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致贫因素多元复杂,表现形式特殊多样,内生动力不足已成为制约脱贫攻坚进程的关键问题。研究结果认为,在减贫与发展实践中纳入文化视角,可以帮助贫困人口树立发展自信,重塑发展文化和探寻新的发展路径。有鉴于此,文化基础上的减贫与发展,应该着重挖掘民族文化中的优秀元素为发展所用;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文化,为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提供催化剂;搭建发展的平台与空间,为激发贫困人口的发展自信创造条件,以促进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关 键 词:少数民族/民族文化/减贫与发展/内生动力/文化视角 项目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脱真贫’‘真脱贫’跟踪评估研究”(编号:18VSJ099);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编号:20182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左停(1964- ),男,江苏盐城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村发展与管理、乡村文化治理,北京 100193;李卓(1992- ),男,陕西山阳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减贫与发展,北京 100193;赵梦媛(1992- ),女,安徽准南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保障,北京 100193 中国当前部属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减贫举措与路径,倡导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可行能力,将“扶贫”与“扶智”和“扶志”相结合,旨在形成“造血型”的可持续减贫与发展机制,而这一机制的内核是贫困群体自身的自我发展文化,以及社会对待贫困群体的“扶持文化”。中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聚在“老、少、边、山、穷”地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态资源匮乏、地理位置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先赋共性决定了中国扶贫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重塑贫困人口的发展文化,使这一群体的亚文化与主流发展文化相适应,从而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表明,近五年我国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3121万人下降到了2017年底的103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了2017年的3.1%。可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族地区①的脱贫攻坚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不可忽视的是少数民族地区减贫依旧面临严峻挑战。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片区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就有421个,占贫困县总数的51%,截至2017年年底民族地区仍然有1032万贫困人口尚未脱贫,这些剩余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遍及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的11个片区,集中分布于以“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②,这些地区的贫困问题通常具有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和贫困人口多等特点,脱贫的难度极大。此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发现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形成的亚文化,难以与现代主流发展文化相适应,导致这部分贫困群体谋求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懒”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重阻碍了脱贫摘帽的进程,已经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充分激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我脱贫的良性互动机制,是顺利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的关键所在。 在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地理环境恶劣和社会发育程度低并存,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常常相伴而生,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致贫因素多元且叠加,表现形式多样且特殊,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到社会历史文化和地理空间的限制,往往形成了群体性或区域性的亚文化,而这些亚文化的形成与他们长期以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他们在日常实践中建立起以低水平物质供给为特征的生存性均衡,在文化上与商业性的现代致富伦理发生断裂,从而呈现出保守的生计方式、懒散的生活态度和“等、靠、要”思想严重等贫困文化特征[1],尤其是他们的生计文化难以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契合,谋求减贫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有学者研究认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是造成扶贫投资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培育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则是取得反贫困成功的关键。[2]由此可见,如果主流扶贫理念对贫困人口的文化要素视而不见,那么就会出现扶贫的“内卷化”。但内生动力不足往往表现出地域差异和人群差异,在某些人群和某些区域表现得比较严重,比如处于深度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发生率较高,但在有些人群和区域则只是一个偶然现象,这便与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特有的亚文化有关。但长期以来,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减贫与发展实践中,较少论及扶贫与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在扶贫的政策措施当中也缺乏认真的考虑或只停留在一些口号上。[3]因此,本文试图基于文化视角来讨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问题,提炼和总结出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类型与表现,并从文化的视角探讨提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何以可能,以及文化基础上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实现可持续减贫与发展的可行路径。 二、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类型与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少数民族已经完成了从外部助力到内部动力的转换,但也有部分偏远的少数民族尚处于这一转换过程中。[4]尤其是处于深度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贫困人口,通常由于区位劣势和基础设施滞后,资源匮乏和人才短缺等多重因素的制约,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建设起步晚,贫困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导致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不足,使民族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地理制约”“收入制约”和“能力制约”等现实困境。[5]基于文化视角的考察,发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类型及其表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类型 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主要是由于贫困人口的亚文化与主流发展文化不相适应所致,尤其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内民族众多,每个民族都会形成内部的亚文化,这已成为造成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限制性因素。一般认为,贫困人口的动力与生俱来,即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愿景或发展意愿,而能力则并非先天赋予,可能表现为在追求幸福生活道路上的先天不足,也可能是受制于外界恶劣生存环境所导致的能力欠缺。所以,在理解内生动力不足的内涵时,可以从能力和动力两个维度来理解。一般而言,贫困人口都具有发展的动力,只是由于所处的外在环境不同而表现各异,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在深度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仍然维持着“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模式,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农户,与外界的距离较远,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个体小生产者更为多见,其中部分贫困农户受阶级局限性和小农意识的影响,目光短浅,追求幸福生活的动力和能力不足。 根据贫困户的发展动力和能力,笔者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能力被掩盖的动力不足”,这部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主要是从封建社会末期或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建设起步晚,民族人口整体素质比较低,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物质均衡状态,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现代致富伦理的断裂,处于一种低物质生活水平的循环状态,从而表现出谋求发展的动力不足。二是“有发展能力的动力不足”,这部分贫困人口有一定的发展能力,但在其早期的发展实践中因为产业失败而受挫或者政府帮扶举措与其发展需求不匹配,而表现出消极情绪或者发展信心不足,从而呈现出外部视角下的动力不足。三是“弱发展能力的动力不足”,这部分贫困人群主要是因病或因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参与发展的能力不足或比较弱,政府的帮扶举措尚未提供一定的配套设施和基础条件,导致这部分贫困人口想发展而无法实现发展目标,从而呈现出外部视角下能力欠缺型的内生动力不足。 在讨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时,要注意区分不同的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分类施策。不能将农民的消极抵抗或者不配合误解为内生动力不足,当发展干预项目和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不匹配或与其发展能力不匹配时,他们有可能会表现出消极的情绪,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农民的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开发符合农民发展需求和预期发展能力相适应的帮扶项目,并挖掘文化元素,帮助其树立发展信心,为其创造发展的条件与平台,使其动力和能力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 (二)亚文化影响下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表现 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在长期与周围生存环境的互动与实践中,逐步发育出一种与主流发展文化不相适应的亚文化,这种亚文化常常会有多种类型,对贫困人口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导致贫困群众谋求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贫困个体思想观念保守和整体文化素质低导致其难以适应现代市场文化 贫困地区发展滞后与贫困人口的不思进取、自我驱动和发展能力不足有一定的关系[6],经实地调查发现,在部分少数民族群体内部和民族区域内,贫困人口“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表现出典型的“人穷志也短”。贫困个体难以适应现代市场文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落后,对扶贫的认识不到位。在农村调查时,发现有一些贫困人口会将扶贫工作看成一项福利,简单理解为政府“给钱送物”,脱贫与否完全依靠政府的扶持力度,而自身却从不主动参与扶贫工作。这类贫困户一般包括60岁以下的光棍和60岁以上的五保户,前者尚且具备基本的劳动能力,后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部分贫困户因智力或者内生动力方面的原因,没有自主参与劳动的意识,收入来源仅依靠政府的救助或有血缘关系的家族成员施与,属于社会保障兜底类。二是整体文化素质比较低,抵抗风险能力差。部分少数民族处于“民族直过区”,且自身又属于“直过民族”,如在普洱市“直过民族”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1万人,其中2个深度贫困县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高达15.2万人,占72%,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7.1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年,低于全省人均水平0.5年。这些少数民族的社会发育程度低,受教育程度不高,民族整体文化素质低下,抵抗社会风险的能力极差。三是个体发展能力受到内在和外在因素的限制,自主参与脱贫的积极性不高。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和整体文化素质比较低,导致贫困人口“既不想参与,也无能力参与”的现象在民族地区比较严重,多种因素的交织与叠加,导致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仍然沿袭着保守的生产生活方式,与讲求自由、交换和互惠互利的现代市场文化难以契合,从而表现出外部视角下的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参与脱贫的积极性不高。 2.贫困群体长期形成的“生存型文化”导致其缺乏改变生活现状的内生动力 一般而言,在某一个群体内部会形成一种亚文化,这种亚文化会影响到个体的行为,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内部表现得较为明显。这些群体的生活生计方式保守,思想观念落后,在长期与周围环境的互动与实践中形成了一种“生存型文化”,始终保持着低水平的物质均衡,这些都影响着他们的发展理念,使其呈现出外部视角下的“文化贫困”。大部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处于深度贫困地区,地理位置偏僻、自然条件恶劣和社会发育程度低,这些地区长期以来虽获得了大量的外部支持,但其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生活态度懒散、生计方式保守、乡土观念浓厚、生态意识淡薄和生育观念陈腐为主要特点的“生存型文化”,难以与现代化和市场化相契合[1],导致其缺乏改变生活现状的强劲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使得小农生产可以在市场的各个环节分享利润,一些小农的生产方式已经实现了从“为生存而生产”向“为市场而生产”的转型。[7]但是,西南民族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建设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商品经济不发达,以及少数民族特有的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导致贫困者个体的思维方式、消费方式、行为方式和生计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这些地区的贫困群众长期以来建立起的以相对低物质供给为特征的生活状态,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现代性伦理”的缺失,不能依靠简单的说教来解决问题[1],而首先需要靠外界的“强干预”来打破这种状态,而后实施“软干预”使其获得可持续发展。长期来看,需要依靠教育来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短期来看,需要在减贫与发展实践中探索可以与这些民族贫困人口脱贫相对接的文化要素,要使外界帮扶与内部自我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才能帮助这些贫困人口重拾发展信心,激发其改变生活现状的内生动力。 3.少数民族的消费文化与民族习俗成为限制贫困人口资本积累的瓶颈问题 有学者指出“消费的亚文化对贫困农户的消费结构已经产生了重要影响,并表现出一定的延续性,导致贫困群体长期缺少积累,收入无法增加,现代性在消费端的扩张正在使其消费结构走向固化,使其成为现代化的穷人”。[8]在实际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少数民族比较重视节庆消费,贫困人口用于节庆消费的支出在家庭消费总支出中占比过大,即使在非贫困家庭中,这一消费的比例仍然较高。这种消费文化和民族习俗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还对群众接受现代教育有着重要影响[9],有的少数民族尽管实现了社会制度上的跨越,但是社会发育程度和民族整体文化素质偏低,仍沿袭着陈规陋习,有病不医,轻科学教育而重封建迷信,婚丧嫁娶讲排场、好攀比等,通常都会使贫困人口陷入消费多而积累少的恶性循环。同时,西北地区的某些少数民族,受消费亚文化的影响比较严重,推崇仪式性的节庆消费,这些过度消费一般都超过了贫困者家庭的承受能力,而导致个体和家庭陷入“贫困陷阱”,这种消费文化已经严重消解了反贫困治理的成效与质量,为日后的可持续脱贫埋下贫困的文化隐患。此外,在实地调研中还发现,诸多与消费亚文化相关的案例已经成为制约民族地区脱贫的瓶颈问题。如某些民族地区的贫困群众自身生活困难,却将精准帮扶带动增加的经济收入和自己劳动所得都捐给了宗教场所,并未投入到新的生产领域中,无法实现自我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而这种劳动报酬使用的结构性错位导致贫困者个人和家庭又重返贫困,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削减了脱贫绩效,更挫伤了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是,这种消费的亚文化并非贫困者个体所能改变,一般受制于群体的约束和限制,贫困者个体往往被群体的消费方式和行为方式所裹挟,谋求发展的自主性不足。因此,必须进行整体性治理,从制度结构和个体能动性两个方面入手,破除影响贫困人口实现资本积累的内外制约因素,从而保证贫困人口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文化视角下的减贫与发展何以可能? 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文化资本,但是贫困仍然是困扰这些地区发展的主要障碍。这主要是因为在贫困人口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文化作为一种资本对减贫的作用还没有被有效发挥出来,这不仅与当前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模式有关,而且还与贫困地区的减贫方式有关。在这些地区的脱贫攻坚进程中,如何利用和发挥好文化在减贫中的作用已经成为亟须研究的关键议题。贫困人口发展自信的建立需要依赖于优秀的民族文化,这不仅是繁荣优秀民族文化的有效措施,而且还是实现贫困人口发展权的重要举措。扶贫对象内生动力的激发包含三个方面:思想观念、个体能力和扶贫参与方式。[10]那么,从文化视角入手,至少可以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减贫与发展提供三个维度的参考: (一)树立文化自信,有助于激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 文化通常内嵌在农民的日常行为、价值观念和精神气质中,演化为农民生产生活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秩序和态度等。少数民族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深深打上了民族文化的烙印,但在传统农村社区开展的减贫与发展实践中,不乏国家视角的统一规划、外来者的主观臆造和违背发展规律的干预,文化被过度商业化和符号化,甚至出现异化,这些都将不利于少数民族人口的减贫与发展。因此,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中,应该充分认识到文化的作用与力量,充分挖掘和吸收优秀的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尤其是要关注义务教育之外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努力提升少数民族人口的整体文化素质,通过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内因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从文化视角入手,有助于发现和培育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优秀文化和地方性知识,不断提升贫困人口的文化自信,激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脱贫的内生动力,形成外部多元扶贫与内部自主脱贫的良性互动机制,确保民族地区“稳定脱贫”和“真脱贫”。因此,在民族地区的减贫与发展实践中,应该纳入文化视角,这将有助于帮助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树立文化自信,重塑贫困群体的文化自觉与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admin) |