革的内容具体而微,细致规定“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对因墓祭盛行而充分发展的种种陵园设施均表达了废止的要求。其二,为改革找到了最高理论依据,即合乎古礼。终制有如下内容:“礼,国君即位为椑,存不忘亡也。昔尧葬谷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易亩,故葬于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这段文字以上古贤君的葬仪为例,表明陵园的简化、墓祭的削弱非权宜之计,而是符合封建王朝最高治国思想——礼制。其三,提出违背终制者“不忠不孝”,并将诏书藏于宗庙的同时,在尚书、秘书、三府存有副本,最大限度确保终制在自己死后被执行。同年,为彰显曹魏政权贯彻薄葬的决心,曹丕下令“高陵上殿屋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38]。安阳西高穴陵园内部出土遗物极少,仅发现一块较大的板瓦等残片,其余少量建筑构件如筒瓦、板瓦等碎片发现在南部壕沟附近[39]。这显示陵园内曾发生拆毁建筑物并仔细清理、集中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这种有组织、规模化的“毁陵”,对当时社会的震撼力可想而知。黄初五年(224年),文帝又下诏:“先王制礼,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自今其敢设非礼之祭,巫祝之言,皆以执左道论,着于令。”[40]不在祀典的墓祭属于“非礼之祭”,自然受到打击。曹魏两代统治者以身作则的示范,加之广行于天下的严格诏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之后,文献少见曹魏皇室谒陵记录,至齐王曹芳谒高平陵,却招致政变,其后谒陵之礼被废,终曹魏一代未曾恢复。现今所见曹魏贵族墓,包括曹休墓[41],西朱村M1、M2[42],正始八年墓[43]等均不见封土、陵园建筑的相关迹象。简报称东阿县曹植墓“封土为冢”[44],但未见详细记录,考虑公认该简报存在较多问题,这里姑且阙而不论。
    另有两点问题需要补充说明。第一,曹魏政权抑制墓祭礼俗的做法背后有其政治目的。受上陵礼的鼓舞,东汉时期民间墓祭习俗日益兴盛,这使得统治集团“神化”祖先的特权不再。曹魏政权作为新兴的统治集团,急于扭转这一局面。在曹操、曹丕抑制墓祭的铺垫后,曹叡于景初元年确立七庙制度。这种前后顺序并非巧合,而是曹魏集团对东汉“陵崇庙杀”格局的重新洗牌,借此重获以宗庙“神化”先祖之特权。第二,墓祭礼俗的衰落是导致陵园简化的直接动因,但非唯一因素。中央集权的弱化、经济的凋敝,自然限制了陵园的规模,当时文化中对死亡观念的转变,影响到了曹魏统治集团对营造陵园的态度。陵园的简化,是在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下而逐渐产生的。
    至于雄踞江左的孙吴,则又是另一番景象。史载孙皓封乌程侯时,改葬孙和于乌程山西,号曰明陵,置园邑二百家,又立陵寝,使县令丞四时奉祠[45]。另,宝鼎元年(266年),山贼施但聚众数千人,劫持孙皓之弟孙谦出乌程,并盗取孙和陵上鼓吹、曲盖[46]。可见孙吴政权较多地保留了汉代陵园的形制和管理制度。迄今关于孙吴陵园地面建制的考古发现较为有限,但已经能说明一些问题。在清理朱然墓后室券顶上部的盗洞时,发现盗洞内包含较多板瓦、筒瓦残片[47],附近的朱然家族墓,其后室盗洞淤土中出有半块筒瓦。宋山吴墓墓道中出有一块筒瓦以及一块龙纹砖[48]。上述建筑材料数量有限,出土位置也非原始状态,故难以推断其所属的建筑物形制,但就此认为部分孙吴高等级墓葬附近存在陵园建筑,当大致不误。另外,包括上述几座墓葬在内,再加上当涂天子坟[49]、虎丘大墓等,地表均存在封土是可以确认的。当涂天子坟墓葬外围还发现一圈壕沟,应是陵园界标设施。可以说,虽然现今考古发现不足以让我们复原孙吴陵园形制,但其整体形态应与曹魏“不树不封”有所不同,而是较多保留了汉代制度。
    至于西晋,墓祭之礼仍被抑制,陵园形制亦大为简化。宣帝司马懿作遗诏: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50]。武帝时期有所反复,二谒崇阳陵、一谒峻平陵,却终不敢拜谒宣帝高原陵,至惠帝时复又停止谒陵。“永嘉之乱”前,再难见晋室谒陵之事。此局面的形成兼具必然性和偶然性。晋初建国,文帝命荀顗“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51],晋室之礼必对“魏礼”有所承袭,此为必然性之所在。西晋立国,高平陵之变的血雨腥风仍未散去,此时再提谒陵,不免令人浮想联翩,难保类似“高贵乡公今何在”的言论不会滋生,此为偶然性所在。与之相配合,西晋也对墓葬地面设施继续进行整顿。咸宁四年(278年),晋武帝诏曰:“此石兽碑表,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莫大于此。一禁断之。其犯者虽会赦令,皆当毁坏。”[52]由此,墓葬地面设施大为简化,帝陵陵园也不例外。晋文帝崇阳陵陵园尚有平面呈梯形的垣墙,垣墙东北角、西垣外各发现一处夯土基址,或与陵园守卫有关。(图三)峻阳陵周边已不见陵垣迹象,建筑遗迹亦不见[53]。(图四)足见较复杂的陵园也不过保留了最基本的界标设施、防卫设施,相较秦汉时期可谓简化到了极致。
    图三枕头山墓地(崇阳陵陵园)平面图
    图四峻阳陵陵园平面图
    综上所述,汉魏禅代完成之后,曹氏集团无需再以汉礼为掩饰,由此有条不紊的开展礼制改革的进程,抑制了墓祭礼俗的发展,简化了陵园形态。三国时期的孙吴则守成汉制,改变不大。西晋政权延续曹魏相关动向,在偶然与必然因素的双重推断下,使得墓祭最终陷入低潮,陵园建制简化形态成定制。
    三 陵墓地下埋葬等级秩序的重构
    陵园建制的简化,意味着汉制通过封土规模、陵寝建筑来区别等级的做法业已失效。地下埋葬系统方面,汉制的诸多内容也趋于瓦解,包括墓制上多室墓的衰退,随葬品上宗庙礼器、玉衣系统的弱化等。于是,新的等级秩序在政局变动中重构,产生了相对稳定的体系[54]。
    图五曹魏大中型墓墓葬形制图
    1.西朱村M1 2.曹休墓3.西高穴M2 4.杏园M6 5.正始八年墓
    1. 对曹魏陵墓的分析
    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同一时期墓葬的规模天然对应墓主的身份,即墓葬规模越大、墓主身份越高。基于此种考虑,我们将现阶段基本确定为曹魏时期的墓葬分为两组。(表一)值得说明的是,西高穴M2的时代应在曹魏立国前不久,但其形制、随葬品与曹魏时期墓葬有较多联系,理应考虑在内。另外,东阿曹植墓墓葬形制疑点较多,但随葬品内容较为清楚,故本文这里暂只涉及其随葬品的相关内涵。第一组墓葬全长在50米左右,墓道在35米左右,包括西高穴M2(图五:3)、曹休墓(图五:2)、西朱村M1(图五:1)。第二组墓葬全长在30米左右,墓道在25米以内,包括正始八年墓(图五:5)、杏园M6(图五:4)。规模较大的第一组墓葬,包含了墓主明确的曹休墓,以及墓主被推定为曹操的西高穴M2,身份当在列侯以上至帝王。第二组墓葬未有墓主身份明确者,考虑劫后余存随葬品的丰富程度,大致为中高级官吏当不误。通过对比两组之间以及同组内部的墓葬形制、随葬品,可剥离出与等级制有关的若干现象。
    总体来看,两组墓葬均未脱离汉代主流多室墓系统,但墓室数量已和身份等级关联不大。首先,魏晋墓葬演化总体趋势上墓室数量减少以致单室墓成为主流,故耳室数量的差异可能更多反映时代差异而非等级划分。其次,设置侧室有时是出于对合葬需求的考量,比如曹休墓出有人骨的北侧室极有可能是为了满足合葬需要所营建。
    表一曹魏大中型墓等级指标一览表(单位:米)
    排除墓室数量后,笔者认为以下指标应和等级有关。1.土圹台阶数量。现有材料中第一组墓葬均设6~7级台阶,第二组墓葬仅为4~5级,故台阶数量应该是能反映墓葬等级的指标。2.主室(埋葬墓主的后室)平面形状。第一组墓葬中,西高穴M2、西朱村M1的后室均为正方形;曹休墓后室较为狭长,但后室南壁与土圹间有近0.85米的空隙,故原本设计的墓室长宽比近似1.2∶1。第二组墓葬中,正始八年墓后室长宽比近似1.6∶1,杏园M6后室长宽比则近似3∶1。或可推断,埋葬墓主的后室越接近正方形的,墓葬等级越高。3.墓室壁画。早些年发掘的安阳西高穴M2和曹休墓的部分墓壁上均可见白灰面、红色彩绘残迹,但是否与壁画有关也难以断定。新近发掘的西朱村M1,前室砖壁上发现有残存的壁画,残留数处人物、瑞兽、宴饮、祥云等图案,这使得前述两座墓葬相关迹象与壁画有关的可能性加大。第二组的各墓葬则未见相关迹象。过往我们认为魏晋时期墓室壁画陷入低潮,这或许和所发现墓葬级别不够有关。与汉代不同,曹魏时期墓壁装饰壁画或许成为了较高身份者的特权。
    再来对随葬品的情况进行分析。第一组墓葬中包含部分不见于第二组墓葬的随葬品种类,而这部分随葬品材质并非珍贵罕见,故这种差别无关乎墓主财力,应是等级区别的体现。当然,材质的普通性也最大限度上排除了因盗扰而导致两组墓葬差别的可能性。这部分随葬品有以下两种:1.石质礼器。西高穴M2出有石圭1件、石璧3件;西朱村M1也出有石质璧、圭,但数量未公布;东阿县曹植墓出土石圭1件、石璧1件。第二组墓葬随葬品中则基本不见石礼器。曹操遗令“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55],随葬古礼中的玉质礼器与之相违背,只能以石质取代。2.刻铭石牌。其性质近似遣策,西高穴M2出有圭形石牌10件,六边形55件,形状不明者1件;西朱村M1出有石牌200余件,均为六边形。后者较前者缺少圭形石牌的现象,若以盗墓贼只盗走圭形石牌而留下200余件六边形石牌来解释,有些不合常理。这种区别或许是由等级差别所致。两种石牌的文字内容也有区别,圭形石牌铭文格式为“魏武王常所用+器物名称”,所记器物通常为兵器。六边形铭文格式为“器物名称+数量”,所记内容非常丰富,大致包括衣衾类、器用类、食物类、敛奠丧仪类用具等。前者内容所反映或者是“魏武王”死后随葬生前兵器,或者是“魏武王”赐予特殊人物兵器用以随葬,但都应代表最高等级的葬仪。
    总之,依现有的考古材料进行分析,墓葬形制中的土圹台阶数量、后室形状、是否装饰壁画,随葬品中的石礼器和刻铭石牌,以及由石牌内容所推知的兵器,均是曹魏陵墓指示等级的要素。
    2. 对孙吴陵墓的分析
    经科学发掘的孙吴陵墓数量较多,可为我们分析其地下埋葬系统的等级制度提供充分资料。依墓葬规模,可将孙吴陵墓分为三组,第一组墓室全长在20米以上,第二组墓室全长10~20米之间,第三组墓室全长在7~10米左右。墓葬形制方面,孙吴陵墓墓室主体结构基本均为前后室,依据侧室、耳室的位置和数量,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型:前室、后室两侧均附耳室或侧室。(图六:1)
    B型:只有前室附带耳室或侧室,又可分为Ba、Bb两个亚型。Ba型:两侧耳室与前室方形垂直,即很多考古文献所述“十”字形墓葬形制(图六:2);Bb型:两侧耳室与前室方形平行。(图六:3,4)
    C型:前后室均不附侧室、耳室。也可分为两种亚型:Ca型,前后室之间有短过道相连接(图六:5);Cb型,前后室之间有较长的甬道相连接。(图六:6)
    孙吴各主要陵墓区内墓葬形制与墓葬规模之间的对应关系有所不同。(表二)粗略一看,墓葬规模与墓葬形制对应规律不明显,似乎不同组别之间墓葬形制多可混用。但若将陵墓分区因素考虑在内,则会发现该问题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图六孙吴大中型墓墓葬形制图
    1.A型(上坊中下村吴墓)2.Ba型(鄂城M2081)3、4.Bb型(鄂钢饮料厂一号墓、宋山吴墓)5.Ca型(朱然墓)6.Cb型(朱然家族墓)
    位于下游的上坊、采石二区内,等级体系较为清晰。10米以上的墓葬包括中下村大墓、宋山吴墓,形制均为附有侧室的A、B两型;新近发现的当涂天子坟,距采石陵墓区仅20公里左右,规模、形制与上述二者同,可适当作补充参考。上述墓葬很难明确判定是否属于帝陵,但保守估计均为孙吴宗室当无大碍。可见,在此二区内,10米以上的墓葬规模和附有耳室、侧室的墓葬结构被严格限制,基本可以认为是孙吴宗室成员的专有葬制。第三组墓葬内,包括左大司马朱然、出有“兒侯”砖铭的棱角山天册元年墓等,墓主身份也较高,但只能采用10米以下的墓葬规模(8米左右最常见),配合前后室结构。除上坊一带外,南京附近发现有数量众多的墓室长度在7~10米的孙吴墓葬,墓葬结构基本均为单纯前后室。嘉禾六年(237年),孙吴对在官者奔丧的行为进行严格限制[56]。从考古材料看,孙吴对中高级官员丧葬制度的整饬或许不仅局限于丧仪方面,在葬制方面的力度亦不小。
    中游的鄂州、武汉两区内,则存在较多“僭越”现象。首先,在墓葬规模与形制的组合方面,在下游二区被严格限制的A、B型于中游二区的第二、三组墓葬内反复出现。说明墓葬形制的等级规定在中游二区没有被严格执行。进一步将中、下游陵墓区内墓主身份较为明确的墓葬进行对比,就更能说明问题。墓主被推测为武昌督孙述的鄂城M2081墓室全长8.5米;墓主为校尉彭卢的武昌莲溪寺吴墓,墓室全长8.46米;任家湾吴墓墓主为道士郑丑,墓室通长7.15米。这些墓主的身份,远不及朱然,应该也不如棱角山天册元年墓墓主“兒侯”,其墓葬规模却与后二者接近,其墓葬形制较这二墓还更为复杂。
    随葬品制度方面,中下游之间亦存在差异。有学者指出,中游二区的二、三组墓葬常见有成组的陶瓷俑、院落、禽舍畜栏、动物模型、牛车等反映身份的随葬品,可以体现某一阶层在某一时期的风尚,具有等级方面的意义。这些随葬品中的部分器物也偶见于下游墓葬,但不具有明显等级指向。下游二区内的随葬品等级制尚难以概括,但有若干迹象可寻。观察规模最大的中下村吴墓,出有大量陶瓷俑和青瓷生活用具,特别是其中一件坐榻俑极有可能表现的是墓主形象。这些随葬品形制绝少见于同时代其他墓葬,或许表示孙吴有为宗室贵族墓主定制个性化随葬品的现象。
    总体看来,中游地区墓葬对下游葬制表现出了明显的反动,这既表现在对等级制度的僭越上,也表现在衍生出一套地域特色明显的随葬品组合上。我们不妨将此概括为孙吴陵墓等级制的“二元格局”。丧葬文化的二元格局根植于孙吴的政权特征,刘淑芬先生总结,都城建业是孙吴的政治中心,而以古武昌为中心的荆州地区则是军事中心所在[58]。终孙吴一代,虽有短暂都于武昌而导致军事中心与政治中心重叠的时段,但二元对立总归是常态。鄂州、武汉二陵墓区,较多违背政治中心等级制度,又在随葬品方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组合形式,这源自于军事中心对政治中心的离心力。不过应该明确,中游大中型墓葬的建筑设施、随葬品等精致程度还是远不能和下游同等规模墓葬相匹敌的,故而可以说这种离心力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于政局而言,虽然中游军事将领叛逃之事时有发生,但中游势力尚不能直接威胁江左,东晋时期“荆扬之争”于此时尚未发生,这和丧葬文化所反映的格局也是一致的。
    表二孙吴各陵墓区墓葬规模与墓葬形制对应表
    3. 对西晋陵墓的分析
    至迟在西晋中晚期,洛阳地区附近墓葬形成了高度统一的特征,有学者以“晋制”概念概括之[59]。大致遵循“晋制”的基础上,大型墓葬又有自己的特征,可视为标识墓葬等级的指标。同时在大型墓葬组群内部,帝陵、陪葬墓又与其他墓葬有所区别,这种差别应该也关乎等级意义。
    经过勘察所确定的峻阳陵墓地、枕头山墓地分别被推定为武帝峻阳陵、文帝崇阳陵所在。峻阳陵墓地内分布有23座墓葬,枕头山墓地内有5座墓葬,经过全面钻探和试掘枕头山M4(图七:2)、M5,确认上述两墓地内的墓葬形制高度统一。这其中,峻阳陵M1、枕头山M1又被推测为帝陵。在上述二墓地南侧,有四方砖厂M1、首四方砖厂M2、六合饲料厂M4(图七:1)、首阳山六合饲料厂M5等墓葬经过发掘,推测和帝陵陪葬墓有关。除帝陵、陪葬墓外,洛阳地区还发现有不少规模与之接近的大型墓葬,包括洛阳晋墓M8(徐义墓)(图七:4)和M1(太康八年墓)(图七:3)[60]、刘家井村西晋墓[61]、孟津三十里铺M120[62]等。徐义为贾后乳母,生前拜为美人,其余几墓墓主不明,但推测为高级官吏墓当无大误。
    上述大型墓与中型墓相比,墓室规模差别不大,但均重视对墓道的营建。大型墓的墓道长度多在30米左右,宽度上多与墓室等宽或两三倍于后者,形成了平面布局“重心”偏在甬道之前的样式。另外,大型墓墓道两壁内收台阶数量有5级、7级两种,中型墓内收台阶数基本在4级以下。随葬品方面,由于多数墓葬均经过盗扰,难以准确概括其组合情况,但枕头山M4、M5和刘家井村西晋墓所出的涂朱陶器,应是具有特殊含义的礼制器物。在大型墓葬组群内部,帝陵及其陪葬的墓制又有自身特征,即流行墓室呈纵长方形的土洞墓形制。上文已述,砖构方形墓室应是曹魏时期高等级墓葬的特征,同时这一特征在西晋时期得到了普及,大量大中型墓葬采用方形墓室。这一大背景下,西晋皇室特意将帝陵、陪葬墓的形制设定为土洞纵向长方形,其心态耐人寻味[63]。这或许是在彼时墓葬地上、地下设施均向简化发展的大环境下,西晋皇室彰显自身等级的特殊手段。
    虽然由于材料有限,目前仍难以将西晋贵族陵墓的等级特色完全剥离出来,但至少可以肯定,当时存在特定标识来区分它们与其他阶层墓葬,乃至贵族墓内部皇室成员与其他贵族之间亦存在等级规制。这或许与荀顗撰定、挚虞审定后施行的“晋礼”有关。
    图七西晋大型墓墓葬形制平面图
    1.六合饲料厂M4 2.枕头山M4 3.洛阳晋墓M1 4.洛阳晋墓M8
    四 结语
    新制度的创定往往以旧制度的崩坏为背景,而旧有制度的崩坏通常以僭越现象为序曲。故“僭越—崩坏—创新”可谓制度新旧交替的周期。本文所论及时段的陵寝制度也存在这样的变化周期,这一周期始于东汉末,完成于西晋。
    东汉末年皇纲不振,中下阶层对上层丧葬礼仪普遍僭越,有学者指出:全长超过15米的前中后三室的墓葬形制集中出现在东汉中期以后,而这些大型墓分布范围广,可以确认属于皇室、诸侯王者较少,基本属于地方豪族阶层[64]。可见此时的墓葬形制等级界限模糊,主要关乎墓主经济实力和政治势力。虽有普遍僭越的存在,但这意味着旧制度的框架尚存,新兴势力炫耀实力的方式仍在旧有体系运行范围之内。直到汉魏禅代之际,曹氏仍在墓祭、陵园建筑上恪守“汉礼”就是集中体现。然而到了曹魏时期,旧有的陵寝制度体系基本失效。墓祭习俗不再受国家礼典支持,陵园地面系统深受打击,甚至出现曹丕拆毁高陵陵园建筑的极端行为。地下埋葬方面,多室墓虽尚有其形,但墓室数量已不代表等级。鼎、簋等宗庙礼器极少再出现在墓葬中,随葬玉衣的现象也基本消失。
    在旧制崩坏的大背景下,新的陵寝制度登上历史舞台。谒陵之礼名存实亡,陵园地面系统简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墓葬形制方面,墓道受到重视,长度、台阶数量成为等级标识;墓室结构上,方形主室成为高等级墓葬的特色。另有迹象表明,壁画的设置成为极少数地位较高贵族的特权。随葬品方面,石礼器和刻铭石牌,以及由石牌内容所推知的兵器,均是曹魏陵墓指示等级的要素。晋初“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这使得西晋陵寝制度继承了曹魏新制的基本内容,并继续向前发展。谒陵被明文禁止,较复杂的陵园地面也只不过有界标设施和守备建筑。墓道继续受到重视,宽大的墓道与狭窄的墓室对比鲜明。随葬品组合中存在特殊的涂朱陶器,可能与礼制有关。在大型墓内部,帝陵及其陪葬墓在建筑结构、墓室形制等方面有着自身特色,可视为贵族内部区分等级的做法,可以说陵寝制度新旧交替的周期至此基本完成。
    虽然这种制度的自然演化周期在永嘉之乱后被打断。但有证据表明,这一周期内所形成的若干规制,对后来的陵寝体系有较大影响。北魏洛阳时代,陵园外围垣墙加壕沟的组合,与西高穴M2陵园界标设置相同。墓葬形制方面,从帝陵到宗室墓,墓室统一为方形单室,也有魏晋墓室规制的影子。甚至随后的东西对峙时期,情形也是大致如此。北齐几座高等级墓葬的壁画装饰形成定式,也就是郑岩先生所说“邺城规制”[65]。汉代墓葬中装饰壁画的墓葬级别不会太高,那么壁画从下层礼俗进入上层丧葬礼制的转折就应始于曹魏。北周墓葬重视墓道设施,天井、过洞数量标识等级,这种做法无疑向后深刻影响唐制。若向前追溯,墓道设施较早具备等级意味又可锁定在以台阶数量区分级别的魏晋时期。可以说,陵寝制度的发展在汉晋南北朝时期的北方存在若隐若现的连贯性,不妨称之为陵寝形态的“北支传统”。
    淮泗集团出身的孙吴统治者,在礼制建设实在泛善可陈,比如其宗庙制度、郊祀制度皆较为粗略,反倒“罗阳妖神”一类淫祀大行其道。在陵寝制度方面,情况还稍微复杂些。孙吴在大致保持陵园建设、多室墓等汉代制度若干内容基础上,也对陵墓的等级秩序进行过整饬,并主要在都城建业附近进行贯彻执行。然而由于国内政治中心、军事中心长期二元对立的状态,荆州地区的两个陵墓区等级松弛,同时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墓葬文化。可以说,军事力量的离心力严重影响了孙吴墓葬等级秩序的发育,因此,孙吴陵寝制度对当时和后世影响力均较为有限。
    参考文献:
    [1]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阴沟水(卷23)[M].北京:中华书局,2007:553-554.
    [2]安徽省亳县博物馆.亳县曹操宗族墓葬[J].文物,1978(8).
    [3]丁岩.先秦两汉帝陵墓向问题初探[J].华夏考古,2014(1).
    [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县文化局.河南安阳市西高穴曹操高陵[J].考古,2010(8).
    [5]徐光冀.“曹操高陵”的几个问题--《河南安阳西高穴曹操高陵》读后[A]//废墟上的足迹:徐光冀考古与文物保护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344-351.
    [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曹操高陵[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105.
    [7]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邙山陵墓群考古调查与勘测第一阶段考古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191.
    [8] 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邙山陵墓群考古调查与勘测第一阶段考古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347.
    [9] 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洛阳市西朱村曹魏墓葬[J].考古,2017(7).
    [10] 严辉.曹操墓和曹休墓的比较与研究[N].中国文物报,2010-09-17(5).
    [11]韦正.六朝墓葬的考古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68.
    [12] 叶润清,殷春梅,杨彭,罗海明.安徽当涂发现高等级东吴宗室墓葬“天子坟”[N].中国文物报,2017-03-10(8).
    [13] 该墓葬详细材料尚未正式发表,笔者通过苏州市所何文竞先生提供的《2017年苏州考古工作年报》获知该墓葬相关信息,在此谨致谢忱。
    [14]南京市博物馆,南京市江宁区博物馆.南京江宁上坊孙吴墓发掘简报[J].文物,2008(12).
    [15]南京市博物馆.南京郊县四座吴墓发掘简报[C]//文物资料丛刊8.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16]华国荣.江苏南京市江宁县下坊村发现东吴青瓷器[J].考古,1998(8).该墓墓葬结构被基建破坏殆尽,已无法获知,因此下文讨论孙吴墓葬形制时就不再涉及此墓。
    [17]南京市江宁区博物馆.南京江宁孙吴“天册元年”墓发掘简报[J].东南文化,2009(3).
    [18]王志高,马涛,龚巨平.南京上坊孙吴大墓墓主身份的蠡测--兼论孙吴时期的宗室墓[J].东南文化,2009(3).
    [19]王俊.马鞍山六朝墓葬发掘与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鄂州鄂钢饮料厂一号墓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1998(1).
    [21]鄂城县博物馆.鄂城东吴孙将军墓[J].考古,1978(3).
    [22] 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鄂州市博物馆.鄂城六朝墓[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鄂州市博物馆.湖北鄂州市塘角头六朝墓[J].考古,1996(11).
    [24]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武昌莲溪寺东吴墓清理简报[J].考古,1959(4).
    [25]武汉市博物馆,江夏区文物管理所.江夏流芳东吴墓清理发掘报告[J].江汉考古,1998(3).
    [26]武汉市博物馆.武汉黄陂滠口古墓清理简报[J].文物,1991(6).
    [27] 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武昌任家湾六朝初期墓葬清理简报[J].文物参考资料,1955(12).
    [28] 严辉.曹操墓和曹休墓的比较与研究[N].中国文物报,2010-09-17(5).
    [2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西晋帝陵勘察记[J].考古,1984(12).
    [30] 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邙山陵墓群考古调查与勘测第一阶段考古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8:191.
    [31] 沈约.宋书·礼志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487.
    [32] 沈约.宋书·礼志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406.
    [33] 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2:51.
    [34] 沈约.宋书·礼志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445.
    [3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陵园遗址2016-2017年度考古发掘简报[J].华夏考古,2018(1).
    [36] 刘昫.旧唐书·礼志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5:816.
    [37] 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文帝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2:82.
    [38] 沈约.宋书·礼志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445.
    [39]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安阳高陵陵园遗址2016-2017年度考古发掘简报[J].华夏考古,2018(1).
    [40] 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文帝纪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2:84.
    [41]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孟津大汉冢曹魏贵族墓[J].文物,2011(9).
    [42]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洛阳市西朱村曹魏墓葬[J].考古,2017(7).
    [43]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曹魏正始八年墓发掘报告[J].考古,1989(4).
    [44]刘玉新.山东省东阿县曹植墓的发掘[J].华夏考古,1999(1).
    [45] 沈约.宋书·礼志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445.
    [46]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吴书·孙晧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2:1166.
    [47]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马鞍山市文化局.安徽马鞍山东吴朱然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6(3).
    [48]马鞍山市文物管理所.安徽马鞍山市朱然家族墓发掘简报[J].东南文化,2007(6).
    [49]叶润清,殷春梅,杨彭,罗海明.安徽当涂发现高等级东吴宗室墓葬“天子坟”[N].中国文物报,2017-03-10(8).
    [50]房玄龄.晋书·礼志中[M].北京:中华书局,1974:634.
    [51] 房玄龄.晋书·礼志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4:581.
    [52] 沈约.宋书·礼志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407.
    [5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故城工作队.西晋帝陵勘察记[J].考古,1984(12).
    [54] 这部分所论及主要墓葬的简报、报告上文均已注明出处,下文不再重复标注。
    [55] 沈约.宋书·礼志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4:404.
    [56] 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吴书·吴主传第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2:1125.
    [57] 韦正.六朝墓葬的考古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278.
    [58] 刘淑芬.六朝的城市与社会[M].台北:学生书局,1991:12.
    [59]“晋制”的概念最初由俞伟超先生提出。俞伟超.汉代诸侯王与列侯墓葬的形制分析--兼论“周制”“汉制”与“晋制”的三阶段性[C]//先秦两汉考古学论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随后众多学者从不同方面对其进行阐释。吴桂兵.两晋墓葬文化因素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对“晋制”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与突破,是“晋制”研究的集大成者。
    [60]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第二队.洛阳晋墓的发掘[J].考古学报,1957(1).
    [61]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孟津县刘家井村西晋墓的发掘[J].考古,2014(10).
    [62]310国道孟津考古队.洛阳孟津三十里铺西晋墓发掘报告[J].华夏考古,1993(1).
    [63] 值得说明的是,西晋帝陵尚未有经过发掘者,勘探所得结果是否完全可靠有待进一步验证。
    [64]黄晓芬.汉墓的考古学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2003:155.
    [65]郑岩.魏晋南北朝壁画墓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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